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2 员工档案分为历史档案和内部档案。
3 历史档案指员工受聘前的人事档案,在受聘期间可交人才交流中心委管,管理费自缴费之日起1年后给予报销。
4 内部档案指员工进入公司后建立的个人档案,分为在职档案和离职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开保存。
5 内部档案目录 No. 内容 1 履历表(公安机关盖章,贴1寸照片)※ 2 应聘咨询表※ 3 应聘资料表※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学历证复印件※ 6 新员工背景调查表※ 7 聘用或劳动合同※ 8 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工人) 9 个人简历 10 资格认可单(QA、QC等技术岗位) 11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12 试用期总结 13 培训记录 14 调动、任免记录表 注:“※”为必备材料,必备材料表格各栏不得为空,如无则填“无”或“/”。
1) 在职档案 1 建档 a. 背景调查 招聘干事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有异常情况应书面记录,并按《新员工背景调查流程》处理。
b. 资料移交 招聘干事将做完背景调查的新员工资料移交档案干事,并做好移交记录,双方签字。必备材料缺失的由招聘干事在1个月内催补齐全,超过1个月的由档案干事在试用期内催补齐全。
c. 录入 档案干事在收到资料后3日内将基本信息录入人事系统,并在10日内整理纸质档案装袋存档。
d. 编码 档案编码唯一,编码由9位数组成,例如020302013:
前4位为聘用年月,即2002年3月; 第5位为识别码,其中0为干部,1为工人; 后4位是序号,2013即第2013号档案。
1 维护 a. 档案干事每月检查必备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和完整,随时维护电子档案,保证数据准确和完整。
b. 新员工培训记录由管院在培训结束上岗时移交档案干事,试用期总结由薪酬课在新员工转正定级后移交档案干事。
c. 调动、任免填写《调动、任免记录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1 离职档案 2 员工离职后对其档案进行清理,按《档案目录》留存必备材料及有实用价值的其他材料,无用资料及时销毁。
3 销毁无效档案资料应报人力资源部部长批准后,由1人监督,1人执行,确保销毁工作无误。
4 查阅、借用 5.1 查阅和借用档案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
5.2 因公对外提供档案资料时使用复印件。
1 禁令 2 不许漏交、迟交必备材料。
3 禁止借阅档案时涂改、圈划、撤换和遗失档案资料。
4 禁止泄漏或公布档案内容。
5 禁止查阅或借用本人档案。
6 禁止擅自涂改、抽取、销毁和伪造档案。
7 相关表格 《档案目录》、《应聘咨询表》、《应聘资料表》 《履历表》、《新员工背景调查表》、《档案销毁审批表》 《档案借阅申请单》、《调动、任免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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