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编号:
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环保型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瑞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0 年 5 月 生 态 环 境 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情况承诺书
本单位青岛悦海怡德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99003610Q)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环保型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周玉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0353743507370194,信用编号BH015816),主要编制人员为薛鑫远(信用编号BH015754),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2020年4月1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环保型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瑞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焦志第 联系人 焦志第 通讯地址 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 48 号 联系电话 18660206080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000 建设地点 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 48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20-370211-29-03-00002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33.3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3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22% 评价经费 (万元) 0.8 投产日期 2020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 项目由来 青岛瑞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环保型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 48 号,租赁张宝湾村现有厂房。项目占地面积 1933.34m 2 ,新建两条生产线,投产后能达到年产塑料包装制品 200 吨。项目总投资 23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投产运营后与项目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的处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青岛悦海怡德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瑞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委托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实地勘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 、项目概况
4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 48 号。项目东侧为双林汽车部件公司,南侧为房山路,西侧为优尼沃健身器材,北侧为茂源金属集团公司。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项目厂区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 2。
图 图 1.1 项目 东 侧环境现场图
图 图 1.2 项目 西 侧环境现场图
图 图 1.3 项目 南 侧环境现场图
图 图 1.4 项目 北 侧环境现场图
图 图 1.5 项目 车间 环境现场图
5 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人数 4 人,无食宿,每年工作 300 天,一班倒,每班工作 8 小时。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系租赁张宝湾村现有厂房,占地面积 1933.34m 2 ,主要为两座生产车间、一座仓库、一座办公室。项目厂区平面图见附图 4,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5。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见表 1。
表 表 1
项目建设一览表 序号 工程 组成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2 座 用于塑料包装生产,建筑面积各 500m 2
仓库 1 座 用于塑料包装成品存放,建筑面积 300m 2
办公室 1座 用于职工办公,建筑面积 300m 2
2 辅助工程 供电 由西海岸新区供电公司提供 供水 由西海岸新区供水公司提供 排水 本项目洗墨废水回流至墨槽中,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道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 3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洗墨废水回流至墨槽中,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道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 废气 印刷废气与复合、吹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套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 采用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降噪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 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别暂存于车间东侧,一般固废暂存约10m 2 、危废暂存处 10m 2 ,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 3 、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4)《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6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①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②土地文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⑤厂房租赁合同 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4 、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 48 号,租赁张宝湾村现有厂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可知,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5。根据《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本项目北边为赵家河,赵家河不属于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周边无省级或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项目选址可行。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青岛市部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用地与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6。
