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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工作汇报

时间:2025-08-02 12:19:47 浏览次数:

总裁工作细则

某集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规范公司总裁的运作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规 ,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置总裁口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 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具有较丰富的经营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 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

( 二 )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 , 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

( 三 )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 , 精通本行 , 熟悉多种

行业的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

( 四 ) 诚信勤勉 , 廉洁奉公 , 民主公道 ;

( 五 ) 年富力强 ,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

( 一 ) 元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

( 二 )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 被判处刑罚 ,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 三 ) 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总裁、厂 长 , 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 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

( 四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

( 五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

( 六 ) 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 尚未结案者 ;

( 七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者 ;

( 八 ) 被有关主管机构判决、裁定违反有关法规 , 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 , 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者。

第五条公司设总裁一名 , 由董事长提名 , 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 ,由董事会聘任 , 实行合同制。副总裁若干名 , 实行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非董事总裁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第七条解聘公司总裁 , 必须由董事会做出决议 , 并由董事会提前三个月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八条总裁因故辞职 , 必须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 , 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九条解聘总裁或总裁因故辞职离任前 , 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每届任期为二年 , 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总裁的权限

第十一条总裁依法经营 , 行使下列职权 :

( 一 ) 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 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

( 二 ) 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经营计划 ;

( 三 )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 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

( 四 ) 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

( 五 ) 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

( 六 ) 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

( 七 )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

( 八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 ;

( 九 ) 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的任免 ;

( 十 ) 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职 ;

( 十一 ) 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 , 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

( 十二 ) 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 , 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 , 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

( 十三 )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 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

( 十四 )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 审批或授权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 十五 ) 根据董事会授权 , 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 ;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

( 十六 ) 非董事总裁 , 可列席董事会 , 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力 ;

( 十七 )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副总裁主要职权

( 一 ) 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 , 受总裁委托分管相应部门的工作 , 对总裁负责并在职权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 二 ) 总裁不在时 , 总裁委托一位副总裁代行总裁职权。

第四章总裁工作机制及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总裁工作机构

( 一 ) 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 , 公司设置总裁办公室、行政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投资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审计监察部等部门协助总裁进行公司的职能管理。

( 二 )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 , 公司设置技术开发部、生产管理部、营销总公司、国际贸易部等相应的业务部门 , 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总裁会议制度

( 一 ) 总裁办公会 :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 由总裁主持 , 副总裁、营销 总公司总经理参加。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 , 以及各 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司总 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总裁办公会由总裁 办公室

承办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签发和催办工作。

( 二 ) 部门经理例会 :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经理例会由总裁 ( 或副 总裁 ) 主持 , 公司总部、营销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参加 , 必要 时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目的是总结部署公司近期工作 , 昕取和交流各 部室完成工作情况 ,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传达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由总 裁办公室秘书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 , 总裁办公室主任审核后 , 由总裁签 发。总裁办公室负责催办会议议定有关事项。

( 三 ) 专题办公会 : 总裁根据需要、公司副总裁受总裁委托或按照分管 的工作的需要 , 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协调一些专项工作。

( 四 ) 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 : 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公司总 裁办公会成员、品牌总监、各部门负责人 ; 分公司经理、控股子公司经理 和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部、营销分公司、子公司有关部门 提供报表及文字分析资料 , 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牵头办理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 一 )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裁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技资项目时 , 建立可行性研究 制度 , 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 , 提交公司战略决 策委员会或总裁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或总裁批准后实施 ; 技 资项目实施后 , 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 , 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 施情况 ; 项目完成后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后评估和审计。

( 二 ) 重大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裁在提名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时 , 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总裁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 ,应事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考核 ,由总裁决定任免。

( 三 )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预算外款项支出 , 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 , 计划财务部审核 , 总裁批准:
日常的费用支出 , 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 由使用部门审核 ,10 万元以下 ( 不含 10 万元 ) 计划财务部经理审批 ,10 万元以上的支出 计划财务经理部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 D

第十六条部门间协调决策方法

为协调处理不同部门之间的问题 , 协调决策过程分为四步 : 确定问题、提出备选的解决方案、深度分析和产生新方案。

第五章总裁的职责

第十七条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

( 一 ) 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 , 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 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

( 二 )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听取意见 , 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 , 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

( 三 ) 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 , 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 指标 , 推行行之有效的目标责任制 , 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

( 四 ) 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 , 负责公司品牌建设与发展 , 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 , 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

(

五、)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 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 ( 六 ) 采取切实措施 , 推进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 , 提高经济效益 , 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

( 七 )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 抓好消防工作 , 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

( 八 ) 董事会和公司发展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 ,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 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 , 逐步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 , 注重员工身心健康 ,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九条总裁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一 ) 总裁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 ( 二 )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 ( 三 ) 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

( 四 ) 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

( 五 )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

( 六 )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

( 七 ) 不得公款私存 ;

( 八 ) 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六章总裁的奖惩

第二十条总裁在任期内完成经营目标 , 由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协议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总裁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 , 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o

第二十二条总裁在任职期内 , 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 , 发生下列情况 之一的 , 董事会应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 , 必要时还可以对其实行经济处罚 或提前终止合同。

