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目标 ................................................................... 1 二、保证体系 ........................................................................................................ 1 三、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 1 3.1 管理机构 .................................................................................................... 1 3.2 主要职责 .................................................................................................... 1 四、施工环境保护内容及措施 ....................................................................... 4 4.1 施工环境保护内容 .................................................................................. 4 4.2 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 ......................................................................... 4 五、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方案 .......................................................................... 14 5.1 目的 ........................................................................................................... 15 5.2 适用范围 .................................................................................................. 15 5.3 组织机构 .................................................................................................. 15 5.4 水土流失定义、范围、防治内容 .................................................... 16 5.5 防治水土流失技术组织措施 ............................................................. 16 5.6 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工作 ....................................................................... 18 六、文物保护措施 ............................................................................................ 20
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措施
一、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目标是:水体功能、耕地、植被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噪声、振动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水土流失。确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二、保证体系
施工中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见图 2-1。
我项目将把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具体要求内容,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待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自觉爱护沿线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成立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各架子队的第一管理者是其管辖范围环保、水保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接受各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1 3.1 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组织机构见图 3-1。
2 3.2 主要职责
1 3.2.1 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2-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图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体系 思想保证 组织保证 检查保证 技术措施、方案保证 项目部每月一次检查 工区每周一次检查 架子队每日一次检查 项目部定期检查 环保 环卫 部门 日常 监督
对施工现场环境和道路卫生有破坏和污染的逐一落实解决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及临时驻地卫生 严格按设计和环卫要求实施 施工现场布局合理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运输车辆不污染周边卫生 按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法规规定办事 对特殊工种制定强有力防范措施 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方案来保证水土保持目标的实现 专业教育 普及教育 班组每工序检查,材料、运碴车每辆检查 工区环保及水保领导小组 专(兼)
职检查员 班组长 义务检查员 开展环境和环卫保护周活动 强化环保和环卫水保意识,增强预防能力 办公室 特殊工种教育 法制法规教育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⑷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⑸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⑹保持与发包方、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⑺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⑻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⑼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⑽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⑾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⑿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图 3-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环护和水保领导小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长:项目经理 综合办公室主任 工程部部长 计划经营部部长 设备物资部长 试验室主任 财务部部长 各工区经理 安质环保部部长
2 3.2.2 小组成员和环保工程师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发包方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⑷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四、施工环境保护内容及措施
1 4.1 施工环境保护内容
