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学中的各个学科几乎都是与其他学科相交叉的“边缘学科”。其中有的学科以音乐为主,以其他学科为辅;有的学科则以其他学科为主,以音乐为辅。从学科名称上看,为辅的学科一般放在前面,做修饰语;为主的学科则放在后面,做中心词。分清音乐学中不同学科的性质,对课程设置和学科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音乐学;边缘学科;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172-1004(2011)01-0027-03
在现代汉语中,“音乐学”有广义和狭义两个不同的概念。广义的“音乐学”是指一切和音乐有关的学科,不仅包括对音乐进行的各种理论方面的探讨和研究,还包括有关音乐创作、表演、欣赏等各方面的技能和知识;狭义的“音乐学”则与英文单词“musicology”的内涵及外延基本一致,只包括对音乐进行有逻辑的理论性研究,不包括俗称四大件的、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探讨,也不包括对有关音乐表演方面的研究。本文中所说的是狭义的“音乐学”。
我国古代十分重视音乐学的研究,那时的“乐学”和“律学”都属于音乐学研究的范畴。早在先秦时,儒家倡导“礼乐”,有关乐、律的论述便已大量见于文学、史学、哲学及乐学等方面的著作中。太史公在《史记》中设《乐书》、《律书》,为史家树立了榜样,故在我国古代正史中留下了《乐志》、《礼乐志》、《律志》、《律历志》等部分。此外,唐宋以来,我国还产生过《乐书要录》、《琴律说》、《乐律全书》等许多重要的音乐学专著。
然而古代重视音乐学的优秀传统,20世纪上半叶在我国并没有得到继承。在“远法德国,近采日本”的指导方针下建立起来的近代音乐教育体系中,没音乐学的位置。当时全国没有一所音乐学院有音乐学系,也没有很好地开展音乐学研究。到1956年9月,中央音乐学院才成立了全国第一、也是唯一的音乐学系。这个只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的音乐学系,在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情况一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得以改变。因此,我国近代音乐学教育起步非常晚、队伍特别小、底子十分薄。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音乐学教育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在我国迅猛发展起来,各音乐院校纷纷成立了音乐学系。进入21世纪后,音乐学教育发展的速度更快,目前我国不但9所独立的音乐学院都建立了音乐学系,而且在许多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音乐学院里,也办了音乐学系或音乐学专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00所高校中有音乐学系或音乐学专业。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我国从只有1个音乐学系发展为拥有100多个音乐学系,当然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但超常的发展速度和盲目上马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根据桑海波统计,我国音乐学系毕业生在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工作的只有7.5%,从事与音乐有关专业工作的有26.9%,而66.6%的学生则完全改了行。[1] 如此低的从业率和如此高的改行率,说明我国目前的音乐学教育存在很大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对音乐学及其各个分支学科的性质研究不够、认识不清,许多应当开的课程没有开设,而许多专业也没有放在相应的院校和系科中。这不但影响了教学质量,也脱离了市场的需求。这一问题事关重大,尚未从理论上进行过认真讨论。笔者不揣冒昧,撰写此文,对音乐学及其一些分支学科的性质和学科建设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意见,抛砖引玉,望大家批评指正。
音乐是一种人类的文化现象,因此在自然、社会、人文三大科学类别中,人们通常把音乐学归入人文科学类。然而音乐学不能像语言学、文学等人文学科那样,可用自身所用的表现媒介来表述,其研究成果不能用音乐,只能用语言表述。因此从总的方面来看,音乐学是用语言及其符号文字进行表述的人文科学中一个非常特殊的学科类别。
因为音乐学的成果要用语言来表述,所以音乐学专业的学生除应具备音乐的知识和技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使自己运用语言的能力达到较高水平,能规范、准确、通俗、生动地使用一种乃至数种语言对音乐及音乐学的学术成果进行表述。为达此目的,就一定要学习语言学的知识。学习语言学的知识,不仅能帮助学生运用语言,而且能对音乐学研究工作有很大的裨益。因为语言和音乐都是人为了表达情感以声音为媒介的行为方式,所以语言学的成果最容易为音乐学吸收和借鉴。在属于人文科学的众多学科中,语言学应用最广泛、发展最迅速,从业人最多、成果也最显著。语言学的理论结构及其研究的方向在多种人文科学中最先进,对包括音乐学在内的其他人文学科都起着重大的带头作用,音乐学从来重视借鉴语言学的成果。从19世纪末音乐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诞生以来,音乐学一直从语言学研究成果中吸取营养,还运用语言和语言学的各种方法进行研究。在历史上,有一些不认识乐谱的、不大懂音乐的音乐学家,如比较音乐学的创始人A.J.埃利斯(1814~1890)就是根本不识谱的音盲,但没有一个不会运用语言写文章的音乐学家。19世纪末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和实践,促进了比较音乐学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初兴起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20世纪末兴起的解构主义语言学都对音乐学产生过非常重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看,懂得一些语言学知识,对研究音乐学会有很大的帮助。而对语言学一窍不通,不能很好运用语言的人,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音乐学家。
