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公安局 0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及 及 1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以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市公安局、XX 纪委、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疫情防控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监督全区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查办全区公安机关违反党、政纪案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德廉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经常性的定期廉政教育和“三项纪律”、分层分类、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局领导和正科级以上干部在市纪委组织的德廉知识测试中全部通过,平均成绩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设了廉政教育基地,制作了警示教育片,组织民警学习剖析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有效培育了廉洁价值理念,规范岗位廉政行为。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坚持政治建警,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警全面从
严治警”教育整顿为抓手,深入抓好政治建警工作。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相关文件精神。一年来共学习各类讲话、文件 XX 次,有效提高了全警的理论水平。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从严治警。2020 年纪检所有民警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上三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参加公安部、公安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
(三)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截至11 月 17 日,今年我局已按规定向区反腐败小组办公室(县纪委案管室)移送案件线索(涉密),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严格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加强源头防范、系统管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和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规范线索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严格执纪审查
程序规范,运用交叉办案、案件互查等方式,整合办案监督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执行力,积极组织理论教育和业务学习,采取上下联动、跟班学习、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清廉干净、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警风行风明显改观。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 2020年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测评评议中跃居全市执法监督部门类第一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2020 年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增活力”为主题,扎实开展了“改进作风年”活动,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善。大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二项规定》、《会议管理办法》等制度。深入开展 “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研究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严明工作纪律暂行办法》,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补位、涉企收费检查备案等效能制度,对工作作风“庸懒散”及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遏制了队伍中的“庸懒散”突出问题。深化党务、政务、警务公开,及时公开、更新党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及有关警务信息,制定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七项公开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答复
办理群众反映问题 X 件,群众满意率均达到了 X%。
(五)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队伍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深入开展了 X 专项治理,梳理排查的 X 个问题全部整改,顺利通过了上级公安机关验收。继续深化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了警车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巩固深化“小金库”、公路“三乱”治理,注重抓好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期间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预防,确保了队伍不发生问题。
(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警务纪律进一步严明。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全局性重点工作、警务部署及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查纠结合,预防在先,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全年共出动监督警力 X 余人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 X 批次,对 X 余人次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 X 余件,对 X 个单位 X 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对 X 起 X 人次进行了曝光。强力推进信息化监督深度应用,全面建成并规范警务回访系统建设应用,开展网上督察 X 余个次,抽查案卷 X 余件次,增强了监督效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对民警违法违纪“零容忍”,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X 件,核查 X 件,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 X起 X 人,对涉案民警给予党政、纪处分各 X 人次,进一步加大了教育警示力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单位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消极现象和队伍中的问题不敢动、不敢惹、不擅管,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仍有
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和民警精神状态和作风不佳,思想空虚,工作懒散,熬年头,混日子。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敷衍塞责,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庸懒散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执法责任心不强,不作为、乱作为,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仍未杜绝。
二、见真着实,全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021 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廉政工作部署,以打造过硬队伍、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强化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抓好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公安队伍的纯洁性,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保障政令警令畅通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切实做到“三个决不允许”、“五个不允许”,加强对党章及政治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问题,严肃查纠一切违反政治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市局重大警务部署和各项纪律规定,
开展执法监察,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完善前置式、跟踪式、剖析式监督。打造民生警务和廉洁工程,确保各项重大警务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行为;加快全市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工作系统与警务监督系统资源整合,完善网上巡查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化解违纪违规苗头和问题,提高监督的适时性和有效性;树立“全警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大监督理念,定期分析报告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形成“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内,召开联席会议不得少于 2 次;加强法制监督、信访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三公”经费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全方位排查、整改“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不断拓宽警务公开内容和渠道,将警务活动、执法行为、队伍作风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之下;着力深化政风警风建设工作,结合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吃拿卡要、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和乱收乱罚等突出问题,树立公安窗口单位良好形象;继续抓好警车和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小金库”治理成果。大力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
接待管理规定》,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完善会议、接待、公车和办公用房等管理规定,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机关廉政建设;着力整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动态排查整改执法过程不规范、不作为、不安全、不公正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突出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等重点问题;坚持纪律作风整治常态化,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等改进纪律作风各项规定,突出关键节点,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明查暗访,坚持整风肃纪常态化。同时,通过信访举报、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纪律作风问题,发现问题曝光督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问题发生,促进纪律作风养成。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严肃查处,坚决追究问责,对发现处理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限期整改,形成整治作风问题的强劲势头。
(三)强化教育、构筑防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列入民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在各类培训班普遍开设廉政教育课,组织民警到廉政教育基地体验观摩,建设廉政教育微课堂,开展“纪律条令学习月”活动,定期发送“廉政短信”,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从警教育,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拓展创新廉政教育模式,探索建设网上廉政教育基地,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从网下到网上、由传统向科技、由定点定时向全天候全时空的拓展延伸。积极推进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基层各级公安机关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