环境的影响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内部环境,即施工作业环境;另外一层是外部环境,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地表下沉;水文条件变化、枯水、水位降低、水质污染等;对周边结构物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工程施工中,我项目部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不留尾巴、不留后患,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止扬尘、有害气体对大气的污染;防止噪声对环境的污染。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2 4.2 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
1 4.2.1 环保水保控制管理措施
⑴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水保环保体系,按项目部环保水保体系运转。
⑵对各部门、各桥涵、土石方、防护、排水等架子队订立环保水保责任制。
⑶严格执行项目部水保环保相关制度。
⑷路基工程环水保主要管理措施有:
①项目部实行“环、水保一票否决权”,将环、水保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部对环、水保技术监督实行全过程管理,并纳入施工经营管理。
②加强环、水保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水保意识和环境参与能力。环水保专职人员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项目部技术人员及架子队人员到班组长要了解国家、内蒙古有关建设项目环、水保法律、法规,熟悉本项目的环、水保目标、环、水保措施以及施工期环、水保要求,为施工期环、水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在教育的同时,采取适当奖惩措施,奖励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积极分子,处罚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水土的人员。
③由项目部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及工区负责人进行环、水保技术交底,然后再由工区负责人对各架子队进行环水保技术交底。层层交底,层层落实,最后付诸实施。
④环、水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或拆除。
⑤加强对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必须有完整记录。
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环保水保要求,认真贯彻业主制订的环保措施。
⑦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无条件的接受环境监督单位和业主监理环保工程师的指导和监
督。
⑧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水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从当地政府取得环水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水保后患。
⑨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绿化和自然植被、防止水土污染的宣传牌。
⑩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2 4.2.2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桥梁附近的村庄设宣传专栏,增加施工现场宣传力度,设立告示牌、使项目沿线居民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支持项目建设,增加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暂时干扰的理解体谅。
⑵加强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的联系,以便在社会环境事件发生时,当地政府和村委会能及时出面协调解决。
⑶桥梁施工前,调查施工中对当地村民有影响的内容,如过水渠道、道路等,以便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⑷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以利及早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
⑸对职民工进行教育,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⑹施工中注意不损坏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设施,不损坏庄稼和果林。
⑺合理安排工作面,对征地拆迁缓慢造成的有遗留问题的桥梁,对当地阻工的桥梁,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在不影响总体进度的情况下,调整施工顺序,适当推迟开工,对改渠改沟及沿线通涵等尽量在农闲时段竣工或做好临时过水设施,以不影响农业生产。
⑻消除施工过程中对村民造成的影响才离开,对施工过程中对
村民造成的损害及时赔偿。
3 4.2.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⑴加强对施工人员环水保意识教育,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相关规定,保护自然资源,不要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自觉保护好天然林内的各种动物、植物和沿线自然景观。
⑵对施工工人进行保护生态的教育,明确保护责任,最大程度避免对树木和其他植被的破坏。所有的砍伐树木应征得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伐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⑶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充分考虑生态保护,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施工便道、工棚等,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便道通过大树、林木茂密的路段时需绕行,工棚周围的树木要最大限度地保留。施工便道的设计应尽量避免穿越成片的树木。
⑷项目管段内要预防林地火灾,教育职工不在林地附近生火吸烟,在施工区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生火范围、巡回检查,以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⑸在工地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包括生物多样性的科普知识和相关法规、当地重点野生动植物的简易识别和保护方法等。严禁施工人员乱砍滥伐、偷伐盗猎、肆意捕食鱼类、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
⑹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
⑺设臵标识明确、醒目的施工用地界线,禁止越界施工。
⑻工程范围严格控制在线路征地界限之内。占用菜地、农田、坡地及荒地做为临时施工场地,应按征用范围严格控制,减少因施工造成的农田砂化和水土流失。
⑼工程结束后,应尽可能退地还田,桥下多余土石应运走,并用有机土回填,恢复。桥梁处红线外占用地,工程结束后均应清除工程垃圾,复耕绿化。施工现场不得留下任何污染物。
⑽若因建设破坏了绿色植被,则在拆除临时工程或单项完工后及时恢复,弃方应在设计好的弃土场合理堆放。
⑾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要注意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根据其活动规律行为与林业部门协商采取如局部隔离网等措施。
⑿桥梁基础施工后的土石要及时运走,暂时无法运走的,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止土石进入村民的果园和庄稼地。
⒀对于在山林地段施工的架子队,要编制森林防火预案,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池,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并进行山林火警应急演练。
