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党团工作 > 光荣院岗位职责

光荣院岗位职责

时间:2025-08-02 13:38:18 浏览次数: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岗位职责

学生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和学校团委、学工处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为了使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

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会工作负全面责任,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方面工作。其职责包括:

1、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学生会工作。

2、根据学生会章程、学生干部的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向团委、学工处推荐学生干部人选。

3、积极维护和代表全院学生利益,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团委、学工处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与团委、学工处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学工处的指导帮助,及时反映学生的呼声。

4、围绕工作重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5、督促、检查和协助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

6、抓好学生会、班委会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学习部

学生会学习部长主要负责学生学习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并掌握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学生的培养目标。

2、与教务领导或学校各处室建立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以使学学院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条件得以不断改善。

3、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才的需要,组建各种兴趣小组。科学地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动,活跃第二课堂,以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4、经常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力争在学习方式、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

5、搞好班级量化管理中有关学习方面的考核工作,并指导各班学习委员做好本班综合考评中智育成绩的考评。

(三) 卫生部

学生会卫生部主要负责学生劳动卫生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有关同学们的健康状况和卫生条件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完善必要的卫生规章制度,检查和督促同学们的执行情况,配合学院有关部门重点抓好教学楼内的教室宿舍及公共环境卫生的

保持工作,批评和制止各种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和习惯。

3、经常组织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卫生活动,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把“讲究卫生,减少疾病”的口号变成自觉的行动。

4、负责组织各种劳动卫生活动,增强同学们劳动卫生意识。

5、负责班级量化测评考核中劳动卫生分的考核工作并指导各班卫生委员做好综合考评中的劳动卫生考评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四)生活部

学生会生活部长主要负责有关宿舍安全及秩序方面的规划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以便及时消除。

2、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宿舍情况的意见,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3、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同学们的生活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生活中的一些愿望和要求。

4、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问题。

5、参与监督学校的饭堂、小卖部的工作,对饭堂饭菜、小卖部销售商品的质量、价格、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五)女生部

负责全院女生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及工作总结,其主要职责是:

1、强化服务观念,热情关心女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学院有关部门,为女同学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根据女同学的生理特点,独立开展适合女同学需要的各种宣传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强化她们的“自尊、自爱、自强、自主”意识,帮助其全面发展。

3、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的武器,保护女同学的身心健康,维护她们的正当权益。

4、注意发现和培养女学生干部,关心她们的进步,为她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女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6、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体育部

学生会体育部长主要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规划及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满足体育爱好者的要求。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了解同学们对学院体育工作(包括体育课和课余体育活动)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学校有关方面反映。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比赛(如校运会、篮球赛等),组织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并组织好学生早操、课外活动等,

活跃校园生活。

3、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活动积极分子,建立各种体育团体,发挥好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七)安保部

学生会安保部负责校纪校规在同学中的贯彻落实及监督教学楼内、宿舍楼的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全院学生纪律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纪律检查组织机构,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3、认真制定年级纪律检查标准,并做好组织实施,促进校风和班风建设。

4、搞好组织纪律教育、增强全年级同学的组织纪律意识。

5、指导各班搞好日常纪律工作,并及时进行量化评比,作为学生综合考评和班级量化考核的依据之一。

6、对全院组织纪律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大胆地进行开创性的工作。

7、负责做好保卫处与安保部之间的联系、负责做好各系安保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8、配合学院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配合系部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

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文艺部

一、工作宗旨

用热情服务同学,用激情传递快乐

二、

部门职能

文艺部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以丰富广大同学的业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为宗旨,为同学们提供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有效地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为主要职能的服务性部门。拥有字的的各项品牌活动。

(一) 主要职能:

1、主办学院计划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晚会,文艺对抗赛等,为我校营造一个人人能参与的艺术氛围。

2、主动配合主席团的工作,完成主席团下发的任务,并且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学生会的团结发展。

3、通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创建一个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同时锻炼并提高了辽大学生的文艺才能,营造出和谐的文化娱乐氛围。

4、搞好文艺普及工作,倡导校园文化,酝酿文雅、活泼、丰富的校园文化氛围,选择正确的活动内容和形式,陶冶同学们的情操,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5、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

湖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2012年6月4日

研究所(院)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所(院)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主持制订中长期科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重点攻关项目,提升研究所的学术水平及其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3、开展各类科研活动,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评鉴。

4、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6、负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的聘用,组织对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7、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引进、培养,全面提升科研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与梯队。

8、负责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多渠道筹集科研经费。

9、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青妇、民主党派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0、履行法人代表职责。

二、副所(院)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协助所(院)长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协助所(院)长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承担分管工作职责,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具体分工:(根据所务办公会议确定)

