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调
查)报
告
表 聊环科(建)字
第
号
项目名称:涂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 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2017 7 年 年 0 10 月
承担 单 位: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主
任:
吴文虎 技术负责人:
张学宽 质量负责人:
王
莎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
项目名称:涂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
电
话:
传
真:
邮
编:252000 地
址:聊城市高新区聊牛路环保科技园研发大厦
目
录 表 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0 表 2 项目概况 .........................................................................................................1 表 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8 表 4
工况监测 ................................................................................................... 11 表 5
验收监测内容 .......................................................................................... 12 表 6
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 21 表 7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 25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委托函
3、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 [2017]136 号《关于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06.15)
4、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5、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6、生产负荷证明
7、夜间不生产证明
表 表 1 1
项目简介及验收 监测 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涂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环评时间 2017 年 6 月 环评批复时间 2017 年 6 月 15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东昌府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投资 400 万元 环保投资 5 万元 比例 1.25%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令(2017)年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07); 2、鲁环函[2012]493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2012); 3、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6); 4、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2017]136 号《关于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6.15); 5、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环保验收监测委托函。
验收监测标准 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及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标准。
表 表 2 项目概况
企业概况: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公司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路南,是一家集生产加工涂料、装饰工程于一体的装饰加工企业。
项目进度:
2017年6月,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15日,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以聊东环审[2017]13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竣工。
工程概况: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路南,租赁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个,占地面积1975m 2 ,车间内北侧为2层办公室,建筑面积240m 2 ,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2人,生产人员8人,实行一班制,每天生产8h,年工作300天。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1,主要设备见表2-2,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2-3,产品方案见表2-4,地理位臵见图2-1,平面布臵见图2-2。
表 2 2- -1 1
项目 组成情况 类别 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赁生产车间一个,钢结构,占地 1975m 2 。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租赁办公室若干间,砖混结构,占地 240m 2 。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公司供应。
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量约 10 万 kWh,用电由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电网统一供给。
表 表 2 2- -2 2
主要 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真石漆搅拌罐 2t 套 1 同环评 2 乳胶漆高速分散机 VCT250-4B 套 1 同环评 3 腻子粉、砂浆生产设备 DFG-50 套 2 同环评
3.1 空压机 W-1.0/8 台 2 同环评 3.2 混料搅拌机
台 2 同环评 3.3 成品罐
个 2 同环评 3.4 螺旋输送机
台 4 同环评
表 表 2 2- -3 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一览 表 产品名称 原、辅料品种 单位 年用量 包装方式 真石漆 彩砂 吨 3750 50kg/袋 纯丙乳液 吨 350 75kg/桶 硅丙乳液 吨 400 75kg/桶 防冻剂 吨 0.75 25kg/桶 乳胶漆 重质碳酸钙 吨 900 50kg/袋 轻质碳酸钙 吨 300 25kg/袋 高岭土 吨 150 25kg/袋 钛白粉 吨 150 25kg/袋 防腐剂 吨 1.5 25kg/桶 防冻剂 吨 1.5 25kg/桶 硅丙乳液 吨 120 25kg/桶 醋丙乳液 吨 178.8 25kg/桶 羟乙基纤维素 吨 3 25kg/袋 腻子粉 滑石粉 吨 3985 50kg/袋 灰钙粉 吨 1000 50kg/袋 羟丙甲基纤维素 吨 15 25kg/袋 砂浆 水泥 吨 1000 50kg/袋 沙子 吨 994 50kg/袋 羟丙甲基纤维素 吨 6 25kg/袋
