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编号:
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项 目 名 称:
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青岛中科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潍坊绿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年 6 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中科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道啟 联系人 邵清莹 通讯地址 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 联系电话 17100066666 传真
邮政编码 266300 建设地点 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20-370281-42-03-00001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639 绿化面积(平方米) 800 总投资 (万元)
126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12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20 年 8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青岛中科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8 月,主要经营内容为废塑料回收再生利用等。2020 年 6 月,从公司自身发展考虑,拟投资 1260 万元建设“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项目位于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经度:E120.027768°,纬度:N36.305623°),租赁青岛宝琪木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区总占地面积 7639m 2 ,建筑面积 3630m 2 ,包括生产车间 3 座、原料成品库 1 座,建设塑料碎片生产线 5 条,购置粉碎机、强力摩擦机、高速脱水机、烘干机、气流送料机、气流分选机及配套辅助、公用设备等 70 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 24000t 塑料碎片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部令),本项目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类,根据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关于废旧塑料回收破碎清洗环
2 评类别疑惑的回复》:废塑料进行分拣、破碎、清洗的项目,可按照《名录》“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其他”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青岛中科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潍坊绿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潍坊绿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等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 相关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属于“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7 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边角料等废旧物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属于鼓励类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 项目属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公告 2015 年第 81 号)、《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公告 2012 第 55 号)、《山东省废塑料资源化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DB37/T1865-2011 )等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阜安工业园内,项目周边近距离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选址符合胶州市(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同时,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 号)和《青岛市水功能区划》(青政办发[2017]8 号),本项目不位于青岛市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
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三线一单符合性 表 表 24
与“ 环环评[2016]150 号” 符合性 项目 基本内涵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3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青岛市胶州市生态红线保护区主要包括少海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三里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违背《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的要求。
本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红线相对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搜集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得知,评价区 PM 10 、PM 2.5 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判定项目区位不达标区。2019 年 1 月 10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要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大力调整能源布局,推进清洁能源采暖,严控燃煤总量;严格项目准入制度,实施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季节性错峰生产,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及空间布局,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等,来改善青岛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云溪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功能区标准。