三、所(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1、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具体要求:(根据所务办公会议确定)

四、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一)研究员

1、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具有学科带头人的资质;
主持国家、市、院和所的重点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担当学科发展的学术领衔作用,承担学科建设职责。

3、根据科研需要,指导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带教硕士、博士研究生。

4、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需要轮岗或兼职担任院学术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

(二)副研究员

1、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主持国家、市、院和所的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助承担学科建设职责。

3、根据科研需要,指导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

4、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需要轮岗或兼职担任院学术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

(三)助理研究员

1、形成专业主攻方向;
主持或参与国家、市、院和所的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参与学科建设。

3、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研究实习员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和辅助工作;
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2、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

3、承担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研究助理岗位职责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做好各项科研辅助工作和事务性工作。

2、收集、整理和保管专题研究文献资料,并撰写和发表相关学术综述文章。

3、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外事、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和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4、承担领导和高级研究人员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研究室(中心)正、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室(中心)的科研组织工作,制订并实施研究室(中心)的科研规划,指导研究室(中心)科研人员制订个人科研计划。

2、组织本室(中心)科研人员从事学科建设和集体攻关项目。

3、合理安排和使用研究室(中心)的科研经费。

4、组织研究室(中心)科研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5、负责研究室(中心)科研人员年度考核的成果审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的初评意见。

6、研究室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室主任工作。

六、科研管理(学术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起草编制科研规划,科研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

2、负责各类课题的申报和组织工作。

3、承担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安排本单位的学术活动,整理编写学术动态。

4、负责科研成果的评奖和奖励工作。

5、承担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培养方案、课程安排、论文答辩等工作。

6、负责外事接待安排、国外学者来访、因公出境项目报批手续及护照管理。

7、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的组织工作。

8、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和各种学术活动归档工作。

9、负责本单位的网页和更新工作。

七、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正(副)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总务、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2、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3、负责起草、审核各项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4、负责财务预决算方案起草工作,管理本单位的财政拨款与资金运作。

5、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及媒体采访等工作。

6、保管公章,审核及出具介绍信、证明文件。

7、组织、协调本单位离退休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人员招聘、人员流动和职工退休工作等有关手续。

2、办理职工政审及有关人事(工资)证明。

3、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其关系转移工作。

4、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等具体工作。

5、负责人事(工资)统计、文书档案及人事(干部)档案工作。

6、具体实施落实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本单位制定的财务规定。

2、保守财务秘密,不私自向外提供或泄露本单位会计信息。

3、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把好报销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更正。

4、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月末核对银行对帐单。

5、兼任本单位工会出纳工作,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编制现金报表。

6、及时发放在职员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凭据。

(四)总务岗位职责:

1、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定期清点造册,及时与会计帐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2、采购、保管和报修办公设备、用品及杂品,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3、每日收发报刊、杂志、信件、传真。

4、督促检查所内清洁卫生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机要岗位职责:

1、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好各类机要文件。

2、收发各类机要文件并登记入册入柜归档,负责文件的传阅工作。

3、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文件。

(六)图书资料岗位职责:

1、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图书、资料专业的文献状况。

2、掌握有关业务,负责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课题、编制书目索引等工作;
掌握资料科学管理的基础知识,主持一个阅览室的读者辅导、咨询和检索等服务工作。

3、利用计算机开展业务工作,检索学术信息。

研究所(院)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所(院)长岗位职责

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1 、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主持制订中长期科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重点2 攻关项目,提升研究所的学术水平及其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开展各类科研活动,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评鉴。3 、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4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5 、负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的聘用,组织对职工的考核和奖惩。6 、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引进、培养,全面提升科研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7 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与梯队。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多渠道筹集科研经费。8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青妇、民主党派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调动全体职工的9 工作积极性。

、履行法人代表职责。10

二、副所(院)长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协助所(院)长完成上级1 下达的各项任务。

、协助所(院)长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承担分管工作职责,并做好沟通、协调工2 作。

3 (根据所务办公会议确定)、具体分工:

三、所(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1 (根据所务办公会议确定)、具体要求:2

四、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一)研究员

、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具有学科带头人的资质;
主持国家、市、院和所的重点科研项1 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目,

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担当学科发展的学术领衔作用,2 承担学科建设职责。

、根据科研需要,指导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带教硕士、博士研究生。3 、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需要轮岗或兼职担任院学术部门或4 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

(二)副研究员

、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主持国家、市、院和所的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科1 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助承担学科建设职责。2

1

、根据科研需要,指导青年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3 、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需要轮岗或兼职担任院学术部门或4 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

