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在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支持下,严格按照《***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了该项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处博山区南部山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近年来,全镇上下围绕全力打造“****镇、****镇、****镇”的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全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次清产核资工作,我们主要是通过对村级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核实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村级“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目前全镇**个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主要作法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3月8日,全区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召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镇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全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议会召开后,各村都相应成立了“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积极宣传,认真部署。为确保各村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12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各驻村指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并对各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行动有力。
三是健全制度,有序开展。在各村原财务工作的基础上,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台了村级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资源登记、财务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针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建立了村主要领导负总责、村会计具体抓、各驻村指导员负责监督实施的责任分解制度,确保该项工作科学、有序、扎实、稳步推进,为完成预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严格程序,整体推进。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三资”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要求,以“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实际”为原则,深入各村,结合各村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各村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实施原则进行了规范,保证“三资”清理工作有章可循、扎实推进;
各村在镇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账面数据登记、清查核对、公示、处置处理等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稳步实施。
五是健全系统,建立台账。在全面完成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基础上,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完成了登记、系统录录。并在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权属的基础上,从有利于管理的实际出发,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明确集体“三资”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农村财务“三资”代理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
三、取得的实效
一是摸清了村集体家底。通过清产核资,截止目前,全镇农村集体总资产为**元,负债为**元,所有者权益***元。为下一步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了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将平时一些管理不善、未纳入村集体管理的资产得到登记。
三是优化组合村资产质量。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把一些不良资产、虚资产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核销,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成结构,有利于村集体盘活资产,搞活经济。
四是增强了村级“三资”管理意识。通过清产核资,使村“两委”成员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三资”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巩固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继续落实各项责任制,全面发挥镇经管站、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的作用,规范村级资金资产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纪律,杜绝集体资产的流失,并以该项工作为契机,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做细做实,严格把关,全面实行财务管理规范化,努力打造阳光“三资”,筑牢基层组织基础,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镇、****镇、****镇”作出积极贡献。
XXX农村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汇报提纲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这是对我镇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极大的鼓励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XXX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真诚的感谢。下面,我就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丰都东南部,地处长江之滨,全镇幅员面积X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公顷,森林面积XXX公顷,森林覆盖率XXX%。辖XXX个村XXX个居委,其中涉农XXX村,XXX个居委会,XXX个社。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我们主要是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进行全
面清查、登记、公示,核实债权债务,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打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二、主要作法
(一)强化领导、成立机构
全县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XXX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负责全面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分管副镇长、人武部长、党委宣传委员、党委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经济发展办,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落实了专职人员5人。各村都相应成立了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积极宣传、认真部署
一是及时召开了会议 为确保各村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继县上工作会议之后,我镇于10月16日召开了全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大会,各汲农居委7职、村5职、涉农村居组长、驻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分管领导认真传达了县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分别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清理对象和范围、时间步骤、产权界定、操作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了传达贯彻,同时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认真落实了实施方案
根据中市县此次清产核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XXX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各涉农村(居)及相关部门,要求
各汲农村(居)严格按照此方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收集好涉及此项工作的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图片资料、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资料。三是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利用会议、宣传标语、横幅、印发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截至目前为止,共召开会议(含村居)116次,印发致农民群众的公开信4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18幅,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 。通过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激发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激情。
(三)严格程序、整体推进
各涉农村(居)严格按照此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以“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实际”为原则,专业人员根据各村(居)的不同情况,深入各村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指导,对各村工作任务、工作范
围、实施原则进行了规范,保证“三资”清理工作有章可循、扎实推进;
各村在镇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账面数据登记、清查核对、公示、处置处理等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稳步实施。
三、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各涉农村(居)一是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
二是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是按时召开了社长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完善了会议记录、签到册、图片资料,四是各村社完善、合并了2013年的帐务,为清理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是各村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XXX2个村(16个社已全面完成了清理登记、张榜公示,XXX4个村(39个社)已全面完成清理登记工作,其余的村社一阶段的清理登记也接近尾声。
