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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销毁移交会计档案制度

时间:2025-08-02 18:00:10 浏览次数:

 保管销毁移交会计档案制度 1. 会计人员负责保管会计档案。

 2. 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移交会计档案,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双方要签字。

 3.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及时提出销毁申请,办理销毁手续, 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再进行销毁。

 4.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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