(三)助理研究员

、形成专业主攻方向;
主持或参与国家、市、院和所的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1 务;
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参与学科建设。2 、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3 (四)研究实习员

、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和辅助工作;
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在相1 关专业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

按照本院科研人员考核的规定,接受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2 、承担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3 (五)研究助理岗位职责

、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做好各项科研辅助工作和事务性工作。1 、收集、整理和保管专题研究文献资料,并撰写和发表相关学术综述文章。2 、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外事、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和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3 、承担领导和高级研究人员交办的各项工作。4

五、研究室(中心)正、副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研究室(中心)的科研组织工作,制订并实施研究室(中心)的科研规划,指1 导研究室(中心)科研人员制订个人科研计划。

、组织本室(中心)科研人员从事学科建设和集体攻关项目。2 、合理安排和使用研究室(中心)的科研经费。3 、组织研究室(中心)科研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4 、负责研究室(中心)科研人员年度考核的成果审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的初评意见。5 、研究室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室主任工作。6

六、科研管理(学术秘书)岗位职责

、协助领导起草编制科研规划,科研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1 、负责各类课题的申报和组织工作。2 、承担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安排本单位的学术活动,整理编写学术动态。3 4、负责科研成果的评奖和奖励工作。

、承担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培养方案、课程安排、论文答辩等工作。5 、负责外事接待安排、国外学者来访、因公出境项目报批手续及护照管理。6 、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的组织工作。7 、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和各种学术活动归档工作。8 、负责本单位的网页和更新工作。9

七、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正(副)主任岗位职责:

、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总务、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与协调。1

2

勘测院院长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内部协调工作与平衡工作,并按照测量规程和技术要求,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

二、负责组织编制勘测院的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三、负责对外业务开拓与对外承包合同的拟定。

四、根据公司和勘测院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并按每个员工的表现进行奖罚。

五、做好勘测院的双增双节工作,力争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六、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并教育员工遵守各项纪律和法规。组织员工政治、业务学习,进行技术练兵,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技术素质。

七、负责勘测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布置、检查、事故处理等。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勘测院技术主管职责

一、在勘测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勘测院的技术管理工作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测绘成果质量。

三、按照有关测量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完成较大测绘工程的技术方案设计,并进行实施工作。

四、负责勘测院所有测量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测绘成果资料(图纸)进行质量评定与评审工作,督促、检查勘测院其他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执行情况,并对上交成果资料质量负责。

五、深入实际,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技术情况,遇到技术疑难问题,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攻关化解。

六、负责勘测院的测绘仪器管理工作,确定专人妥善管理好测绘仪器、工具等物品,并及时做好测绘仪器的登记造册,防止测绘仪器的丢失,并负责测绘仪器的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七、负责勘测院技术资料的搜集与整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新技术、新规范,努力提高员工的测绘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八、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勘测院院长助理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落实本院的生产经营任务、现场管理、内部协调和平衡工作。

二、负责勘测院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现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

三、协助院长抓好勘测院的业务技术考核与考评工作。不断总结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院长及时解决。

四、协助院长抓好勘测院的双增双节工作,力争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篇1:研究生助理工作职责】

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助理由学院学生办从学院在读优秀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并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述职、考核和补充。辅导员助理岗位总计10人,每两人一组,分别协助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年级主任、分团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辅导员助理应深入工作实际,开拓思路、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按照各年级每学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务实求实地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三、各方面工作重点

(一)、一年级:关心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对一年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人文素质、感恩及责任意识教育。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学习目标规划,走访宿舍,检查学生到课率,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促进班级团结、班级凝聚力。(路通、何举刚)

(二)、二年级:引导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帮助他们建立专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对学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课程给予一定指导。促进学生英语四六级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掌握各项技术技能。以走访宿舍、座谈会、后进学生、问题学生谈心等方式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态度,进行英语四六级学习方法指导与交流。(杨辉军、王彦杰)

(三)、三年级: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明确就业形势,积极培养学生考研意识和就业筹备意识。开展考研引导、就业方向指导,按照考研、就业、中间徘徊者几个不同的就业去向计划类型进行分类引导,对挂科较多学生进行特别辅导。(王永威、刘文洲)

(四)、团学工作:通过学院七大学生社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工作重点是积极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引领学生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3j科技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调查学生对团学活动的喜好,开展适销对路的团学活动;
对各社团成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对社团的建议和意见,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
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诸如校运会、大型团学活动的筹备工作。(孙旋、马国栋)

(五)、党建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共青团员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党建系统的信息更新和信息统计,完成标标准化及示范性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荆戈、张凯)