四、取得的实效
一是加强了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将平时一些管理不善、未纳入村集体管理的资产得到登记。
二是优化组合村资产质量。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把一些不良资产、虚资产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核销,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成结构,有利于村集体盘活资产,搞活经济。
三是增强了村级“三资”管理意识。通过清产核资,使村“两委”成员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三资”管理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本次清理以社为单位,各村社长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或者无法开展的情况;
二是各村的帐务不规范,各社的帐
只有现金日记帐,没有会计帐,现金日记帐也只是记包包帐,很长时间才做一次帐,也没有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记流水帐;
三是各村没有固定资产帐务,涉及这次清理的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只能进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估;
四是很多山坪塘、公路涉及多个村社或乡镇,权属界定不明确。
六、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根据此项工作的清理时间和步骤安排,一是认真做好下阶段“三资”清理工作的张榜公示、依法确认、严格审核、建档立制;
二是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是建章立制,将本次清产核资工
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以及民主管理、委托代理、电算化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和规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进一步提高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强化集体资产的监管能力,保障广大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和发展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健全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的新东港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面清查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状况,核实村级集体资产负债情况,界定资产权属,防止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摸清存量。全面清查、核实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摸清村级集体资产现状。
(二)明晰结构。集体资产可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其中,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应收款、商铺、厂房、机械设备等属经营性资产;
土地、山林、“四荒”等属资源性资产;
办
1 公楼、学校、农村合作医疗、敬老院、硬化村道、硬化排水渠等属非经营性资产。
(三)核实产权。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对集体现有账内资产、账外资产以及土地的权属进行核实、登记,明确其所有权的归属关系。
(四)理顺关系。对村(居)集体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确认。对清产核资中暴露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理顺各类承包合同。
三、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
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2008年2月1日至3月15日)
(一)成立机构。各镇、街道要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场所,配备足够人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正常开展。
(二)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使镇(街道)、村干部明确集体资产清查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的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培训人员。在资产清查前,区和各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清产核资业务培训,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统一工作方法,掌握有关的政策界限。
(四)调查摸底。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理清账面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初估账外其他资产(如硬化村道、在建工程等),全面掌握集体资产实际情况,并填好有关表格,如实上报。
(五)搞好试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里将选取有代表性的村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剖析问题,总结经验,为在全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3月16日至7月30日)
(一)统计调查 1.统计调查内容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四荒”和农村的宅基地等资源性资产;
(2)集体所有的厂房、商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性资产;
(3)集体所有的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
(4)国家、社会及个人无偿拨款、资助、补贴和捐赠的财物及其形成的资产;
(5)现金、银行(信用社)存款和有价证券;
(6)应收、应付款;
(7)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2.工作的方法
3 (1)清查登记。由农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没有纳入会计核算资料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的自清自查,并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表”。
(2)现金以实地盘点为基数,核准基准日(全区统一清查基准日为2008年3月1日)的账面数。
(3)银行存款以基准日银行对账单、银行定期存单为准,若存在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加以调整。
(4)应收款按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基准日应收未收为准,依据合同、协议计算并取得债务人的确认。符合坏账条件的债权依法予以核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必须在清查表备注中单独说明情况。
(5)应付款主要包括投标或经营押金、应付工程款、应付土地转让款、应付青苗款和其它应付款项。大额应付款必须发出询证函取得债权人的确认。应付给村民小组或村民的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安置补助款,以有关合同、协议为依据逐笔清查并与对方核对,基准日前未登记入账的,要补充登记入账。
(6)借款包括银行和信用社借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所有借款必须取得合同或债权人的确认。
(7)集中清理农村经济合同文本。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进行全面地清理登记,彻底清理清查历史遗留的未兑付或未兑现的合同,依法调整不规范合同;
对村级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镇、街道合同管理站必须进行鉴证和备案;
建立健全镇街道、村(居) 4 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台帐,有条件的要录入微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8)在建工程以已支付的工程款为准,但经核实已完工工程有应付、未付工程款的要挂账,同时相应增加在建工程价值;
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要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以基准日为准,已完工并已结算但未结转的在建工程或实际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应先转作固定资产,再进行清查。
(9)固定资产分经营性固定资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两大类。经营性固定资产包括厂房、商铺、机械设备和其它经营用固定资产;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包括办公楼、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硬化道路、桥梁、硬化排水沟渠、泵站、办公设备等。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先进行清理,账上原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中有生产经营性质的要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再进行清查。所有账上固定资产以账面净值计价(价值重估的除外),经营性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造成价值明显虚增的,要补提折旧,调整账面净值。
(10)产权登记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登记。经营性资产应分为商铺、厂房等类别进行登记;
非经营性资产按清查表的分类进行登记;
资源性资产要按照土地(耕地、荒地、山地)、鱼塘、经济林、非经济林等资源的实际面积进行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由各镇、街道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11)组织核对复查,核定资产存量。在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由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力
5 量,逐个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核对和复查,进一步核定资产存量。
(12)填报资产清查表。通过自查、复查,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证明材料之后,根据复查确定的数据,各镇、街道按清查单位编制资产负债表一式三份,镇街道、被清查单位各执一份存档,上墙公布一份。
(二)核实产权
各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村干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填报的土地、山地、鱼塘、“四荒”等账外固定资产等进行核实,依据有关规定,分清山界、地界,核实资产所有权属。在核实权属工作中,坚持农村集体所有的原则;
坚持谁投资、谁收益、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事实、平等协商、依法界定的原则;
坚持力求准确、合理,依据充分的原则。对个别性质交叉、构成复杂的资产,如耕地、“四荒”等,本着严格法律政策界限,尊重历史事实,有利于管理发展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核实。
(三)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各镇、街道对已核实确认的土地、“四荒”等逐一登记,建立台账;
对账外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
对各种承包合同分类登记,建立承包合同登记簿,做好档案管理,按村居分类归档;
对资源性的资产、村道、宅基地等由有关业务部门制图存档;
