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从共生视角哲学阐述人类社会的历史生存和发展,提出并探讨了共生哲学的共生存在论、共生价值论、共生伦理学、共生发展观等基本范畴和理论体系。分析认为,共生存在论主要是以共生关系为本体的共生哲学本体论;共生价值论追求主体间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共生伦理学包括共生正义和共生责任两大观念,实现社会福利的提升;共生发展观主要包括共生关系的改善、共生秩序的改良和共生结构的优化等内容,实现各种和各个层面的文明共生发展;面对当下的时代困境和文明危机,基于共生视角重新审视哲学中的主体性、价值论、伦理学和发展观等问题而提出的共生哲学,为思考社会现象和问题提出了独特视角和分析维度。
关键词:共生;共生哲学;共生存在;共生价值;共生伦理;共生发展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6)0300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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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共生”一词最初是在19世纪由生物学家观察到不同生物之间广泛存在着“互利”现象而提出的。1879年德国植物学家巴里证明了地衣是藻类和真菌的互利共生。后来“共生”作为生物学术语被广泛传播和接受,在《辞海》中也是从生物学角度给出其解释:“共生或称‘互利共生’。种间关系之一。泛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机体生活在一起的相互关系。一般指一种生物生活于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外相互有利的关系。……有些生态学家把共生概念作为凡生活在一起的两种生物之间不同程度利害的相互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两种生物彼此都因为对方的存在(合作或竞争)而相互有利的“互利共生”,仅仅是共生的狭义理解。从广义上说,共生还包括一方受益而对另一方无害的“偏利共生”(也称作“共栖”),以及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受害的“偏害共生”(即所谓“寄生”)。共生現象普遍地存在于生物界和生态系统中(如人体就是一个共生系统,数以亿计的细菌和微生物共生在皮肤、肠胃和其它器官之中),甚至整个生物进化史也成为了一部内容丰富多彩的生物共生演化史(今天令人谈之色变的具有极强抗药性的超级细菌,也是多种细菌的共生演化出来的新型生命体)。从根本上说,共生可谓是生物和物种存在和演化的前提和基础。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共生”一词被人们借用或借鉴来探讨人类社会问题。在日本,学者尾关周二用“共生”概念探讨人们之间的交往问题,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提出“共生思想”并将其理念融合进建筑设计之中。在国内,我们于1998年提出了“社会共生”概念和理论。就其实质而言,社会共生就是指一定社会下人们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围绕各种资源和风险而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共生形态。社会共生论要义则在于:社会由各个层面的共生系统所组成,和谐共生是在合理的度内分享资源,社会进步在于改善人们间共生关系
与《社会共生论》相关联,另有《走出轮回》《走向共生》二书,它们一并构成提出并阐释社会共生观的“共生三部曲”。[1]。与此同时,于真从社会学角度抉发了“共生论”思想,李思强从传统易理阐释了“共生论构建说”,任起顺从先秦典籍解读了
“和谐共生”思想。另外,钱宏、朱健国、张永缜等人还分别探讨了“共生经济学”“共生主义”“共生理念”等概念和观念。经过学者们十数载不懈努力,社会共生论从借用生物学概念发展成较为系统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成为颇有成效的社会分析工具、人生发展理论和社会改造学说,能够对社会各种现象和问题提供独特的观察视角和分析维度。
可以说,“共生”概念突破了生物学学科限制,开始进入了人类社会研究领域。随着此项研究的日益推广和深入,越来越迫切需要能够作为其理论基础的共生哲学。然而,迄今为止,共生哲学的基本范畴和相关理论体系还是一块飞地。因此有必要从共生的视角、理论和方法,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生存和发展进行最一般、最根本的哲学阐述。作为纲要性尝试,本文围绕共生存在论、共生价值论、共生伦理学和共生发展观等几个方面作一大体勾勒和阐述。
一、共生存在论
共在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方式;共生是生命体的基本存在方式,促进了生物种群的繁衍和进化。
社会共生是人类的基本存在方式,人类社会的基本形态是共生形态;斗争与妥协的互动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谐共生是人类社会的目标。
共生哲学发展了主体性学说和关系理论,提出以“共生关系”为共生哲学本体。主体学说的演进为前主体性—主体性—主体间性—共生主体性。
(一)共在、共生与社会共生
万事万物莫不与他物相联系而同存于世界之中,与他物共在可谓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方式。在生命世界中,任何生命不仅生活于代际和种群之中,也与其他生物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谓最广泛意义上的共生。低等生命是如此,高等人类亦是如此。
就人类起源的历史逻辑而言,人们必须结成共生形态,这不仅是由于生物的自然禀赋延续,根本还在于人类独特的社会化内在要求。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包含两个基本前提和条件:一是资源的开发、占有、分配和利用,其中主要包括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性和情感等生存所必需的资源;二是风险的预判、防范、治理和担责,这里风险的基本内涵是人们在获取资源和处理社会关系过程中可能遭致的种种威胁、危害或损失。实际上,二者也即通常所谓“趋利避害”或“趋善避恶”。
“趋利避害”和“趋善避恶”关涉到人生存发展的根本利益,构成人类的基本行为准则,若非如此,则难以想象人类社会能够存在和发展。实际上,人类活动总是与利益相关,在此基础上人们之间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利益是社会化的需要,人们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社会需要,利益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范畴”[2]。各种社会关系以利益为主要纽带,从而深深打上共生的烙印,一方面要求人们共同开发、利用、分配和消费种种生存资源;另一方面又要共同应对和防范各种威胁自身生存的风险。在根本上,人们相互间的共生行为和所结成的共生关系要远远比任何动物群体的共生形态和方式高级,形成人类所独具的社会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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