五、深入学生生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与辅导员沟通交流,找准工作切入点,根据年级主任安排,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辅导员助理要参加学生工作会议,每月向主管书记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每个阶段工作总结,各助理之间要互相监督和督促,促进工作实效。

【篇2:助研岗位职责】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明细12注:全职是指按照各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工作。3

篇2: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2009-2010学年校办字34号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2月1日经2009-2010

学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节,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

科研活动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规范研究生助研岗位的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助研是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

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的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分为学校设立、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两

种类别。学校设立的助研岗位(以下简称学校助研岗位)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批,科研处进行 备案;
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的助研岗位由设岗人自行管理,设岗及津

贴发放情况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 学校助研岗位的设置

(一)承担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充足,且项目经费属学校管理;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助研“资金池”提供了足额的助研资助资金。

(二)总名额为各年级相应名额的累计之和。

第三章 学校助研岗位的申请

第七条 申请设立学校助研岗位,既可集中办理,也可临时办理。集中办理的时间为每

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中旬、第二学期的3月初;
临时办理可根据科研项目立项情况随时进行。

第八条 集中办理程序期的3月初确定岗位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后交所在学院(系)

汇总,由各学院(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20日或第二学期的3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

奖助金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以上时间安排可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由各相关部门协调后做适当调整,调整后

的时间安排需提前通知各学院(系)。

第九条 临时办理程序参照第八条“集中办理程序”进行。

第十条 学校助研岗位实行编号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中“岗位编

号”项,由设岗单位在提交审批表时自行编制,编号规则为“zy”+“学校统一的6位单位代

码”+学院自编顺序号(按学期编写,三位数字,栺式如“001”)。

第四章 岗位津贴

第十一条 助研岗位津贴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导师的科研经费和学校筹集的其他经费。

第十二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的指导标准:第十三条 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设助研岗位的津贴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

学校指导标准,经费由导师自筹解决,岗位津贴需经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财务 处发放。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注:1.本表一式三份,设岗单位、人事处 或 教务处、研究生部各保存一份。

2.本表按设岗类型及具体类型分别填报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附件4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依据表 设岗单位(公章):年 月 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

日 注:本表由设岗单位保存。4附件5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格 设岗单位(公章):
研究生部:
年 月 设岗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四:吉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试行办法 吉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管理办法 校发[2014]20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号),为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

积极性,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规范研

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助”指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科研助理。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面

向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研究生通过从事“三助”工作而获得岗位津贴。

第三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总体原则和实施方案,监督全校“三

助”工作执行情况。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

则。

第五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者须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

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 经费来源和资助标准 第六条 研究生“助教”与“助管”岗位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
“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第七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一)“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标准为:4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资助;

(二)“助研”岗位津贴,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间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规定和

承担任务情况确定。“助研”岗位津贴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月发放总额度不超过3500元。

第三章 申请条件和原则

第八条 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须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较好,责任心强,学有

余力。

第九条 申请“三助”岗位,须经其导师同意,而且能够保证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十条 在读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能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

第四章 岗位职责和岗位设置第十一条 “助教”岗位

(一)岗位职责。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收集和准备教学资料、随堂听课、辅导答疑、

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程、参与课程监考判卷等教辅工作。

(二)岗位设置。学校每年提供100个“助教”岗位。“助教”岗位由各教学单位提出需

求计划,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确定聘任计划。

(三)设置原则。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原则上是必修课,设岗教师有辅助教学意愿,

重点包括必修课程的一般网络课程、数理基础课程习题课、慕课(mooc)和开放实验室的教

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等。

第十二条 “助研”岗位

(一)岗位职责。协助导师或项目组完成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承担科研平台建设等辅

助工作。

(二)岗位设置。研究生导师可利用科研项目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助研”岗位 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第十三条 “助管”岗位

(一)岗位职责。辅助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研究生培

养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学校每年提供300个“助管”岗位。“助管”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提出需

求计划,由研究生院确定聘任计划。第十四条 “助教”和“助管”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助管”每

周的工作时间应当保证16个小时。

第五章 岗位聘任

第十五条 每年春季学期末,各用人单位提交“助教”和“助 管”岗位需求计划。秋季学期初,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聘任计划。第十六条 各用人单位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助教”、“助管”岗位

人员进行公开选聘。“助研”岗位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自行选聘,秋季学期初,由所在培养单

位将设岗情况和聘任结果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同等条件下,“三助”岗位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第十七条 每位研究生只能

申请一个“三助”岗位。“三助”岗位申请者须填写《吉林大学“三助”岗位申报审批表》。

聘用结果由研究生院公布。第十八条 “三助”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承担“三助”工作

的,须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对“三助”获聘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日常管理

以及学期考核。

第二十条 “三助”学期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末进行。获聘人员须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