目前在全国各院校中的音乐学系中,尚没有配备语言学方面的教师,也未开设语言学课程,学生对语言学了解很少,几乎没有学生能正确地使用国际音标来描写一种语言或方言,大多数学生都看不懂描写语言学的专业著作,大大影响了音乐学专业教学质量的提高。
应当指出,在无论使用何种语言的声乐作品中,作为文学部分的歌词和作为音乐部分的曲调都是像“氯”和“钠”两种元素化合成“盐”一样,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如果我们用声学仪器来测量任何人唱的一首单声部歌曲,得到的只有一行,而不是两行讯号。现在不得不把原本是一行的“词”和“曲”分为两行记录,是因为人类还没有发明出将曲调和歌词记成一行的办法。词曲分两行的记谱法使人们产生了错觉,以为歌词和曲调原本是两个不同的事物,而不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这一错觉也给音乐学研究带来了不良影响,不少音乐学家脱离语言和文学来研究音乐问题。“分离”式的研究方法不符合事物的本来面貌。不了解语言学,不具备语言学的知识,看不懂描写语言学的著作,就不可能结合语言来研究声乐作品,而器乐作品的音调和节奏又往往和声乐作品有联系。对语言学不熟悉的情况如不改变,音乐学系的教学质量就不可能提高,音乐学的研究水平也不可能提高。因此,普通语言学及其他一些语言学的课程,如方言学、语音学等,应当成为音乐学系学生最重要的必修课程。
音乐学除要用音乐分析的方法进行探讨,要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述外,在研究中还要大量运用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大门类的许多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音乐以声音为媒介,研究音乐便不能不研究声音,研究声音又不能不采用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数学的方法。因为音乐是人表达思想情感的一种行为方式,任何音乐作品都是一定的人在一定的社会中创造出来的,所以研究音乐就不能不采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去研究社会、研究人以及人和人的关系。如果把音乐学定义为有关音乐的学问,把它的研究对象定义为一切与音乐有关的事物,我们便会看到,实际上音乐学不是一门单一的学科,而是从多种不同的角度对音乐艺术进行研究的、多学科组成的一个学科群体的总称。正如日本学者曾经指出的那样,“音乐学是运用各种学术性方法(如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研究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的学术领域之总称。”[2]在音乐学这个总称下面,有许多具体的不同学科,如历史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音响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律学等,根本没有抽象的“音乐学”。既然音乐学的分支学科都是在与其他学科交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边缘学科”,音乐学中各个分支学科也可以根据它所结合的不同学科进行划分。如历史音乐学可以归属于人文科学,民族音乐学可以归属于社会科学,而音乐心理学则可以归属于自然科学。
根据音乐学的这个特点,无论从哪个学科门类的角度进行研究,必须采用那个学科门类的独特研究方法。没有测量和计算,不可能有数学方面的研究;不经过实验,不可能有物理学方面的研究。要进行某一个学科的研究,研究者必须了解和掌握那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表述体系。各门科学都有它自己的方法,历史学有考据法,心理学有实验法,民族学有田野工作法,社会学有问卷调查法等等。研究律学,要懂得数学的方法,研究音乐心理学,要懂得心理学的方法,研究历史音乐学,要懂得历史学的方法,研究民族音乐学,要懂得民族学的方法。音乐学中的许多学科,本身都是在与其他学科交叉基础上产生的边缘学科,二战后音乐学快速地向纵深发展,建立起越来越多的“边缘学科”,如音乐图像学、音乐治疗学、音乐传播学等。另外,还有学者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提出了音乐地理学,包括乐器制造工艺学、音乐建筑工艺学和电子音乐工艺学三门学科在内的音乐工艺学等,这些学科实际上也是“边缘学科”。
在我们对音乐学的特性有所了解和认识后,除了注意语言学问题之外,还要格外注意对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对其方法的掌握。我们以律学为例来说明此问题。
律学是对音乐中所用的律制、音高及音阶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问,由于它和数学有密切关系,一般被看作是体系音乐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十分发达且有三个特点:一是由于受“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影响,和天文学、历法相联系;二是受主张“礼乐治国”的儒家思想影响,与度、量、衡相联系,并认为音乐中的律是生活中度、量、衡的先导;三是受我国古代综合性思维和科学观点的影响,把律学研究和阴阳五行学说相联系。第三个特点在其中最突出。王光祈说,自秦代以来,“后世言律之人除极少数例外,多以阴阳五行为大本营”。[3] 从《吕氏春秋•大乐》篇中的记载中可知,祖先们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把“音”、“乐”与阴阳五行相联系。后来的律学研究更是和阴阳五行、气、像数、义理等哲学、科学的概念相联系。要研究律学,不但要有很好的数学基础和古汉语修养,还要对阴阳五行学说有一定了解。
