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冷链食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汇编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
3.做好所有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二、加强健康管理
4.新进员工、临时员工和来自或者途经停、转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6.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落实进货查验
7.做好供应商合规性检查和评估,对每批食品进货查证验货,保证食品可追溯。
8.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9.落实“一品一码”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等相关追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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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批发市场(企业)按要求赋码并上传XXX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四、做好环境消毒
10.运输冷链食品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和食品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11.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企业或者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严格消毒处理。
12.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五、加强分装洗消
13.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14.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的设备,如工作台、矿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15.分割、分装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普通厂区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密闭厂区应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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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3/h。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六、公共场所管控
16.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采取网络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开展现场会议时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17.食堂进入口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采取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18.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加强个人防护
19.分割、分装人员、低温环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口罩、面屏、手套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冷冻、冷藏车间的人员进入工作区时应当穿戴有防护耳朵的棉帽、棉服和棉鞋,并佩戴手套。
20.其他重要工作岗位人员需穿戴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佩戴口罩。
八、销售环节防控
21.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间隔在1米以上。
九、异常处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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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一旦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有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样品,应根据要求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
23.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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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监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县市监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未经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有效执行。
2.实行冷库(监管仓)检测消毒制度。市监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要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监部门推送到县疾控部门。县疾控部门根据县市监部门的通报,按照“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到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地(包括第三方冷库、监管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者自建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必须在货物到达后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县市监部门反馈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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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一旦检测出呈阳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3.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在市、县两级政府的统部署下,我县由县市监局在城区组织设立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入到辖区的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指定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县内或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出呈阳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县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2年。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允许出仓流通。县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将出仓流通的相关产品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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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疫防指挥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市场排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1.风险排查,信息推送。县市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将排查到的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每天推送县疾控部门,相关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来源不明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每天推送一次,每周全覆盖。
2.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疾控部门对市监部门推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排查信息,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县市监部门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每周与县市监部门核对一次推送信息和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做到无缝对接。
县市监部门每天要将推送县疾控部门的信息以及疾控部门反馈的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市局,市市监局将在门户网站上每周公示一次排查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情况。
3.严格管控物流运输。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相关司乘人员的监管,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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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严禁非冷链车辆承运、夹带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市场巡查小组。县市监局牵头,交通、经信、邮政、公安等部门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专职从事市场巡查工作。以卤菜加工、餐饮服务、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以及夹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为重点巡查对象,以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为重点巡查内容,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小组依法查处。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执法办案小组。县市监局牵头,交通、经信、邮政、公安等部门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对市场排查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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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强化市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三要积极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疫控指挥部的统部署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把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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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坚持运用XX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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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略
职责分工
1.市监:负责组织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索取消毒证明等工作;牵头推进“X冷链”建设应用;依法查处进入市场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环境消毒、核酸检测、改进卫生条件等工作。
2.卫健: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对环境、从业人员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3.交通:负责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运输工具和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各项单证,查验承运冷链食品在“X冷链”平台追溯信息;配合做好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4.商务:负责配合做好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环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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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落实直接从事装卸运输作业人员新冠健康管理、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装卸作业、外包装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储备肉承储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购进和下游企业主体数据、入出库数据。
5.农业:负责加强对屠宰场所及屠宰场所生产自存用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具有生产自存用冷库的生猪屠宰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生产销售有关数据。
6.海关: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对未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出具提示单,督促进口商在后续环节完成预防性消毒;督促冷链食品进口商办理通关后当日在“X冷链”平台提交冷链食品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冷链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7.发改:对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至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等工作予以支持。
8.经济: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改进环境卫生条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好进货查验、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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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9.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冷链运输物流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和本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抗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明知其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而不采取防控措施,仍予以进口或销售,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冷链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散播涉及食品安全特别是冷链食品不实信息或谣言的违法行为。
10.大数据:负责对冷链信息平台开发、数据对接等有关信息化工作予以指导支持。
11.邮政: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运输工具和冷链食品快件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冷链食品邮件实施独立操作,与其他环节严格隔离;加强快递人员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快递人员的核酸检测。
12.口岸:负责督促指导机场、铁路、港口口岸管理单位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防控技术指南贯彻落实。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市关口防控。
加强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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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X管控。在高速公路、国道等入X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
(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
强化入X首站主体责任(冷链食品进入XX后首个抵达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强化冷库责任,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实施专用通道入库,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等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运、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业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货关口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并对生产加工、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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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销售环节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等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排查新冠污染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抽样比例和检查频次,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预防性消毒。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废弃外包装。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口岸、冷链运输和出入库、流通、市场环节)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督促冷链物流各环节责任主体强化物资保障,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的物流人员,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
(五)科学开展应急处置。
在核酸检测中如发现呈阳结果,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同步溯源定位,迅速采取冷链食品下架封存、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追溯、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疫点卫生学处理等防控措施,妥善有效应对处置。
六、专项执法
2021年1月X日至2021年3月X日,重点聚焦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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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冷库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冷库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第三方冷库是否备案,是否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是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是否接受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的货物,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货物,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没有消毒证明的是否由入X首站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是否有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三)物流运输消毒。
重点检查冷链物流特别是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情况,进口冷链货物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
(四)追溯制度执行
重点检查入X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X冷链”平台注册,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检疫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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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
(五)场所环境卫生。
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地区,检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的措施。
(六)违法违规行为。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不服从、不配合实施有关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明确责任
(一)地方属地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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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XX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承担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政府领导直接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为组长单位,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海关、发展改、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大数据管理、邮政管理、口岸物流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涉及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规定的相关程序、方法及要求,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措施,强化全员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