警专题培训,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活动,开展一次违法违纪案例剖析,组织民警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深刻认识违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开展特色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扎实开展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评选等 XX 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廉政文化活动。
(四)完善制度、严抓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党内监督规定落实,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探索推行纪委负责人与同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规定,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建设,抓好惩防纲要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细化,狠抓措施落实。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干部问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民警廉洁从警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执法长效制度体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推进执法执勤和内部管理规范化,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按照“小问题、早预警”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民警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管理、纪委督察约谈等工作机制。对人民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苗头,层层约谈,建立预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苗头性问题和过错谈话、曝光,领导责任约谈、问责等制度,及
时消除违纪隐患。
(五)铁腕执纪、从严治警,着力提升惩治震慑力。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健全配套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事项办理和群众满意度回访工作,保障电话、网络畅通,力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建立线索统一管理、分级办理和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汇报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按照上级明确的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以及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关系案、人情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规定的案件,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主动查办案件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中予以加分;进一步完善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着力提升执纪办案质量。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所需的人、财、物等各项保障,逐步完善办案保障机制。加强执纪办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是执纪办案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纪委组织协调,有关办案部门参与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三、强化责任、固本强基,推进纪检监督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纪检监督干部,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
纪检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督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种好“责任田”,织好“防护网”。
。
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考核和问责追究。明确纪委书记职责,保证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上,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细化明确基层纪委书记工作考核标准,引导纪委书记在调查研究、廉政教育、督导检查、接处信访和查办案件中亲历亲为。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和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落实领导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抓严管,问责问效。
扎实推进公安纪检监督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改革完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公安纪检监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公安纪检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认真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督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监督干部科学履职能力水平,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良好形象。
以下内容供参考:
在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
辅导报告会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转变作风、严肃整治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禁毒专项整治、服务群众等实践中创造了新的业绩,为推动 XX 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借次机会,在这里与大家交流探讨三方面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第二个问题是剖析当前公安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个问题是谈谈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与此同时,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特别是要准确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形势新要求,具体来说,当前反腐形势主要体现在“五个越来越严”:
一是正风反腐越来越严。当前,反腐败虽然形成了震慑,但是离遏制腐败蔓延还很远,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从全县来看,2013 年以来,我县查处的 61名科级干部中,违纪违法行为延续到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占45.9%。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仍处于胶着状态。党中央、中央纪委强调,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以永远在路上的勇气和决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当前要继续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在纠治“四风”问题上要继续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大家要主动适
应这一新要求、新常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不做糊涂人、两面人。
二是纪律要求越来越严。2014 年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了“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等重大策略,这是对党纪严肃性的重申和强调,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纪律要求从宽松软转到严紧硬,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使之不敢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抓早抓小” 不是反腐败斗争的“转向”、“减速”,更不是抓小放大、把“老虎”当“苍蝇”打,而是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坚定政治决心,体现了“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反腐败战略方针,体现了露头就打、严格执纪的更加凌厉的高压态势。去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特别是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严明的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这两项法规,并以此为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
以此为镜子经常正衣冠。
三是执纪标准越来越严。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面”,就是把严明纪律的要求涵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害在“从严”,就是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去年,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体现和诠释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通过“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比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一次违规用车或打球、瞒报个人事项、一次不文明执法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过去也许“无所谓”,现在动辄则咎、寸步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含糊,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3 年以来,我县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4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81 人。在这样的形势下,谁还顶风违纪必将为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四是干部监督越来越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监督。大量案例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组织上对干部的监督
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坚持把从严要求体现在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监督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越扎越紧。比如,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开展抽查核实,新提拔干部实行“凡提必核”;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强化监管,以防止利益冲突;对“裸官”问题开展清理,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进行监督,切实管住“生活圈”、“交友圈”、“娱乐圈”等等。越往后监督会越严,各方面的“紧箍咒”会越来越紧。同志们要深刻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积极适应越来越严的形势和要求,把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五是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只靠中央,也不能只靠省委,更不能只靠纪委,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下属;不仅要抓好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无不体现了中央以严肃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央言出纪随、作出表率,以强力问责推进从严治党。近期,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目的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