综上,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项目用地符合土地规划、城镇规划;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所需原辅材料均从企业直接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项目水、电等能源消耗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胶州市目前暂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 (试点版)》 (发改经体[2016]442 号),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4 三 、编制依据 ( (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8年11月30日修正);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3日修正); 《关于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 年第 55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10.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2016.9); 《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公告2012年第5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3】45号;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暂行管理办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 号);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
5 境部1号部令,2018.4.28);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2014年5月9日); 《青岛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6)。
( (2 )技术导则、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公告,2015年第 81 号);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 《山东省废塑料资源化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DB37/T1865--2011)。
四 、项目概况 1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青岛中科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道啟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6)建设地点: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北临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闲置空地及厂房、南隔滨州路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西临青岛大丰鞋业有限公司。
6 东侧-园区闲置空地及厂房 南侧--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西侧--青岛大丰鞋业有限公司 北侧--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公司 (7)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租赁青岛宝琪木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 7639m 2 ,建筑面积 3630m 2 ,包括生产车间 3 座、原料成品库 1 座,建设塑料碎片生产线 5 条,购置粉碎机、强力摩擦机、高速脱水机、烘干机、气流送料机、气流分选机及配套辅助、公用设备等 70 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 24000t 塑料碎片的生产能力。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建成后新增劳动定员 9 人,其中生产人员 7 人,技术管理人员 2 人;根据生产工艺及生产特点,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 8 小时,全年运行 300天,合计 4800 小时。
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 表 1
项目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内容 1 主体工程 1#生产车间 钢结构,1F,建筑面积500m 2 ,布置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生产区、
7 原料及产品暂存区等。
2#生产车间 钢结构,1F,建筑面积330m 2 ,布置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生产区、原料及产品暂存区等。
3#生产车间 钢结构,1F,建筑面积1900m 2 ,布置生产线3条,主要包括生产区、原料及产品暂存区等。
2 储运工程 原料成品仓库 钢结构,1F,建筑面积900m 2 ,分区设置原料区、成品区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域。
3 公用工程 给水 项目新鲜水用水环节主要为清洗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年用水量3739.8m³/a,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项目所在地给水管网完善。
排水 项目生产排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破碎废水及脱水机废水,年废水产生量为 36048m³/a,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 90%回用于生产,10%定期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胶州市市政管网。
供电 项目用电由胶州市政供电部门统一供给,年耗电量约 3 万度。
供暖制冷 项目生产用热使用电加热,办公区夏季制冷、冬季取暖采用分体式空调。
4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设施 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为 150m 3 /d 污水处理装置一座,采用水处理工艺为“絮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进行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后排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无废气产生。
隔音降噪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管道消音。
固废处理设施 拟建工程固废主要有碎纸屑、橡胶颗粒、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碎纸屑收集后与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橡胶颗粒外售综合利用,污泥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
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2,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图见附图 3。
2、 、 主要生产设备
8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详见表 2。
表 表 2