5 、项目车间平面布 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占地 1933.34m 2 ,主要构筑物为 2 座生产车间、1 座仓库和 1 座办公室。生产车间位于厂区的南侧,主要用于塑料包装生产;仓库位于厂区的西北侧,主要用于塑料包装成品的存放;办公室位于厂区的东北侧,主要用于职工办公。项目车间布置充分考虑了生产工艺和公用设施的要求,各环节连接紧凑,物料输送距离短,便于节能减耗,提高生产效率。兼顾厂区周边环境情况,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等角度考虑,合理布局。
6 、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 5)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7 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环环评[2016]150 号),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 表 2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具体要求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青岛市部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用地与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相对位置关系见图 6。
资源利用上线 (二)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区域已铺设自来水管网,企业用水由市政给水管道供给,用电由供电公司提供。项目水、电供应充足,生产过程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耗、能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影响不大 环境质量底线 (三)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良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各环境影响因子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明显变化
8 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发改经体〔2016〕442号)、《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 年)》、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3)《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
项目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3。
表 表 3 与鲁环发[2017]331 号文符合性分析 工作方案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不属于高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项目 VOC S 经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 90% (五)建立健VOCs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 自动监测工作,强化 VOCs 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 VOCs环保监管能力。O 3 超标城市至少建成一套 VOCs 组分自动监测系统。按照国家部署,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 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企业逐步配备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 VOCs 检测仪。推进 VOCs 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 VOCs 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 VOCs 监测监控体系。
建设单位定期对排污工序进行检查维护,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9 综上,项目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中的相关规定。
(4)《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青政发[2018]32号文 项目与《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青政发[2018]32 号符合项分析见表 4。
表 表 4 与青政发[2018]32 号文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33.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
(2)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VOCs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生活消费领域溶剂使用环节VOCs排放调查。加强VOCs排放源和治理效果的监管及信息公开管理。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有效净化后达标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适时 安 装VOCs 在 线监测设施。
36.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
由表3可知,本项目符合《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青政发[2018]32号文相关要求。
(5)《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青环发[2015]74号文 项目与《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青环发[2015]74号文符合项分析见表 5。
表 表 5 与青环发[2015]74 号文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一、总体要求 (二)废气收集基本要求 所有产生VOCs污染的生产工艺装置须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或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减少VOCs废气排放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放筒要合并,废气统一收集,分类集中处理。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收集效率达90%,净化处理效率达90%。
(三)废气处理技术要求 鼓励回收利用VOCs废气,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宜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分类收集,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
10 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净化处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净化处理率原则上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
(四)维护管理要求 1.企业废气处理方案应明确保障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VOCs排放重点企业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2)采用焚烧(含热氧化)、吸附、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方式处理的,应建设中控系统。
(3)采用焚烧(含热氧化)方式处理的,应对焚烧温度实施在线监控,温度记录至少保存3年,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应每月报送温度曲线数据。
