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高温作业工作主要有
冶金工业,包括炼钢、炼铁、轧钢、炼焦等;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
玻璃与耐火工业的窑工、炉工等。此外还有造纸、制糖、砖瓦工业、发电厂、火车和轮船的锅炉间以及潜水舱等,均属高温作业。
具体分类:
一、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冶金钢铁行业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车间陶瓷、玻璃、建材工业的炉窑车间发电厂(热电站)、煤气厂的锅炉间等
二、高温高湿作业:纺织印染等工厂深井煤矿中
三、夏天露天作业:建筑工地、大型体育竞赛等。
高温作业分级:
标准编号:GB/T 4200-2008标准名称:高温作业分级高温影响人体健康标准状态:未实施英文标题:Claified standard of working in the hot environment替代情况:替代GB 935-1989;GB/T 4200-1997实施日期:2009-6-1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容简介:本标准对国家标准GB/T 4200-1997《高温作业分级》和GB 935-1989《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进行了修订,并把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符号实际情况。本标准代替GB/T 4200-1997和GB 935-1989。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和高温作业人员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与休息时间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职业安全卫生分级管理。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适用于一般室内的高温作业。本标准与GB/T 4200-1997和GB 935-1989相比,主要变化有:
——按照GB/T 1.1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了WBGT指数的表示方法。工业换气扇
——取消了原标准中定向辐射击热的修正系数。
——规定了各地区调整劳动期限参考气候学的标准。
——对原《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标准附录A中的劳动强度的确定进行了重新规定。
——取消了原《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标准中的附录B和附录C。高温工作定义:由于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气温达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称为高温作业。
属于高温作业的行业:高温作业几乎遍布于工业生产的所有行业,如炼钢、炼铁、造纸、塑料生产、水泥生产等。
高温作业时,人体会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这些变化在一定限度范围内是适应性反应,但如超过范围,则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变。
慰问信
亲爱的各位同事:
时值盛夏持续高温,你们战高温、斗酷暑,为XX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奋战在施工一线和生产一线的广大XX人,你们不畏烈日酷暑,坚守岗位、抢工期、抓质量、你们崇高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为你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欣慰。在此,我特向广大员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由衷地向你们道一声:
辛苦了!
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与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合理安排工作、饮食和作息时间,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公司现在决定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为你们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及食品。同时,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调整员工室外工作作息时间,关心员工高温作业的感受,尽最大努力提供避暑的设施和场所,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做好准备。同事之间也要彼此关照,互帮互助,确保大家一起平安度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夏季安康!
XX集团
2011年度高温季节劳动保护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防止高温季节各类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或超负荷工作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市于2011年6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1年度高温季节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
7、8两个月的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中,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2334户,涉及职工6513人。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部署,突出重点,“严”字当头
为提高企业劳动保护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在夏季高温期间高度重视劳动安全生产,切实落实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的各项措施,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高温季节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监[2011]10号)、《关于开展高温季节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人察[201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人社监[2011]13号)文件,与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就业情况检查相结合,对工程建筑、冶金冶炼、医药化工、交通运输等存在有毒有害、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岗位的企业以及机械、1
电子、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重点专项检查。
在7月1日至8月30日具体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字当头,深入车间、工地一线现场体验工作环境温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时制度规定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执行情况、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向职工尤其是高温作业点的一线职工了解高温期间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的具体执行情况,做好调查笔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用人单位整改和完善。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企业对高温劳动保护和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普遍比较重视。譬如:XX公司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作为长效机制来抓,特别是针对今年高温季节来得早、跨度长的特点早做安排,认真做好高温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工地现场巡查,落实具体措施。