在资产登记中,核实资产总量和核实产权后,由镇、街道依法进行登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8月1日至8月31日)
6 各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好有关文件、表格和数据,立卷归档,接受区清查领导小组的验收。
第四阶段:统计汇总阶段(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小组对各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体现。区和各镇、街道应把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到点到位具体落实,确保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区里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政府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统计局、审计局、国土分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民政局、畜牧局等部门及镇、街道负责人组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小组。同时,区里成立督导组,派驻各镇街道协助搞好清查核资工作。
(三)严格程序,稳妥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是规范资产管理的有效机制,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个统一”(表格统
一、时间统
一、制度统
一、方法统一),严格按方案要求和程序有序进行。同时,加强经 7 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稳妥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张榜公布,加强监督。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要及时进行张榜公布,以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集体资产清查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透明度。应重点公布调查摸底情况、资产清理情况以及产权的核实情况等。
(五)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过程中虚报、瞒报、隐匿、转移集体资产和借清产之机,把集体资产据为己有或改变集体资产性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性质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做到依章、依规、依法管理,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八年一月
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在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支持下,严格按照《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实现了该项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地处**区南部山区,总面积152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人口5万人,耕地面积3.1万亩。近年来,全镇上下围绕全力打造“有机农业镇、生态旅游镇、和谐新城镇”的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全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次清产核资工作,我们主要是通过对村级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核实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村级“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目前全镇41个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主要作法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3月8日,全区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召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镇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全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议会召开后,各村都相应成立了“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积极宣传,认真部署。为确保各村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12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各驻村指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并对各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行动有力。
三是健全制度,有序开展。在各村原财务工作的基础上,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台了村级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资源登记、财务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针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建立了村主要领导负总责、村会计具体抓、各驻村指导员负责监督实施的责任分解制度,确保该项工作科学、有序、扎实、稳步推进,为完成预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严格程序,整体推进。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三资”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要求,以“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实际”为原则,深入各村,结合各村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各村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实施原则进行了规范,保证“三资”清理工作有章可循、扎实推进;
各村在镇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账面数据登记、清查核对、公示、处置处理等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稳步实施。
五是健全系统,建立台账。在全面完成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基础上,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完成了登记、系统录录。并在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权属的基础上,从有利于管理的实际出发,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明确集体“三资”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农村财务“ 三资”代理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
三、取得的实效
一是摸清了村集体家底。通过清产核资,截止目前,全镇农村集体总资产为***元,负债为**元,所有者权益***元。为下一步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了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将平时一些管理不善、未纳入村集体管理的资产得到登记。
三是优化组合村资产质量。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把一些不良资产、虚资产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核销,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成结构,有利于村集体盘活资产,搞活经济。
四是增强了村级“三资”管理意识。通过清产核资,使村“两委”成员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三资”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巩固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继续落实各项责任制,全面发挥镇经管站、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的作用,规范村级资金资产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纪律,杜绝集体资产的流失,并以该项工作为契机,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做细做实,严格把关,全面实行财务管理规范化,努力打造阳光“三资”,筑牢基层组织基础,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有机农业镇、生态旅游镇、和谐新城镇”作出积极贡献。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公司
清产核资报告
总公司:
我公司年月初对公司所有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清查,清查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的基本情况 年月日为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二、清产核资结果
(一)至**月**日止,我公司账面上的货币资金为元。其中现金余额元,银行存款余额元,货币资金总额共计元。账实相符,未发生短款,盘点的数字真实可靠。
(二)存货账面数元。全部属于低值易耗品,无库存血浆及耗材。通过实地盘点,其中已调出的待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元,全部调往广西贺州,无法使用的待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元,在用的待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价值*元,共计元。
(三)债权
1、至月日止,我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元。其中总公司应付我公司的血浆款元,**公司应付我公司的**款。
2、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元,好花红乡卫生院欠款*元;
以上两项债权均已超过*年。至*月*日止,其他应收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3、预付账款账面贷方余额*元,属于前欠惠水吴大钢结构有限公司承包的采浆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的尾欠款
(四)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元。年初固定资产原值*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元,处置越野车一辆,减少固定资产原值*元,故至*月*日止,固定资产原值*元。其中现有固定资产原值*元,已调出固定资产原值*元,分别调往广西贺州和陆川以及重庆。至*月*日止,我公司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元。
(五)土地使用权完整真实,我公司占地面积*平方米,尚可使用的年限为*年(*个月)。至*月*日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元,许可证*元,摊销期限*年(*个月)。土地使用权已摊销*个月,已摊销金额*元;
特许权费用已摊销*个月,摊销金额*元;
土地使用权和许可证费用已摊销金额共计*元,故无形资产净值*元。
(六)至*年*月*日止,我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元。
(七)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元。其中应付*月份员工工资*元,应付工会经费*元。
