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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对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意义

时间:2025-08-02 05:54:25 浏览次数:

【摘要】通过对《比较法总论》学习,不仅明确了比较法方面的专业知识,更了解了“比较”会使人进步、优秀的功能。本人通过“为什么比较”、“如何比较”以及“比较法研究对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意义”三方面来阐述比较法的重要性。

【关键词】比较;比较法总论;法律移植;法治社会K·茨威格特和H·克茨的《比较法总论》,是西方当代比较法研究体系性概论的最高成果之一,本书系统介绍了比较法的一般理论问题。在第一部分的概述中,作者分四章讲述了比较法的概念、功能和目的、方法、历史,该部分是本书的核心所在,尤其是第二章(比较法的功能和目的)和第三章(比较发的方法)。第二部分的分论,在论述了“法的样式”后,作者共分六编分别阐述了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北欧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其他法系等,并详细介绍比较了各法系的法律秩序的发展历史、继受与传播、法典、法院组织和法律职业等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

1为什么比较

诺瓦尔里斯说:“一切认识、知识均可溯源于比较”。托马斯·曼说“只有通过比较,人们才能辨清并认识自我,由此发展为应然之人”。

“比较法是指一方面以法律为其对象、另一方面以比较为其内容的一种思维活动”“在同一个国家的法律秩序之内的不同规则之间进行的比较是每一个国家运用法律的本性,而比较法首先是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法律秩序的相互比较”;“只有在探讨作为具体研究对象的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特殊的比较考察时,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比较法”。

比较法作用如下:(1)为防止和解决社会冲突提供范围更广闊的解决模式。(2)打破那种不加反省的民族偏见。(3)帮助我们明确认识我们世界不同的社会、文化制度和改善国际间的相互理解。(4)刺激本国法律秩序的不断的批判,特别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改革。(5)为立法者提供资料。(6)促进本国法律规范的更合理解释。(7)促进大学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8)准备关于超国家法律统一的各项规划。

比较法学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逐步实现个别民族国家和整个人类社会法律秩序的进步,最终走向整个人类社会法律制度的和谐与统一。①

2如何比较

“深入探讨比较法的方法是富有意义的;因为法学是有病的,而比较法却是一剂良药。”②

在介绍比较法的方法时,作者首先强调了对本国法进行批判性的研究和对外国法的经常学习的重要性,并引出“功能性原则”,且提出一条“类似的推定”:各种不同的法律秩序,尽管在其历史发展、体系和理论的构成及其实际适用的方式上不同,但对同样的生活问题往往在细节上,采取同样的或类似的解决办法。该“类似的推定”适合于:在比较法研究开始时,这个推定可以作为启发式的原则适用;在研究工作终结时,这个推定成为检验其结果是否正确的手段。③

比较法方法不仅是思想方法还是一种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比较法方法对于我们的生活、学习具有指导作用。意大利学者卡佩莱蒂的“六步骤法”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具体是指:

第一步,进行比较有意义的研究的前提条件是,找到人们共同遇到的社会问题和需要,即以提出问题或规定一种工作假设开始的。

第二步,找出那些处理共同社会问题或社会需要所采用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

第三步,对有关国家所采用的法律解决的相同性或相异性理由进行探讨和研究,这些理由可能根植于历史传统,可能在于社会学、伦理学、意识形态的文化相同或不同。

第四步,是第三步的继续,即进一步研究这些异同产生的原因及其所反映出来的可能的趋势。

第五步,比较法学依据特定解决办法满足社会需要、解决社会问题的效能这样一种客观标准,对比较研究中包括的国家为解决共同问题所采取的法律解决办法进行评估。

第六步,基于所有积累起来的资料,比较法学家根据具体领域中的某些发展趋势,可以合理的试图预测未来的发展。

3比较法研究对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意义

耶林说:“接受外国法律制度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国家性的问题,而是一个简单明了的合目的性和需要的问题。任何人都不愿从遥远的地方拿来一件在国内已有同样好的或者更好的东西,只有傻瓜才会因为金鸡纳霜不是在自己的菜园里长出来的而拒绝服用它”。

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通常包括这样五方面的涵义:一是法律之治,而非人的统治;二是人民主体;三是有限政府;四是社会自治;五是程序中立。④

我国要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坚持贯彻先进的法治理念,更要学习借鉴西方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如果在功能上把法律制度看作是社会事实情况的调解器,那么在每个国家里的法律问题都是相似的。我国由于接受法治观念较晚,践行法治相对滞后,更应认真研究国外的法律制度,以解决我国法律中的漏洞。实践也证明,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直接或间接的模仿是实现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这就要重视法律移植的问题。

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即一国对他国法律的引进、吸引、采用。

法律移植与比较法的关系很密切,法律移植的前提就是对各国法律进行比较和研究。而比较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比较研究,有选择地借鉴或移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从而改进本国立法。我国在现代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大力发展比较法研究意义重大,不仅可以弥补我国法律中的不足与缺陷,还可以完善我国法律法规,保证法律统一,从而和国际接轨。

注释:

①米健《从比较法到共同法》,②【德】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米健,高鸿钧,贺卫方译法律出版社,2003:45。

③【德】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米健,高鸿钧,贺卫方译法律出版社,2003:55。

④详见张文显。《法哲学通论》,辽宁出版社,2009:372-374。

参考文献

[1]【德】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米健,高鸿钧,贺卫方译法律出版社,2003。

[2]米健《从比较法到共同法》,《比较法研究》,2000年第3期。

[3]张文显《法哲学通论》,辽宁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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