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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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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具有很强参考价值的学习方案,共 4900 字。

 请在这里输入单位/组织名称 二○一九年三月

 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公司: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8 年 3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大势、顺应了事业发展、顺应了党心民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按照 xxxxx 文件要求,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全覆盖学习宣贯,现就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解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引导集团全体职工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四、活动范围 各公司,全覆盖,全面参与活动。

 五、活动安排 1.以“会前学法”方式开展一次宪法学习活动。应当利用工作会议前 30 分钟,由党委负责人亲自授课,开展一次宪法学习活动。(完成时限:2018 年 6 月底前)

 2.以 “专题学习”方式开展一次宪法学习和讨论活动。集团所属各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授课,专题学习宪法一次,并在学习中开展“尊宪、学宪、守宪、用宪”讨论活动。(完成时限 2018 年 6 月底前)

 3.更新法治宣传阵地。各公司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及时更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LED 显示屏、户外广告牌、法治宣传专栏、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将新修改的宪法内容植入其中。(完成时限 2018 年 11 月底前)

 4.开展一轮普法宣讲活动。各公司应当邀请市普法讲师团专家、法律顾问律师或者自身优秀专业人员,充分运用“法律七进”平台,深入开展“宪法走基层”、“法治扶贫”、“学宪法理论”座谈会等活动,开展宪法宣讲、公司章程解读活动。(完成时限 2018 年 12 月底前)

 5.其他宪法宣传活动。对于 xxxxxx 围绕新宪法开展的“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宪法宣传作品创作”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予以提倡。(完成时限 2018 年 12 月底前)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公司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要求,切实推动本单位宪

 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二)统筹结合,注重 实效。要把组织学习新修正的宪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合理安排,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公司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整理总结活动情况,将书面总结附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图片等资料,及时报送集团审计法务中心,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解读意见 2.xxxx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xxxxxxxxxx

  2018 年 4 月 8 日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解读意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等特征,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8 年 3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这是对 1982 年宪法的第五次修正。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对《宪法修正案(草案)》所作说明阐明,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根

 据集团公司安排,现就《宪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作出本解读意见,供学习参考。

 一、准备充分的《宪法修正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修改,必须准备充分,本次修正,做到 4 个准备充分:

 一是思想上准备充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为宪法修正提供了充足的思想准备。

 二是理论上准备充分。自 2004 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许多新进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宪法修正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基础。

 三是时间上准备充分。本次修正,是 2004 年第四次修正后时隔 14 年的首次修正,相对前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四次修正,本次修正是时间间隔最长一次。

 四是工作上准备充分。根据中央的修宪部署,2017 年 11月 13 日起中央开始面向党内党外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座谈,听取党员干部、基层群众、专家学者意见,共收集书面意见 200余份,梳理修改意见近 3000 条,修宪工作扎实有效。

 二、准确全面的《宪法修正案》

 本次《宪法修正案》对 2004 年版《宪法》作出 21 条修改,主要内容涉及指导思想、国家总体布局、监察委设置等,具体包括:

 一是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并列作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固化理论成果,确立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意义深远。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既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又能更好地发挥新发展理念在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的重要指导作用。

 二是调整充实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宪法修正案》把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三节第八十九条增加“生

 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是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

 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奋斗目标。作这样的修改,在表述上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一致,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三是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有利于在各族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利于推动党的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四是赋予设区市的立法权。《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百条增加一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增加设区市立法权,有利于设区市为加强社会治理、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不与上位法冲突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法规促进有效治理。

 五是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实现了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同时,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六是修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规定。《宪法修正案》删去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与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保持了一致,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七是增加涉及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为成立监察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修正案》21 条修改中 11 条涉及监察委员会,主要明确了: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具有选举、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权利;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级监察委员会主

 任提请,任免本级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监察机关职务;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监察委员会工作;5.国务院不再行使领导和管理监察工作的权利;6.监察委主任任期与本级人大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 2 届。自此,“一府一委两院”格局在宪法中予以确定。

 此外,《宪法修正案》还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充实了外交政策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三、坚决拥护和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本身就体现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特别是创造性地规定了监察委员会制度,这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动建立反腐败伟大斗争长效机制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宪法在固定伟大斗争成果、改革创新成果和法治建设成果方面的独特作用。国企职工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推动宪法实施,才能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信仰宪法,我们应当将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纳入法治企业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集中培训,突出针对性,抓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宪法理论与实践、宪法地位与作用、宪法精神与原则、宪法实施与监督、宪法权威与尊崇、宪法修改与完善等一系列重大宪法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形成了十分丰富的宪法思想,宪法修正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宪法思想。习近平总书

 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促进国企党员干部对《宪法修正案》学深悟透,提升法治思维、宪法意识。

 二是面向广大国企职工,宣传学习,确保全覆盖。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其他内容是一个整体,只有全面学、系统学,才能深刻理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内容写入宪法条文的重大意义及时代精神。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等形式多样的传播形式宣传《宪法修正案》核心内容,提高职工普遍尊法崇法、学法守法意识。

 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指导实践,促进落地生根。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标宪法进一步厘清权利边界,实现“一府一委两院”权力格局;要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两个百年目标,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再上台阶。

  附件 2 x xxxx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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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活动时间 活动形式 主持/主讲人 参与人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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