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党团工作 > 法制教育教案(遵守交通规则)

法制教育教案(遵守交通规则)

时间:2025-08-03 20:06:16 浏览次数:

 【法制教育教案

 】

 境 遵守交通法规,创设良好交通环境

  :

 设计思想:

  学生是现代家庭所关注的新一代,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人们总是把他们同一张张童真的笑脸,一双双无邪的眼睛,一个个天真活泼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是学生做为受害者。因此,帮助中学生进一步了解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德育工作者和广大教师的任务,也是本课的目的。

 :

 教学目的:

 1、让学生通过案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并成为我校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2、通过了解发生在我区的有关学校学生的交通事故,使同学们能从事故中吸取教训,珍爱生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

 教学方式:

 讲述与讨论 :

 教学准备:

 1、澄海区交警大队录制的《预防交通事故》录像片; 2、近年我市我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等相关数据幻灯片; 3、VCD 放映机; :

 教学步骤:

 1、放映澄海区交警大队 1998 年录制的《预防交通事故》录像片,使学生深刻认识“车祸猛于虎”的现实。

 2、导入:

  东里中学是一所农村中学,位于国道 324 线东侧,生源是来自国道另一侧的镇内片、樟林片和南和片的学生,多数学生上学

 放学必须横穿国道。因此,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我校来说,具有特别重要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2003 年 10 月 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决定于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为加深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理解,下面根据我区近年来发生的涉及老师、学生的一些交通事故以及外地的一些案例,以案析法,用活生生的事实,来说明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的重要性,让大家从中吸取血的教训。

  。

 一、有的学生竟然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二轮摩托车乃至私家小轿车逐渐走进城市和农村的家庭。但它不仅仅是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交通的便利,同时,由于行为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泊,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特别是有些中学生,为贪图一时方便或出于好玩,在没有经过严格的学习和考试之后,就无证开车上路,给自己、他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我区就有这样的例子:溪南镇某中学学生余某,家住溪南镇内厝村,1998 年 10 月 12 日 19 时左右,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载陈某到溪南镇云英村一个同学家。19 时 10 分左右,余某驾车载陈某回内厝村,当车行至溪南镇大新北路路段时,遇前面一辆正在掉头的电动三轮车,余某由于没有经过学习考试,对二轮摩托车的技术性能不熟悉,碰到紧急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二轮摩托车碰撞电动三轮车,造成电动三轮车骑车人陈某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余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9 条“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规定。余某是在校学生,不符合申领驾驶证条件,又无培训,所以属无证开车。余某除应负事故的赔偿责任外,还依法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000 年 11 月 7 日早 6 时多,广益街道埔美居委未满 16 岁的

 初中学生陈某开了一辆柳州牌微型小汽车,要去吃早点。途经城区振兴路汇景中学路段,由于前面有十多个骑自行车的中学生正要上学,陈某由于未学习和考试驾驶机动车,因而驾驶技术不熟练,对机动车性能也不熟悉,故在遇见有骑自行车人挡路时,处理不当,在慌乱中本要刹车而踩错油门,致该车一时象一匹脱缰的野马冲向这群中学生之中。陈某惊呆了,又猛打方向盘,结果该车又成之字形乱撞人,幸得路中间有一电线杆铁塔,将该车拦住。该车被这一撞,车头也缩进去了,停止了它的猖狂。该案 7人被撞伤,一名中学生脑部受伤做开颅手术,术后仍有后遗症。陈某自己也有伤。而陈某父亲早丧,母亲患癌症住院,家中还有年幼弟妹。横祸降在陈某家里,简直就像“天塌下来”一样无人可顶。该案影响极大,事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专门作了采访。

 二、有的青少年不懂交通法规,竟在路上“与车共舞”,。

 从而演出一幕幕人间惨剧。

  长期以来,我区道路交通存在一个“怪现象”:汽车怕摩托车,摩托车怕自行车和行人。它首先体现在车辆、行人没有各行其道或按规定行驶等。存在这些怪现象的原因是部分人的安全意识淡泊,对交通安全法规认识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35 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实行右侧通行……”第 36 条:“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车及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车人各自行道的,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 38 条:“车辆、行人上道路应当按照信号灯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特别是人行横道时须避让车辆,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交通法规作为行为规范,是人们参与交通所必须严格遵守的,一时的疏忽大意就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造成终身的遗憾!