表 表 2 2- -4 4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 产量
1 真石漆 5000t/a 2 乳胶漆 3000t/a 3 腻子粉 5000t/a 4 砂浆 2000t/a
图 图 2 2- -1 1
项目地理位臵图
N
N 1# 2# 3# 4# 噪声监测点位 1# 2# 3# 4#
图 图 2 2- -2 2
厂区平面布臵图
工艺流程 :
1、真石漆制备:首先将纯丙乳液、硅丙乳液加水在搅拌罐中调成膜状,再加入防冻剂搅拌均匀,最后加入彩砂搅拌均匀后成品包装。
2、乳胶漆制备:首先将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高岭土、钛白粉、羟乙基纤维素等粉料与水加入搅拌罐由分散机高速分散半小时,然后加入防冻剂、水、乳液低速调配均匀后成品包装。
3、腻子粉制备:将滑石粉、灰钙粉由螺旋机输送至搅拌槽,然后人工将羟丙甲基纤维素加入搅拌槽,混料搅拌机搅拌约20分钟,使各物料搅拌均匀,再从搅拌槽底端的螺旋机输送至成品仓,在压缩空气压力下定量包装。
4、砂浆制备:将水泥、沙子由螺旋机输送至搅拌槽,然后人工将羟丙甲基纤维素加入搅拌槽,混料搅拌机搅拌约20分钟使各物料搅拌均匀,再从搅拌槽底端的螺旋机输送至成品仓,在压缩空气压力下定量包装。
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 图 2 2- -3 3
真石漆生产工艺流程图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图 图 2 2- -4 4
乳胶漆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 图 2 2- -5 5
腻子 粉 生产 工艺流程图
图 图 2 2- -6 6
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用工程:
(一)供电 项目用电由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电网统一供给,用电量约 10 万 kWh/a。项目厂区内不设臵变压器,使用租赁厂区的公用 250kVA 变压器。
(二)给排水 1、给水 项目用水由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公司供应。
项目真石漆与乳胶漆生产产品用水量为 1200 m 3 /a;设备每半年清洗一次,设备清洗不需要有机溶剂、酸或碱,用水清洗,每次清洗水用量为 0.5m 3 ,清洗水用量为 1m 3 /a;拟建项目劳动
定员 10 人,不包食宿,用水量以 50L〃人/d 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0.5m 3 /d、150m 3 /a。
2、排水 项目产品用水全部进入到产品中,设备清洗水回用于乳胶漆及真石漆生产工序,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0.4m 3 /d、120m 3 /a。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嘉明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 表 3 主要 污染源 、污染物处理及 排放情况
1、废水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产品用水全部进入到产品中,无设备清洗水。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嘉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乳胶漆集气罩
砂浆集气罩
腻子粉集气罩
真石漆 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
3、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砂浆生产工序循环利用,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主要噪声源及其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臵、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表 表 4 4
工况监测
一、验收监测目的和范围 为了准确、全面地反映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本次验收监测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及监测规范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该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的分析,确定本次验收监测的范围主要是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废水及厂界噪声。
二、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运行,其工况具体情况见表 4-1。
验收监测期间,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运行负荷为 80%,符合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 75%以上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表 表 4 4- - 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时间 实际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 运行负荷 2017.10.16 40 t/d 50t/d 80 % 2017.10.17 40 t/d 50 t/d 80 %
表 表 5
验收监测内容
一、废气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1、废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5-1。
表 表 5 5- -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气监测因子及频次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 5-2。
表 表 5 5- -2 2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无组织排放废气 在该项目厂界上风向设 1 个参照点,下风向设 3 个监测点 颗粒物、气象参数 每天监测 4 次,连续监测 2 天 有组织排放废气 15 米排气筒测孔 颗粒物、废气参数 每天监测 3 次,连续监测 2 天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 标准代号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1.0 mg/m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有组织排放 颗粒物 10 mg/m 3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
3、废气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参见表 5-3。
表 表 5 5- -3 3
废气 监测分析方法 污染源类别 项目名称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重量法 DB37/T 2537-2014
(2)质量控制措施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中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确保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严格实行复核审核制度。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 30%~70%之间。