2、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元。其中预缴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发生的借方余额*元,本期计提所得税费用贷方发生额*元。故至*月*日止应交税费为借方余额*元。
3、其他应付款*元。其中应付惠水县人民政府疫苗*元,献浆员就餐费超支出现借方余额*元。
(八)公司实收资本账面余额*元。
(九)至10月31日止,我公司账面累计亏损(利润)数*元。其中本年亏损(盈利)*元,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数(盈利)*元
(十)其他
***********公司
**年*月*日
***单位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根据***单位的要求,截止 年 月 日整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我所组成了由 担任清产核资审核小组组长, 任清产核资审核小组副组长,由 任项目负责人, 为组员的审计小组,并拟定了以下清产核实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
此次清产核资的目的:为***单位**目的的需要,核实现有资产、负债、净资产,为单位提供建账依据,也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资产管理行为提供基础资料。
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这次清产核资的范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净资产。
三、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彻底清查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净资产,为拆分提供基础数据。
(二)对清产核资中盘盈、盘亏、资产挂账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核实、批复后进行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
四、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
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核查单位资产账账、账表、账卡、账物、账实是否相符。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资产清查。是指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
(二)资产核实。是指对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登记和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核对的基础上,对价值重估结果进行确认,对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损溢认定,对清出的问题和估价的结果按规定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以确定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五、清产核资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清产核资的方法。采取单位自查与我所提供相关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贵单位各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由清产核实小组和中介机构进行核实;
由中介机构负责提供清产核资专项清产核资报告。
(二)清产核资基准日。
年 月 日
(三)清产核资步骤
1、由贵委员会下达清产核资的文件
2、由贵委员会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3、由贵委员会开展清产核资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主动、积极的配合、协调清产核资小组和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工作,保障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完成。
4、由清产核资小组和我所清产核工作人员一同贵单位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专项工程支出及负债进行实地盘点、清查、登记、核对。
4、由贵委员会对本次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财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损失进行内部鉴定,由我所出具经济鉴证,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六、清产核资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时间段,从 至 日,我所人员协同贵委员会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对贵委员会的资产、负债进行登记造册,管理管理部门提供资产权证复印件。
第二时间段,从 至 日,我所清产核资审计小组人员与贵委员会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对清产核资登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材料进行盘点核实,并与权证进行核对;
对现金进行盘点、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对债权债务进行查实、函证,落实债权债务。
第三时间段,从 至 日,由我所清产核资小组人员就本次清产核资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第三时间段,从 至 日,对贵委会清产核实查实的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财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损失进行内部鉴定,由我所出具经济鉴证。
第四个时间段,从 至 日,由我所项目负责人草拟清产核实专项审计报告。
第五个时间段,从 至 日,与我所清产核资审计小组负责人与贵委员会对本次草拟的报告进行沟通。
第六个时间段,从 至 日,提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
清产核资讲稿
清产核资,简单的说就是清查资产、核实资本。从定义上看清产核资是指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根据省政府19号文件精神,国有企业改制均应进行清产核资;
按照国资评价45号文件精神,实行新《企业会计制度》须先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因此,清产核资目前正成为各企业(各部门、各集团)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
目前,许多企业对清产核资这项工作还不太了解,特别是一些改制企业在改制时以资产评估取代了清产核资这项工作,认为既然做了资产评估,就不必要再做清产核资。要强调的是,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都是改制的必经程序,不能忽略或替代。资产评估是指在资产进行交易、转移或变更经营者之前,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制度规定,遵循真实、公平、科学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特定的资产进行评定估价。资产评估主要是为了满足产权变动的需要,它是把企业的资产或企业整体作为商品,在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来确定其交换价值(资产交易底价),它考虑的不仅仅是资产自身价值,而且更大程度上还要考虑资产使用的收益及其货币的时间价值。而清产核资主要是通过账物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后来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清查核资结果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后,企业可以调整账务;
资产评估结果则只能作为确认交易价格的依据,不能入账。
通过清产核资,可以摸清家底,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
1 业基础管理,并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一、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
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这五大方面的内容。
(一)、账务清理
为保证账账、账证相符,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必须先进行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各种银行账户、各类现金及有价证券、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各项账务的全面和准确。
账务清理应当以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为时点,在基准日采取倒轧账的方式进行。通过账务清理要做到集团本部、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所属企业相互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企业对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外汇账户等要进行全面清理。
企业在账务清理过程中应重点清理:
1、清理各种违规账户或者账外账,对违规开立的银行账户应当坚决清理,对于账外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当坚决纠正。
2、应当认真清查各项账外现金,对违规侵占截留的收入,或者私存私放的各项现金进行全面清理,应当认真予以纠正,要及时纳入企业账内。
3、对集团及所属企业对内或者对外的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排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2 企业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二)、资产清查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在盘点过程中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以保证账实相符。要把清理资产和核实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查实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否存在,核实对外投资初始成本的现有实际价值。
最后,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损失认定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中介机构的配合下,收集相关证据,填报各类清产核资报表、为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认定工作做好准备。
资产清查按会计科目分别进行,下面我按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排列顺序逐项讲解一下每个会计科目应清查的具体内容:
1、库存现金的清查
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
清查完后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2、银行存款的清查
主要清查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在银行中该企业的存款账面余额是否相符。对银行存款的清查,应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按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重点应逐项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
3、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清查
清查内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
3 对应收款项进行清查时要通过函证或(对金额较大的款项)到对方单位取证的方式逐一与对方单位核对,以双方一致金额记帐。
对于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
对于长期拖欠的款项,要查明原因,积极组织催收;
对经确认难以收回的款项,应当明确责任,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对企业职工个人借款要认真清理并限期收回。
