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加强株洲市律师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维护协会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和效益;
第三条协会实行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的原则。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有独立的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监督检查,账务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协会财务监督专门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社会监督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协会的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
(二)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协会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
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四)利息;
(五)主管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第七条协会收入的原则:
(一)各项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范围或批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
(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和帐外设帐;
(三)协会收取会费,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专用正式发票,并交会计人员及时入帐,不得坐支。
第八条支出管理
(一) 财务支出范围:
1、业务活动费开支:协会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费等;
2、人员经费开支: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聘用费、社会保障费、行业保险费等;
3、管理费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教育费等;
4、创办实体的成本费开支;
5、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应交纳的税费;
6、其他合理开支。
(二) 财务支出原则及程序:
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和经费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
2、经费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3、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按规定批准后,才能报销。
4、协会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专职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第九条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一)协会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经济往来,不得在社会团体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二)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并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协会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现金的收付,除发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尽量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收付。
(四)协会的财产物资是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财务账务中必须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等专门账户。
第十条监督管理:
(一)协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制度,自觉接受协会财务监督专门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社会监督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 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团管理工作的要求,协会的财务状况应由审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根据需要,协会应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协会的年度预算须经理事会审定;
(四)协会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五)协会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本规定市律协理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快递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协会和广大会员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协会经费遵循公开、合理、节约、有效的使用原则。
第三条本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财物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具体工作。
第五条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工作及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章经费收入管理
第六条协会经费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筹备。协会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要接受相关审计及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协会理事会报告。
第七条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鼓励会员单位及会员多支持协会的发展。
第四章经费支出管理
第八条经费支出原则: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收付资金,统一筹划、监督、管理,设立财务帐薄,记录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条协会各项支出按照会计法和有关会计管理制度及《章程》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协会各项费用,要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坚持按计划、预算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财务计划和预算由理事会审定。
第十二条财务报销时每张发票都必须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经协会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签字后报销。
第五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财务工作接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年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作财务报告;接受和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设立银行帐户。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调换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协会换届时,按照换届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财务管理者,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违反法律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办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理事会。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协会面临的新形势,使协会的财务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本协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秘书处设财务部。秘书处财务部是协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财务会计核算,保证协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第三条协会的会计核算以协会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协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年、月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协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定的如实反映、满足需要、实质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谨慎性、重要性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协会的财务会计科目设置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使用中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协会的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机制。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协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协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不搞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受托代理资产。
第十条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财务部设专职出纳员,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必须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向外单位及私人借款。
第十一条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管理
(一)应收帐款是指协会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帐款。应收帐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帐,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二)预付帐款是指协会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预付帐款也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帐,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二条存货管理
存货是指协会为了日常管理所需,或为提供服务,或为捐赠所持有的不构成协会固定资产的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
(一)为了简化管理与核算,协会拟定各类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等均实行随用随买,暂不设存货仓库,同时亦暂不设存货帐目。
(二)为了防止漏洞,各类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均由秘书处统一采购。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秘书长批准。采购完必须立即发放给使用部门或个人,同时办理领用手续。采
购者凭购货发票和使用者领用凭证报销。报销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三)能较长期使用的用品用具,秘书处应当建立实物帐和个人使用卡片,并定期盘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协会为了满足日常管理需要所持有的预计使
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车辆、用品用具等有形资产。
(一)购置固定资产要提前制定计划,报经会长批准,特大型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超过3万元)需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购置固定资产时,要货比三家,必要时要进行招标采购,保证物美价廉。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和交付使用时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三)取得固定资产后要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原价、包装费、运输费和相关税费)凭发票和验收使用手续及时入帐,并按主管部门分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四)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各自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帐和个人使用卡片,按季盘点并与财务部对帐,保证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五)固定资产要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折旧期限,按月平均计提折旧计入当期费用,直至计提完毕为止。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
接计入当期费用。固定资产转移和报废必须报经会长批准,转移收入和报废残值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第三章负债管理
第十四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协会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流出。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进行融资性长期或短期贷款。
第十五条各种应付帐款和预收帐款均应按实际发生额及时入帐,并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章净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净资产是协会持有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暂不划分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协会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暂不将收入区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第十八条各种收入均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对照相应科目及时入帐。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费用是指协会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费用应当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条协会的各项费用支出,均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对照相应科目及时计入当期费用。各项费用列支前均应编制计划报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并作为借款依据。
第七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分别按月和年度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协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章监督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及其会计人员有权对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包括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督促建立并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要求补正等等。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财务会计人员的审核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协会财产安全,协会要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进行内部控制,并将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特别要突出抓好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各项支出的计划与审批;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
用、盘点、处置;费用报销的审核与批准等等。各种费用的报销都必须经由秘书长依据费用计划审批,秘书长本人报销需经会长审批。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协会秘书处财务部负责解释。
相关热词搜索: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 行业协会 财务管理制度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