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X 县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我县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5 月 31 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社会防控、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传销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诚信体系,给参与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施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开展对传销团伙的打击,惩治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一批传销人员,彻底清除我县的传销毒瘤;
通过开展预防传销全方位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努力实现无传销乡镇、社区目标。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XX
任组长,副县长 XX、XX 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财政局、XX 街道、XX 街道、XX 镇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 XX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1 月 20 日)。由 XX 街道、XX 街道、XX 镇协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市场稽查大队分别对辖区内传销组织的租住地点、集中活动场所、活动轨迹等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具体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根据摸排的线索,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乡镇(街道)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摧毁传销组织,清除传销窝点。对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参与人员进行教育遣返,营造严打传销活动的强大声势。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本次打传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完善打传联席会议制度,充实、调整 XX 县打传领导机构,厘清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县电视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LED 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多种媒体,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传销的危害,增强对传销行为的识别能力和认识,形成良
好的禁止传销舆论氛围。
(二)认真摸排线索。要通过村社、乡镇干部对基层人员情况熟知的特点,切实开展对涉传人员住所、集会场所、活动轨迹的摸排,掌握基本情况,锁定传销人员。
(三)集中实施清理打击行动。根据摸排情况,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摸排的线索和窝点实施统一清理打击行动。对行动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由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遣返。
(四)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集会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场所等。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传销危害,增强打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传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行政。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包庇、纵容传销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建立打传
工作长效机制。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善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打传领导机构,细划责任分工,构筑“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传工作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营造严厉打击传销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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