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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教学工作总结

时间:2025-08-03 01:27:38 浏览次数:

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08年,政策法规工作在市局党组和省局政策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市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完成,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新进展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收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407项,其中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12项,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15项,对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的审核380项,受理许可407项,准予许可407项。4月份,协助市监察局和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做好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在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安装了摄像头,接受有关部门对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监督。

(二)加强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并将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省局备案。对各县区局报送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会同各业务科室进行审查。今年我科对市局制发的《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的补充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网上认证系统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意见》、《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泥等产品进项抵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会签。

(三)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创建活动下阶段工作。选取了两个创建活动出色的单位参加省局评选,其中直属税务分局获得了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称号。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两个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项目,并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开展“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下发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12月,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工作方案,直属分局和湘东区局率先开展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制作了“依法行政标兵”流动牌,每季度或每半年评选一次“依法行政标兵”,并将根据评选结果向市局推荐参加全省“依法行政标兵”竞赛人选。

(四)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市局各业务部门人员与司法局等20余家单位一起,在市八一东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接受市民有关税收问题的咨询,解读各项税收政策,并向市民散发办税服务指南、税收法律责任、税收优惠政策多种税收宣传手册,宣传税收法律知识,普及纳税权利义务观念。

(五)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5月,配合市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省局及市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计85个,按照要求整理出来,已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二、落实责任,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一)保障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运行。一是加强了日常监控,完善了预警功能。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监控,及时通知各县区局修改出现的过错。对不能预警的“税务登记证件按期审核发放率”,开发了查询脚本,可提前十天反映即将逾期的待发放信息。二是组织开展了检查调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5月26-30日,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根据检查和调研结果,制定下发了《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加强了数据分析,做好了系统维护。每月下发执法通报,针对出现的过错进行分析,要求各单位切实整改,加强管理。4月份开展了对开发区分局的系统初始化工作,填制了初始化模板,并于5月初录入考核子系统,保证了开发区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对因人员调整造成的责任人变动进行系统维护,改变系统设置。四是开展培训,加强学习。2月份,利用春训的时机,开展了系统培训讲座,进一步熟悉了系统考核指标,学习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1-11系统运行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过错数量大幅度下降,今年1-11月份全市过错数为29条,较之试运行阶段下降98条,从2007年11月份的92条过错,下降到今年平均每月2.6条过错,降幅达到97.17%;
二是执法正确率不断上升,由试运行阶段的99.53%,提高到正式运行阶段的99.99%。

(二)做好了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2008年根据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的考核结果,通过日常各项检查和政策监管,对执法岗位人员进行了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以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追究。今年,共对452人次进行了考核,其中440人次评议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12人次在60-89分之间,发放评议卡2366份,收回2366份。经考核对22人次进行了经济惩戒,金额为1920元,对7人次进行了行政惩戒。

三、跟踪问效,督促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一)贯彻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全市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196人 ,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有192人,被企业吸纳4人;
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金额3840元;
全市共有146户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30.12万元;
其中下岗失业人员有82户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3.8万元。

(二)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按照省局的要求,落实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加强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握税制运行和税收政策执行的状况,及时反映税收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和重大税收政策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促进税收政策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税收决策民主化提供依据,今年共撰写和报送 4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2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和1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上报省局。

四、把握重点,认真抓好执法检查监督

(一)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7月30日至8月14日,与政策监管合并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对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审批和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意识和依法治税水平,为迎接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做好了准备。

(二)迎接了省局重点执法检查。10月19日至28日,省局执法检查组对市局机关及直属机构进行了为期十天的重点税收执法检查(监察),法规科作为牵头单位,全程陪同执法检查组的检查工作,联系各被检查单位和科室准备被查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了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组的检查意见反馈到被检查单位,使执法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抓好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行为的监督,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围绕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审理质量。今年,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市局稽查局提交的萍乡市开元冶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萍乡新盛发鞋业有限公司及江西联达冶金有限公司等案件进行了审理。全市国税系统全年稽查立案48件,重案审理12件,审理率达到25%,全部维持初审意见。

五、加大普法,建设好专业执法队伍

(一)3月份,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公布了全市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分数,市局、市局稽查局和直属分局58人参加考试并全部通过。配合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制作了宣传画报在法制宣传长廊展出。购买了2008年普法考试书籍,参加了考前培训班,并于11月组织开展了2008年普法考试。

(二)2月份,省局公布了全省参加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及格人员名单,萍乡市国税系统77人参加考试并全部及格。5月份,组织2名没有执法资格的税务干部,参加了2008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

(三)为参加省局开展的“十员五百佳”岗位能手竞赛活动,组织了赛前选拔考试和训练,通过考试选拔出2名选手参加税收法规岗位竞赛,在10月

18、19日的竞赛中,这两名选手进入了全省税收法规人员前二十名,完成了税收法规岗位入围率100%的既定目标。

五、服务大局,及时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上半年,我科在立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主动服从市局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其他科室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举办的培训和活动,组织收看有关的视频会议,开展政策法规工作调研,积极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对党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答复,使我科加强了与上下级、其他科室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发挥了政策法规科应有的作用。