但也发现有少数企业高温劳动保护工作不到位,存在隐患。在检查中发现某工地午间高温时段仍在施工,检查人员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督促,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二)、强化联动协调机制,加强督查,提升实效 在本次检查中,我市强化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的联动通报工作制度,市本级统一制作了《通报函》文书样式,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但不属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用人单位联合卫生、安全生产监督、总工会等部门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力引发的恶性人身伤害事故,确保社会的稳定。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提升工作实效。检查期间市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督查,冒着高温和烈日抽查了涉及露天和高温作业岗位的5家用人单位,深入生产车间、建设工地、高空作业场所查看防暑降温措施,了解劳动者工作生活情况,现场指出企业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切实落实高温季节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高温季节生产安全稳定。
(三)、加强宣传指导,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
为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加强宣传指导力度。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对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切实落实高温季节各项劳动保护措施,将统一印制的《用人单位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须知》等宣传材料带到用人单位,发给有关单位负责人,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同时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的优势,与基层中队、劳动保障所保持密切联系,实时掌握最新劳资
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高温劳动保护措施,指导用人单位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岗位的劳动和休息时间,“避中间、靠两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测跟踪。。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次检查中我们发现了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企业负责人以非强制性为由拒绝发放高温费,在市本级检查的221家用人单位中,截止目前有51家的企业未及时发放高温费,占23%,其中7家承诺准备于9月份发放。已经发放的企业其高温费发放的标准也不一,有高有低。
2.从6月开始很多生产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加工制造型企业订单增多,加班时间过长。因订单增量较多,又大多为短期订单,很多企业为减少新增用工成本,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来完成订单目标,甚至发现有12小时1班严重超时的情况,检查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限期整改。
3.发现部分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型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以降低社会保险等用工成本。还有一些企业中夜班津贴发放不到位,有的企业只发4元一晚,有的企业根本不发。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抓好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和多方位的工作手段,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协理员和乡镇监察中队基层平台延伸的作用,送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自觉意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用人单位严格检查、依法查处,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是继续巩固横向联动机制,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双维护、两服务”的工作目标,与公安、工会、卫生、安监等部门通力合作,实时掌握各地劳动关系的最新动态,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劳资矛盾,积极引导企业规范内部民主程序建设,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发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优势,依托市、镇(开发区)、村(社区)级劳动监察服务基层平台,及时了解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的具体情况,通过网格协理员实时信息的采集和走访、监察员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等工作切实掌握我市劳动派遣企业运作的基本模式和特点,为下一步如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供依据和支持。
篇1:高温慰问信
慰 问 信
各位****的同仁: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热浪滚滚,持续的高温天气已经为我们拉开了“战高温、斗酷暑、保品质、拼服务”的序幕。在这个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的季节里,我谨代表****董事会、经营班子,向不惧酷暑、坚持奋战在各线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践行着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和掌握卫生及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投入工作。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要将公司的关怀之情传递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员工平安度过高温季节。各单位管理层要将员工身体健康,基层安全生产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来抓。户外作业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在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确保夏季劳保用品发放到位,防暑降温物资储备充足;
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温馨、关怀、诚信、超越。在****的发展历程里,全体****人敢闯敢拼、不屈不挠、不骄不躁,正是由于他们辛勤地付出,才有了****立足大杭州,稳步向全国迈进,不断做强做大的今天。现如今,公司正在稳步向多元化、三产公司、分子公司发展,这同样需要全体****同仁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以永不满足的登山精神持之以恒、斗志昂扬地点燃创业的激情!
****“善待每一人”的企业理念要求我们善待自己、善待亲朋、善待同事、善待客户、善待同路人。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注意休息,保重身体,特别是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等户外作业人员更要注意劳逸结合,严防中暑。
最后,我衷心祝愿各位同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合家幸福、事业有成!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以健康的体魄、乐观的心态、饱满的热情与广厦一起迎接企业发展的活力之夏、蓬勃之夏!
