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做为中央和省级巡视工作的的拓展、延伸和补充,市县巡察在各县市陆续展开和推进。随着巡察工作的有序推进,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作为县一级党委,如何坚守责任担当,破解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值得认真探索和思考。
一、当前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对推动巡察工作落实的意识淡薄,没有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党内的“政治体检”、作风的“综合会诊”、精神的“集中补钙”和思想的“深刻警醒”,同样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的定位,工作存在消极、被动现象。如被巡察的个别单位,自查自纠浮于表面,泛泛而谈,回避矛盾,缺少针对性,缺乏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单位部门没有按照县委要求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精神,有的单位部门仅只是在班子会上组织了学习,没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致使少数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巡察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甚至个别党员干部完全不知晓。
(三)巡察工作机制不完善。由于县级巡察工作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还存在经验不足、力量薄弱、专业知识有限等问题。巡察工作流程较多、程序性强,在巡察工作流程、报告的撰写、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工作台账资料等方面还不够科学、严谨和规范,需要在巡察中不断完善,形成具有市县特点的巡察工作机制。
(四)巡察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巡察干部对巡察业务还不够熟悉,对政治巡察把握还不够精准,传导压力不足;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方式方法、尺度掌握还不是十分恰当,在摸真情、实情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工作方式方法相对单一,深挖细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还不够精准、深入,不能真实客观掌握第一手材料。对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定性不准确,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个别巡察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怕惹人、不愿担责、抹不开面子等情况。
(五)党员群众存在顾虑。在巡察中,群众参与程度还不够,信息源不广,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干部对巡察组不讲
真话的现象。有的习惯将套话、空话,说成绩多,讲问题少,要么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即便在讲问题,也明显避重就轻,带有保留,甚至把问题当作成绩来讲。有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巡察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一些问题单依靠巡察难于解决,致使巡察组难以摸到真情、实情,不能直击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巡察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贯彻实施办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使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部署上来,增强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努力扩大巡察知识宣传和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加大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消除巡察“走过场”的疑虑,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巡察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实效。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按照“比照”加“细化”的办法借鉴巡视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和机制。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县级巡察工作各环节各流程相关制度,力求工作定位准、方法活、抓手牢,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县级巡察模式,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健全与
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力量互补、成果互用的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将巡察监督与法律、民主、新闻舆论等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四是形成联动格局。县级巡察机构要主动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弯路。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要加强思考和总结,认真督查督办并及时报告。
(三)完善工作方法,创新巡察方式。一是在巡察方向把握上,必须始终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在巡察工作方式上,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实察、谈话、核查、问卷、暗访等多种手段,要突出重点,不搞面面俱到,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巡细察,去伪存真、客观评判,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水平。三是在巡察监督范围上,既要在机关职工口中了解情况,又要到群众嘴里倾听呼声,通过仔细观察、认真分析,举一反三,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同时,还要采取“下沉一级”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延伸式”巡察,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
(四)强化成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一是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之中,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二是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改进工作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纪律审查之中,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四是把巡察成果运用到选人用人之中,防止带病提拔、用人失察。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坚持从严准入,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完善巡察人才库,把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优先选配到巡察队伍中来。二是坚持从严教育,提高专业水准。将对巡察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培训计划中,组织巡察人才库人员定期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巡察干部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巡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坚持从严要求,约束人员行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巡察工作纪律,对巡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树牢规矩意识,严禁跑风漏气、打探说情,增强组织纪律性。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对巡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惩处,确保巡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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