一月份,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的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联席会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会议,我局选送的稽查案卷获得了200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二等奖。

五月份,对开发区所得税征管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上报省局。六月份,提出了加强国税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协调的意见。七月份,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行政复议培训暨实例研讨班;
八月份,组织各县区局、直属分局法规人员,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暨行政复议业务培训班;
九月份,迎接了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十

一、十二月份,做好了国税系统网站省级集中建设的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

2009年,我科在继续开展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将把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标兵”的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理念,带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策法规科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5年政策法规股工作总结

2005年政策法规股工作总结一年来,政策法规股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兄弟股室的帮助下,认真做了本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局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安排法规股认真组织了法律法规宣传、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农业执法工作。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法规股组织了种子管理站、土肥站、植保站、农药管理办公室等执法股室站依照自身职责团结协作认真开展了农业执法工作,年初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的方案。

(二)、加强宣传力度,维护农民权益

法规股按照上级的要求,3月15日等时间组织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日。法规股还组织了3月7—13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了农业执法人员抽调了宣传车组成宣传队,深入18个乡(镇)进行了《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1万余份,受训群众达1万余人。通过组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农资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完善执法措施

县农业局为了规范好农资市场,依法加强了农业执法力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采取首查不罚制。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农资经营户先予警告不做出罚款,如果下次再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则依法予以严惩,可以给予首次违犯的农资经营户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活跃市场经营气氛。

2、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追击,限期整改,如在农药检查中发现一些农药经营门店的农药摆放不规范、杂乱无章,高毒农药和杀鼠剂未设专柜单独摆放,农业执法人员就现场监督经营者对农药归类摆放,并对高毒农药和杀鼠剂设专柜单独摆放。

3、认真清理整顿农业系统所属农资经营主体。县农业局对农业系统所属的农资经营主体继续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家有关农资价格的各项政策措施,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或乱涨价,坚决杜绝坑农害、损农伤农事件的发生。

4、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的抽检工作,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于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曝光,引导农民放心消费。

5、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县农业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察举报制度》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公示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监察举报电话等。进一步规范了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农业案件的的办理程序。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效果

1、种子方面。共检查种子种子企业2家、经营户96家,目前已完成备案92家,建立种子经营档案92家;
查处种子违法案件7起,其中种子不合格4起:六塔1起、古城1起、县城2起;
经营未定审品种3起:古城1起(品种是邢抗6号),县城两起(品种是咏玉1号、99B);
共扣押玉米种子350斤,棉花种子150斤,共计500斤。对以上情况都依法进行了处理。

2、农药方面。共检查企业2家、农药门店86家,整顿市场18个。共检查农资品种194个,其中种子98个,农药96个,其中修改标签内容7个,冒用农药登记证的2个,另外有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和更改商品名等违规行为,未发现假劣农药。对以上情况都依法进行了处理。由于部分农药经营户思想不够重视,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药产品摆放混乱;二是个别是农药经销户对于高剧毒农药没有设立专柜,无明显标志;三是部分农药经销人员对高剧毒农药保管意识淡薄,措施不力。对此,我们立即对出现这些问题的经营户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农药要立即按照类别及毒性进行分类摆放,并且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二是没有设立高剧毒农药专柜的经营户要即设立高剧毒农药专柜,加强管理;
三是要求农药经营户加强对鼠药、高剧毒等农药的有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保管意识和措施。

3、植物检疫方面。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种子经销商户种子无检疫证或手执检疫标识而未粘贴等现象,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4、肥料方面。通过对18个乡镇的肥料市场的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有经营假劣肥料的现象。

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农资经营户80人,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出动车辆120台次,对全县18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多次有重点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农资打假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查处有害蒜薹

按照《濮阳市农业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查处有害蒜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政策法规股二〇一一年工作总结

二○一一年政策法规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哈市局、市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及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落实 “五个税种”管理模式,继续加强五个税种管理,深入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各项管理规范,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强化源泉控管,加强涉外(国际)税收管理,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政策性增收,深入开展政策调研,上下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政策法规工作任务。

一、 大力推动执法监督融入征管体系

1、以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强化对通过计算机运行的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全年共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2000余项,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2、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增强执法监督效果。以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按照《尚志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针对户籍管理、普通发票管理、土地使用税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等情况的执法督察工作,并抓好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工作。

3、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哈市局政策法规处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两次案卷评查工作,对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9月末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案卷20本,对发现的9大类18个问题进行了纠正。

