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汇报材料
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海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9 月 23 日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共有 44 名干部职工(其中安监局编制 18 人,行政执法局编制 12 人,政府雇员 7 人,劳务派遣人员 5 人,纪委派员 1 人),内设一室三科三队。三个业务科室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综合协调等工作,人员为局机关编制;三个执法中队根据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负责 37 家非煤矿山、128 家危化企业、513 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含批发公司 4 家),137 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为行政执法局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与区安监局合署办公。县安监局与经开区安监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对经开区 137 家规上工贸企业的监管执法,安排 6 人在区安监局办公,其中执法人员 3人。
二是与安委办相对独立办公。自 2015 年以来,安监局与安委办相对独立,安监局负责直接监管,即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企业进行监管检查;安委办负责综合监管,即对同级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监
督考核等,目前我局安排协调科 6 人(含 2 名“改非”的督查组长)在安委办办公。
三是受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和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结合实际,设立三个执法中队,安排执法人员 12 人,政府雇员 4 人具体负责。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内部功能日趋完善,县区监管体制、执法机制进一步理顺,干部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创新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风险评估、报警系统试点、规范执法汇编等),确保了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起、死亡 3 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62.5%和 33%。
一是抓责任落地,推进基础固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推进企业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三自”系统工作,扎实开展企业达标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已督促 13 家高危企业完成标准化复审,76 家工贸企业已申请标准化创建。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机构对全县 47 家重点高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二是 抓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安。严格源头管控,实行淘汰退出制度,提请县政府依法注销 27 家高危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联合对 30 多家非煤矿山进行联合踏勘,提请政府将9 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退出生产。开展“监管执法年”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整理汇编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指南,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并统一应用执法软件开展计划执法,下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量化指标,立案查处 21 起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企业 4 家,实施行政处罚56.3 万元。以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粉尘防爆为重点,推进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260 多处。对交办的 8 处重点安全生产隐患,实行责任包干到领导到科室到人员,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排查,现已督促整改到位 3 处。三 三 是 抓宣教培训,推进文化促安。承办全省安全月启动仪式,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开展“百人送训”安全培训 20 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轮训 13 场,安监员监管执法业务培训5 场,安监人员素质有所提升。
四是 抓队伍管理,推进人才强安。多渠道、多方式消化“7.19”负面影响,提振队伍士气,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倡导和培育“依法、严谨、担当、创新、求实”的安监文化,凝聚向心力,提升正能量,队伍士气有所提升,工作合力得到了加强。
三、存在问题 1 、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安监局人员较少,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县安监局于 2003 年组建,根据县编办 2015 年“三定”方案(长
县政办发[2015]30号),核定我局编制为13名(含领导职数4名),现实有在岗人员 18 人,但有 3 人涉及“7.19”事故、1 人重病在家休息,不能正常上岗,另有 2 名干部“改非”后借调到安委办担任安全生产巡视督查组长,目前除领导班子成员外,实际只有 9 人安排到业务科室,负责局日常工作、全县工矿商贸企业的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组织并参与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有限的工作人员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制约工作开展。目前安监局没有 1 名法律专业人才,原财务工作人员已提前退休,给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开展造成被动。
三是我县行政执法改革中,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由行政执法局反委托我局实施。由于行政执法局安监执法队负责人一职不在我局“三定”方案领导职数内,执法负责人目前未安排到岗,给执法队管理、工作开展及执法软件的使用带来一定影响。
四是“7.19”事故涉案人员至今没有处理结果,始终是安监人员和领导的一块心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监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2、 、 监管执法方面 。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线长,安全监管任务异常繁重。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全市拆违控违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已成为危险化学品小作坊、非法经营储存的重灾区。8 月以来,根据全市《关于开展四类场所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通过对全县安置小区、物业小区、物流市场和废旧厂房仓库等四类场所的危险化
学品无证非法经营储存集中摸排,排查出 229 处非法危险品经营储存点,特别是作为燃料使用的甲醇,由于没有规范的储存点,受利益驱使,经营户把纯度高的甲醇违规存放在居民小区,用水勾兑,极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另外,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我县一些危化生产企业,如湘江关西、大江贸易等,已逐步处于城市中心,居民区、生产区、经营区混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较低。
3、 、 科技建设方面。安全生产自动化监测监控等科技兴安手段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称,一是企业本身的自动化报警监控系统由于投入不到位,建设水平不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县级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滞后,急需立即启动建设。
4。
、应急救援方面。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主要以县消防部门为主体,以火灾为主要对象,对专业性很强的油气管道事故、水上安全事故、矿山事故、轨道交通事故、危化品事故等,缺乏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难以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有关请求 (一)
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监局的队伍建设,请求增加 5 名工作人员(财会人员 1 名,办公室文秘人员 1 名,法律工作人员 3 名)充实安监局队伍,并面向全县选调财务工作人员,面向全省选调文秘和法律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局二分局安监执法队建设,请求尽快安排执法队负责人
到岗,以更好地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促进工作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镇街安监队伍建设,请求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措施,镇街安监站定员定编,每个镇街必须配备 2 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经培训合格发放安全监管执法证,确保安监执法人员到岗到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专人专管。
(二)
启动县级电子监控监测系统建设 。安全生产电子监控监测系统建设,是提升安全监管科技化水平的有力举措。根据湖南省“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海宁市安全生产“十大工程”建设和海宁市 2016 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求各区县全面建成安全生产电子监测监控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监管。通过前期到望城、开福等地实地考察调研,拟建设融电子监控、视频会议、行政执法、对企业实时监测对话“四位一体”的电子监控监测系统,建成后,达到对企业自身监测系统的监控,督促企业隐患排查,在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对企业进行呼叫提醒,锁定相关违法证据等效果。据初步匡算,电子监控监测平台建设经费约 300 万元,请求专项列支,迅速启动建设。对于电子监控监测系统后期的日常管理与设备维护,结合周边区县的运行经验,经过综合比较,权衡利弊,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为确保达到预期效果,目前,我局已组织调研,拟对 2-3 家高危企业提升电子监测监控自动报警系统建设进行试点。
(三)
组建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政府领导、
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原则组建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议由县应急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逐步组建 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矿山和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所需技术装备在现有基础上,由政府出资另行增加相应专业应急救援装备。队伍组建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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