浙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零一三年七月 篇2:致全体职工高温慰问信慰问信
致公司职工的高温慰问信职工朋友们:
盛夏时节,高温酷暑。在此,向坚守在公司各工作岗位上的广大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问候! 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 无不凝聚着广大职工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广大职工不畏酷暑高温,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战高温、斗酷暑、夺高产,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艰苦奋斗,勇于超越”的金川精神。
目前,公司已进入全面实施跨国经营、打造千亿企业、进入世界 500 强的重要时期。2011 年,公司要完成有色金属产品总量过 65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00 亿元。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几代金川人的理想和追求,更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工业大奖”,这也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勤奋工作的结果,是全体职工的光荣。
高温季节,既是广大职工工作最艰苦的季节,也是公司生产的黄金时期。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
始终用诚挚的奉献,辛勤的汗水践行着自己对公司的
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把组织的关怀传递到全体职工的心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把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广大职工家属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家人的工作、生活,合理安排好膳食,督促家人保持充足的睡眠,为他们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尽好义务。
职工朋友们,劳动无尚光荣,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在公司实施跨国经营的征程中,你们的健康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我们坚信,只要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顽强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就一定能战胜高温酷暑的挑战。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家庭幸福、平安度夏!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再铸辉煌! 集团公司工会
二 0 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致全体xx员工的夏日慰问信
各位xx集团的员工:
今年入夏以来,持续的高温和各种强烈的异常气候变化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尤其对户外工作者和车间一线员工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此,我谨向在各个岗位坚持工作的全体xx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切的慰问!特别要向奋斗在一线的员工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七月飞火,烈日炎炎,你们依然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地工作着,特别是在全国各地从事销售和工程施工的同志们,其中有许多人在四川大地震后的第一时间不顾自身安危、义无反顾地奔赴灾区,投入到施工抢建的洪流中,你们舍身忘我、远离亲人、不畏高温、头顶烈日、攻坚克难,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坚守岗位、一丝不苟地进行各项工作,为公司目标的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你们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创业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因你们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也因你们感到无比的欣慰! 今年上半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集团在通信、化工等多业务、多方面的工作均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顺利达成全年的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再次感谢大家的辛勤努力,希望你们再接再厉,积极奉行诚、勤、朴、慎的企业理念,不断向着更优、更强的境界迈进! 同志们,接下来的日子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期间还会伴有强风暴雨的强烈气候变化,高温、多雨、雷电、潮湿等恶劣天气将给我们的各项作业和工作带来更加严峻的考验,请大家务必做好防暑降温和防护工作,尤其要注意化工类原材料的库存保管安全,生产型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还要注意日常的饮食卫生,以防食物中毒;
注意防洪防汛、防溺水、防高空坠落、防雷击、防触电等事项。建议大家:合理安排好工作和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安排饮食。
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是xx最大的财富,衷心祝愿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身体健康、平安快乐,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奥运之夏!
xx集团总裁:xx xxx年xx月x日 篇3:总经理致战斗在高温一线干部员工的慰问信
酷暑中公司董事长-***先生、总裁-***先生多次打电话,询问一线员工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那谆谆的问候,殷殷的关切让我们真正体会到“员工是企业的财富”、“员工是公司的财产”,感受到集团高层对在高温中奋战一线的员工们关心与爱护!
高温仍将持续,任务依然艰巨,望广大员工要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做到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公司正在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方法,为大家安全渡过酷暑提供保障。
相信,广大兄弟们一定能够继续发扬团结互助、顽强拼搏、迎难而上的精神,确保运营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最后衷心祝愿各全体干部员工身体健康,平安度夏!
2013年8月1日 篇4:高温慰问信
慰问信
亲爱的各位同事:
时值盛夏持续高温,你们战高温、斗酷暑,为xx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奋战在施工一线和生产一线的广大xx人,你们不畏烈日酷暑,坚守岗位、抢工期、抓质量、你们崇高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为你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欣慰。在此,我特向广大员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由衷地向你们道一声:
辛苦了!
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与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合理安排工作、饮食和作息时间,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公司现在决定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为你们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及食品。同时,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调整员工室外工作作息时间,关心员工高温作业的感受,尽最大努力提供避暑的设施和场所,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做好准备。同事之间也要彼此关照,互帮互助,确保大家一起平安度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夏季安康!