4、短期投资的清查
主要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其他短期投资进行清理。先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企业明细账余额核对,检查账证是否相符,再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进行账实核对。
5、存货清查
对存货清查,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对清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积极收回或按规定作价转让。
6、固定资产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和土地等。
对固定资产的清查要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
要查清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对清查出的各项未使用、
4 不需用固定资产,应当查明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按调拨(其价值转入受拨单位)、转生产用、出售、待报废等提出处理意见。
对土地的清查范围包括企业依法占用和出租、出借给其他企业使用的土地,企业举办国内联营、合资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或入股的土地,企业与外方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
7、长期投资的清查
主要包括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种资产的各种形式投资。核查内容包括:有关长期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权力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股权比例、分红等项内容。凡按股份或者资本份额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一般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清查;
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按企业目前对外投资的核算方式进行清查。
如果企业以前因历史原因对长期投资核算不清楚(有些挂在往来款里),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要认真清理,符合投资性质能够取得有效证明的,应对账务进行调整。
8、在建工程清查
在建工程清查范围主要是在建或停缓建的国家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完工未交付使用(含试车)、交付使用未验收入账等工程项目、长期挂账但实际停工报废的项目。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按项目逐一进行清查,主要登记在建工程的项目性质、投资来源、投资总额、实际支出、实际完工进度和管理状况。对在建工程的毁损待报废要详细说明原因,提供合规的证明材料。
对清理出来的在建工程中未交付使用和交付使用未验收入账的工程,企业应当及时入账。
9、无形资产清查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各项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版权、商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等。对无形资产的清查要确定其真实价值及完整内容,核实权属证明材料,检查实际摊销情况。
10、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
范围和内容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特准储备物资等,应当逐一清理,认真核查摊销余额。
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的资产存在产权不清晰的或有争议的,清查时先以账面记录为依据先进行清查,等清查核资结束后再进行界定。
(三)、价值重估是指对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存货)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价值重估不是资产评估,因此不能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估价,只能对主要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进行估价。
凡在以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时已进行过资产价值重估的企业,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组织过资产评估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资产价值重估。
集团(部门)及所属企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经核准同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的,原则上应当采取物价指数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采用重置成本法等其他方法进行。
(四)、损溢认定
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部门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集团(部门)及所属企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要认真组织做好资产盘
6 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有关证明的取证与证据甄别。对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核实和认定都必须取得合法证据。对证据充分、事实确凿的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经社会中介机构专项财务审计后,可以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向省国资办申报认定和核销。
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严格区分开内部往来、内部关联交易的损失情况。
在上报子企业的资产损失时,作为投资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母公司不重复确认为损失。
(五)、资金核实是指省国资办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二、清产核资工作程序
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要经过立项申请、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账务处理这些阶段。下面我来具体介绍一下清产核资的具体工作程序。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1号令《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精神,开展清产核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根据国资办的要求企业必须开展清产核资的,企业只需依据省国资办的下发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不需要向国资办提出申请;
另一种则是企业按照特定经济行为需要自行开展的,这种情形下需要向国资办提出申请。我们这里讲的是企业自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程序。
清产核资工作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集团(主管部门)向省国资办提出清产核资申请,并附报能够
7 说明开展清产核资理由的相关文件或材料。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情况简介。
2、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原因。
3、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清查时点)。这个基准日的涵义在于清产核资工作的所有内容步骤都围绕这个时间点来进行。比如说,企业在这个时间点上,从法律意义上看有多少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那么清产核资的户数就是这个数字,如果在基准日后至开展清产核资这段时间又有新成立的公司,或者有些公司合并了,都不能调整清产核资的户数。从资产状况来看也是这样,基准日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根据以后发生的情况去调整它。
3、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企业开展清产核资的工作范围应当包括:集团总部(企业)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
但是所属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1)、子公司新成立不到1年的;
(2)、子公司因为某种特定经济行为在上一年度已组织进行过资产评估的;
(3)、子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确实不存在较大资产损失或者潜亏的。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所属企业,集团应当附报有关名单并要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5、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6、企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企业需进行价值重估的,就必须在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就有关情况及原因进行专项说明。
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或者参加清产核资工作,应当申请报告后附报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8 (二)、省国资办审核后批复立项;
对于符合开展工作条件的,省国资办将出具同意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文件。对于不符合开展条件的,省国资办将及时通知企业并告之原因。
(三)、企业制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填列各种清查核资报表(包括基础表及资金核实表),并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损失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集团(企业主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须对有关资产清查过程清出的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实际上在工作中,在国资办批复立项后集团就要委托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在企业进行资产清查过程中要参与,要配合企业收集有关证据。比如对应收款的清查,中介机构对实物资产的盘点必须进行监盘。企业清查出资产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损失,在企业拿出意见后,由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五)、各企业将盖章确认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上报集团(企业主管部门),集团(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起草一份集团总的清产核资报告,盖章后与主审中介机构汇总形成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上报省国资办;
(在这一步骤里,必须将集团所有二级单位的工作结果报告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附件上交我办,并将集团予以申报的所有损溢的鉴证材料报送我办,包括至三级单位及以下)。
(六)、省国资办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批复调账。企业必须在清产核资结果批复之后60日内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三、关于中介机构
(一)、关于中介机构的委托
