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1.制600毫升以下的输血申请。检验科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经治医生:失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申请输血大于600毫升,应由主治医生签字;
大于2000毫升,须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3.急诊输血大于600毫升,必须由主治医生签字;
1000毫升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4.严格按《广东省医院输血技术规范(试行)》有关的输血适应症规定,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合理、科学地输用各种成分血和全血。
5.做好本院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统计和月报、年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白云区三元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管理委员会
输血前检查和交叉配血制度
1.“输血申请单”的检查:
(1)检验科须检查“输血申请单”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无误;
(2)检查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必要时与申请医生联系,并作出必要建议;
(3)检查输血量是否按照“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经逐级审批。
2.血液标本的检查:
(1)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正确标记;
(2)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
(3)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必须作正、反定型加以确认);
(4)检查受血者的Rh血型;
(5)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抗体。
3.供体血的检查:
(1)检查、确认供体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
(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
4.交叉配血:
(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以上各类项检测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白云区三元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管理委员会
血液接收、发放规定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采集血样,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检验科根据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单要求由专门人员前往广州血液中心取血,取血时应负责差验血袋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情况、血液名称及其许可证号、有效期等,如发现不合格血袋可拒绝接收。
3、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尸检,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检验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4、配血合格后,检验科通知临床医护人员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血袋方可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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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为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统一编制或印制各类临床用血医学文书。
2、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的书写规范培训及考核,保证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填写的规范性、准确性。
3、临床医师应当规范、正确填写《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3.1在输血治疗前,临床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委托人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3.2正确填写《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临床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方式的选择、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3.3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填写必须准确、规范,不能用“+、-”代替阳性或阴性结果。
3.4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请示医务科(院总值班)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3.5《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 3.6《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血次数。
3.7《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档保存于患者病历中。
4、《输血申请单》书写与保存
4.1《输血申请单》由具有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生逐项认真、准确无误地申请填写,根据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履行上级医生审核、审批程序,并签名(急救用血可事后补办)。 4.2《输血申请单》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4.3输血前检测结果应能真实反映患者输血申请前的病情与机体免疫学状态。
4.4输血科技术人员应按规定认真、规范填写发血交叉配血试验与发血核对原始记录。
4.5已实施发血的《输血申请单》随《输血记录单》副联一同归档于输血科保存10年。
5、《输血记录单》书写与保存
5.1《输血记录单》包括病案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输血性质、患者ABO、RhD血型复检结果、不规则抗体筛选结果、供血者献血码、成份码、血液品种、规格、交叉配血试验方法与结果及备注等。 5.2配血者、审核者、发血者应在《输血记录单》相应位置签名。
5.3取血医护人员和临床输注执行医护人员应与患者基本信息、所取血液及血液成分进行核查核对,并签名。
5.5《输血记录单》原始联归档保存于患者病历中;
《输血记录单》副联随《输血申请单》一同归档于输血科保存10年。
6、输血前检测报告单
6.1输血前检测报告单应符合检验报告单基本信息与结果报告规范要求。 6.2输血前检测报告单应有与患者标本对应的唯一性标识。
6.3输血前检测报告单归档保存于患者病历中。
7、输血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
7.1患者每次输血都应及时记录输血护理记录;
输血结束后24小时内应完成相应输血病程记录;
输血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应相符合。
7.2输血病程记录内容应完整、详细准确,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自体输血、异体输血、自体输血+异体输血),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剂量或/和自体血、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及有无输血反应,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过程和患者的转归,输血疗效评估等内容;
7.3护理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异体输血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或/和自体血、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及有无输血反应,患者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的转归等内容;
7.4术中输血应在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术中出血量与输血指征,输血方式(自体输血、异体输血、自体输血+异体输血),术中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剂量或/和自体血、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及有无输血反应,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过程和患者转归,输血疗效评估等内容;
7.5术中输血时要注意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
7.6输血病程记录时间应真实、准确,输血病程记录时间不得早于输血结束时间,输血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发血时间;
8、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记录表
8.1正确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患者基本信息,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临床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入血液品种、输入量、出现输血反应时间,症状与体征、临床处置、输血不良反应类型等。 8.2《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由临床医生逐项填写,并及时送输血科,输血科根据情况做相应检测处理,并将其保存10年。
9、门、急诊输血患者必须建立门、急诊输血留观病历,由医院保管,不能使用通用门诊病历。输血留观病历中至少应包括患者输血前相关检测报告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输血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及其它相关输血资料。
10、采供血机构血液出库单,血液及血液成分出、入库记录、出库登记记录,台帐管理资料归档于输血科保存10年。其它输血相关质量和技术记录归档输血科于保存3年。
临床用血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系统招标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必须符合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85号令《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2011年开始实施的《卫生部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规对加强输血科管理的技术要求;
2、与医院现行HIS、LIS及输血科管理软件链接后,可实时获取临床科室、医师(或医疗组)及患者输血相关信息,通过预先设置评估条件和 标准实现对临床用血状况的评估和评价;
3、基本性能至少包括对临床科室、临床医师的治疗输血总量、平均每次输血量、输血前检测比例、不合理输血比例等指标的评估、分析;
对医院住院患者人均用血量、手术台均用血量等指标的评估、分析;
对患者输血后效果的评价等评估评价功能;
*
4、具备单病种、单手术种、重点疾病的设置和各评估指标的用血评估、评价功能,实现对临床科室(医生或医疗组)单病种或重点疾病用血量、平均用血量等指标的分析与评估;
合理用血判断标准可由医院自行设置;
*
5、用户可以填写或选择某病种或手术名称,实现对临床科室(医生或医
疗组)单病种用血量、平均用血量等指标的分析与评估;
6、可观察患者输血前后各项检测指标变化,包括血小板、红细胞积压、 血红蛋白、凝血时间等,以表格和曲线图方式展现,一目了然;
*
7、系统判定输血患者输血是否合理后,用户可以改变其判定结果, 但
必须添加说明,系统以修改后的结果为准,是否合理用血的判断标准可由
医院自行设置;
*
8、系统采用ETL技术获取相关数据,确保与医院HIS、LIS、输血科信
息系统、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的定时同步,以确保系统数据库安全稳定;
二、商务要求:
*
1、要求为独立运行的软件系统,具备软件版权证书和国家认可的软件测评报告等资质证书;
*
2、要求安装时该系统已经具备上述相关功能,须满足医院用血评估评价的相关功能要求;
医院不提供二次研发条件;
3、免费开放并提供与HIS、LIS、输血科信息系统、电子病历、手麻系统等医院信息系统的接口协议;
*
4、在本地须应设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可提供方便快捷的
技术服务;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
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技术服务;
5、在近一年内该系统在全国三甲医院以上新用户至少在5家以上(须提供相应合同或安装验收报告)。
备注:带*为必须达到的条款,否则视为不满足
血站临床医生工作总结(共5篇)
用血管理工作汇报(共4篇)
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汇报(共8篇)
临床医生试用期转正工作总结(共10篇)
临床医生试用满一年工作总结(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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