“助教”岗位工作考核表》、《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工作考核表》、《吉林大学研究生

“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助教”和“助管”考核表报研究生院,“助研”考核表由各培养 单位留存。同时,将“三助”学期考核 不合格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第二十一条

对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纪律处分的、

擅自离岗的,应当终止聘任,并取消其下一学年内的“三助”申请资格。同时,将信息及时

上报研究生院。

第二十二条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助研”津贴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按

财务处规定自行发放。

“三助”岗位津贴不得虚报冒领,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

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2?119号)废止。篇5:北京大学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

助管岗位及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 北京大学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 及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2000年11月27日第4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02年10月22日第46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教育是国家面向公民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高级人才

培养的主要方式。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学校整体水平的提高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

关。富有创新精神的研究生群体是学校教学、科研活动中最富活力的有生力量。

第二条 为建立和健全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激励机制,理顺研究生培养中的责、

权、利关系,学校决定,设置教学、科研助理(简称助教、助研)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

下同)岗位(简称“三助”),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三条 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设置由教务长会同研究生院、人事部、教务部、 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部及学生工作部等统一部署。各院(系、所、中心)由负责研究生培

养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共同开展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的设置、申请、聘用和考

核等方面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面向研究生设置的岗位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类。其中助研再分为两类,

即“研究生奖学金”岗位和院(系、所、中心)助研岗位。助教由学校根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设置;
院(系、所、中心)助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所承担科研和相关工作任务设

置;
“研究生奖学金”岗位由学校出资设立,属于荣誉助研岗位,资助学习成绩优秀或在科学

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助管岗位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设置。

第五条 各院(系、所、中心)分别在每年6月初和12月初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将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修订计划上报。研究生“三助”岗位待聘计划需要明确岗位目标、

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对拟聘研究生的要求等,所有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岗位津贴

第六条 每个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周工作不少于12小时。助研

研岗位津贴标准确定。

第七条 参加教学、科研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如

果承担一个学期助教岗位工作,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享受助教岗位津贴。超过一个学期

的助教工作,不记学分,享受助教岗位津贴。

第八条 助教岗位津贴和“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承担,各院(系、所、中心)设立的

助研岗位津贴由科研经费承担,助管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院(系、所、中

心)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

第四章 岗位申请

第九条 “三助”岗位申请和聘任工作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

第十条 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公布后,经导师或相关课题组同意,研究生方可提出申

请,院(系、所、中心)审批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一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由研究生直接向各设岗部门申请,设岗部门自行审批聘用,

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 委托培养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本校在职研究生

原则上不能申请由学校提供津贴的研究生“三助”岗位。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岗位。

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应聘研究生“三助”岗位。

第五章 岗位经费管理第十三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经申请并获批准后,学校和各设岗用人单位、导师或课

题组需如期将岗位津贴经费统一划拨到专门的财务帐户。第十四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原则上按聘岗计划协定每月定时签单发放。

第六章 岗位考核

第十五条 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的考核,由导师(或课程主讲教师)给予评定。研 究生助管岗位由设岗部门给予评定。

第十六条 研究生在读期间受聘“三助”岗位的情况是研究生毕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

不认真负责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研究生,设岗导师或课程主讲教师、用人部门负责人可以随

时提出终止该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建议,经所属院(系、所、中心)领导审核同意后,视

为岗位考核不合格。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拥有应聘上岗的资格。

第十七条

年2月实行。

第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经学校2002年10月22日第46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自2003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篇3: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具体落实本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方案,探索创新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新内容并向学院提出建设性建议。

二、及时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采取多种形式和研究生沟通交流,指导、帮助、及时反应和解决研究生学习和生活中的有关问题,切实做好研究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用,遇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加强对个别研究生的心理咨询指导工作。

三、加强与研究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工作部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信息的顺畅沟通、政策的上传下达,做好服务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提供研究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抓好研究生的规范化管理。

五、协助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支持研究生团组织、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班级的工作。发挥研究生干部在研究生群体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从研究生的思想实际出发,开展政策、法律、国内、国际形势等时事教育活动;
开展针对研究生特点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教育广大研究生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安排好迎新工作,认真搞好新生的入学系列教育活动。

七、负责研究生的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以党员为核心的研究生骨干队伍。加强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组织发展工作。

八、协助学院主管领导抓好研究生的学风建设和组织学术活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开展学术争鸣,举办学术讲座,创造条件使更多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师生共同参与研究生论坛。支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会议。

九、负责研究生道德品质教育。抓好研究生的文明寝室建设、文明就餐、文明

就医、文明借阅等活动;
负责研究生遵纪守法教育,革命理想、革命传统、艰苦奋斗教育,做好研究生的稳定工作;
协助做好研究生违纪处理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形势分析、

