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传资料 安全术语 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二条守则: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伤害 四不放过: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抢险预案 六个不变: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变、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责任不变、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度不变、安全的一票否决原则不变、充分依靠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7 个检查:查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账、查设备、查隐患
安全文明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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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本守则规定; 2
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切实落实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以“四不伤害”为工作准则,深入开展反“三违”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操作)安全规程,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 3
严格执行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卫生检查、安全例会制度,新进员工未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4
单位内部员工转岗,特别是普通岗位人员转为特种作业时必须报办公室、生产安全处备案,并认真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办理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 5
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厂区,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短裤、高跟鞋、带小孩,上班前不准喝酒; 6
员工在生产作业和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打闹嬉戏、看书看报、睡觉、闲谈、串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下班后要有足够的时间休息,保证必要的工作精力,防止当班发生安全事故; 7
要坚持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做到“一讲二查三遵守”。即“一讲”:班前会上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安全工作;“二查”:查不安全行为、查劳保用品是否正确穿戴;“三遵守“:作业中遵守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
员工要爱护劳保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劳保用品转让他人; 9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岗位或危险作业,要按照规定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10
本公司机要部门、要害部位、危险场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进入;变电所、中控室、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11
工作现场必须按“6S”(整顿、整理、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要求规范管理; 12
各单位要对员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隐患自查整改记录,无条件自理的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方可进行生产,同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13
作业现场安全设施要保证轴有套、轮有罩、光沟(坑)有盖板,平台、楼梯有栏杆,各类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因检修等特殊需要而临时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并挂安全警示牌标志,检修结束必须立即恢复; 14
员工要具备安全防护意识,进入生产现场应注意周围安全标志和环境特点;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做它用; 15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6
岗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和识别各类报警声、光信号; 17
启动设备之前要进行检查确认,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启动;机动车辆行驶前必须进行状况检查,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 18
定期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检修时应该切断设备电源开关,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并将现场控制盒打至检修位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谁检修、谁申请(停、送电必须同一人申请),操作前再确认的原则,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19
进入磨、库、仓、管道等内部,必须使用低压照明灯;作业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在磨内、仓内、袋收尘内部检修,应先将煤粉清理干净,进入以前应该排除 CO 气体,保持通风,设备外部要有专人监护;清仓、清库作业,必须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坚持从上向下作业,严禁反向捅料,部门安全员要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20
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要求遵守用电管理规程,对电气设备加强管理,认真做到防尘、防潮、防鼠害、防意外触电; 21
未经专业管理部门同意,不准搭接临时电气线路,批准搭接的,使用后必须及时拆除。办公或工作场所未经批准办证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器; 22
矿山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严守安全规程对爆破器材进行储存、领用和加工;不得乱存乱放,坚决杜绝爆破器材丢失;爆破作业时要严格实施警戒措施,起爆前,作业人员必须避入安全区域,在解除信号未发出前不得进入警戒区; 23
作业中需要打锤时,应检查锤头是否安紧,锤柄是否开裂;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相互配合,无关人员必须离开; 24
员工要坚守岗位职责,不得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设备或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作业;使用和维修设备,必须首先熟悉其性能、内部结构、安全事项; 25
禁止在危险场所休息、停留(如危险品存放点、可能运行的设备和车辆旁、吊装作业现场、交通要道、机器机床、皮带、楼梯高处平台等地点);设备运行时,严禁跨越或在设备上行走;禁止身体任何部位接触设备运行部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6
凡严禁烟火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吸烟或从事产生火花、放电的工作,电焊、气焊(割)作业点附近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7
起吊物料事先要检查链、绳、起重小轴、滑轮等是否完好无损,严禁超负荷起吊物料; 28
使用爬梯作业必须牢固,有人协助,防止爬梯打滑或倾倒摔伤作业人员; 29
在高温、有毒的环境中作业,要采取轮换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高处作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 30
所有矿车、通用车辆、工程机械必须保持车况良好,方向、制动、照明、信号等系统无隐患,轮胎完好; 31
机动车辆在厂内必须低速行驶,注意观察;行人行走要走行人道,通过道口要注意来往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2
厂房、库房、货场、要害部位、重点设备以及人员集中的场所等,必须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严禁随意动用,到期或使用后立即补充、更换; 33
本厂员工乘坐交通车辆时,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得拥挤和抢占座位;车内禁止吸烟、吃食物;禁止携带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爆物品; 34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守则,违反本守则规定的,纳入月度工资考核;严重违反本守则规定或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工厂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四不放过”为原则,对肇事者及其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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