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仓库物资报损制度
1.医院一切财物,各部门的管理员要严格实行交接班点交制,严防失窃,使用要谨慎,防止损坏和流失。
2.发生财产,设备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说明原因,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报损更新,进行有关帐务注销处理。
3.凡在工作中损坏的物品,属于老化或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造成损坏或其他损失的,经有关人员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免于赔偿。
4.凡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其它损失,根据情节轻重、价值大小等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意见,直至由院部作出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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