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研究生等工作,处理好毕业研究生的遗留问题。

十一、负责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的评优工作,做

到程序公开接受广大研究生的监督。

十二、负责研究生的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和困难生工作,包括经济困难生、

心理困难生。

十三、组织、指导好学院研究生的校园文化活动。抓好研究生的社团、社

会实践等活动,活跃研究生群体文化与学术生活。

十四、

十五、

十六、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注册、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学院研究生管理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___市光荣院始建于__年,占地面积_亩。固定资产_万元,现有休养人员_人,其中优抚对象_人,自费寄养人员_人。共有床位_张,工作人员_人。几年来我局先后投入_万元用于提升光荣院的环境。经过多年的努力,我院已建成了园林式单位,住院老人人人安心欢度晚年,受到了上级领导高度评价。我院先后被评为“市级合格光荣院”,多次获得我市民政局“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目前,我院正在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形成共识,加强领导优抚对象为国家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享有崇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保障优抚对象权益特别是孤寡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高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是民政部门应尽的责任。局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加强光荣院建设有利于保障孤寡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保证国防部队建设;
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上级将光荣院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光荣院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优抚股长、财务股长、光荣院院长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优抚股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部署和研究光荣院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五年内要把光荣院建设成为“环境—花园式;
管理—机关式;
生活—疗养式”的奋斗目标。三是制定了光荣院建设目标年终考核责任制,与光荣院签订了责任状。将光荣院建设纳入年终考核。通过上述措施使我光荣院建设统一思想,上下形成了合力。

二、落实资金,创造优良环境

1、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我市财政相当困难,多年来一直是保吃饭的财政。在这种情况下,我局为了加快光荣院的建设,采取了三个一点的办法,筹集光荣院建设资金:一是向上争取一点。为了争取上级资金,局长及分管副局长五年来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光荣院建设情况,并多次请省厅、市局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二是优抚资金挤一点。每年都将光荣院建设列为重中之重,从紧张的优抚事业费中挤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光荣院建设,三是光荣院自筹一点,五年来共投入光荣院建设资金几万元。

2、完善光荣院配套设施,对院民的住房进行了维修,配齐了娱乐室、活动室、健身房、厨房、餐厅等配套设施。购置席梦思床,电视机12台,VcD家庭影院2台,电冰箱6台.现在老人的居室内席梦思、电视、卫生间一应俱全,宛如宾馆。

3、精心设计,绿化亮化,建花园式环境。几年来,我局投入16万元,硬化道路900米,绿化庭院1500平方米。园内种植了慈竹、桂花树、广玉兰、梅花、南天竹、银杏等观赏树木。建立了假山喷泉。如今光荣院,如走进一处别致的花园小区。院内绿树环抱、花团锦簇,假山喷泉,绿草茵茵,清水墙面、铝合金门窗装修考究,令人赏心悦目。

三、加强管理,营造温馨家园我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通过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了光荣院《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住院老人守则》等12项制度。实行工作人员与住院老人共同参与管理的“双层管理”模式。在光荣院推行“真情服务、体会家的温暖”活动,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三心”,一是爱心,二是诚心,三是耐心。以热情服务去换取住院老人的理解和微笑,让院民真正感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感到大家庭的温暖。我院老复员军人陈火山,今年78岁高龄,生病卧床已经三年,三年来,他的一日三餐都是由工作人员送喝,并帮他洗澡、接屎接尿,寒来暑往,从未间断。老人感动的说:“光荣院就是我的家”一枝一叶总关情,点点滴滴献功臣。我院在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做好光荣院的建设和管理,为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光荣院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令

第40号

《光荣院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光荣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以下简称集中供养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光荣院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光荣院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光荣院主管部门),对光荣院集中供养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国家兴办光荣院,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光荣院的建设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供养需求。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应当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光荣院提供社会捐助和服务。

光荣院各项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光荣院在建设、用地、水电、燃气、供暖、电信、农副业生产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六条 对在光荣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第八条 申请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应当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公民代为提出申请,报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 光荣院主管部门应当与光荣院签订集中供养协议,保障集中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待遇。

在院集中供养对象个人随身携带的款物和贵重物品委托光荣院保管的,应当签订财物保管协议。

第十条 光荣院应当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规范入院、出院手续,建立集中供养对象的个人档案。

集中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光荣院应当向光荣院主管部门报告,由光荣院主管部门核准后出院。

集中供养对象死亡的,光荣院应当为其办理丧葬事宜,并向光荣院主管部门报告,其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光荣院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核准集中供养对象人数,通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

