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利用一年时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十六次党代会、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再造工作流程,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机关提供作风保证。
二、整顿重点 (一)解决政府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重点是:
1、不讲诚信、不守信用,随意给投资者许愿,责任不履行、不依法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帐。
2、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工作随意化,利用法律与他人合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
3、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以权代法,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4、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解决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重点是:
5、部门利益至上,人为设置审批前置条件,要求企业出具各类无谓证明,利用
部门政策规定的条条框框设置“软钉子”,约束企业发展。
6、执行利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扶持资金不落地,变相增加企业负担,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7、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随意查封企业财务账册、关停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三)解决流程不优、机构臃肿问题。重点是:
8、办事流程不公开,“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不落实,“多次跑”“往返跑”情况较多。
9、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长,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网上办事不便,移动政务滞后。
(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监管协调不到位问题。重点是:
10、公职人员利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权力寻租,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1、监管部门懒政庸政怠政,对不正当竞争监管不到位,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五)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重点是:
12、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办事拖沓敷衍、推绕拖,“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13、照抄照搬,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文山会海泛滥,内容不接地气,以会议贯彻会议。
14、责任下移,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
(六)解决不细不实、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是:
15、本领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基本功不扎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
16、政策研究不透,制定方案跑粗、措施不实,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
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
三、方法步骤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三个阶段安排,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推进、交叉进行。
(一)思想发动,方案制定(2018 年 4 月初)。搞好思想发动是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整顿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深入开展调研,查实找准突出问题。对照本方案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了解本科室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现状。坚持以人民中心、企业至上的思想理念,认真查找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能力素质、方式方法、精神状态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抓住要害,为精准发力、集中突破做好准备。
2、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把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呼声作为整改方向,从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查起改起,把群众和企业满意作为衡量整顿成效的风向标。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把问题找准之后还要问计于民、问计于企,拿出最优化的整改方案加以整改,做到让群众和企业满意。要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并重,科学务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搞好思想发动,形成思想行动自觉。召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向干部职工讲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整顿重点和方法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与大局利益之间的关系,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整个大局下思考、谋划和开展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来,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集中攻坚,专项整治(2018 年 4 月中旬至 10 月底)。聚焦问题,强化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1、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汇总本单位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建立工作人员失信记录,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坚决查
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打造诚信机关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责任领导:孙颖健,牵头科室:县委县政府环境办)
2、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等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整治行政执法人员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意设定霸王条款、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条件、违规向企业收取配套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行为。(责任领导:范婷,牵头科室:县政府督查室)
3、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随意执法、司法不公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正、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领导:王宝森,牵头部门:法制办)
4、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审批程序不公开透明,搞暗箱操作;“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健全,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人员态度生硬、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严,办事“踢皮球”等问题。(责任领导:管延灏,牵头部门:县委县政府环境办)
5、开展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整治。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高度重视,集中解决,特别是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务必依法依规及时或限时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置之不理、“推脱等靠”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平安和谐。(责任领导:范婷 ,牵头部门:督查室 )
6、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环境。(责任领导:管延灏,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办 )
(三)科学考评,总结验收(2018 年 11 月初至 12 月底)。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完善评价方式,改进评价办法,请服务对象参与,让企业代表评判,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和实效性。
1、开展作风公开评议。进一步科学设置评价要素,精准设定评议样本开展问卷测评,对作风整顿情况进行精准评定、量化打分、排出档次,公开通报,以年度评议结果检验机关作风是否持续改进。
2、组织企业问卷调查。注重倾听企业呼声,开展满意度调查,扩大企业参与调查问卷范围,准确详实了解涉企部门在企业眼中的形象位次,定向约谈排名靠后的单位,以企业满意比率检验营商环境是否明显改善。
3、随机考评测试。采取“基本理论+”考试模式,按比例抽取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单位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以学习效果检验干部素质是否明显提升。
4、强化评议结果运用。用好考核“指挥棒”,完善考评奖惩工作机制,注重在作风整顿中发现一批、使用一批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树立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积极作为。将那些“虚、慢、散、拖”问题突出和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单位列为整顿重点,对公开评议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且该单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推进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整顿始终,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合理制定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精心设计教育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秦恩亭同志在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把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学习、增强本领的重要途径,少坐办公室,多到一线、企业听实话、摸实情、出实招,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增强科学决策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持续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见人见事见问题,保证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解除后顾之忧。
3.开展明察暗访,务求长效。对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按职责权限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原因又要查制度,完善机制;既要追究具体办事人员责任,又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责任;反面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震慑,起到借
鉴、教育、警示的作用。
4.立查立改,整章建制。把整改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程。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限期整改,立竿见影,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查缺补漏、建章立制。要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作风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县政府办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组、宣传报道 3个工作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统一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在自查的基础上,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措施,确定问题整改责任人,并由专人负责,随时督办,逐一销号。督办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专项整治要求落地生效。对问题不解决、整改不落实、工作不达标的,严肃查处。
(三)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又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改进作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及时反映县政府办机关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效,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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