xx集团
篇5:高温慰问信
广大一线员工、工友师傅们:
骄阳似火,你是否依然坚守在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流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
酷暑难耐,你是否还在牢记家人的嘱托,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
入夏以来,郑州持续高温,气象部门多次发布高温预警,各行业也纷纷出台应对高温的管理办法。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露天作业多等特点。在炎热的夏季,如火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广大一线员工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因此,中天九建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真诚的感谢,您辛苦了! 工友师傅们,再苦再累都只为更美好的生活。建筑行业的从业者,都是家庭的顶梁柱,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着全家人的幸福生活;
80后、90后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建筑工地打拼,渴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但是,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都要建立在每一位员工自身安全的基础之上,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宝贵的生命,一切都是空谈。从统计来看,建筑行业是仅次于交通和矿山业的第三大事故高发行业。每一个安全事故背后都有家人的辛酸眼泪,每个消逝的生命背后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无情破碎,谁都有一份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们都不愿再看到悲剧重演。
工友师傅们,当您麻痹大意、违章操作、不服从安全管理时,请您想一想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担当的责任,为了明天,请您一定注意安全生产!希望大家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在公司和项目部的统一组织下,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们倡议大家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汇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温慰问信(精选多篇)
慰问信
亲爱的各位同事:
时值盛夏持续高温,你们战高温、斗酷暑,为xx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奋战在施工一线和生产一线的广大xx人,你们不畏烈日酷暑,坚守岗位、抢工期、抓质量、你们崇高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为你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欣慰。在此,我特向广大员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由衷地向你们道一声:
辛苦了!
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与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合理安排工作、饮食和作
息时间,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公司现在决定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为你们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及食品。同时,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调整员工室外工作作息时间,关心员工高温作业的感受,尽最大努力提供避暑的设施和场所,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做好准备。同事之间也要彼此关照,互帮互助,确保大家一起平安度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夏季安康!
xx集团
慰 问 信
各位****的同仁: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热浪滚滚,持续的高温天气已经为我们拉开了“战高温、斗酷暑、保品质、拼服务”的序幕。在这个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的季节里,我谨代表****董事会、经营班子,向不惧酷暑、坚持奋战在各线的****人致以
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践行着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和掌握卫生及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投入工作。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要将公司的关怀之情传递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员工平安度过高温季节。各单位管理层要将员工身体健康,基层安全生产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来抓。户外作业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在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确保夏季劳保用品发放到位,防
暑降温物资储备充足;
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温馨、关怀、诚信、超越。在****的发展历程里,全体****人敢闯敢拼、不屈不挠、不骄不躁,正是由于他们辛勤地付出,才有了****立足大杭州,稳步向全国迈进,不断做强做大的今天。现如今,公司正在稳步向多元化、三产公司、分子公司发展,这同样需要全体****同仁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以永不满足的登山精神持之以恒、斗志昂扬地点燃创业的激情!
****“善待每一人”的企业理念要求我们善待自己、善待亲朋、善待同事、善待客户、善待同路人。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注意休息,保重身体,特别是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等户外作业人员更要注意劳逸结合,严防中暑。
最后,我衷心祝愿各位同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合家幸福、事业有成!
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以健康的体魄、乐观的心态、饱满的热情与广厦一起迎接企业发展的活力之夏、蓬勃之夏!
浙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零一三年七月
慰 问 信
奋斗在一线的全体员工: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时值七月,既是最炎热艰苦的季节,也是我们生产最繁忙关键的时刻,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坚守在生产一线,用你们的意志和汗水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我们中天城轨事业挥洒青春和汗水,你们是中天最可爱和值得尊敬的人!
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奋斗在生产一线的同志们,战高温、斗酷暑,你们要时刻谨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要认真站好每一班岗,要继续发扬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确保生产安全运
行和质量达标。相信有了你们的奋斗,中天城轨事业将会更上一层楼。
为了感谢大家的辛勤工作,公司经营班子带队到各项目部、基地表示慰问,同时为大家带上慰问品亲自分发,礼轻情意重,每一件慰问品都代表着对大家的关心和体贴。希望能为在高温下作业的你们带来鼓励和支持。同志们,在这样恶劣的高温环境下,请你们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休息,保重身体,劳逸结合,严防中暑。各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高温抗暑工作,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合理调配作息时间,确保全体员工一起安全渡过盛夏酷暑,您的健康就是中天最大的财富。我们相信你们一定能发扬顽强拼搏,团结互助,迎难而上的精神,确保安全生产,胜利完成生产任务!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中天建设集团城市轨道建设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
慰 问 信
奋斗在一线的**建设者: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时值七月,既是最炎热艰苦的季节,也是我们教育基建项目最繁忙关键的时刻,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坚守在学校工地,用你们的意志和汗水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向你们传达我们的敬意与感动,你们是学校最美丽的添砖加瓦人,你们是最可爱和最可敬的人!
