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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岗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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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岗考核制度
  乔村北社区公益岗位人员 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杜绝“吃空饷”的现象,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乔村北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二条、公益岗位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由乔村北社区负责管理。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在上岗期间私自离岗。

  (二)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社区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考勤 (一)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和考勤签到制度。

  (二)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凡迟到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三)在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为早退或脱岗。早退、脱岗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四)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未上班视为旷工。

  第五条、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三次批评教育;四次给予书面警告; 再次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请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故旷工二次给予书面警告;

  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浍滨办事处乔村北社区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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