采样仪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监测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监测时确保其采样流量。仪器校准记录见表5-4。
表 表 5 5- -4 4
大气采样器中流量孔口流量校准 记录表 校准日期 气路 仪器编号 表观流量
实测流量 是否合格 2017.10.16 尘路 035 100L/min 97.42L/min 合格 036 100L/min 97.93L/min 合格 037 100L/min 97.49L/min 合格 038 100L/min 97.67L/min 合格
2017.10.17 尘路 035 100L/min 97.62L/min 合格 036 100L/min 98.73L/min 合格 037 100L/min 97.48L/min 合格 038 100L/min 97.15L/min 合格
4、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 表 5 5- -5 5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地点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最大值 2017.10.16 2017.10.17 1 次 2 次 3 次 1 次 2 次 3 次 15m排气筒测孔 废气流量 (Nm 3 干/h) 7027 7105 7084 7069 7082 7007 —— 颗粒物 检测浓度(mg/m 3 ) 6.42 5.94 5.82 6.17 5.28 6.37 6.42 限值要求 10 mg/m 3
是否达标 是
表 表 5 5- -6 6
无组织 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 项目 采样 日期 采样 点位 监控点浓度(mg/m 3 ) 最大值 执行 标准 是否 达标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颗粒物 2017.10.16 上风向○1# 0.251 0.234 0.244 0.241 0.330mg/m 3
1.0 mg/m 3
是 下风向○2# 0.315 0.324 0.321 0.318 下风向○3# 0.330 0.327 0.326 0.314 下风向○4# 0.311 0.318 0.322 0.315 2017.10.17 上风向○1# 0.243 0.241 0.250 0.244 下风向○2# 0.308 0.315 0.326 0.311 下风向○3# 0.318 0.328 0.330 0.317 下风向○4# 0.314 0.323 0.315 0.321
以下空白
备注:监测点位见图 2-2
表 表 5 5- -7 7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日期 气温(℃) 风向 风速(m/s) 气压(kPa) 总云量/ 低云量 2017.10.16 第一次 17.2 N 1.2 100.12 3/1 第二次 18.1 N 1.0 100.15 4/1 第三次 19.0 N 1.0 100.37 3/2 第四次 18.7 N 1.1 100.05 4/1 2017.10.17 第一次 15.4 N 1.1 100.04 4/1 第二次 15.6 N 1.0 100.11 3/1 第三次 16.4 N 1.0 100.21 4/1 第四次 15.5 N 1.0 100.53 3/1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 6.42mg/m 3 ,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废气两天监测中颗粒物厂界外最大排放浓度为 0.330mg/m 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1、废水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等级标准及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5-8。
表 表 5 5- -8 8
排放废水执行标准 项 目 标准限值(mg/L)
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进水水质要求 GB/T 31962-2015 pH(无量纲)
6.0~9.0 6.5~9.5 COD Cr
500 500 氨氮 45 45 悬浮物 300 400 BOD 5
200 350 总磷 8.0 8
2、废水监测因子及频次 具体监测点位及项目、频次见表 5-9。
表 表 5 5- -9 9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污水总排口 pH、COD Cr 、氨氮、悬浮物、BOD 5 、总磷 4 次/天,2 天 3、废水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参见表 5-10。
表 表 5 5- -1 10 0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1 pH 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2 CODcr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 mg/L 3 氨氮 钠氏试剂比色法 HJ 535-2009 0.025 mg/L 4 悬浮物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5 BOD 5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 mg/L 6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89 0.01 mg/L (2)质量控制措施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的技术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不少于 10%的平行样,测定时加不少于 10%的平行样,有质控样品的同时加做 10%的质控样。环境监测质控数据统计表见表 5-11。
表 表 5 5- - 11
环境监测质控数据统计表 监测 项目 采样日期 平行样 标样 监测结果(mg/L)
相对偏差(%)
测定值(mg/L)
标准值(mg/L)
CODcr 2017.10.16 162 1.9 141 142±8 156 2017.10.17 164 0.9 136
161 氨氮 2017.10.16 15.6 1.0 1.20 1.21±0.06 15.3 2017.10.17 16.1 0.3 1.20 16.2 BOD 5
2017.10.16 42.1 2.7 108.2 115±8 39.9 2017.10.17 42.3 0.0 112.3 42.3 总磷 2017.10.16 1.22 0.8 1.28 1.30±0.05 1.24 2017.10.17 1.23 0.8 1.26 1.25
4、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 5-12。
表 表 5 5- -1 12 2
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 采样 点位 采样 日期 监测 频次 监测结果(mg/L, pH 无量纲)
pH 氨氮 BOD 5
CODcr 悬浮物 总磷 污水总排口 2017. 10.16 1 次 7.25 15.6 42.1 162 175 1.22 2 次 7.18 16.3 42.3 166 172 1.38 3 次 7.23 15.4 41.7 158 164 1.17 4 次 7.15 15.8 41.1 155 166 1.25 日均值 —— 15.8 41.8 160 169 1.26 2017. 10.17 1 次 7.21 16.1 42.3 164 161 1.23 2 次 7.11 16.8 41.5 161 175 1.27 3 次 7.18 16.4 42.5 158 164 1.16 4 次 7.14 16.5 41.8 155 170 1.25 日均值 —— 16.4 42.0 160 168 1.23 标准限值(mg/L)