项 项 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备注 1 平面分选机 GWPVF-800 5
2 破碎机 / 5
3 强力摩擦机 / 5
4 高速离心机 GWDEV-500 10
5 沉浮漂洗槽 GWWTB-1200 5
6 螺旋上料机 GWSCO-400 10
7 高速脱水机 GRNWE-800 5
8 烘干机 GWHTH-500 5
9 气流送料机 GWVBE-300 5
10 气流分选机 GWWSV-500 10
11 水泵 / 2
12 风机 / 2
13 其他辅助设备 / 1
合计 / / 70
3、 、 原辅材料消耗 原材料主要为购置的未被污染的废 PE 塑料、废 PP 塑料、废输液袋(瓶)。其中,废输液袋(瓶)主要为从山东省内各大一、二、三级医院回收,不包括输液管、针头等且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不属于危险废物。
表 表 3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主要成分 备注 1 未被污染的废PE塑料包装物 6016 PE、 聚乙烯
外购 2 未被污染的废PP塑料包装物 6016 PP、 聚丙烯
3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 PP 塑料输液瓶(袋)
6000 PP、 聚丙烯
4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 PE 塑料输液瓶(袋)
6000 PE、 聚乙烯
(1)PP 塑料,学名聚丙烯,由丙烯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比重:0.9-0.91g/m 3 ,成型收缩率 1.0~2.5%,成型温度:160~200℃,加工温度在 180-240℃左右较好,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分解温度为 310℃)。PP 塑料加工温度范围很宽,不易分解。PP 塑料无毒、无味、密度小,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 100℃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 适
9 于制作一般机械零件、耐腐蚀零件和绝缘零件。常见的酸、碱有机溶剂对它几乎不起作用。
(2)PE 塑料,学名聚乙烯,由乙烯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 α-烯烃的共聚物。有低分子量、高分子量两种。低分子量的一般是无色、无味、无臭、无毒的液体。密度约 0.92,分解温度为 320℃。不溶于水,微溶于松节油、石油醚、甲苯等。耐水和大多数化学品。可用作高级润滑油和涂料等。高分子量的纯品是乳白色蜡状固体粉末,经加入稳定剂后可加工成粒状。具热塑性。在常温下不溶于有机溶剂中,但在脂肪烃、芳香烃和卤代烃中长时间接触时能溶胀。在 70℃以上时可稍溶于甲苯、醋酸戊酯等中。在空气中加热和受日光影响,发生氧化作用。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吸水性小。在低温时仍能保持柔软性。电绝缘性高。由不同制法可得不同密度(0.86-0.96)和不同物理机械性能的产品。比重高的机械强度、熔点和硬度等,都较比重低的高。可用一般热塑性塑料的成型方法加工。主要用以制造塑料制品。如包装薄膜、容器、管道、日用品、电视和雷达的高频电绝缘材料,也用于抽丝成纤维,以及用作金属、木材和织物的涂层等。
本项目原料废 PP、PE 塑料主要利用山东省内现有的废旧物资收集和暂存体系,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置,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不涉及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不涉及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项目所用废塑料按原料树脂种类分类购置,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且项目设备选型对废塑料成分有严格要求,本项目在购进原料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购进含 PE、PP 的原料, 禁止购进含其他成分和材质的废塑料,不回收不符合生产需要的废塑料(例如 PVC 等); 对各类废塑料根据生产要求、按计划回收、分期分批入库,严格控制贮存量。设置原料暂存区,进行原料存放,禁止废塑料露天堆存,同时对仓库地面进行防水、防渗、防腐处理。
项目所用废输液袋(瓶)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并且可回收。医疗机构内部不同种类废物分类收集,企业与医疗机构签定正规合同,明确仅回收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瓶),并且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督促作为本项目原料来源的医疗机构,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加强统一管理,严禁混入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棉球棉签等医疗废物。企业在回收过程中,在回收时由质管人员把关,对每一袋输液袋(瓶)进行严格检查,如有混入其他医疗垃圾,立即退还,并督促医疗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4 、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如表 4 所示。
10 表 表 4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设计规模 备注 1 PP 塑料碎片 12000t/a
2 PE 塑料碎片 12000t/a
五 、公用工程
1、给水 (1)生产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验数据并类比同类项目用水定额,每清洗 1t 废料需用水约 1.5t(含破碎、清洗等工序用水),拟建工程年清洗废塑料总量约 24032t/a,则正常生产过程中年用水量(含回用水)为 36048t/a。其中,年补充新鲜用水量为 3604.8t/a,年回用水量为 32443.2 t/a。
(2)生活用水 项目职工人数 9 人,不住宿、不设食堂,年工作 300 天,用水标准按 50L/人•d,则年取用新鲜水用水量为 135 m³/a。
综上,正常生产情况下,年耗新鲜水为 3739.8t/a(生产+生活),全部由胶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供。
2、排水 根据前述分析,生产废水排水量为 3604.8 t/a(其外排量统一由新鲜水补充);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生活用水量的 80%计,则产生量约为 108 m³/a,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排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
11 图 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a 3、供电 项目用电由胶州市市政供电部门统一供给,年耗电量约为 3 万度。
4、制冷、供暖 项目生产用热全部使用电加热。办公室制冷、供暖均采用空调。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生活污水 破碎用水 化粪池 污水处理装置 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新鲜水 蒸发损耗:27 3739.8 135 3604.8 108 3604.8 108 3712.8 回用水:32443.2 清洗用水 19465.9 回用水:19465.9 16582.1 36048