4、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实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利用政府网站、公示板、电子显示屏等公示了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及业务流程、执法责任制依据、考核机关及举报受理方式等,方便了广大纳税人直接参与对税收执法活动的监督;
继续实行 “按人建档,按月自查,季度考评,三级控管”的考核评议制度,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随时记录,随时纠正,强化考核监督。

6、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召开了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采取宣读讲解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最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当前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培训;
在尚志电视台举办了电视讲座,对契税的征管方式、价格、税率、纳税时间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在FTP服务器上设立税收政策解读文件夹,分税种归集国家陆续出台的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解读、整理内容,供广大干部学习。

二、继续强化“五个税种”管理

一是规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遵循“摸清税源底数、核实土地面积、合理调整等级、强化征收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了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调整工作,扩大了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将建制镇行政区划内的土地全部纳入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政府网站、大屏幕等积极宣传了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使调整工作顺利实施。通过信息采集、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确定了土地面积差异信息,完成了补充、修改税源数据库工作,确保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利用联动机制软件及土地使用税税源监控软件,强化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监控,严格按照新的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征收税款,加大了欠税回收力度;
按照规定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进行了实地核实认定并进行了备案管理,核实核准了纳税人占地、免税面积,做到征免依据充分、税源底数清晰。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我局在迎接省局的土地使用税执法检查中未发现任何问题;
另外目前已完成“二调”信息的接收工作,并已经运用“二调”信息评税软件启动税源评估工作。

二是规范了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继续做好“三税”信息比对工作,对省局下传的差异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漏管户及时督促其补办税务登记,对未缴的税费及时追缴入库。继续与国税局配合,开展代开增值税发票和稽查收入的城维税代征工作。同时加强了政策宣传和辅导,做好了外资企业城建税征收工作。

三是规范了车船税管理。继续加强了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工作的日常监管。充分利用省局开发的车船税信息比对软件,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信息与交警部门传递的检车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查找未税车辆。利用工作流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车船税减免审批工作。

四是加强了印花税管理。进一步扩大了核定征收范围,按照市局确定的核定征收率征收税款。加强了对资金帐簿和股权转让印花税管理,对权利许可证照、租赁、贷款、房屋销售等个人应税合同实行源泉控管,开展委托代征。

五是规范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继续采取由各镇政府、商场集贸市场等单位委托代征的方式,抓好委托代征站建设。加强了与公安、国土、工商、房产、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各分局指派一至两名管理员配合代征站税款征收工作,加强了对代征工作的监督,督促各镇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代征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电子征管档案。根据全市出租房屋清查情况,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税收管理制度,对出租房屋税收进行日常监控,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秩序。

三、完成了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划转及后续管理工作。

在市政府“两税”划转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坚持原则、分级负责、积极稳妥、不留隐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了“两税”征管职能划转的接交工作,顺利完成了“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两税”划转到我局管理后,立即明确了契税的征管方式,制定了两税的减免税管理办法,召开了两税的专题辅导及电视讲座,重点对契税的计税价格、税率、减免税政策等进行了辅导,完善了帽儿山、一面坡、苇河、亚布力镇的存量房最低交易价格,应用了“两税管理”软件征收契税、耕地占用税。

四、全面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管理工作 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定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是开展纳税辅导,以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形式召开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审核电子表格,指导纳税人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二是认真审核、及时办结纳税人减免税等涉税申请;
三是做好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和录入工作,对弥补亏损、减免税、重点税源企业等进行实地审核辅导,形成审核档案。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备案管理,认真审核备案资料,办理备案手续;
五是对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梳理,对总分机构纳税人进行调查,正确执行总分机构管理的政策规定,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五、加强货运业税收管理,完成货运业自开票整改工作 按照哈市局关于货运业税收管理要求,认真开展了货运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复核了自开票认定资格。按照认定自开票纳税人的六个条件,对所有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条件重新复核。二是召开了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工作 会议,对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一律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了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停止供应发票,不得自行开具货运发票。如需开具货运发票的,由主管局代开。超过整改期限仍不改正的,已经全部取消了自开票资格。

六、加强国际(涉外)税收管理

按照“深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外籍个税征管、注重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境内劳务接受方向境外劳务提供方支付劳务费时代缴营业税的管理;
二是按新的征管范围加强预提所得税管理;
三是扩大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监管范围,加强服务贸易、经常转移、收益、资本项目下的售付汇业务税收管理;
四是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对来我市工作的外籍人员建立外籍人员管理档案。五是优化纳税服务,深入亚布力滑雪场等开展上门政策宣传、辅导。

七、做好税政综合工作

(一)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政策支持。一是深入宣传政策。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日常宣传,坚持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制度,举办电视讲座,针对新出台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和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培训,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涉税审批事项开辟办税绿色通道,急事急办;
三是贯彻落实减免管理办法,开展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减免税核查认定工作,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促进再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等税收优惠,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主题,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服务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创建创业型城市提供优良的地方税收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〇一二日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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