(4)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的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安装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浓度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建设单位应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适时安装 VOCs 在线监测设施。
建设单位定期更换活性炭,建立详细的购买、更换、移交、处置台账,提供采购、委托处置发票复印件,每月报环保部门备案,台账至少保存3年。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由表 5 可知,本项目符合《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青环发[2015]74 号文相关要求。
7 、项目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6。
表 表 6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1 吹膜机 华纳 1300 2 2 印刷机 强大 800 1 3 分切机 FQ1300 2 4 复合机 国大 1050 1 5 制袋机 立强 500 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7。
表 表 7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形态 来源 1 PE 颗粒 150t/a 颗粒状 外购 2 色母粒 3t/a 颗粒状 3 双组份无溶剂聚氨酯粘合剂 3t/a 液态 4 水性墨 6t/a 液态
11 5 BOPET 150t/a 膜状 表 表 8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1 PE 颗粒 聚乙烯,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 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良。聚乙烯熔点温度为 160-200℃,热分解温度为 280-300℃。聚乙烯,用于制作农用、食品及工业包装用薄膜,电线电缆包覆及涂层,合成纸张等。
2 色母粒 色母(Color Master Batch)的全称叫色母粒,也叫色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Pigment Preparation)。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Pigment Concentration),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制品。
3 水性墨 水性油墨简称为水墨,柔性版水性墨也称液体油墨,它主要由水溶性树脂、有机颜料、溶剂及相关助剂经复合研磨加工而成。主要成分见附件。
4 BOPET 薄膜 是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 薄膜具有强度高、刚性好、透明、光泽度高等特点;无嗅、无味、无色、无毒、突出的强韧性。
5 双组份无溶剂聚氨酯粘合剂 采用两份包装,不含溶剂,在室温下贮存区达 6 个月以上,贮存稳定性好。
8、 、 产品方案 项目运营后,产品方案为年产塑料包装制品 200 吨,规格为长 500m,宽 0.08m。主要用于轮胎包装使用。
9 、配套服务设施 (1)给水:项目给水由西海岸新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洗墨用水。
①生活用水:项目职工人数为 4 人,无食宿,生活用水标准按 50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 0.2t/d,年用水量为 60t。(年工作时间 300d)
②生产用水:
洗墨用水:根据企业提供信息,预计每天用水量为 1.3t/d,循环系统补水量为循环水量的 1%,则循环补充水 0.013t/d,年用水量为 4t。(年工作时间 300d)
(2)排水
12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市政管道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主要为洗墨用水,回流至墨槽,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洗墨循环水用量约 1.3t/d,则年循环水用量为 4t。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7t/d,51t/a。
新鲜水生活用水64t/a60t/a洗墨用水4t/a市政管网51t/a4t/a墨槽 图 图 1.6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 3 /a (3)供电:项目用电由西海岸新区市政供电线路提供。
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原为空厂房),不存在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13
14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山东半岛胶州湾南口西海岸,地处东经 120°02´至 120°18´、北纬 35°52´,东与青岛市南区隔海相望,海上最近距离 2.26 海里,南濒黄海,北、西皆与胶南接壤,总面积 2096 平方公里。
1、 、 气候与气象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域,属温带季风气候。区内由于受海洋环境的直接调节,受来自洋面上的东南季风及海流、水团的影响,故又具有显著的海洋性气候特点。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温度适中,四季分明。
春季气温回升缓慢,较内陆迟 1 个月;夏季湿热多雨,但无酷暑;秋季天高气爽,降水少,蒸发强;冬季风大温低,持续时间较长。据 1898 年以来百余年气象资料查考,市区年平均气温 12.2℃,极端高气温 37.4℃(1997 年 7 月 27 日),极端低气温-16.4℃(1931 年 1 月 10 日)。全年 8 月最热,平均气温 25.1℃;1 月份最冷,平均气温-1.2℃。日最高气温高于 30℃的日数,年平均为 11.4 天;日最低气温低于-5℃的日数,年平均为 22 天。
降水量年平均为 775.6 毫米,春、夏、秋、冬四季雨量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 14%、57%、22%、7%。年降水量最多为 1272.7 毫米(1911 年),最少仅 308.2 毫米(1981 年),降水的年变率为 62%。年平均降雪日数只有 10 天。年平均气压为 1008.6 毫巴。年平均风速为 5.3 米/秒,以南东风为主导风向。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73%,7 月份最高,为89%;12 月份最低,为 68%。
青岛西海岸新区属东亚季风区、常风向为东南,次常风向为北及西北偏北,强风向与次常风向基本一致。年平均风速 5.3 米/秒,以南东风为主导风向,最大风速 38米/秒。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雾多频,年平均浓雾 51.3 天、轻雾 108.2 天。一般多发生在 4-7月。
该区冰冻不严重,对航运、生产影响甚微。
2 、地质地貌
15 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海岸,属鲁东丘陵区,东南部沿海、西北为山地,全区除辛安办事处东部近海处有平均海拔 3 米的冲积平原外,其它均属丘陵山地。境内山岭起伏,沟壑纵横。有海拔 100-400 米的山峰 45 座,西部主要有小珠山山脉,陡峻挺拔,分别向东向西绵延数十里,为西部的天然屏障,主峰海拔 724.9 米,山基多为花岗岩和石灰岩。
青岛西海岸新区东西长、南北短,地势大致呈西高东低的趋势,南临黄海,属成岩地区,以断裂结构为主,无活动性。黄岛南部、薛家岛中部、黄岛前湾顶部陆域主要为燕山期花岗岩的低山丘陵地。
3 、水文状况 青岛西海岸新区属东南沿海水系,均为季节性河流。水资源总量为 2.521 亿 m 3(重复量 0.5673 亿 m 3 ),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为 1.6879 亿 m 3 ,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4055 亿 m 3 。有风河、白马河、吉利河等几大水系,其中流域面积大于 100 平方公里的河流有风河、横河、吉利河、白马河、甜水河、洋河、巨洋河和胶河。这些河流均为季风区雨源型河流,位于山区,自成流域体系,源短流急,除胶河外均单独入海,汛期河水暴涨暴落,汛后基本断流。