1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 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土壤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州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隅,胶州湾西北岸,地处东经 119°37"~120°12"、北纬 36°00~36°30",东临即墨市,青岛市城阳区,北接平度市,西靠高密市,西南临诸城市,南与胶南市接壤,总面积 1360km 2 ,海岸线全长 25.49km。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 608 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2、地质、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质构造为胶莱拗陷,区内地层连续性好,界限较清楚。尚未发现古断裂和现代活动断裂及其它不良地质作用存在,属相对稳定地区。根据野外钻探资料,拟建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堆积物和白垩系红土崖组泥岩。根据其物理力学性质差别。自下而上分为 2 层:第一层:素填土(Q4m1),黄褐:成份不均匀;松散;包含少量姜石,铁锰结核和圆砾,以粘性土回填为主;底部为灰黑色,回填时间较短,层厚 0.60~2.90m,平均层厚 1.65m;第二层:泥岩残积土(KwH)紫红色;极软岩;岩体成散体状结构;极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V;包含主要矿物成分以粘性土颗粒为主,具可塑性,少量原岩碎块观察;揭示层厚 0.40~4.80m,尚未揭穿。
胶州市坐落在胶潍河盆地的南缘,胶州湾的西岸,海岸线 25.49 公里。其整个地势是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海拔高度由 229.2 米降至 3 米,西南东北之相对高差为 226.2 米,依次分布着丘陵、平原、洼地及沿海滩涂四大地貌类型。低山丘陵占全市面积的 37.1%、平原占 29.2%、洼地占 30.8%、沿海滩涂占 11.47%。项目所在地地形较为平缓,总体上西高东低,地貌类型主要属于平原地貌。
3、气候、气象 胶州市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少雨,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晴爽偏早,冬季干燥严寒。冬夏持续时间长,春秋季节短。
根据当地气象部门观测结果统计,本地区各气象要素如下:
气温:年平均气温为 12.6℃,最热月在 7、8 月,平均气温在 25℃以上;最冷月在 1月,平均气温在-3℃左右;极端最高气温 39.7℃,极端最,低气温-19.2℃。
风向: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南风,次主导风向为西北偏北风,风向随季节变化,年平均风速 3.0m/s,最大风速 20.7m/s。
13 降雨量:年平均降水量 705.8mm,其中汛期(6-8 月)占全年降水量的 51%,年降水量最大值 1518.6mm(1964 年),最小值为 322.1mm(1981 年),全市降水量由南向北逐渐递减。小时最大降雨量 60mm,日最大降雨量 300mm,年平均暴雨日 2-4 天。
气压:夏季气压 998.3hPa,冬季气压 1103hPa,年平均气压 1005.6 hPa。
湿度:日均最大相对湿度 98.0%,日平均最小相对湿度 53.0%,平均相对湿度 71%。
日照:历年平均日照数为 257.3 小时,5 月份最长,2 月份最短。
胶州市无霜期 200 天,其中最短 182 天,最长 245 天,最早在 10 月 4 日,最晚在 11月 22 日,终霜期一般在 3 月 30 日,最大冻土深度 0.5m。
4、水文条件 全市河流分为大沽河、洋河二大水系,其中大沽河、南胶莱河、胶河三条常年性河流和黑水河、洋河、云溪河和店子河四条季节性河流对本市影响显著。
全市地下水静储量 16.2×10 8 m 3 ,可利用地下水资源 0.9×10 8 m 3 ,地下水埋深 0.8~4.3m,地下水补给主要靠降水、灌溉回渗和径流补给。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主要为地表滞水和承压水两种类型,地下水主要为第四水系孔隙潜水,水位较浅,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量较贫乏。
5、植被、土壤 境内农作物以小麦、地瓜、玉米、大豆为主要粮食作物,兼种高粱、谷子等多种粮食作物和瓜类、大椒等经济作物。胶州大白菜、胶州大椒干、“里岔黑”瘦肉型猪驰名中外。除粮食作物外,还有槐棉、果树等人工植被,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
胶州市土壤分为棕壤、潮土、砂姜黑土、盐土和水稻土五个土类,八个亚类,十三个土属。项目所在地土壤主要是棕壤土。
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点文物保护目标。
14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2日发布的《2019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 2.5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臭氧(O 3 )浓度分别为37、74、8、32、14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SO 2 、NO 2 、O 3 、CO 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 2.5 、PM 10 浓度超出二级标准。
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环境空气中 PM 2.5 、PM 10 、SO 2 、NO 2 、O 3 浓度范围分别在42~48、78~89、10~12、24~37、152~160微克/立方米之间,CO 浓度在1.6~1.8毫克/立方米之间。各区市 SO 2 、NO 2 、O 3 、CO 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PM 2.5 、PM 10浓度超出二级标准。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
根据 2019 年 1 月 10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要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大力调整能源布局,推进清洁能源采暖,严控燃煤总量;严格项目准入制度,实施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季节性错峰生产,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及空间布局,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等,来改善青岛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8 年,胶州市以PM 2.5
和臭氧污染管控为核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此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主要包括 SO 2 、NOx、VOCs 排放总量。全市在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六个方面集中发力, 助推“蓝天保卫战”。
综上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呈逐步改善趋势。
2 、声环境 拟建项目声环境质量引用《青岛卫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数据,青岛卫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西侧320m,同属阜安工业园区内,其噪声等级基本可以表征园区内噪声污染水平。《青岛卫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状噪声检测时间为2019 年