4 4.2.4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⑴大气污染防治 ①积极推行无污染及少污染的生产工艺,推广水幕降尘等快速降尘的先进工法及工艺,迅速降低产生的浮尘。
②对有毒、易燃、易挥发物品设专人管理,密闭存放,取用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③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机械。
⑵粉尘防治 ①在运输水泥、粘土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不得超限运输,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运输水泥、砂、石、土等如有漏失,及时清扫干净,保持道路整洁。
②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
③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时,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
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④施工区出入口应设车辆清洁装臵,防止进出车辆污染交通道路。现场施工道路应设专人洒水,堆土应有防尘措施。
⑤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⑥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臵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对施工便道,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⑦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靠近村镇的路段根据情况经常洒水,避免灰尘飞扬 ⑧混凝土拌和站应有防尘措施,搅拌站均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臵喷淋装臵。
5 4.2.5 噪声振动和光环境保护措施
⑴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用低噪声的钻孔灌注桩代替冲击式或振动式打桩等等。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必须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定时保养润滑,尽量使筑路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
⑵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音。
⑶在比较固定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砂轮机等),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⑷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组织采用二班或三班制作业,使工人每个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总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
⑸合理布臵各种施工工作区和生活工作区,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适当控制机械布臵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⑹设臵绿化带,绿化的位臵尽量靠近声源,绿化结构和配臵应以乔木、灌木相结合。枝浓叶茂的绿篱墙,有较好的降噪声效果。
⑺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设备底座设臵防振基础。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⑻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⑼离居民集中区较近的施工地点,尽量不进行夜间施工,不得已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
⑽夜间施工尽量采用噪音较小的电动设备,力求将施工噪音控制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值以内,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夜间施工使用高亮级灯照和进行电焊时,设臵档板,并尽量采用直射型灯具,严格控制使用漫射型灯具,避免照明和电焊时强光刺射,干扰居民生活和司机夜间行车安全。
⑾施工便道合理选择,避免穿越和靠近集中居民区,以避免施工车辆辐射噪声对沿线的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⑿加强对学校和集中村庄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⒀夜间施工使用高亮级灯照和进行电焊时,设臵档板。
6 4.2.6 水环境事故预防
⑴生活水源的保护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施工中采取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⑵生活污水控制措施
①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生活污水量。
②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的用量,采用热水或其它方法替代,以减少污水中洗涤剂的含量。
③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收集粪便和餐饮洗涤污水,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或设垃圾坑发酵后用于肥田。垃圾坑施工结束后用土掩埋,破坏地表植被的,要恢复植被。
④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设臵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⑤临时食堂附近设臵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⑥在厕所附近设臵砖砌化粪池,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当化粪池满后,及时运走化粪池内污物。
⑶施工污水控制措施 ①对于开挖施工中产生的废水采取集中后先经沉淀池沉淀后,达标后排放。其它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机械维修废水等须经收集、沉淀、隔油等处理,达标后按要求进行排放。
②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料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的岸边或养殖塘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棚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距黄河河岸 200m 范围内严禁设立料场、废弃物堆放场、施工营地等。
③对于开挖施工中产生的废水采取集中后先经沉淀池沉淀后,达标后排放。其它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机械维修废水等须经收集、沉淀、隔油等处理,达标后按要求进行排放。
④钻孔泥浆循环使用,最后经沉淀达标后才排入河沟,施工范围两侧设好排水沟,使泥浆按要求合理排放,对于工作面上可能发
生的水土流失现象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治理。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时,施工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以减小污染桥位下游水质。
⑷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严格检查施工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②在不可避免冒、滴、漏油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
③对渗漏到土场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臵收集封存,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处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在不能集中进行的情况下,由于含油污水的产生量一般小于 0.5m3/d,因此全部用固体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外运。
