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结合与市文物局和县主管局所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县先教办和主管局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四点:
1、单位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都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2、建立了平泉县文保所党支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实施方案,以保证先教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常
3、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并在学习中不断充实,除认真学习《读本》上的文章外,,还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了《文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面对我单位人员少,同时只有四名党员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我们以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素质工程活动为契机,在整个学习阶段,全体职工与全体党员一样,同学习,同做笔记,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通过学习,全体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同志都认真撰写了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为巩固成果,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巩固和扩大先教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二、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一年来,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以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
外业:
1、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力度,真正使广大群众的文物意识得以增强和提高。为此,我们今年又恢复出版了单位主办的《平泉文物》小报,每季一期,全年共出版四期,200余份。上刊登有关我县文物工作的新动态,文物法规、政策及职工撰写的专业文章等。我们坚持每期都及时发送至盛市、县有关领导和各乡镇文化站和市内友邻单位,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同时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强分布于我县城乡不可移动古文化遗存的安全保护工作。几年来,对几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都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并在遗址所在地聘请一至两名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保护员,并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工作总结《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文物保护员于景阳电话,称石羊、石虎古墓群又发现盗坑。为此,我们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与乡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局进行电话和书面汇报,并及时将盗坑回填,要求保护员加强责任心,发现情况及时汇报。11月中旬,我们又接群众电话汇报,称榆树林子镇郑杖子村村民在盖大棚挖地基时,发现石砌起拱物体,怀疑为墓葬。我们及时组织所内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探。结果证明是一晚清时期石拱桥,并向围观群众进行了解答,同时进行回填。即教育了群众,同时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文物意识。
3、三月中旬,我县党坝镇围场沟村民在修平青乐公路时,出土一缸古代钱币,当场被群众哄抢。我们得知消息后,及时与县公安局和党坝镇派出所联系,在他们的配合下,经实地向群众讲文物法规和政策,部分群众主动上交了手中的钱币,计400余枚。
4、5月上旬,我县杨树岭镇许杖子村民在村中挖自来水管道沟时,于距地表约1.5米处出土一口对口扣置的酱釉大缸和六鋬铜釜。缸在下,铜釜倒扣于缸上,由于当时为机械作业,大缸已完全被打碎,铜釜底部亦被打碎,缸内装有瓷器、铁器近30余件,部分瓷器已被打碎,其中20余件完整的瓷碗、盘及铁器被当地村民拿回家中。我所得知后,及时前往现场,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通过向群众宣讲相关政策,村民-主动将存于家中的20余件文物如数上交。经初步研究,此批文物的历史年代为金元时期。同时,我们根据《文物法》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奖励。
5、今年以来,省文研所进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考古发掘工作。由于工作量大,专业技术人员少,省所要求我所派一名同志前往配合。为锻炼职工,提高所内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单位人员少的情况下,我们派李健同志前往参加。主要工作地点为保定和邯郸,为期半年之久。
6、配合省文物研究所进行小寺沟至遵化西铁路和平泉至铁门关公路沿线文物普查和勘探工作,计发现古文化遗存6处。同时于12月中旬进行了勘探,并写出了普查和勘探报告。
内业:
1、按市局的工作安排,进行五处省保单位的维修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由4名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了光盘和全部文字资料。
2、按省文物局统一安排,于8月中旬在全省开展全省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我们组织部分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下乡调查了解情况,拍照部分文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了电子和纸质材料。
3、面对我馆即将投入使用的实际,为全面反映我县浓厚的地方文物特色,拟举办《辽代文物精品展》和《平泉县出土文物展》,为保证展览的质量和效果,我们组织展厅人员撰写了陈列大纲。
4、为确保馆存上级文物的安全,在县有关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将存于县人行档案室的60余件文物移至县工行金库中保存,增强了安全系数,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三、积极努力,确保新馆的投入使用
由于缺少资金,新建办公楼一直不能投入使用,即不利于文物的安全,同时又影响了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为此,今年以来,在县主要领导的关怀下,由县人大一名付主任出面与施工单位协调,同时又经主管局领导和单位领导的多方努力,在向县财政借款10万元,同时将一楼两间底商抵押施工单位使用12年的基础上,最终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于11月下旬,终于将新办公楼交付使用。
四、精心组织,认真进行单位搬迁的准备和搬迁工作
(一)、面对新办公楼的投入使用,为确保文物安全,在单位缺少资金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进行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及时与省文物局博物馆联系,将新办公楼报警设备安装完毕;
2、投资4000元进行文物库房的加固改造工作;
3、投资3000元安装了办公楼
二、三楼楼道口铁门及文物库房窗户的防盗窗;
4、由于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更换办公设备,部分桌椅已无法使用,同时新调入的四名同志一直没有办公桌椅,为此,进行部分办公设备的更换;
5、为增加文物安全系数,从县档案局新购置两套保险柜,同时将办公楼大门按上卷匣门。
(二)、精心进行搬迁工作
11月上旬,施工单位将新办公楼交给我单位。为此,将文物搬运回新楼事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为确保文物安全,在向市、县及局主管领导汇报,并经领导同意后,我们首先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强调搬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之后,挑选平时为单位搬家、有责任心的运输工人四名,在向他们强调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于11月25-27日,利用三天时间,将全部文物安全运回新的文物库房。并于12月10日,将存于县工行金库的三箱上级文物也安全运回。目前正在进行文物的清点工作。
五、积极组织筹划文物展厅的布展工作
乡镇年度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我镇的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我镇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年初县政府各乡镇签订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年初,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的日常工作,共召开4次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机关单位,村、社区,辖区各部门传达上级的有关文物保护精神,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的副镇长为副组长,辖区派出所,国土所,建设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了一名文物保护工作兼职工作人员。
二、广泛宣传“普查工作”,提高全民素质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号召下,开展《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标志着第三次文物普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于文物事业意义重大,是文物部门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我镇充分认识“三普”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四是普查工作打了提前战。为了配合国家文物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镇于今年在全县率先进行了全县范围的古建筑普查和早期木构古建筑的重点调查,调查工作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规范为标准;
五是积极开展“三普”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各种道就文物普查宣传积极开展工作。为了切实保障我镇“三普”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集合我镇实际,坚持适度、可行的原则,财政做好了专项预算,并足额发放到基层。
三、以安全为根本,加大文物安全工作力度
