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 2020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0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 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税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盯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六保”“六稳”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守牢财政支出底线,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20 年,县财政局核定下达给我镇一般预算收支指标 1708.38 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又陆续追加指标 8298.87 万元。本年度财政总收入为 10007.25 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20 年全镇财政实际支出 10017.25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800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100%;
2.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588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750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376.51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45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100%;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54.71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95%;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8.26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91%; 8.行政运行支出 584.21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93%;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20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96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1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 106.45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1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 25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13.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526.36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100%; 14.农村社会事业支出 142.45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100%; 15.农村水利支出 77.39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1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7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17.农田建设支出167.05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100%; 18.棚户区改造支出 719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1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4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20.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35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21.其他公安支出 5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2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20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2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0.83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24.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3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100%;
25.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0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100%; 26.其他农林水支出 121.82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100%; 2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78.49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92%; 28.其他水利支出 30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2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100%; 30.森林资源培育支出 66.16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100%; 31.死亡抚恤 44.58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3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10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33.一般预算其他调拨支出 1750.37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3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99.10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35.移民补助支出 31.98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36.灾害风险防治支出 6 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支出指标的 100%;
37.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1920.02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38.住房公积金 24.90 万元,占年度追加经费支出指标的 100%。
二、2021 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1 年我镇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原则,不断改善和加强财政管理,合理安排并严格控制支出,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着力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及基本民生改善,确保镇村两级正常运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夯实民生财政基础。
2021 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1998.49 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 968.33 万元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510.17 万元; 2.驻村书记补贴及工作经费支出 12.96 万元; 3. 事业编制控制数人员经费支出 17.2 万元; 4.办公用房取暖费支出 9.58 万元;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 万元; 6.遗属生活费支出 9.36 万元;
7.乡村计生事业费支出 10.83 万元; 8.工会经费支出 2.43 万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5 万元; 10.人大、政协、党代表视察活动经费支出 8.7 万元; 11.村办公经费支出 55 万元; 12.村社干部工资支出 318.10 万元。
(二)项目支出 1036.16 万元 1.农业农村类 5 项。包括:(1)新平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蔬菜秸秆垃圾清理89万元;(2)新胜污水泵站运行经费10万元;(3)沙渠环境整治、沙渠塞上民居、德胜花园、新胜小康村垃圾转运费、新平园区垃圾清理费 40 万元;(4)黎明、新平、五星、红旗等村北绕城及农田林网林带租金 16.16 万元;(5)德胜、经济桥、桃林等失地农民项目扶持资金 810 万元。
2.公共管理类 4 项。包括:(1)其他农业支 39 万元,其中:民生服务中心专项业务费 5 万元、统计工作经费 5 万元、林木管护费(林业防虫,防火病虫害防治、水旱灾害预防与救治等)14 万元、武装整地建设及工作经费 15 万元;(2)基层妇联组织工作经费 2 万元;(3)土地巡查经费 15 万元;(4)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1 万元;(5)纪委监察工作经费 3 万元;(6)禁毒工作经费 5 万元。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1 年财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
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在危中找机,在逆境奋进,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争做全区现代农业和城乡一体化示范镇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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