一般说来,在两个学科交叉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边缘学科”,以一个学科为主,另一个为辅,为主的学科是研究的目的,为辅的学科则是研究的手段。如物理化学(Physical Chemistry)和化学物理学(Chemical Physics)都是在化学和物理学这两个学科交叉基础上产生起来的边缘学科,但物理化学是从物理学的角度出发研究化学问题,是化学的分支学科,物理是其研究的手段,化学是其研究的目的;化学物理学则是研究化学领域中物理学问题的科学,是物理学的分支学科,化学是其研究的手段,物理是其研究的目的。这两个学科,前者主要由化学家进行研究,后者则主要由物理学家进行研究,不仅从业人员的学术背景不同,其科研、教学也有很大的不同。
音乐学中的边缘学科也是在两个学科交叉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从学科性质上看,每一个具体的学科,都应当以某个学科为主,另一个学科为辅。因此这些学科又可以分为以音乐为主的学科和以音乐为辅的学科两大类。
在汉文中,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名称都是不同的偏正短语。偏正短语也叫偏正词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是“修饰语”,对后一部分修饰或限制,后半部分是“中心语”,是整个短语的核心。一般来说,表示研究手段的词放在前面当修饰语,表示研究目的之词则放在后面为中心词。如在“民族音乐学”这个词组中,“民族”是修饰语,“音乐学”是中心词,它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而在“音乐人类学”中,“音乐”是修饰语,“人类学”是中心词,它是以音乐为手段研究人类学的学科。从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来看,前一类学科和音乐的关系非常密切,在国外一般都放在音乐学院里,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后一类学科和音乐的关系并不很密切,在国外一般也不放在音乐学院里,而是放在其他专业学院中,由主要从事其他专业的学生学习。“民族音乐学”虽然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交叉学科,但其主要任务不是要解决民族学方面的问题,只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调研,所以由音乐学院的学生学习。“音乐人类学”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乐,音乐学院一般也没有条件为这一专业的学生提供人类学方面的训练,音乐学专业的教师也不可能教给他们有关人类学的基本知识。因此,这个专业一般放在人类学或民俗学院里,由人类学或民俗学专业的学生学习。笔者曾在美国印地安纳大学音乐人类学专业工作过,这个专业隶属于该校人类学院的民俗学研究所,而非音乐学院,甚至不要求学生识谱。我国目前有不少音乐学院办了“音乐人类学”专业,但有没有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的人类学的训练,所以学生们写出的论文就是音乐、文化两张皮:把描述的音乐事项放到其存见的文化背景中“观照”一番就算了事。[4]他们没有受过人类学的正规训练,除了写这种两张皮式的论文,还能做什么呢?
为学生和学科建设着想,凡以音乐为主的专业,应由音乐学院办,并辅助以相应的非音乐专业的课程。如历史音乐学专业应当由音乐学院办,但历史音乐学研究的方法即是历史学的方法,其基础是占有大量详细并确凿的史料,对其进行梳理和解读,找出特定对象历史发展的脉络,并给予研究对象以科学的评价,其目的是从中找出历史发展或变异的规律。因此对史料、文献、考古发现以及前人研究成果的分析、考证、辨析,确定其真伪和可信程度等历史学的方法便应当是历史音乐学专业最重要的功课。音乐学院应当为此专业的学生开设更多历史学方面的课程。
从国外的情况看,凡是音乐为辅的音乐学分支学科,主要由为主的那个学科来办,而不在音乐学院办。如音乐治疗学专业,就由医学院来办,乐器制造工艺学、音乐建筑学、电子音乐工艺学等学科专业,则由理工科大学办,也不在音乐学院办。
目前,我国除了9所专门的、独立的音乐学院之外,大部分音乐学院都是隶属于综合性大学或师范大学的。音乐学系在这样的学术环境中,无疑对音乐学系的学科建设非常有益。如果我们能够清楚地认识到音乐学“边缘学科”的性质,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教学资源,主动地请其他专业的专家和学者和我们合作,从音乐和其他有关学科两方面开展学科建设,我国的音乐学教育一定能够取得长足的进步,音乐学研究也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郭爽
参考文献:
[1]陈铭道.书写民族音乐文化[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
[2]王耀华,乔建中.音乐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王光祈.中国古代音乐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4]同[1].
On the Property of Musicology and Its Development
Du Yaxiong
Abstract:Each discipline in musicology is barely fringe discipline with other ones, some of them are musicoriented disciplines, while others are musicsupplementary disciplines. Seeing musicology from its definition, it is thought that, supplementary discipline always treated as modifier, however, principal disciplines treated as central term. To draw a clear distinction between different disciplines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curriculums and development of disciplines.
Key words:musicology; fringe discipline; the development of discip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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