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教育基建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责任大。要继续发扬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困难,战胜高温,以确保通过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关、质量关和进度关。相信有你们的努力,学校建设项目能安全、优质、如期竣工。我们也由衷的希望你们能把学校工程做成良心工程,放心工程,优质工程 。
在如此恶劣的高温环境下,请你们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保重身体,严防中暑,合理调配工作时间,安全渡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二〇一四年七月
致公司职工的高温慰问信职工朋友们:
盛夏时节,高温酷暑。在此,向坚守在公司各工作岗位上的广大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问候! 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 无不凝聚着广大职工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广大职工不畏酷暑高温,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战高温、斗酷暑、夺高产,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艰苦奋斗,勇于超越”的金川精神。
目前,公司已进入全面实施跨国经营、打造千亿企业、进入世界 500 强的重要时期。2014 年,公司要完成有色金属产品总量过 65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00 亿元。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几代金川人的理想和追求,更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工
业大奖”,这也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勤奋工作的结果,是全体职工的光荣。
高温季节,既是广大职工工作最艰苦的季节,也是公司生产的黄金时期。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
始终用诚挚的奉献,辛勤的汗水践行着自己对公司的
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把组织的关怀传递到全体职工的心中,切实做到以
人为本,把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广大职工家属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家人的工作、生活,合理安排好膳食,督促家人保持充足的睡眠,为他们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尽好义务。
职工朋友们,劳动无尚光荣,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在公司实施跨国经营的征程中,你们的健康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我们坚信,只要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顽强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就一定能战胜高温酷暑的挑战。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家庭幸福、平安度夏!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再铸辉煌!集团公司工会
二 0 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致全体xx员工的夏日慰问信
各位xx集团的员工:
今年入夏以来,持续的高温和各种强烈的异常气候变化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尤其对户外工
作者和车间一线员工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此,我谨向在各个岗位坚持工作的全体xx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切的慰问!特别要向奋斗在一线的员工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同志们,七月飞火,烈日炎炎,你们依然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地工作着,特别是在全国各地从事销售和工程施工的同志们,其中有许多人在四川大地震后的第一时间不顾自身安危、义无反顾地奔赴灾区,投入到施工抢建的洪流中,你们舍身忘我、远离亲人、不畏高温、头顶烈日、攻坚克难,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坚守岗位、一丝不苟地进行各项工作,为公司目标的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你们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创业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因你们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也因你们感到无比的欣慰!
今年上半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集团在通信、化工等多业务、多方面的工作均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顺利达成全年的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
础。在这里我要再次感谢大家的辛勤努力,希望你们再接再厉,积极奉行”诚、勤、朴、慎”的企业理念,不断向着更优、更强的境界迈进!同志们,接下来的日子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期间还会伴有强风暴雨的强烈气候变化,高温、多雨、雷电、潮湿等恶劣天气将给我们的各项作业和工作带来更加严峻的考验,请大家务必做好防暑降温和防护工作,尤其要注意化工类原材料的库存保管安全,生产型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还要注意日常的饮食卫生,以防食物中毒;
注意防洪防汛、防溺水、防高空坠落、防雷击、防触电等事项。建议大家:合理安排好工作和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安排饮食。
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是xx最大的财富,衷心祝愿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身体健康、平安快乐,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奥运之夏!
xx集团总裁:xx
xxx年xx月x日
高温慰问信
1、高温慰问信
各位****的同仁: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热浪滚滚,持续的高温天气已经为我们拉开了“战高温、斗酷暑、保品质、拼服务”的序幕。在这个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的季节里,我谨代表****董事会、经营班子,向不惧酷暑、坚持奋战在各线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践行着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和掌握卫生及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投入工作。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要将公司的关怀之情传递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员工平安度过高温季节。各单位管理层要将员工身体健康,基层安全生产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来抓。户外作业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在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确保夏季劳保用品发放到位,防暑降温物资储备充足;
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温馨、关怀、诚信、超越。在****的发展历程里,全体****人敢闯敢拼、不屈不挠、不骄不躁,正是由于他们辛勤地付出,才有了****立足大杭州,稳步向全国迈进,不断做强做大的今天。现如今,公司正在稳步向多元化、三产公司、分子公司发展,这同样需要全体****同仁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以永不满足的登山精神持之以恒、斗志昂扬地点燃创业的激情!