按照1号令的精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必须聘请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经济鉴证证明。
承办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统一委托,并将委托结果报国资办备案。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一家中介机构承担,但若开展清产核资的集团(主管部门)所属企业分布地域较广,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量较大时,可以由多家中介机构(一般不超过五家)同时承办同集团(主管部门)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但是必须由承担集团本部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担任主审,负责总审计工作。
(二)、中介机构的审计流程
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基础上,对企业提供的清产核资资料和清查出的损失及挂账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担出鉴证意见,出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
中介机构的审计流程如下:
1、制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拟定审计工作基础表和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并对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2、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
3、负责企业资产清查的监盘工作;
4、核对、询证、查实企业债权、债务;
5、根据企业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对企业损失及挂账进行审核,协助和督促企业取得损失及挂账所必须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以及提供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比如说企业的专项说明,并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
6、出具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7、在国资办对企业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批复后,承办该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业务的中介机构及时协助企业按批复文件要求进行调账。
(三)、中介机构需进行经济鉴证的损失及挂账
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所聘请的中介机构除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还需协助企业进行财产清查,对企业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经济鉴证,出具鉴证意见书。企业清查出的下列情况的损失及挂账,应当经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
1、企业虽然取得了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企业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款项和不良长期投资损失;
3、企业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的报废、毁损;
4、企业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11
5、企业各项潜亏及挂账。
(四)、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出具形式
××对于单独承办同一企业全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除出具该集团(主管部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还要对该集团(主管部门)内有较大损失的子公司出具分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对于同时承办同一集团(主管部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多家中介机构,应当分别对其审计的集团所属企业出具分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报送主审中介机构及集团,主审中介机构在此基础上出具集团总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为:
1、封面:标明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的名称、中介机构名称、项目工作日期等;
2、目录:应对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全文编注页码,并以此列出报告正文及附表或者附件的目录;
3、正文:清产核资工作范围、清产核资行为依据及法律依据、清产核资组织实施情况、清产核资审核结果(以报表形式)、清产核资处理意见、需要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及报告使用范围说明等。
4、相关工作附表及附件:
①损失分项明细表
②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③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④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⑤其他材料: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所审计企业对下一层汇总的过
渡表。如九江市,则需汇总九江市下面所有的县及其所属单位,集团则需汇总下属各地区与其他二级单位。
四、企业在资金核实工作中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应按规定要求在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中向省国资办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结果和基准日的资产财务状况,以及相关处理意见;
(二)、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包括:基准日企业基本情况表、各类资产损失 明细情况表、资金核实申报表等;
中介机构编制所审计企业下属所有单位的资金核实申报表与损失明细表过渡表。
(三)、社会中介机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申报处理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有关意见专项说明。企业申报处理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专项说明和各类资产损失明细情况表,应当逐笔写明发生日期、损失原因、政策依据、处理方式以及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齐全情况,并分类汇编成册;
(五)、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备查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清产核资原始凭证材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作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备查和存档资料,应当分类汇编成册,并列出目录,以便于工作备查;
(六)、其他材料。
企业应报送备案的材料(备案材料均应抄报监事会一份):
13
1、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目标、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基本情况、工作组织方式、工作内 容、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聘请中介机构的名称及资质情况;
3、企业清产核资批复后的账务处理结果。
五、关于清产核资资产损失的认定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可以予以账务核销。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
应当值得重视的是:
1、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
2、企业清查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失的认定范围,应当由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办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出相关意见后自行处理。
14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需要申报认定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企业收集到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及清偿文件;
5、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6、国家及授权专业机构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7、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8、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的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
(三)、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本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财政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等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
1、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2、资产盘点表;
3、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4、企业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当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技术鉴定和论证);
5、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6、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四、企业清查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依据有关会计科目,分类分项进行。审核认定由国资监管部门负责。
(一)、货币资金损失
1、现金短缺:应将现金短缺数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数据,依照下列证据,确认为损失:
(1)、现金保管人签字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贪污等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2、银行存款损失:不能收回的款项,按坏账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二)、坏账损失的认定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发生坏账造成的损失。企业的坏账损失认定,分以下几种情形进行:
1、债务单位已被宣告、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如在上述情形中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部分后,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对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损失认定需要提供下列证据:A、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B、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C、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2、债务人已失踪、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如确定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认定为损失。需提供的证据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