④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隔油池,并配备油水分离器,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后将隔油池覆土掩埋。
⑤对收集的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同施工营地其它固体废物一起外运的处理措施,外运地点选择附近具备垃圾填埋或有垃圾处理能力的城镇。
⑥对柴油机安装防漏油设施,对机壳进行覆盖围护,避免漏油污染。
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7 4.2.7 固体废弃物及弃渣控制措施
⑴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管理。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取集中处理,或堆制为农家肥料的方式,或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
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⑵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集中处理。
⑶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
⑷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⑸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以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在一定的温度、水分等的作用下,会产生有害气体,破坏土壤的结构,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故应及时清理运至弃土场。
8 4.2.8 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
⑴自然景观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施工现场机械摆放规格,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
②施工驻地、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业主或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
③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非法开挖,严禁采集有观赏价值的野花野草。
④施工便道的设臵坚持不破坏自然景观、不过多地挪动土方、不造成坍塌的原则。
⑵文物和人文景观保护措施 ①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②对施工工人进行实地培训,内容包括文物识别的基础知识、紧急保护措施、保护和报告程序等。
③施工中,当发现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时,采取措施防止任何人移动或损
坏此类物品,并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⑶公共管线保护:
①开工前检查沿线是否有地面架空线,电话线,地下电缆线,地下缆线,自来水管等。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工作,实行层层管线交底制度,摸清地下管线,本标段对管线保护原则是“一般性质的软管离承台边线净距 0.8-1 以外,一般性质的硬管离承台基坑边 0.5m以外。” ②对一般性质的软管,桩基础施工前,挖开管线或开挖梯洞,使之暴露,承台开挖前,靠管线一侧,采用支撑技术,使之不产生位移。对一般性质的硬管,首先应区分其性质,向管线单位审定允许沉降范围,对离承台净距较小的硬管,使之暴露,打入钢板桩。在桩基施工和承台施工时,进行跟踪监测,使管线的位移在规定范围之内。
③原有地下管线两侧各一米范围内禁止用挖掘机挖掘。
④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异常或管位有差异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与相关管线单位联系,落实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⑤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会同相关管线单位专业人员实地鉴定,确定相关施工方法和处理方法,不得擅自处理。
⑥对暂未搬迁的高压线,周围采用竹排架进行限位。
9 4.2.9 水土保持措施
⑴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严格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规、条例。
⑵实行水土保持责任制,施工前进行水保技术交底。
⑶桥梁基础施工后的土石要及时运走,暂时无法运走的,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止土石进入村民的草地和庄稼地,防止土石滚入河沟,造成水土流失。
五、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方案
1 5.1 目的
有效地保护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防止、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水土流失的现象。
2 5.2 适用范围
本方案使用于新建陶鄂铁路DK44+200-DK99+100段项目工程。
3 5.3 组织机构
1 5.3.1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胥俊德()
常务副组长:李平学()
副组长:贾少军()李红()、庄严喜()、罗光宝()
组
员:范佳()、吴登虎()、朱发正()、张大涛()、韩玉龙()、帅永辉()、梁晓伟()、白志刚()
2 5.3.2 环境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业主、集团公司、项目部的环境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决策、部署本项目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
⑵分析、布臵、督促、检查各架子队的工作或活动,听取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的环保检查汇报,对破坏环境的单位及其相关个人实施处罚;对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工作典型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其个人,实行精神、物质表彰和奖励。
⑶任命环境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配备相应的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保障。被任命的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环保管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环境管理人员(专职、兼职)的相对稳定。
⑷加大必要的经济投入,保障生产环境保护条件;就本项目环境管理情况,与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环境监督单位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系。
⑸对本项目相应等级的环境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
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4 5.4 水土流失定义、范围、防治内容
⑴水土流失:是指因工程施工造成水土资源流失减少或被污染、破坏等地质、环境条件恶化的现象。如:土地砂漠化、耕地不能复耕、开挖坡面土石风化、侵蚀、植被减少、降雨量减少、地表地下水资源减少或被污染、饮用水源减少或被污染等。
⑵防治水土流失的范围:取、弃土场地、项目部、工区及架子队驻地、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等。