4 、海域 青岛西海岸新区三面环海,海岸线长 106 公里,港汊众多,水道纵横,岛礁棋布。有黄岛、竹岔岛、唐岛、牛岛等 10 余个大小岛屿。位于黄岛与薛家岛之间的黄岛前湾,水深浪平,不冻不淤,是优良的天然港湾。薛家岛与灵山卫间的唐岛湾,有广阔的浅海和大面积的滩涂,加上其他浅海海面,适合发展海水和滩涂养殖业。薛家岛金沙滩东西长 3.5 公里,呈月牙状向南伸展,滩面广阔平缓,沙质细腻,水清浪涌,是天然浴场和度假疗养胜地,这里已成为中国·青岛金沙滩文化旅游节的固定举办场所。此外,还有金沙滩的姊妹滩银沙滩长 2 公里,色泽如银;以及景色奇特、环境幽美的连三岛等已成为旅游观光的胜地。
5 、土壤 青岛西海岸新区境内多为棕壤土和潮土两类,分布规律为由高处到低处依次为棕壤性土、棕壤、潮棕壤,土体随地形的起伏由高处到低处逐渐增厚。
16
环境质量状况
17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
1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18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 34、72、10、31、154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 1.4 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出二级标准。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主要超标因子为 PM 10 。
(2)地表水环境质量:2018 年青岛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扣除地质因素影响);纳入《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94 个地表水断面中,常年断流 7 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 35 个,劣Ⅴ类断面 11 个;镰湾河等河流因截污治污不彻底、缺乏生态补水等原因,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较好,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2 、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用地周围无大的污染源,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空气质量良好;区域内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不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
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 9。
表 表 9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规模(人)
备注 大气环境 辛安中心卫生院 NE 654 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中港海运职业学校 SW 668 1200 南泥 NW 714 300 智岛公寓辛安景苑 SE 728 308 黄河西路小学 NW 742 600 骄阳幼儿园 NW 783 200 北泥 NW 830 638 陈家庄村 NE 843 706 西南辛安村 S 868 720 辛安村 NE 873 1000 艺蕾幼儿园 NW 884 180 地表水 赵家河 N 171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地下水 地下水 项目周围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4848-2017)Ⅳ类 因此,本次评价的环境控制目标是:尽量将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噪声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水平。
19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常规因子 SO 2 、NO 2 、PM 10 、PM 2.5 、CO、O 3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 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10。VOCs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详见表 10。
表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μg/m 3 ) 标准来源 1 小时平均 24 小时平均 年平均 SO 2
500 150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 2
200 80 40 PM 2.5
/ 75 35 PM 10
/ 150 70 CO 10 4 / TSP
/ 300 200 O 3
200 160(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VOCs / 600(8h 平均)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 D.1 中标准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
表 表11
声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区域 标准值(Leq :dB(A) )
依据 昼间 夜间 2 类区 60 50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赵家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详见表 12。
表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参数 pH COD BOD 5
DO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总磷 磷 总氮 氮 硫化物 物 石油类 Ⅲ类 6-9 ≤20 ≤4 ≥5 ≤6 ≤1.0 ≤0.2 ≤1.0 ≤0.2 ≤0.05 4、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表 表 1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参数 pH 总硬度 耗氧量 总大肠菌群 硫酸盐 氨氮 Ⅳ类标准 6.5-8.5 ≤650 ≤10 ≤100MPN/100mL ≤350 ≤1.50
20 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详见表 14。
表 表1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序号 项目 筛选值 管制值 序号 项目 筛选值 值 管制值 值 1 砷 60 140 24 1,2,3-三氯丙烷 0.5 5 2 镉 65 172 25 氯乙烯 0.43 4.3 3 铬(六价)
5.7 78 26 苯 4 40 4 铜 18000 36000 27 氯苯 270 1000 5 铅 800 2500 28 1,2-二氯苯 560 560 6 汞 38 82 29 1,4-二氯苯 20 200 7 镍 900 2000 30 乙苯 28 280 8 四氯化碳 2.8 36 31 苯乙烯 1290 1290 9 氯仿 0.9 10 32 甲苯 1200 1200 10 氯甲烷 37 2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570 11 1,1-二氯乙烷 9 100 34 邻二甲苯 640 640 12 1,2-二氯乙烷 5 21 35 硝基苯 76 760 13 1,1-二氯乙烯 66 200 36 苯胺 260 663 14 顺-1,2 二氯乙烯 596 2000 37 2-氯酚 2256 4500 15 反-1,2 二氯乙烯 54 163 38 苯并[a]蒽 15 151 16 二氯甲烷 616 2000 39 苯并[a]芘 1.5 15 17 1,2-二氯丙烷 5 47 40 苯并[b]荧蒽 15 151 18 1,1,1,2-四氯乙烷 10 100 41 苯并[k]荧蒽 151 1500 19 1,1,2,2-四氯乙烷 6.8 50 42 䓛 1293 12900 20 四氯乙烯 53 183 43 二苯并[a,h]蒽 1.5 15 21 1,1,1-三氯乙烷 840 840 44 茚并[1,2,3-cd]芘 15 151 22 1,1,2-三氯乙烷 2.8 15 45 萘 70 700 23 三氯乙烯 2.8 20
筛选值: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或等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筛选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21 污染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
