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已组织了全市第一、二期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所有学员经考试合格,获得了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资格、等级证书,对提高全市养老院(含福利院、敬老院)职工队伍业务素质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抓好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我局决定举办第三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
各区县民政局(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积极参加此项培训,以提高养老机构护理队伍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民政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我局仍将把公办、民办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培训,作为对民政养老机构评估、评选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年度工作检查、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区县养老机构护理员(农村务工人员)、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者。
二、培训时间:2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九日(含报到、考试)
三、培训内容:
理论:
《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 《养老护理员的工作须知》、《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等 16 门课程 技能操作:《清洁卫生》、《睡眠照料》、《饮食照料》等 11 门课程 四、考试与颁证 考试时间:培训结束的次日,2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考试地点: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培训中心 经考试合格,颁发由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养老护理员初级资格证,全国通用。
五、培训地点:第三社会福利院培训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 35 号)
六、请各单位于 2008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在第三社会福利院培训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 35号)报到,报到时请学员带上两张 2 寸彩色免冠登记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760 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考务费)
八、请各单位于 20*年 11 月 18 日下午 5 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传真至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附件:
1.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第三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名额》 2.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第三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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