第三章 供养服务

第十一条 光荣院应当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下列供养服务:

(一)提供饮食;

(二)提供生活必需品;

(三)提供住房;

(四)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

(五)提供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

(六)提供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服务;

(七)其他供养服务。

集中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光荣院应当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光荣院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根据集中供养对象的需要适当调整。

光荣院应当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必备的服装、被褥、生活用具和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居住需求的生活设施,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出行条件。

光荣院应当保持集中供养对象住房整洁,帮助其搞好个人卫生,并提供必要的照料,保证其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 集中供养对象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集中供养对象患病的,光荣院应当及时联系和协助当地医疗机构予以治疗。

光荣院应当建立集中供养对象个人医疗和健康档案,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定期体检服务和健康教育服务,帮助集中供养对象制定医疗康复计划。

第十四条 光荣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集中供养对象实行全日制护理,并配置配备拐杖、轮椅或者其它辅助器具。

第十五条 光荣院应当为集中供养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安排好物质文化生活,组织学习教育,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休闲活动。

对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劳动和公益活动的集中供养对象,光荣院可以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和公益活动,丰富日常生活。

第十六条 光荣院应当关爱集中供养对象,为其组织必要的心理咨询和社会交往活动,使集中供养对象得到精神慰籍。

第十七条 集中供养对象的定期抚恤金、补助金由光荣院统一管理使用,用于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医疗等费用支出。

光荣院应当给集中供养对象发放零用钱,具体标准由光荣院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光荣院供养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四章 院务管理

第十九条 光荣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光荣院主管部门任命,也可以向社会公开招聘。

光荣院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光荣院主管部门培训考核,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光荣院应当按集中供养对象人数的25%配备工作人员,满足集中供养对象的需求。其中管理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0%。

第二十条 光荣院应当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光荣院全体人员推选产生,集中供养对象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可以下设专门委员会。

院务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参与光荣院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光荣院应当定期公布国家对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补助政策和标准,公开院内工作流程、经费开支等情况,明示服务宗旨和项目,并接受集中供养对象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光荣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有条件的光荣院可以开展以改善集中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集中供养对象自愿参加光荣院组织开展的农副业生产活动,光荣院应当给予报酬。

第二十四条 光荣院应当建立荣誉室或者陈列室,收集、编撰、陈列、展示有关烈士、因战因公牺牲军人和集中供养对象的光荣事迹,与驻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区等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

第五章 建设规范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应当根据集中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兴建、改扩建光荣院,每所光荣院床位数应当不低于50张,床位利用率应当达到80%以上。

第二十六条 光荣院的各类建筑应当根据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安全需要进行设计,符合无障碍标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集中供养对象居住用房每间应当不小于15平方米,配置卫生间和洗澡间。光荣院应当具备开展日常工作和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室、值班室、厨房、餐厅、储藏室、活动室等辅助用房。

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建设用于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室和室外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光荣院应当配置应急呼叫设备,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集中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配置取暖、降温设备。

光荣院应当维护好照明、通讯、消防、报警、取暖、降温、排污和水电供应等设施和生活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九条 光荣院应当设立医疗室,并视条件配备常用和急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设备及药品。

第三十条 光荣院应做好室外绿化、环境美化工作,为在院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安静、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光荣院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光荣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侵占、破坏光荣院财物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集中供养对象应当珍惜荣誉,遵守光荣院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光荣院和光荣院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集中供养对象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集中供养资格;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集中供养资格。

第三十三条 光荣院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集中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由光荣院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和其他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光荣院造成集中供养对象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光荣院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和其他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的;

(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光荣院款物的;

(三)光荣院建设和管理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四)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主管的各类福利机构中设立的光荣间、光荣楼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滦县光荣院2010工作总结

在上级部门及局党组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一年来光荣院以“强化管理、做足服务、提高档次、和谐建院、整体发展”为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合理发展,大力开展人性化服务,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圆满完成了局下达我院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作风,讲团结,强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核心队伍

一是从明职责,找差距,查问题入手,查摆工作作风和状态。核心队伍成员,是否人人都有“乐业、精业”的工作精神,有“只争朝夕,事不过夜”和“全面加速、奋力赶超”的工作作风。通过抓作风和工作状态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核心队伍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抓团结,不断增强核心凝聚力。通过不断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全院上下营造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坚持开展“爱岗敬业”活动。工作人员与住院老人结对子,做“贴心人”、“知心人”,建立一种亲情关系,

以“入院老人的需要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入院老人的满意是我们的服务标准。”的服务口号为准则,把感情融洽升华到亲情服务。

二、唱响优质服务,做老人的“知心人,贴心人”