15 11 月 8 日,声环境现状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 表 5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段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2019.11.08 昼间 监测结果L eq 48.3 60.4 49.6 50.2 标准值 65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监测结果L eq 42.1 42.1 40.9 40.7 标准值 55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噪声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 1 中的 3 类功能区标准。
3 、地下水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引用《青岛卫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数据,青岛卫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回收塑料收集及再生利用项目》在园区范围内共设 6 个监测点位,分别为项目厂区(D1)、杨戈庄村(D2)、西五里堆(D3)、东松园村(D4)、邹家洼村(D5)、张王庄村(D6),地下水环境现状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 表 6
地下水检测结果 项目采样点位 项目厂区
( (D1 )
杨戈庄村
( (D2 )
西五里堆
( (D3 )
东松园村
( (D4 )
邹家洼村
( (D5 )
张王庄村
( (D6 )
井深(m)
30.00 32.00 14.00 38.00 17.00 19.00 埋深(m)
15.00 17.00 7.00 21.00 11.00 13.00 水温(℃)
15.2 17.0 16.2 17.8 16.6 16.8 K + 0.56 0.43 6.79 / / / Na +
37.6 39.3 134 / / / Ca 2+ 125 189 55.2 / / / Mg 2+ 39.6 51.6 33.4 / / / CO 3 2-
1.0L 1.0L 1.0L / / / HCO 3 -
227 232 132 / / / 氯化物 85.1 236 133 / / / 硫酸盐 123 107 182 / / / pH值(无量纲)
7.37 7.27 8.25
氨氮 0.07 0.10 0.09 / / /
16 硝酸盐氮 16.8 15.2 0.87 / / / 亚硝酸盐氮 0.003 0.001L 0.001L / / / 挥发酚类 0.002L 0.002L 0.002L / / / 氰化物 0.002L 0.002L 0.002L / / / 砷(μg/L)
0.8 0.8 0.3L / / / 汞(μg/L)
0.04L 0.04L 0.04L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 / / 总硬度 517 655 275 / / / 溶解性总固体 612 813 656 / / / 铅(μg/L)
0.0025L 0.0025L 0.0025L
铁(mg/L)
0.05L 0.05L 0.05L / / / 锰(mg/L)
0.03L 0.03L 0.03L / / / 镉(μg/L)
0.0001L 0.0001L 0.0001L / / / 氟化物 0.5 0.3 0.6 / / /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D1~D3 监测点位总硬度最大超标倍数约 0.46 倍,其他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4 、地表水 拟建项目周围无重大污染源,所在区域地表云溪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二、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工程租赁青岛宝琪木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从现场勘察情况来看,目前厂房空置,不存在遗留的环境问题。
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通过现场勘察,评价区域内没有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项目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 3。
表 表 7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保护目标 坐标 方位 与本项目厂界距离(m) 环境功能区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赵家园村 120.034860 36.301750 SE 4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高家庄村 120.039930 36.298480 SE 995 五里堆村 120.026450 36.298570 S 515 胡家村 120.021820 36.298700 SSW 670 涝洼村 120.016760 36.298780 SW 1025 郭家湾村 120.005850 36.306040 W 1140 西松园村 120.004050 36.309640 WNW 1170 杨戈庄村 120.021350 36.316720 NNW 815 小杨戈庄村 120.016654 36.315811 NW 1326 张王庄村 120.036460 36.316210 NE 1030 邹家洼村 120.044130 36.306980 E 1206 噪声 厂界周围 200 米范围内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3 类区 地表水 云溪河 娱乐用水 西 36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地下水 项目周围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土壤 厂址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18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表 表 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因子 环境质量标准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SO 2
年平均 60 μg/m 3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NO 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PM 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PM 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CO 24 小时平均 4 mg/m 3
1 小时平均 10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μg/m 3
1 小时平均 200 2、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
表 表 9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标准名称 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 3 类 65 55 3、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表 表 10
地下水质量标准 污染指标 GB/T14848-2017 Ⅲ 类标准 pH(无量纲)
6.5~8.5