  1997 年 2 月 13 日下午 14 时左右,外砂镇南社小学一年级学

 生王某,因为是放寒假尚未开学,所以正高高兴兴蹦蹦跳跳玩玩具,并从村道玩上了国道。可是,有谁知道,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国道上的玩耍正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在经过公路时,不懂也没有注意公路上的车辆,就在车辆临近时,她却横穿了公路,被一辆从福建往汕头方向的小客车撞倒了。更惨的是被撞倒后即被该车后车轮辗压而魂归九泉!可悲至极,一条正在茁壮成长的幼稚生命就在交事故中骤然消失了!在现场上该女孩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路人见之无不落泪。

 1997 年 1 月 15 日晚 22 时 30 分,我区某中学学生温某骑自行车途经国道 324 线西华路口,在一辆大货车临近时通过公路,使大货车司机因采取紧急措施而致翻车,温某也随之被该车当场压死!

 同学们,车祸猛于虎。只要你在道路上违章,你也就很可能被这突如其来的“猛虎”吞噬去青春和生命!

 下面又有一名违章者同样落入车祸这个血盆虎口。

 1997 年 12 月 8 日 16 时 30 分左右,我区某中学教师邱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经国道 324 线欲横过国道,被一辆从深圳往福建方向行驶的大客车碰撞致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邱某的教训是因骑自行车左转弯过公路,不注意避让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且在转弯前没有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而突然猛拐,可惜这位教师没有好好学习道路交通法规的这一规定,而遭到车祸这一最严厉的惩罚,夺去人生只有一次的生命。事故既已发生,再给他补上这一课也就无意义了。难怪我们潮汕有句俗话这样说:水火无人情。我们认为,车祸同样无人情。无情的交通事故,使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我们身边消失了,使死者的亲人终生受到精神上的折磨。

 上面几个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血淋淋的事实给我们什么启迪呢?下面的案件给我们学生,尤其是未成年学生敲响了警钟。

 1998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3 时 35 分,天下着微微细雨,湾头

 镇一小学学生陈某(男,10 岁)在家吃完午饭后,穿了雨衣,与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上学。可谁知,小陈此去再也没有回来了。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这辆自行车和雨衣害了他。当时,小陈骑自行车出了乡里,当他上了莲湾公路时,正好一辆往南湾公路方向行驶的大货车来到该路口,小陈因年少骑车技术不熟练,一遇紧急情况就不知所措,加上身穿雨衣而操作不灵活,在自行车摆动过程中与大货车车箱护架发生割擦后,导致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的教训是:小陈因未满 12 周岁而骑自行车上路,而且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懂让干路车先行。可怜的小陈,在他死亡的一刻都无法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伧促地离开爹娘、亲人、同学和朋友,以及这个大千世界。

 一个个血淋淋的镜头,在我们眼前闪过,一次次死难者的亲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我们耳边回响。当这一幕幕的悲剧发生之后,这世上又多了一个个没有欢笑的家庭,它留下的不仅仅是一阵阵痛苦和一声声惋惜,更重要的是启迪我们深刻的反思。“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愚者以流血换取教训”。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法,它是制约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与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安全与遵章同在,事故与违章相连。从上面的几宗交通事故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仅是行为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更重要的是,它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灾祸。“离交通法规近,则距交通事故远”。也许过去的你用侥幸心理来对待人生,也许现在的你还学着大人说话,错了就改。但是,在这里我要真诚地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任何错了的行为都有机会可以改正的,交通事故就是其中之一!交通事故是无情的,一盆洒落在地上的水是不能复收的,一条消失的生命是不能重生的!

 同学们,我国是礼仪之邦,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美

 德和规范。学习和执行交通法规,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全社会都来遵守交通法规,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学生走出家门之后才有安全保障。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当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常言道:亡羊补牢未为晚。让我们都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为创建我们安祥、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结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坏事正看,灾祸常常成为人们的教员,血的教训每每为世人敲响警钟。死者长已矣,一去不复还。为了现在还活着的,请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一身安全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孩子的笑就是家庭的幸福!

 学生的安全就是学校的最大心愿!愿同学们在党的阳光照耀下,早日成长为未来建设国家的栋梁。

 单位:汕头市澄海东里中学 作者:陈进孝(法制副校长)

 许旭绵(德育工作者)

  澄海区法制教育参考教案

 境 遵守交通法规,创设良好交通环境

  单位:汕头市澄海东里中学

  作者:陈进孝(法制副校长)

  许旭绵(德育工作者)

相关热词搜索: 法制教育 教案 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