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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中体现人民政协政治担当

时间:2025-08-02 17:41:21 浏览次数:

  1 在协商民主中体现人民政协的政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就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重要作用与原则要求进行了系统阐释与全面部署。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5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坚持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做出了“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论断,提出了“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明确要求。以上这些关于政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新形势下的政协事业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同时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圆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作用的新时期。

 XX 区政协作为基层政协,阶段来始终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紧紧围绕 XX 区中心工作,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职尽责全过程,不断探索履职新途径、新方法,更好地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2 一、实践协商民主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创新推动协商民主。每年全会协商会议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进行协商,扣紧当地经济建设、城市改造、文化繁荣、生态发展等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深入一线,选取社会治理创新、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文明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等课题开展调研视察,形成调研报告、意见综合报告等供党政领导决策参考;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每年上、下半年针对地区发展情况召开通报会,提出协商意见建议;发挥专委会作用,大力推进民主协商向基层延伸,不定期走访对口部门和街道乡村,围绕教育、医疗、治安等工作开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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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强化措施完善协商民主机制。每年主动将年度协商民主工作要点、重要事项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视,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区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通报工作情况,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将重要协商成果送交区党政领导决策参考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领导督办政协协商重要意见建议制度,确保协商取得实效;实行区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政协主席领衔督办、专委会视察催办的提案工作机制,会同区委、区政府办明确落实提案办理单位、时限,逐个催办跟踪、反馈落实,促进提案成果转化。

 三是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如在今年年初,组织政协常委及专委会主任学习中共十九大报告、习

  3 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5 月份还赴教育基地举办政协常委履职能力培训班,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XX 中心工作等作专题辅导,提升委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协调能力水平;实现主席班子成员走访委员常态化,加深联络沟通,形成共举共识;打造“XX 政协网站”和“委员之家”平台,积极传递政协声音,及时通报协商民主工作动态信息,努力扩大协商民主影响。

 二、推进协商民主的工作启示

 总结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在协商民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许多启示,作为基层政协不仅需要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需要把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政协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是总揽政协工作全局,做好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胸怀大局、把握方向、着眼大事,才能在全区的工作大局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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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必须紧扣党政中心履行职责。科学发展是一条永恒的主

  4 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光有立场和态度还不行,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举措,行动最有说服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围绕各个时期党政中心,准确把握市情、区情和社情民情,找准位置,选好角度,主动融入,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坚持用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开创政协事业新局面。

 三是必须突出团 结民主两大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这就要求我们要发挥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爱国组织战线,加强同各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努力探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和方法,形成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政治氛围,努力维护社会团结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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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必须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基层政协要尊重委员的主体地位,不断地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增强委员的履职能力;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提供舞台,使委员的履职质量更加有效;要做好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委员反映的问题,并及时跟踪落实,最大限度地唤起委员履职热情。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政协工作充满生机活力。

 三、当前基层政协开展协商民主工作存在的阻碍因素

 目前,XX 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仍在前进中探索发展,但就基

  5 层政协民主协商工作整体而言,也出现了一些困难问题和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也正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必须研究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履职的实效性有待提高。在政治协商方面,对政协以全委会、常委会、专委会对口协商以及政协领导参加党政有关会议等形式所提出的协商意见,有时还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在民主监督方面,监督机制未能真正落实,造成监督的“度”实在难以把握,部分委员存在“怕给党政找麻烦”的思想,认为监督力度大,党政部门有意见,但监督力度小,势必影响监督的效果;在参政议政方面,委员知情明政缺乏保障,一些党政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等有时缺失“政协身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协协商民主作用的发挥。

 二是提案办理落实有待加强。在政协外部,极个别承办单位认为协商民主建设主要靠政协来推动,导致对提案办理协商不够重视,往往是把协商看成是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减少矛盾的机会和手段,主动参与、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有时对收到的提案只是忙于研究如何答复委员,没有真正和提案者、政协组织进行全面的沟通协商。

 三是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有待增强。XX 作为欠经济发达地区,个别委员文化知识偏低,缺乏综合分析和话语表达能力,当面对一些具有宏观性、前瞻性、深层次问题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一定局限性;部分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信息来源渠道较

  6 少,理顺不了群众真正的需求诉求,导致协商过程中参政难以参到点子上,议政也议不到关键处。

 四是基层组织机构有待完善。在机构设置之中,党委、人大、政府的最基层组织都是乡镇一级,而政协的组织机构到县(区)级,没有向乡镇一级延伸,这种现状限制了政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调查研究及视察评议的广度和深度。

 五是专委会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基层政协专委会中,普遍缺编缺人,专委会正副主任都是兼职,没充分时间和精力完成政协相关的研究工作,导致基础性作用和对委员、界别的“组织依托”作用未有效发挥。

 四、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几点思考

 协商民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人民政协实践中的创新和发展。我们要把加强协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等要求,抓紧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广泛、多层和有原则、有程序、有主体、有内容、有反馈、有领导的协商民主体系。

 一是学习好、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

 思想。要以新的理念推进政协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及时组织委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把习近

  7 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等作为基本教材,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各项工作的总纲,提高政协队伍、政协委员的思想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途径,大力宣传政协工作的独特优势、地位作用以及委员履职的生动实践,增进全社会对政协的地位作用、体制机制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形成有利于推进协商民主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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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主动履职作为。各级党委在政协政商民主建设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除了政协本身要积极主动推进之外,关键还是要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履职原则,根据党政工作重点,主动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和协商计划,并报党委研究同意,转发有关责任部门落实,规范协商程序,增强协商效力;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课题纳入政协协商范畴,实现从“被动协商”到“主动协商”转变。同时,要加强民主协商的公开宣传,对重要协商活动和协商意见、调研建议、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报道,接受群众监督。

 三 是完善配套制度。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政协章程和各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健全完善关于加强政协民主协商的专项制度文件和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成果运用以及如何增进与党政、人大的工作衔

  8 接和良性互动等;扩大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代表等协商参与者知情渠道的广度和深度,在协商之前给他们充分的时间、手段、路径等进行调查研究,使他们能够充分享有参与权、自主权,畅所欲言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协商的有效性。

 四是。

 完善协商成果转化机制。政协和党委、政府应共同研究,完善制度建设,对哪些协商成果必须送党政领导阅示,哪些协商成果必须进入党政有关会议研究予以明确,确保应纳入党政决策参考的重要协商成果能纳入决策程序和决策研究采纳的内容。同时,建立协商成果的督查督办制度,把研究采纳政协重要意见建议、落实领导批示协商成果情况,作为政府部门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办理落实,切实发挥政协重要协商成果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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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激发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活动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取决于参加协商委员的议政能力。因此在协商前期组织时,遴选委员很重要,必须是选择具有责任心且勇于敢于建诤言、献良策的委员,选择群众代表也一样。同时,必须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信息等评比表彰奖励办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作用,对政协委员履职及参与公益活动等情况登记建档,通过制定《政协委员履职守则》《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办法》等,给委员加压定任务,变压力为动力,并严格执行和督查,从制度层面增强履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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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是切实发挥好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做好服务,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政协整体工作水平。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着眼于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推进包括学习、目标绩效管理、行政后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定位。通过详细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内部工作守则,将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承办科室和具体人员,对外处理好与党政对口部门、所联系的界别、上下级专委会的关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对内处理好与常委会、主席会议及各科室的关系,注重整合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委员履职提供方便。

 新形势孕育新机遇,新常态应有新作为,基层政协要切实发挥自身的独特作用,用好协商民主这一政协事业常青的法宝,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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