1、本项目印刷、复合、吹膜废气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标准限值。
印刷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表 3 中浓度限值;复合、吹膜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 3 中要求(2mg/m 3 )。
运营期厂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监控限值(6mg/m 3 ,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值)。
表 表 15 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mg/m 3 )
厂内 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kg/h)
浓度限值(mg/m 3 )
VOCs 1.5 50 2.0 6.0 2、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表 表 1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单位:mg/L
类别 COD BOD 5
SS NH 3 -N 标准值 500 350 400 45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
表 表 17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 2013 年第 36 号文中相关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 2013 年第 36 号文中相关修订。
22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为 VOCs、COD、氨氮。
项目废气中 VOCs 排放量为 0.0143t/a。
项目废水中 COD、氨氮纳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排放量分别为 COD0.023t/a、氨氮 0.002t/a。
23
24 建设 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及简图:
一、 施工期 项目使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施工已经结束,施工期污染环节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所产生的噪声污染。
二、营运期 工艺流程:
BOPET薄膜印刷复合分切 制袋成品 成品废气、噪声废气、噪声固废、噪声 噪声水、水性墨 图 图 1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将外购 BOPET 薄膜运至印刷线进行图案印刷,印刷后的 BOPET 薄膜与双组份无溶性聚氨酯粘合剂混合均匀后再经复合机进行加热复合,复合机采用电加热,温度为 60℃,复合完成后根据客户需求分别进行分切、制袋,成品包装入库。
25 PE颗粒、色母粒混合吹膜分切成品废气、噪声固废、噪声废气 图 图 2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外购 PE 颗粒、色母粒混合后经吹膜机进行加热吹膜,吹膜机采用电加热,温度为 140℃,吹膜完成后自然冷却,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分切,成品包装入库。
运营期产污环节分析 1、废水 本项目洗墨水回流至墨槽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镰湾河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复合及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
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复合及吹膜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复合及吹膜废气经收集后与印刷废气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吹膜机、印刷机、分切机、复合机等设备的运行,在正常
26 生产条件下,机械设备噪声级一般在 70~8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废下脚料、废水性油墨桶、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运营后的固体废物类别及产生量见表 18。
表 表 18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废 物编号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措施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HW900-041-49 0.29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0.6 放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下脚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4 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废水性油墨桶 0.03 废胶桶 0.15 厂家回收 总计 5.075
2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运营期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COD Cr
BOD 5 SS 氨氮 450mg/L
0.023t/a 250mg/L
0.013t/a 200mg/L
0.010t/a 30mg/L
0.002t/a 450mg/L
0.023t/a 250mg/L
0.013t/a 200mg/L
0.010t/a 30mg/L
0.002t/a 大气污染物 印刷、复合、吹膜 有组织 VOCs 0.073t/a 0.15mg/m 3 、0.007t/a 印刷 无组织 VOCs 0.002t/a 0.002t/a 复合、吹膜 无组织 VOCs 0.0053t/a 0.0053t/a 固体 废物 一般固废 废下脚料 4t/a 0 废水性油墨桶 0.03t/a 0 废胶桶 0.15t/a 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6t/a 0 危险固废 废活性炭 0.295t/a 0 噪声 机械设备 噪声 70-85dB(A) 厂界达标 其他 /
28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而且对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 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混合废气、印刷废气、复合及吹膜废气。
(1)混合废气:原料 PE 颗粒和色母粒混合过程处于密闭状态,且混合后为较大的颗粒状,从设备中散逸的颗粒物较少,因此此处不予以分析。
(2)印刷废气 本项目印刷使用水性油墨0.2t/a,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新型油墨印刷VOCs产生量以100kg/t-油墨计,VOCs产生量为0.02t/a。
企业拟在印刷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90%),印刷废气经收集后与复合及吹膜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复合及吹膜废气 项目复合和吹膜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VOCs)。PE 成型温度 140~220℃,热分解温度>300℃。该物质在热解过程,由于分子间的剪切挤压下发生断链、分解、降解过程中产生游离单体废气。本项目所购原料中已经添加了稳定剂,可大大抑制其热解,且复合和吹膜温度稳定控制在 140℃左右,所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本项目中以 VOCs 计。
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VOCs 的排放系数为 0.35kg/t 树脂原料,项目 PE 颗粒年用量为 150t,则 VOCs产生量为 0.053t/a。
企业拟在复合机、吹膜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90%),复合及吹膜废气经收集后与印刷废气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尾气通过 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废气为印刷工序和复合及吹膜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和复合、吹膜