6.0~9.0 45 200 500 300 8.0 是否达标 是 备注 无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 pH 测定范围在 7.11~7.25 之间,氨氮、BOD 5 、COD Cr 、悬浮物、总磷日均最大值分别为 16.4mg/L、42.0mg/L、160mg/L、169mg/L、1.2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等级标准及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 、噪声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1、噪声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噪声执行标准限值见表 5-13。
表 表 5 5- - 13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限值 项
目 标
准
来
源 执行标准限值 dB(A)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5(昼间)
2、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 监测点位:根据厂区噪声源的分布,在东、南、西、北厂界分别设 1 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具体点位见图 2-2。
监测频次:由于该项目夜间不生产,每个监测点位只在昼间监测 1 次,连续监测 2 天。
3、噪声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校准结果见表 5-14。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级统计分析仪,见表 5-15。
表 表 5 5- - 14
噪声仪器校准结果 校准日期 仪器编号 校准器具编号 测量前仪器校准(dB)
测量后仪器校准(dB)
2017.10.16 047 046 93.79 93.80 2017.10.17 047 046 93.80 93.80
表 表 5 5- - 15
噪声监测所用仪器列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检定日期 有效期 多功能声级计 047 2017.01.04 1 年 声级校准器 046 2017.04.19 1 年 4、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 5-16。
表 表 5 5- - 16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位置 监测时间 噪声值 dB(A)
主要声源 2017.10.16 ▲1#东厂界 11:10 63.5 工业噪声 ▲2#南厂界 11:25 62.8 工业噪声 ▲3#西厂界 11:39 62.4 工业噪声 ▲4#北厂界 11:52 61.8 工业噪声 2017.10.17 ▲1#东厂界 11:35 63.7 工业噪声 ▲2#南厂界 11:49 62.2 工业噪声 ▲3#西厂界 12:04 61.7 工业噪声 ▲4#北厂界 12:18 61.4 工业噪声 标准值 dB(A)
昼间 65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 4 点位 2 天 8 次的监测中,四厂界噪声值在 61.4~ 63.7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表 表 6
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2017年6月,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15日,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以聊东环审[2017]13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竣工。
2、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按照各级环保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环保部,明确其职责。并对防治污染、环境检测、环保设施、污染事故的管理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机构设臵情况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保应急预案》,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下设现场排险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
4、固体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砂浆生产工序循环利用,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保投资情况核查 本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环保投资 5 万元,占总投资的 1.25%,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6-1。
表 6 6- -1 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环
保
设
施 费
用 (万元) 1 废气处理设施
1.1 布袋除尘器 2.5 2 固废处理设施 2.1 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0.5 3 噪声 3.1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2.0 合计 5
6、卫生防护距离核查 距离该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聊城嘉明开发区管委会,距离为 110 米。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 6-2。
表 表 6 6- - 2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备注 1 聊城嘉明开发区管委会 NW 110 政府机关 2 聊城第四中学分校 SW 600 学校 3 南水北调东线 E 330 河流
7、厂区生态恢复、绿化情况 厂区内种植了花草及树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美化操作环境、去污染、隔噪音的作用,保护和恢复了生态环境。
厂区绿化
8、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 表 6 6- -3 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1 项目生产过程中充分注意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聊城市嘉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须满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43-2010)表 1 中的 B 等级标准及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产品用水全部进入到产品中,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嘉明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测定范围在7.11~7.25之间,氨氮、BOD 5 、COD Cr 、悬浮物、总磷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6.4mg/L、42.0mg/L、160mg/L、169mg/L、1.2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及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已落实