3、债务人因遭受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这种情形下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认定为损失。
4、逾期3年以上的的应收款项。如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在最近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认定为损失。如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需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后,
17 认定为损失。
值得强调的是,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企业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按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回的实物资产)的,如能提供以下证据的,其折扣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提供的证据有: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如二级及以下企业应有上级母公司的核准文件);
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
已收回资金的证明。
(三)、存货损失的认定
存货损失是指存货盘盈、盘亏、变质、毁损、报废、淘汰、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以及存货成本的高留低转资金挂账等。
1、盘盈存货和盘亏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的差额,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1)、存货盘点表;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3)、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4)、盘盈及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2、报废、毁损存货,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后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1)、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2)、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4)、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5)、残值情况说明;
(6)、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被盗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部分,认定为损失:(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公安机关立案、
18 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涉及责任人和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4、对已削价、折价处理存货,由企业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凭证将原账面价值与已收回价值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
5、清查出的存货成本高留低转部分,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存货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四)、待摊费用挂账损失的认定
企业清查出的已经失去摊销意义的费用项目,由企业作出相关事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鉴证证明后,认定为损失。
企业清查出的长期应摊未摊费用,由企业作出难以消化的未摊销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鉴证证明后,认定为损失。
企业清查出的应提未提费用和汇率调整引起的汇兑损失挂账,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鉴证证明后,认定为损失。
(五)、投资损失的认定
投资损失包括长期投资损失和短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已破产、清算、被撤销、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依照下列证明,认定为损失:A、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B、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C、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如在上述情形中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部分后,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对尚未清算的,由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
19 失。
(六)、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
盘盈固定资产,依照下列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材料;
3、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等);
4、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估价,出具估价报告。
盘亏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3、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
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
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3、被盗固定资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部分,认定为损失:(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情况
20 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七)、在建工程损失的认定
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2、规划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通知文件;
3、企业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
单项较大的在建工程报废,应当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
4、工程项目实际投入的价值确定依据。
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部分,认定为损失:(1)、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八)、无形资产损失的认定
企业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依据(1)、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2)、或者超过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认定为损失。
六、资产损失的处理
企业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的认定与处理,在事实确凿、证据充分、程序合规的情况下,可以向省国资办申报批准:
(一)、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查出的资产盘盈与资产损失相抵后,盘盈资产大于资产损失部分,经省国资办审核批准后,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较大、企业无能力自行消化弥补的,经省国资办审核批准后冲减企业所有者权益,顺序为依次冲减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
21 实收资本。
损溢处理是以法人单位的损溢消化能力为限,而不能以集团(或部门)合并后权益为依据来报批。企业有关损失和资金挂账申报处理时应保证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保留的资本金数额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金限额,已清查出但不能处理部分,暂作待处理专项资产损失,并在3年内分期摊销。尚未摊销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列示,并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22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现金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现金短缺;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
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5页)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退至基准日的记录);
(是,否,不适应)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是,否,不适应)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是,否,不适应)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坏账损失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债务单位已不存在);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5页)
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是,否,不适应)
2、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是,否,不适应)
3、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是,否,不适应)
4、清算报告(已清算的);
(是,否,不适应)
5、社会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尚未清算的)。(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坏账损失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债务人为自然人);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6页)
1、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失踪证明;
(是,否,不适应)
2、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死亡证明;
(是,否,不适应)
3、遗产清偿说明;
(是,否,不适应)
4、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坏账损失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债务人受不可抗力影响);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6页)
1、战争证明;
(是,否,不适应)
2、政治事件证明;
(是,否,不适应)
3、自然灾害说明;
(是,否,不适应)
4、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坏账损失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债务人已诉讼);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6页)