****“善待每一人”的企业理念要求我们善待自己、善待亲朋、善待同事、善待客户、善待同路人。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注意休息,保重身体,特别是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等户外作业人员更要注意劳逸结合,严防中暑。
最后,我衷心祝愿各位同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合家幸福、事业有成!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以健康的体魄、乐观的心态、饱满的热情与广厦一起迎接企业发展的活力之夏、蓬勃之夏! 浙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零一三年七月
2、高温慰问信
亲爱的各位同事:
时值盛夏持续高温,你们战高温、斗酷暑,为XX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奋战在施工一线和生产一线的广大XX人,你们不畏烈日酷暑,坚守岗位、抢工期、抓质量、你们崇高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为你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欣慰。在此,我特向广大员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由衷地向你们道一声:
辛苦了!
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与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合理安排工作、饮食和作息时间,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公司现在决定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为你们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及食品。同时,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调整员工室外工作作息时间,关心员工高温作业的感受,尽最大努力提供避暑的设施和场所,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做好准备。同事之间也要彼此关照,互帮互助,确保大家一起平安度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夏季安康!
XX集团
3、高温慰问信
广大一线员工、工友师傅们:
骄阳似火,你是否依然坚守在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流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
酷暑难耐,你是否还在牢记家人的嘱托,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
入夏以来,郑州持续高温,气象部门多次发布高温预警,各行业也纷纷出台应对高温的管理办法。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露天作业多等特点。在炎热的夏季,如火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广大一线员工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因此,中天九建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真诚的感谢,您辛苦了!
为切实保障广大一线员工的权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中天集团今年继续开展夏季慰问活动。此次慰问活动涵盖五建所辖青海、甘肃、新疆等分公司在内的两万余名一线员工,在炎热的夏季为大家送去清凉,送去关爱。
工友师傅们,再苦再累都只为更美好的生活。建筑行业的从业者,都是家庭的顶梁柱,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着全家人的幸福生活;
80后、90后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建筑工地打拼,渴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但是,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都要建立在每一位员工自身安全的基础之上,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宝贵的生命,一切都是空谈。从统计来看,建筑行业是仅次于交通和矿山业的第三大事故高发行业。每一个安全事故背后都有家人的辛酸眼泪,每个消逝的生命背后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无情破碎,谁都有一份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们都不愿再看到悲剧重演。
工友师傅们,当您麻痹大意、违章操作、不服从安全管理时,请您想一想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担当的责任,为了明天,请您一定注意安全生产!希望大家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在公司和项目部的统一组织下,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们倡议大家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汇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杜绝疲劳上岗,共同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为家人创造幸福的生活,为自己赢得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我们真诚地祝愿每一位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4、致公司职工的高温慰问信
职工朋友们:
盛夏时节,高温酷暑。在此,向坚守在公司各工作岗位上的广大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问候!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无不凝聚着广大职工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广大职工不畏酷暑高温,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战高温、斗酷暑、夺高产,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艰苦奋斗,勇于超越”的金川精神。
目前,公司已进入全面实施跨国经营、打造千亿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重要时期。20XX年,公司要完成有色金属产品总量过6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00亿元。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几代金川人的理想和追求,更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工业大奖”,这也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勤奋工作的结果,是全体职工的光荣。
高温季节,既是广大职工工作最艰苦的季节,也是公司生产的黄金时期。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
始终用诚挚的奉献,辛勤的汗水践行着自己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把组织的关怀传递到全体职工的心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把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广大职工家属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家人的工作、生活,合理安排好膳食,督促家人保持充足的睡眠,为他们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尽好义务。
职工朋友们,劳动无尚光荣,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在公司实施跨国经营的征程中,你们的健康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我们坚信,只要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顽强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就一定能战胜高温酷暑的挑战。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家庭幸福、平安度夏!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再铸辉煌!