19 氨氮(以 N 计)(mg/L) ≤0.50 硝酸盐(以 N 计)(mg/L) ≤20.0 亚硝酸盐(以 N 计)(mg/L)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氰化物(mg/L) ≤0.05 砷(mg/L) ≤0.01 耗氧量 ≤3.0 铬(六价)(mg/L) ≤0.05 总硬度(以 CaCO 计)(mg/L) ≤450 铅(mg/L) ≤0.01 氟化物(mg/L) ≤1.0 镉(mg/L) ≤0.005 铁(mg/L) ≤0.3 锰(mg/L) ≤0.1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总大肠菌群(个/L) ≤3.0 菌落总数(CFU/mL) ≤100 钠(mg/L) ≤200 4、地表水 项目厂区最近的地表水为云溪河,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 号)和《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14]30 号),云溪河主要功能为景观娱乐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表 表 11
地表水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Ⅳ Ⅳ 类标准(mg/L )
1 pH(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3 3 COD Cr ≤30 4 BOD 5 ≤6 5 氨氮(NH 3 -N 计)
≤1.5 6 LAS ≤0.3 7 总磷(以 P 计)
≤0.3
20 8 粪大肠菌群 ≤20000 5、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具体见表 12。
表 表 1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评价因子 筛选值 序号 评价因子 筛选值 第二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及无机物 23 三氯乙烯 2.8 1 砷 60 24 1, 2,3-三氯丙烷 0.5 2 镉 65 25 氯乙烯 0.43 3 铬(六价)
5.7 26 苯 4 4 铜 18000 27 氯苯 270 5 铅 800 28 1,2-二氯苯 560 6 汞 38 29 1,4-二氯苯 20 7 镍 900 30 乙苯 28 挥发性有机物 31 苯乙烯 1290 8 四氯化碳 2.8 32 甲苯 1200 9 氯仿 0.9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10 氯甲烷 37 34 邻二甲苯 640 11 1,1-二氯乙烷 9 半挥发性有机物 12 1,2-二氯乙烷 5 35 硝基苯 76 13 1,1-二氯乙烯 66 36 苯胺 260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37 2-氯酚 2256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38 苯并[a]蒽 15 16 二氯甲烷 616 39 苯并[a]芘 1.5 17 1,2-二氯丙烷 5 40 苯并[b]荧蒽 15 18 1,1,1,2-四氯乙烷 10 41 苯并[k]荧蒽 151 19 1,1,2,2-四氯乙烷 6.8 42 䓛 1293 20 四氯乙烯 53 43 二苯并[a, h]蒽 1.5 21 1,1,1-三氯乙烷 840 44 茚并[1,2,3-cd]芘 15 22 1,1,2-三氯乙烷 2.8 45 萘 70
21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运营期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气产生。
2、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废水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 90%回用于生产,10%定时定量排放,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等级标准,排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表 表 13
废水执行标准
单位:mg/L ,pH 除外 序号 污染物 GB/T31962-2015 表 1 中 B 等级排放标准 1 pH 6.5~9.5 2 COD 500 3 BOD 5 350 4 SS 400 5 氨氮 45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水污染物总量 拟建工程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其项目 COD、氨氮总量指标已分配到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不需要申请总量指标。
(2)废气污染物总量 拟建工程不新建燃煤、燃油、燃气及其他燃料锅炉,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因此,拟建工程不涉及括 SO 2 、NO X 、颗粒物、VOCs的排放,不需要申请总量指标。
2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或简图: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现有空置车间新增设备进行生产活动。施工期主要施工活动为生产设备安装,大部分施工活动位于车间内部,施工强度较小,施工周期较短。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不再对施工期污染影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 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图 图 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人工分选 湿法破碎 强力摩擦 离心 沉浮分离 脱水 烘干 回收废塑料 气流分选 成品塑料碎片 电 工艺水 污水 处理 装置 市政污水管网 废水 部分回用 部分回用 碎纸屑 碎纸屑 橡胶颗粒 橡胶颗粒
23 (1)分选:项目回收废塑料由密闭车辆运输入厂后,首先进行人工分选,将 PP、PE材料进行分选,分类存放。
(2)破碎:将人工分选后的废塑料通过上料输送机投入粉碎机中进行湿法破碎,破碎处理成小块切片,切片大约在 3cm×3cm 左右。破碎过程边加水边破碎,该工序无粉碎粉尘产生。此工序会有破碎机废水产生。
(3)强力摩擦:利用强力摩擦机去除废塑料上的标签,此工序会有碎纸屑产生。
(4)高速离心:通过高速离心机将摩擦去除的标签纸等其他杂质分离,该过程会产生碎纸屑排出。
(5)沉浮分离(清洗):经破碎、离心脱标后的塑料碎片进入沉浮分离水槽中进一步进行橡胶颗粒和塑料碎片的分离。分选后的塑料切片进入清洗机中进行清洗(只用清水进行清洗,不添加清洗剂)。该工序有清洗废水、橡胶颗粒产生。
(6)脱水:清洗后的塑料切片进入自动脱水机内脱去残留的少量水分。该工序有脱水机废水产生。
(7)烘干:脱水后的切片会残留极少量的水分,为提高塑料切片的干燥速度,将脱水后的塑料切片放入烘干机(采用电加热)内,烘干温度控制在 70~80℃。
(8)气流分选:经烘干处理后的干燥废塑料碎片通过气流输送进入气流分选机, 并通过橡胶分离机去除被粉碎的废塑料口上橡胶塞等橡胶颗粒,分离后的成品塑料碎片包装入库。该工序会产生橡胶颗粒产生。
2、主要污染环节 (1)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湿法破碎、清洗及脱水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
(2)废气:项目营运过程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粉碎机、强力摩擦机、高速脱水机及水泵、分选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 70~95dB(A)。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碎纸屑、橡胶颗粒及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等。
24
