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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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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医嘱制度
  医院护理 医嘱制度

  1.开医嘱或执行医嘱时,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医师下达医嘱后应复核一遍,再由护士认真核对后执行。

  2.医师开医嘱时要内容完整、层次分明,不得涂改,如必须更改或撤销,应开说明医嘱告知护理人员,并在医嘱单上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签全名。

  3.开临时医嘱时应注明执行时间要求,并向护士交代清楚,及时执行,下医嘱者及执行者应签名。

  4.护士及时校对、审核、保存、发送医嘱,并签名。对可疑医嘱,应核实查清后方可执行。

  5.计算机打印出输液卡、注射单、处置单、口服药单、化验粘贴单须经两人查对后方可执行。一人当班处理医嘱,准确执行后,须由下一班再次查对,并签名于注射单和输液卡上。

  9.发生缺陷后,护士长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做认真的分析,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缺陷、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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