2 项目废气须妥善处理。项目粉料投加、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中重点控制区的要求(颗粒物≤10mg/m 3 );项目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6.42mg/m 3 ,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废气两天监测中颗粒物厂界外最大排放浓度为0.330mg/m 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已落实 3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你单位须加强绿化,合理布置设备,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4点位2天8次的监测中,四厂界噪声值在61.4~ 63.7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4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砂浆生产工序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砂浆生产工序循环利用,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已落实 5 你单位须报告当地政府加强项目周边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的控制,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距离该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聊城嘉明开发区管委会,距离为 110 米。
已落实 6 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在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下设现场排险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
已落实 7 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项目不占用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总量控制指标。
已落实
表 表 7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项目基本情况: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公司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路南,是一家集生产加工涂料、装饰工程于一体的装饰加工企业。2017 年 6 月,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 年 6 月 15 日,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以聊东环审[2017]136 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 2017 年 7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8 月竣工。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涂料制造项目运行负荷为 80%,符合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 75%以上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2、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 6.42mg/m 3 ,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废气两天监测中颗粒物厂界外最大排放浓度为 0.330mg/m 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污水总排口 pH 测定范围在 7.11~7.25 之间,氨氮、BOD 5 、COD Cr 、悬浮物、总磷日均最大值分别为 16.4mg/L、42.0mg/L、160mg/L、169mg/L、1.2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等级标准及聊城嘉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4、厂界 4 点位 2 天 8 次的监测中,四厂界噪声值在 61.4~ 63.7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返回砂浆生产工序循环利用,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建议:
1、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保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涂料制造项目 建 设 地 点 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路 南 行 业 类 别 涂料制造 C2641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C3039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 改
扩
建
□ 技
术
改
造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1500t/a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7.07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1500t/a 投入试运行日期 —— 环 评 审 批 部 门 聊城市 环境保护局 东昌府分局 批 准 文 号 聊东 环审 【 201 17 7 】6 136 号 批 准 时 间 2017 7. . 6.15 环 保 验 收 审 批 部 门
批 准 文 号
批 准 时 间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聊城市环境 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实际总投资(万元)
4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 5 所占比例( % )
1.25 % 废水治理(万元)
—— )
废气治理(万元)
2.5 噪声治理(万元)
0.5 固废治理(万元)
2 2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0 h/a 建 设 单 位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 染 物 原有排 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本期 工程允许排 放浓度 (3)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量 (6) 本期工程核定排 放总量 (7) 本期工程 “ 以新带老 ” 削减量 (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 (12) 无 组 织 废 气
颗 粒 物
0 0. . 330 mg/m 3 3
1 1 .0mg/m 3 3
有 组 织 废 气
颗 粒 物
6.42 mg/m 3 3
1 1 0mg/m 3 3
废 水
氨 氮
16.4mg/L 45mg/L
化 学 需 氧 量
160mg/L 500 mg/L
总 磷
1.26mg/L 8.0 mg/L
生 化 需 氧 量
42.0mg/L 200 mg/L
悬 浮 物
169mg/L 300 mg/L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 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相关热词搜索: 竣工 建设项目 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