环境影响分析 一、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仅需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的影响仅为噪声影响,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影响也将消失。
25 二、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附录 A 识别,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5hm2),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且项目属于土壤导则附录 A 中“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利用”,为Ⅲ类建设项目,根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低于三级,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项目行业类别为“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环评文件类别为报告表,确定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根据(HJ610-2016),Ⅳ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分析,拟建工程仅为废旧塑料的分选、破碎、清洗、烘干过程,不涉及熔融、挤出、造粒过程,也不进行塑料制品的生产,项目破碎过程为湿法破碎,利用电加热烘干降低脱水后塑料碎片的含水率,上述过程均不产生粉尘。因此,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作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1 评价等级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
表 表 14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 3 /d);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大部分(90%)回用,少量(10%)定时定量经胶州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排放方式属间接排放,判定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
1.2 废水产生、处理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及水平衡分析,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塑料破碎、清洗及脱水机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清洗、脱水机废水大部分回用于湿法破碎工序,未被回用的废水
26 与湿法破碎废水一起进入厂区内 150
m 3 /d 污水装置。
根据前述分析,生产废水年排放量 3604.8 m 3 /d ,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 108 m 3 /d。
厂区内拟新建污水处理装置一套,设计处理规模为 150m 3 /d,采用“絮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的工艺处理项目生产废水。
图 图 3
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 经上述工艺处理后,出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表 15
项目 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型 污染物 产生浓度 产生量 ( (t/a )
排放浓度 排放量 ( (t/a )
备注 ( (mg/L )
( (mg/L )
生产废水 废水量 / 36048 / 3604.8 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后,90%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CODcr 2000 72.1 450 1.622 BOD 5
1000 36.0 120 0.433 SS 600 21.629 100 0.36 氨氮 15 0.541 7.5 0.270 生活污水 废水量 / 108 / 108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CODcr 350 0.0378 350 0.0378 氨氮 35 0.00378 35 0.00378
通过上表可知,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1.3 依托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1)污水管网 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已配套完善,厂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州北絮凝气浮 水解酸化 接触氧化 出水大部分回用,少量外排 生产废水
27 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对项目水量、水质的可纳性 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于 2010 年建成并投产运营,位于胶州湾工业园 8 号路,占地面积 15 万平方米,服务于老城区、新城区、少海新区三大污水系统,总投资 8000 万元,采用 A 2 /O 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10 万 m 3 /d,一期工程处理能力 5 万 m 3 /d,入水、出水水质稳定,工艺、设备运行调试完毕,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该污水处理厂于 2010 年对一期工程进行升级改造, 采用 BOT 处理工艺,同时进行二期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 5 万 m 3 /d, 采用 BOT 处理工艺,工程完成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 100000m 3 /d,污水处理后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大沽河排污控制区。
本项目位于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经现场踏勘,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善。从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水质分析,废水排放指标符合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要求,废水量对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的运行不会产生冲击影响,项目污水排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是合理可行的。
2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2.1 噪声评价等级确定 拟建工程厂址周边 200m 范围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建成前后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建设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功能区。根据导则中工作等级划分判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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