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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合同

时间:2025-08-02 06:43:23 浏览次数:

 商业合同/协议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合同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编制项目 2、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且第一笔资金和项目编制所需资料到位后叁拾日内提交《 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文本和相关图件,并具备送审条件。

 二、质 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

  符合规划编制规范要求,通过规划审查会。

 三、有关费用

 项目合同总额为

  元整,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

 江苏省某某市某某县。

 五、验收

 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某某县人民政府批复。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30%,即

  ; (2)在乙方提交规划评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40%,即

 ; (3)在乙方提交最终成果、经某某县环保局审核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30%,即

  。

 八、 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按照标书的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规划文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规划文件编制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规划文件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费用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规划文本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重新编制规划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重新编制规划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滨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见证方: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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