( 一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 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 ; ( 二 ) 不能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 ( 三 ) 擅自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 或超越授权范围 , 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 ; ( 四 )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二十三条总裁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时所获得的利益 , 董事会有权做出决定归还公司所有 ;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 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o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未尽事项 ,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总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管理层团队其他成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

第五条 总裁及管理层团队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

(2) 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十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

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胜任经营管理;

(3)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善于沟通,具备强烈职业敏感和开拓意

识;

(4) 不至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七条 总裁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裁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对辞职的审查,应于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

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九条 管理层团队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裁提交辞职报告,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总裁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总裁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交业务报告或在股东大会上作公司业务报告;

(3) 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方案的主要措施;

(4)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5)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6)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 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8) 提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高级管

理人员;

(9) 聘任或者解聘前款所规定之外的其他中高级管理人员;

(10)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惩罚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11) 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

等在内的合同;

(12) 管理、指导及协调各子集团、直属公司的管理营运工作;

(13)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 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不具备董事身份的总裁与会但无表决权。

第十三条 总裁因故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裁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职责,若代职期间较长(三十个工作日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总裁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 总裁必须遵照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信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接受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总裁应当充分考虑并依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处理与合作方的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对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 总裁应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竭力优化经营管理,努力开拓市场,全面促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资产增值。

第十八条 总裁应当对公司的商业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意见以及国家政策的要求负责。

第十九条 总裁应当认真审查或查验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及经营管理状况。

第二十条 总裁必须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其在公司职务之便利为其谋取私利。

第二十一条 总裁与其他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除非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总裁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总裁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二十三条 总裁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对外提供担保必须按相应的公司流程操作。

第二十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总裁不得到其他公司兼职,自行到其他公司兼职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由董事会制止其兼职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总裁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以上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总裁行使职权时,下列问题由总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1) 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方案的主要措施;

(2) 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惩罚方案;

(3) 提出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4)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方案;

(5)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改、废;

(6) 董事会授权总裁草拟的其他重要方案;

(7) 总裁认为必须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七条 总裁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管理层团队其他成员应当主动、积极、有效地行使总裁赋予的职权,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本条例有关总裁的责任和义务适用于管理层团队其他成员。

第五章总裁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总裁按照董事会决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授权范围,制订具体的管理规章,对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按总裁授予的职权各司其职,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管理层团队分工由总裁做出决定,并以书面授权明确。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别按各自的职能,对公司下属子集团、子公司进行专业归口管理和协调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副总裁(或总裁)负责。

第三十三条 总裁可根据需要提出缩编或扩编职能部门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子集团、子公司负责人应定期向总裁报告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总裁有对公司所属子集团、子公司管理或指导、协调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总裁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由管理层团队成员牵头负责的非建制的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和有关事务进行协调、研究和处理。

第六章总裁议事规则

第三十六条 总裁的议事事项:

(1) 本条例第十二条中所规定的各项事项;

(2) 董事会决定须由总裁提出的提案;

(3) 有关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业务事项;

(4) 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认为必要的事项;

(5) 总裁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上述所有事项经过充分讨论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裁做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参加会议人员(除列席人员和记录员外)在总裁就某一议事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客观、准确、真实、及时地向总裁提供可供其做出合理判断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 总裁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有关重大管理制度和规章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总裁议事会议应作记录,记录应载明以下事项:

(1) 会议名称、次数、时间、地点;

(2) 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

(3) 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

(4) 讨论事项之案由、讨论情况及决定;

(5) 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总裁议事会议由综合运营中心或指定人担任记录员,总裁办公会议主持人和记录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总裁议事会会议记录为公司重要档案,由综合运营部妥善保管。

第四十二条 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有关管理层团队成员负责的专业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处理有关工作。管理层团队成员根据需要可召开本系统的工作例会。

第七章总裁的报告事项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1) 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涉及金额万元以上);

(2)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涉及金额万元以上);

(3)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及金额万元以上);

(4) 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涉及金额万元以上);

(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万元以上);

(6) 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金额万元以上)。

第四十四条 公司(包括子集团、子公司)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总裁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十五条 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规定的或者总裁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八章总裁的奖惩

第四十六条 总裁的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七条 总裁在经营管理中,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做出贡献,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应得到奖励;
总裁因经营管理不善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由董事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奖惩办法另定。

第四十八条 如果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或不符合公司的实际,导致总裁无法正常进行生产经营管理,造成总裁不能完成年度利润指标,总裁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总裁及管理层团队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拟定,董事会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工作细则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总裁工作职责

1、经营计划管理

a) 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经营计划,报批后监督执行。

b)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分解。

2、制度及流程管理

组织建立完善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经营管理

a) 负责董事会相关决定的落实。

b) 定期参加董事会,提报相关事项。

c) 根据公司业务流程,负责相关工作审批。

d) 组织召开总裁办公会,处理、协调相关各项工作。

e) 组织召开经营管理专项会议,处理相关经营管理问题。

f)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4、人事管理

a) 负责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及聘任。

b) 负责分管副总工作职责的分配。

c) 负责各分管副总裁的考核工作。

5、内外关系协调

a) 协调处理与客户、供应商、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媒体等外部关系维护。

b) 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关系。

6、其他临时工作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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