工作中我们着重以“优质服务”为主,唱响服务第一,乐于奉献,传递温暖为理念的主旋律。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及时掌握并了解老人的思想动态,在管理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住院老人营造一种人性化,家庭式的管理氛围。积极开展“老人在我心中,甘当孝子”的活动,把感情融洽升华到亲情服务,做老人的“贴心人、知心人”,建立起一种亲情关系,以“老人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老人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同时工作人员与老人结对子,在平时的生活之中,做到每时每刻从感情上热爱老人,思想上理解老人,行动上视老人如亲人。

二是做好老人医疗保健工作。尽管我院内部有医疗室,由于我们的设施和技术等情况有限,为做好老人患病的预防工作,我院定期派车带老人到县医院检体就医。并对患有重病的重点老人,我们始终坚持重点护理,定时喂水、喂饭、服药、擦身、洗澡。

三是合理化调剂好老人的膳食。成立由老人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按季节变化调节老人饮食,使老人的饮食更加

合理化、营养化、丰富化,定期定量的给每位老人分发水果。同时、注重为老人过好各传统性,风俗性的节日。

四是关心好老人茶余饭后的生活,我院与冀东物贸、县医院、二院、滦师、共青团、妇联及万帮志愿者组织保持并建立了良好的共建关系,这些有关单位经常不定期的来院慰问,与老人交谈,让老人们忘掉孤独和寂寞,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怀和温暖。

三、改善软硬件环境,为住院老人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

环境是院形象的代表,实力的象征。我院在加强软硬件建设中,始终坚持投入不断档,按照年初的整体工作目标,进一步亮化美化光荣院环境,使老人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

一是对老人室内的床铺、电视、沙发、茶几、椅子、纱窗等设施损坏部分及时更换和维修。

二是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方协调冀东物贸党委,“七一”期间冀东物贸党委带领党员代表在我院举行了“冀东物贸庆七一捐助”活动,为我院捐赠了空调、洗衣机、床被罩、米面、油等老人生活用品等。

三是对厨房进行重新装修,并对炊具设备进行更换,添置消毒设备及桌椅板凳。

四是我院长寿廊年久自然损坏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我院及时上报局领导,得到了局领导的支持对其维修改

造,经过财政局审批,审计局审计预算,纪检会备案,公证处公正,9.28日在政府采购中心对光荣院长寿廊进行了招投标。并于11月初完成了光荣院长寿廊维修工作。维修一新的长寿廊,即方便了老人锻炼身体及户外活动,又从根本上杜绝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各类非正常问题发生

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是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格财经纪律。财务做到了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规范审批,收支两条线。

二是充分发挥院内长效机制作用,强化了院长带班制度,做到院内24小时有人负责,做到了重点老人重点监护。

三是安排专人定期对我院电、水、暖、食堂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隐患降到最低范围,杜绝了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

四是正确地引导老人参与院务的管理,充分发挥老人的作用,严把食品的采购关,对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进入食堂;
起到督促工作、提高质量、保持稳定,尽量满足老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五、提高职工待遇,加大外联力度,积极协调好相关只能部门及共建单位关系

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的落实好临时工待

遇问题,我院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提高了临时工工资标准,并上养老保险。

二是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积极协调省、市对口部门关系,经过多方努力,我院先后争取省、市专项资金40万元。

三是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及共建单位密切联系,保障光荣院各项业务畅通无阻,以及得到共建单位的大力支持。

一年来,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时也存在这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戒骄戒躁,改正不足,发扬传统,为光荣院工作顺利开展不懈努力。

滦县光荣院 2010年12月10日

滦县光荣院2011年工作安排

1、不折不扣的执行好上级部门及局党组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2、安排部署好院内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好长效机制作用,防止非正常问题发生。

3、做好老人生活换季工作,发挥好老人伙食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让老人融入到院务管理当中,积极采纳老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让老人吃好、穿好、玩好、心情好。定期做好老人体检工作,做到大病救治及时,小病不出院。

4、搞好内部团结,活跃院内文化。与上级业务部门及相关共建单位搞好关系,经常联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共建单位的支持,争取更多资金,业务畅通。

5、做好散居孤老优抚对象接收工作。针对我县散居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做一次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孤老优抚对象情况,让那些有意愿入住光荣院的老人,经过审核后及时入住光荣院。

6、定期对院内水电暖气等设施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为更好的做好安全工作,保障老人无非正常问题发生,及时掌握老人情况,上监控设备一套。

7、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好局整体工作部署。

滦县光荣院 2010年12月10日

光荣院述职述廉报告

光荣院工作汇报

医院验光师岗位职责

光荣院服务员工作总结

光荣读后感

相关热词搜索: 岗位职责 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