29 废气共产生 0.073t/a,废气排放量为 4800 万 m 3 /a(设计风机风量为 20000m 3 /h,工作时间约为 2400h/a),则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约为 0.007t/a,排放浓度 0.15mg/m 3 ,排放速率 0.0029kg/h。未收集 VOCs 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 0.0073t/a,其中印刷工序的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2t/a,排放速率为 0.0008kg/h;复合及吹膜工序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53t/a,排放速率为 0.0022kg/h。
本项目印刷废气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标准限值。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复合及吹膜废气经收集后与印刷废气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限值按照严格排放标准执行,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标准限值。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 3 中要求(2mg/m 3 )。
运营期厂内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监控限值(6mg/m 3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表 表 19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参数表 排放源 源 排气筒高度(m )
污染物 产生量( (t/a )
排放量 ( (t/a )
排放浓度( (mg/m 3 )
)
排放速率( (kg/h )
排气筒 P1 15 VOCs 0.073 0.007 0.15 0.0029 表 表 20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参数表 排放源 污染物 产生量( (t/a )
排放量 ( (t/a )
排放速率(kg/h )
印刷工序 VOCs 0.002 0.002 0.0008 复合及吹膜工序 VOCs 0.0053 0.0053 0.0022 (1)大气评价等级判定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型对项目投产后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预测,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30 ①评价因子确定 根据项目大气污染物分析,确定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评价因子为 VOCs。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表 21。
表 表 21 评 评 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子 评价因子 段 平均时段 标准值(μg/m 3 )
)
源 标准来源 VOCs 1h 平均 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②估算模型参数 本项目 AERSCREEN 估算模型参数见下表 22。
表 表 22
AERSCREEN 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39 最低环境温度/℃ -10.9 土地利用类型 工业用地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③项目源强参数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源强参数见表 23。
表 表 23
点源参数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号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o )
排气筒参数 年排放时间( (h)
)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经度 纬度 高度( (m )
半径( (m)
)
流速( (m/s )
温度( ℃)
)
VOCs P 120.124 36.014 15 0.4 3.54 25 2400 连续 0.0029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源强参数见表 24。
表 表 24
面源参数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因子 子 面源长度( (m )
面源宽度( (m )
有效排放高度(m )
排放 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
31 印刷工序 VOCs 21 12 7.1 间断 0.0008 复合、吹膜工序 VOCs 21 12 7.1 连续 0.0022 ④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表 25。
表 表 25 污染物排放及占标率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评价因子 子 环境质量标准(μg/m 3 )
)
最大质量浓度( (mg/m 3 )
)
最大落地距离( (m )
Pmax( (% )
排气筒 VOCs 1200 1.12×10 -3
66 0.09 印刷工序 VOCs 1200 1.87×10 -3
15 0.16 复合、吹膜工序 VOCs 1200 5.14×10 -3
15 0.43 ⑤评价等级的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选取 Pi 最大者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等级判别见表 26。
表 表 26 大气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依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根据项目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Pmax=0.43%,因此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⑥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表 表27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 5~50km 边长=5km 评价因子 SO 2 +NO X 排放量 ≥20000t/a□ 500~2000t/a□ 小于 500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
其他污染物(VOCs)
包括二次 PM 2.5 不包括二次PM 2.5
32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 D 其他标准□ 现状评价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2018)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 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区域污染源□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模型 AERMOD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格模型 □ 其他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边长 5~50km 边长=5km 预测因子 不需进一步预测 包括二次 PM 2.5 □ 不包括二次 PM 2.5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100%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一类区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10%□ C 本项目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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