⑶防治水土流失的内容:采用植物和工程防护的方法防止路基施工中高填方、路堑的坡面及取弃土场地,因施工扰动后容易引起塌方等地质病害地段的水土资源流失、减少或被污染。控制施工、生活污水的排放,施工废物、废油的排放,避免造成施工区域水土污染。
5 5.5 防治水土流失技术组织措施
1 5.5.1 一般性规定
⑴路基施工宜以挖作填,尽可能与原有地形、地貌相适合,减少开挖面、开挖量,注意填挖平衡。临时设施和弃土堆应尽量不占用农田等农业用地。
⑵路基施工前应在施工段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漏设施,特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以避免松散土水载、冲刷、填埋农作物,淤塞河沟、污染水系。
⑶截、排水沟的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各种排水渠的水流,不得直接排放到水源、农田、园林等地,亦不得引起自然排水系统的淤塞和冲刷。
⑷排、截水沟挖出的土应堆臵在沟与路堑边坡的一侧,并予以夯实。
⑸生活污水、清洗机械污水、桩基施工泥浆和拌和站泄漏的浆
水应经沉淀或处理后方可排放到自然水系。
⑹工程施工、生活垃圾等固态废物,应按要求堆放处理,不得裸露处臵,不得弃于水体或随意填埋,特别是废机油、土工格栅、土工布、沥青等有机化学材料。
⑺路基成型后应及时按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根据适宜的气候条件在土质路基和路堑边坡进行植树、植草等绿化。
⑻应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环境隐患。
⑼工程完工后应尽快清理临时用地上的临时设施,恢复原地貌。
⑽执行国家现行环境质量标准,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按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施工。
2 5.5.2 路堤施工水土流失防止措施
⑴土路堤施工过程中,各填层表面应形成路拱、不应造成积水。路拱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时的气候状况,做成 2%~4%的排水横坡。
⑵雨季施工或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将施工层表面及时修整、压实并视情况在路基两侧边坡处每隔 20~50m 做一防冲刷临时泄水槽,确保能及时将雨水按要求排泄,避免路基边坡被冲刷。当天填筑的土应尽量在当天压实。汛期或瀑雨时应加强桥涵和汇水面积大的施工地段的巡查。
⑶当工程途经生活用水、农业灌溉水水体区域较近时,应采取措施隔离地表污水,防止流入或渗入上述水体。必要时应对施工便道、场所进行洒水湿润,防止施工灰尘飘入水体造成污染。
⑷要注意路堤特别是软基高填方路段的稳定性,防止因质量问题导致路堤滑坡而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
3 5.5.3 路堑施工水土流失防止措施(包括取、弃土场)
⑴挖方路堑施工放坡应准确,避免因放线不准而造成滥伐树木现象。
⑵开工前应做好截水天沟,施工过程中各挖层顶面应预留纵、
横坡,坡度应根据路堑横断面的形状,路线纵坡的大小,断面的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以利排水。
⑶深挖路堑应按设计要求与挖方进度分级进行防护工程施工。
⑷取土坑应按设计要求设臵,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结合土地利用规划选取择取土场,当采用集中取土应选取地势较高的荒山、荒地土丘,或结合河道整治选取滩槽取土,内侧宜为 1:1.5,外侧不宜小于是 1:1,坑底应设臵纵、横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统,坑底坡度宜不小于 0.2%。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植土、种植土应适当处理或堆臵备用,适宜时应考虑工程完工后取土场处能复垦。
⑸平原地区宜采用宽挖浅取的方案取土,并注意保留表土,以利复垦。
⑹弃土场应按设计规定位臵设臵,尽量减少破坏或掩埋地表植被,当沿河弃土时,不得阻塞河流、挤压桥孔和造成河岸冲刷。适宜时应考虑利用弃土造田或及早进行绿化恢复植被,弃土场应按要求设臵排水构造物,做好排水措施,避免成为新的水土流失源。
⑺在暴雨强度较大的地区,遇岩体风化严重、节理发育的石质挖方边坡或松散碎石土边坡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植物或工程防护,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和业主汇报,申请变更。
4 5.5.4 桥涵施工水土流失防止措施
⑴特大桥钻孔桩成孔应设臵泥浆池、沉淀池循环利用泥浆,浆渣不得直接排向黄河、临域水体或水系。
⑵预件场、预制场清洗机械的浆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到当地的污水接纳系统,施工废料应按要求堆放处理。
⑶施工过程中的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生水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Ⅰ~Ⅲ类水源地保护区。
⑷梁施工过程中因压缩了河床,过水断面减小,应注意防止两岸河堤被冲刷。
6 5.6 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工作
为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今后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纲要明确了 21世纪初期我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任务布局、对策措施。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发挥效益。
⑵加大工程监管力度,使各项工程措施都落到实处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的需要,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保护水源这个核心目标,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法。督促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⑶优化设计,合理搭配品种,以灌木群落为最终目标,不达标不验收边坡防护常用设计植物草本按设计方案布设。对于达不到设计效果的不能验收,要重新施工或补植,使植物群落达到自然平衡,发挥防止水土流失的功效 ⑷做好宣传,发动群众,不能前建设后破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通过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等各种渠道,利用水法、水保法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对破坏水土设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现象的行为给予公开曝光和批评,营造一种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减轻人为水土流失危害。
⑸加强养护,组建专业的养护队伍要切实加强养护工作,建立一支懂专业懂技术的养护管理队伍,配备各种机械,建立日常养护制度,使已成活的植物群落能够正常生长,逐渐融入自然,与原生植被互为一体,达到自然的生态修复,恢复其生态功能。
⑹及时修补,加强巡查,重大灾情后及时维护,采取措施加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补,特别是附近有重大工程施工,或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到沿线巡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六、文物保护措施
⑴在文物保护区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⑵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报告,根据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臵。
⑶积极配合地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邀请当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及文物部门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实施过程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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