(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应急指挥部统领导下,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围绕本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强化责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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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坚持互为补充,主动作为,强化职责边界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全链条防控闭环。
(四)行业组织自律责任。
各类冷链物流和食品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督促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行业业务范围、特点制定细化操作指南,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自我承诺、倡议书、责任书、宣传册等形式,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冷链物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为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督查督办,对防控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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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情况、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有力有序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要及时向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策划,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到位,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发声,破除谣言,为群防群控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加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落实好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必备物资,确保一线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在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一线工作人员,要突出加强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被新冠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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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呈阳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由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物防专班)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呈阳物品”或疑似“呈阳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属地物防专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呈阳的冷链食品,属地物防专班应提请属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属地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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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经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呈阳的处置
1.呈阳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核酸呈阳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呈阳复核、病菌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属地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新冠核酸初筛呈阳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控办)。
2.先行处置。属地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市监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X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通运输、XX集团等部门(单位)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呈阳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呈阳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呈阳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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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播的,卫生健康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生健康、市监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呈阳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及时报告市物防专班,由属地物防专班提请属地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呈阳的处置
1.信息确认和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跟踪呈阳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应立即报告市物防专班。市物防专班应立即向市防控办报告,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以及涉疫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以下简称省物防专班),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二次采样检测。市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流程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呈阳的确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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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核查索票索证情况,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的污染。市监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时按规范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
(2)确保采样规范。卫生健康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污染源确认和通报。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卫生健康部门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并由市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省防控办确认。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呈阳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市外其他地区的,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通报相关地区防控办。
4.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监部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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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呈阳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健康会同市监、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呈阳,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5.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食品无害化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核酸呈阳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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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冠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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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疫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呈阳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市物防专班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市防控办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属地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属地防控办和市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市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市防控办和省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地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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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疫情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县食安办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冠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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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X冷链),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县新冠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冠风险评估,对新冠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冠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物防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食品等密切接触标本的采集及运输送样工作。负责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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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防控处置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通过“XX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X冷链)”对信息进行追溯和分析,并及时向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食安办、市监部门等上级部门报告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信息动态。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的食品采取就地封存、协助相关部门对呈阳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处置完毕后,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对疫点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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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冠疫情期间的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X冷链”物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冠疫情冷链食品物防应急知识普及;协助县卫健部门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要强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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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疫情发生地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主体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理。充分认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市监部门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场所和冷冻食品等的主动监测。发现新冠核酸检测为阳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加强对管理者、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并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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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要严防冷链食品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管理者、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同时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核酸检测。督促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三)狠抓业务培训,确保安全。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X冷链”业务培训,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冷链食品抽样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和抽样人员对冷链食品的新冠的追溯能力和处置能力,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加强应急管理,注重舆论引导。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注重舆论导向,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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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进口非冷链货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1、加强源头管控,进口货品入关时要按规定开展新冠检测监测,并做好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
2、所有进口货品在通关、存储、物流等环节应做好登记,并做到根据疫情风险分来源或地区的物理分离。
3、进口货品入境后的物流环节应严格执行XX市商务局制定的《新冠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做到与其他货品无交叉,可参照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对进口货品进行揽收、分拣、投递等,提倡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相关物流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4、进口货品的承接单位建议设置进口货品的专门存放区,专人负责。
5、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
6、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及个体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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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做好科学防护。收到进口货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各层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处理完进口货品后及时规范洗手;包装箱、包装盒消毒后及时丢弃或销毁,尽量不带入室内;建议进口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
7、在接触进口货品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8、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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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
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自2020年X月X日后,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
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
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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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口冷链食品解冻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XX 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和《XX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至少每14天开展一次员工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生产结束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持续开展生产车间、冷库等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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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六、配合检测
要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工作,如实说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本单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全部从业人员名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名单,确保“应检尽检”。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风险防控,提高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污染风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人物同防”防控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高效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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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从事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
(一)属地职责
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形成管理闭环。要督促冷链食品各环节相关企业和个人履行主体责任。负责落实本辖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职责
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市指挥部统领导下,履行对冷链食品各环节企业监督检查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协调联动,加强形势研判,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施主动监测,精准管控。
市监:牵头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负责以冷链食品为原材料的食品生产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各类经营冷链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场内摊位,第三方冷库以及上述重点场所的从业人员摸排建档。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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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按照职责分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工信:负责指导督促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和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
交通运输:负责冷链运输企业、自备冷库和冷藏车等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督促指导冷链运输企业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等。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商务:负责XX冷链物流试点企业、从业人员摸排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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