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一年来,我镇继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的监管、督查。就文物冬春季防火、汛期防汛、防雷以及“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抽调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有力保障了文物安全。二是结合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今年3月份我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中,我们结合去冬今春省、市有关文物安全的部署要求,结合文物安全“金铠甲”达标工程的开展,把此次安全大检查做为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要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搞一阵风式的突击检查,狠抓文物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我镇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依法对全县重点文物保护,有效稳定了事态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丹阳市乡镇文物保护工作制度
一、对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属地管理,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各镇(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丹阳市域内各镇(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的保护、巡查与日常管理。各镇(区)需成立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管理、巡查、上报等工作。
三、各镇(区)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等进行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查人员在巡查时,需填写《乡镇文物保护巡查记录表》,根据情况拍摄、保存反应实际情况的照片、摄像资料,及时将发现问题与处理情况录入表格,做好被巡查点的电子与纸质记录档案归档工作,一户一档。
四、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工作内容:
(一)文物本体的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的行为,是否有擅自迁移、拆除、修缮的行为。
(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施工工程:是否擅自进行建设工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三)文物保护工程:是否按审批的方案进行保护工程施工,修缮、迁移、重建不可移动的文物的施工单位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
(四)安全情况:古建筑类的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
五、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给予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市文广新局与辖区公安机关反馈。
六、各镇(区)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到地下埋藏文物安全的农田平整、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窑厂取土等工程建设,必须进行专题巡查。
七、对有突出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要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监督责任方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导语:由于文物是具有唯一性、不可再生性的收藏品,因而加强现代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
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
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
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
配合昆明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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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
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
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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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14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2013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金和政策;
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
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
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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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
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
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
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
扎实做好2013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
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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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
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
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着重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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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
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
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
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
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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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
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
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
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
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
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
检查重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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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
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
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
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
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
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
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
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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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
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
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
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
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
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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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2013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
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
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
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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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五、干部队伍建设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
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
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训;
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风。
36.开展年度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结合全年文物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年度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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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工作。纪念园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关于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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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 保护工作计划(共8篇)
乡镇文体工作计划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计划
乡镇精神文明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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