集团公司工会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5、工地高温慰问信
奋斗在一线的**建设者: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时值七月,既是最炎热艰苦的季节,也是我们教育基建项目最繁忙关键的时刻,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坚守在学校工地,用你们的意志和汗水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向你们传达我们的敬意与感动,你们是学校最美丽的添砖加瓦人,你们是最可爱和最可敬的人!
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教育基建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责任大。要继续发扬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困难,战胜高温,以确保通过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关、质量关和进度关。相信有你们的努力,学校建设项目能安全、优质、如期竣工。我们也由衷的希望你们能把学校工程做成良心工程,放心工程,优质工程 。
在如此恶劣的高温环境下,请你们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保重身体,严防中暑,合理调配工作时间,安全渡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二〇一二年七月
慰 问 信
各位****的同仁: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热浪滚滚,持续的高温天气已经为我们拉开了“战高温、斗酷暑、保品质、拼服务”的序幕。在这个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的季节里,我谨代表****董事会、经营班子,向不惧酷暑、坚持奋战在各线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践行着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和掌握卫生及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投入工作。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要将公司的关怀之情传递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员工平安度过高温季节。各单位管理层要将员工身体健康,基层安全生产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来抓。户外作业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在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确保夏季劳保用品发放到位,防暑降温物资储备充足;
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温馨、关怀、诚信、超越。在****的发展历程里,全体****人敢闯敢拼、不屈不挠、不骄不躁,正是由于他们辛勤地付出,才有了****立足大杭州,稳步向全国迈进,不断做强做大的今天。现如今,公司正在稳步向多元化、三产公司、分子公司发展,这同样需要全体****同仁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以永不满足的登山精神持之以恒、斗志昂扬地点燃创业的激情!
****“善待每一人”的企业理念要求我们善待自己、善待亲朋、善待同事、善待客户、善待同路人。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注意休息,保重身体,特别是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等户外作业人员更要注意劳逸结合,严防中暑。
最后,我衷心祝愿各位同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合家幸福、事业有成!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以健康的体魄、乐观的心态、饱满的热情与广厦一起迎接企业发展的活力之夏、蓬勃之夏!
浙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零一三年七月
总队各科室: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66号),文件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和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请各科室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预估和梳理,并于7月29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监察三科。
联系人:张从克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2013年7月24日
附件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3〕16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有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结合我市防暑降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 建立高温天气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每年6─11月期间,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当地报纸、电视或广播向社会公布上月高温天气汇总情况。
电视、广播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有关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播报高温天气气象信息。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示高温天气预警标志。
高温天气预警标志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
禁止删改高温天气实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
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经济与信息、教育、公安、国土房管、建设、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商业、文化广电、国资、环保、质监、旅游、煤炭、气象、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领域)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期间作业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有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 5
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十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抢险救灾、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2.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应按照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暂停12─16时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3.强度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根据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情况,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风扇、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订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六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七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八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事业单位高温津贴列入福利费支出。
(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经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各行业(领域)对高温津贴、高温岗位津贴有专门规定,且发放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按行业(领域)的规定执行。
(二)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与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发放记录。
第二十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和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删改高温天气实时气象信息或预警预报信息的,由气象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气象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和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 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
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
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
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
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3: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5 号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王鸿举
二○○七年五月十日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气温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五条 建立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
电视、广播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有关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播报高温天气气象信息。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示高温天气预警标识。
高温天气预警标识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
禁止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有关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第八条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第九条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不含37℃),应当停止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的,应当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因
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一条 因抢险救灾需要或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不含37℃),其工作时间安排不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强度或中度高温天气下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工会组织或劳动者可以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适当提高高温天气期间工资支付标准。
第十三条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除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 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因地制宜设立工间休息场所。
工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在工作区域内或离工作地点不远的地方,并隔绝高温和热辐射影响;
(二)设有凉棚、座椅、风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并备有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
有条件的可增设空调、喷雾风扇及淋浴设施;
(三)通风良好。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应当采取应对突发疾病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或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中暑救助人员。
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
病情严重的,应当送医院治疗。
第二十条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向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中暑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中暑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和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或预警预报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气象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度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
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
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的;
(二)强度高温天气下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降至本办法规定标准,未按本办法规定停止工作的;
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未按本办法规
定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
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
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每年5月至9月期间未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摄氏度(℃),除已注明的外,均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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