战斗力,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按照上级要求,我县颁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后,去年县委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提出“一案双查”具体要求。今后,对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关心群众疾苦、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都要实施“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从严问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公安民警要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认准正确方向,踩着不变的步伐,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
二、深刻剖析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净化执法人员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显得尤为重要。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我县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呈上行趋势,尤其是基层队所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占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立案总数一半以上。
从2012年以来,我县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
一是当“保护伞”,非法敛财。少数民警为了蝇头小利滥用职权,非法敛财,案件特点为窝案串案居多、敛财隐蔽性强。有的沆瀣一气、集体当“保护伞”,有的单枪匹马、为所欲为,极个别甚至跑风漏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各取所需。如亚婆角派出所窝案,原所长丘龙清、教导员邓潭荣、副所长张惠中三人长期收受辖区赌档、网吧、游戏机室老板钱物,扮演“保护伞”角色。
二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个别民警纪律意识不强,工作懈怠,临危退避、无故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时有发生,基层所队是案件多发地带。如东湖、大岭、吉隆派出所对辖区内涉毒检查工作严重失职,致使市公安局在上述辖区内查获多名吸毒人员;蕉田派出所对辖区内赌博问题打击不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三是马虎草率,胡乱办事。有的民警办理业务马虎草率,程序不规范,个别在办案勘查中未提取必要痕迹物证,造成重要证据缺失。如违规办理被拐儿童入户问题;东湖派出所在办理陈某涉毒案过程中,该取证的未取证,物证管理混乱,造成主证材料缺失,嫌疑人未能进入逮捕程序。
四是顶风 违纪,知法犯法。少数民警无视纪律有关规定和条令,违规经商,违法放高利贷,极个别甚至藏毒吸毒,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如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中队原副中队长冯彩波与他人合伙,开设两间网吧谋利;白花派出所原民警胡立庭、原联防队长何文勇
等人查获毒品后,未予以上缴而是布置假现场藏匿毒品,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五是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民警自律意识淡薄,作风行为失范,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少数执法人员缺乏执法为民观念,办事态度蛮横粗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如县公安局刑警七中队在办理被扣涉案车辆领取业务中,执法人员态度粗暴、服务意识差。
上述问题的存在,后果严重,影响非常恶劣。一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公安队伍形象,腐蚀干部队伍,另一方面也严重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的稳定环境,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查处和纠正。
三、坚守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全县公安系统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坚持党要管党,精准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公安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不良习气和错误的思想言论敢于较真,在一点一滴中充分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各级纪检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作斗争。
要 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 。结合公安队伍实际,编制主体责任清单,加强责任制检查和约谈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织负责人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各中心(室)所队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抓业务与抓党建“两手都要硬”,把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抓住局班子成员、各中心(室)所队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确保责任压紧压实。
(二)
坚持正风肃纪,精准发力重拳出击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注重从三个环节入手。
要紧盯突出问题,重锤狠敲不手软。要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大对各基层派出所、各窗口服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承诺等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民警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发挥公安系统廉政
监督员作用,加大对各基层派出所在行政执法、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的监督,让广大民警感受到监督无时不在、监督无处不在。
要紧盯重要节点,正风肃纪不松劲。要紧盯年节假期,坚持节前抓提醒打招呼、节中抓暗访督查、节后抓查处曝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严厉查处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借机敛财、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
要 紧盯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不含糊。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从查处的干部之中就有不少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公安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家风建设上多操点心、多留点神,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使家庭真正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后盾,以好家风促进好政风好警风。
(三)
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推进干部生态治理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干部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
要 强化专项治理。打好专项治理组合拳,重点整治公安队伍中个别领导和民警不守纪律、工作散漫、不思进取、作风飘浮,上班出工不出力,甚至出现缺岗缺勤;领导缺乏魄力,干事畏首畏尾,出了问题害怕担责,总想寻找借口推卸责任,甚至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等问题,加大对反面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使懒政、庸政、怠政等不敢担当的干部无所遁形。
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下来一大批重要任务需要公安队伍“保驾护航”,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民警必须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要 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和“五不直管”制度,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要 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公安民警,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最终要体现到担当上。县委部署开展干部生态治理行动、近期出台《落实省委“三个区分”,构建“为官有为”新常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举措,主要目的就是要鼓励全县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干事创业,为官有为。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公安民警要坚定信心、提振精神,以敢于担当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推动 XX 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坚持源头治腐, 精准防控廉政风险 。
要突出纪律教育。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特别是要加大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局各中心(室)所队负责人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养成遵守党规党纪的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增强廉洁从警、执法为民意识。
要突出问题导向。要从近年来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中深入
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预防腐败制度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滥用权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突出完善防控机制。要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组织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制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特别是重点警种、重点岗位要加强制约,定期轮岗、定期约谈、定期汇报,堵住漏洞、防范风险。
(五)
坚持有案必查,精准惩治腐败行为。当前我县公安系统一些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然易发高发,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要 抓惩治重点。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公安系统党员干部贪污受贿、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等案件,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权力的股级中层干部贪污受贿行为。
要 实践“四种形态”。要紧扣“六项纪律”,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用活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公安民警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发现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及时处理,把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厚爱真正体现在
日常管理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
要 抓以案治本。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县 2 名县领导、4名乡镇党政负责人和 4 名县直部门负责人特别是公安系统中党员民警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教训,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同志们,当前,我县正处在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赋予了公安机关更加光荣而艰巨的历史责任,也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作为公安民警,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心中有大局,带头团结班子;一定要心中有纪,不要触碰法纪底线;一定要心中有公,不要私心太重;一定要心中有戒,不要胆大妄为,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争当 XX 牌好警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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