1、败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书;
(是,否,不适应)
2、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书;
(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坏账损失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债务人资不抵债);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6页)
1、债务人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的证明;
(是,否,不适应)
2、连续三年停止经营的证明;
(是,否,不适应)
3、依法催收记录;
(是,否,不适应)
4、最近三年内无任何业务往来证明;
(是,否,不适应)
5、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坏账损失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债务人为境外);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6页)
1、依法催收记录;
(是,否,不适应)催收记录;
(是,否,不适应)
2、境外中介证明;
(是,否,不适应)
3、我国驻外机构说明;
(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存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存货盘亏、盘盈;
申报核销金额:
;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7页)
(一) 存货盘点表;
(是,否,不适应)
(二) 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是,否,不适应)
(三) 其它应当提供的材料:
1.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是,否,不适应)
2.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者其他确定依据);
(是,否,不适应) 3.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是,否,不适应)
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存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存货报废、毁损;
申报核销金额:
;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8页)
(一)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是,否,不适应)
(二)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是,否,不适应)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是,否,不适应)
(四) 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1.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是,否,不适应) 2.残值情况说明;
(是,否,不适应)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存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存货被盗;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8页)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是,否,不适应)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是,否,不适应)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存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存货已处理;
申报核销金额:
元 ;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8页)
1、已削价、折价处理的说明;
(是,否,不适应)
2、检查有关会计记录;
(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投资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被投资单位不存在);
申报核销金额:
元 ;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
1、法院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是,否,不适应)
2、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文件;
(是,否,不适应)
3、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是,否,不适应) 4.清算报告(已经清算的);
(是,否,不适应) 5.社会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尚未清算的)。(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投资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
申报核销金额:
元 ;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19页)
1、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连续亏损三年的证明;
(是,否,不适应)
2、连续停止经营三年的证明;
(是,否,不适应)
3、社会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尚未清算的)。(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
固定资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固定资产盘盈;
申报核销金额:
元 ;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20页)
1、固定资产盘点表;
(是,否,不适应)
2、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
(是,否,不适应)
3、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是,否,不适应)
4、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固定资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固定资产盘亏;
申报核销金额:
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
1、固定资产盘点表;
(是,否,不适应)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得固定资产盘亏,企业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
(是,否,不适应)
3、社会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
(是,否,不适应)
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固定资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报废、毁损;
申报核销金额: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21页)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得鉴定证明;
(是,否,不适应)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得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是,否,不适应)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
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
锅炉、电梯等案件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是,否,不适应)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是,否,不适应)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固定资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固定资产被盗;
申报核销金额: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21页)
1、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是,否,不适应)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人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是,否,不适应)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在建工程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停、废在建工程;
申报核销金额: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21页)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是,否,不适应)
2、规划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通知文件;
(是,否,不适应)
3、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
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报废,应当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
(是,否,不适应)
4、工程项目实际投入的价值确定依据。(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在建工程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毁损在建工程;
申报核销金额:元;
申报处理意见: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22页)
1、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
(是,否,不适应)
2、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是,否,不适应)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是,否,不适应)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条第 款,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现场审查表
索引号:
申报单位: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名称:无形资产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核销金额:元;
申报处理意见:
拟核减权益(或自列损益)。
项目情况简介:
已获取关键证据:(手册22页)
1、技术部门鉴定文件;
2、超过法律保护期限资料。 审核意见:
我们取得并核对了上述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 经审核,我们认为 可以确认。
建议批准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清产核资清查损失( )、
清产核资预计损失( )认定情况表
单位名称:
(公章) 索引号:
项目名称:
条第 款,金额:
项目基本情况:
(发生日期、损失原因、政策依据)
附件(证据材料及索引号):
1、
2、
3、
经办人员签字:
日期 财务负责人意见:
申报资料属实,同意上报,拟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元
签字:
日期:
公司负责人(法人代表)意见:
申报资料属实,同意上报,拟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元
签字:
日期:
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意见:
申报资料属实,同意上报,拟核减权益(自列损益) 元
签字:
日期:
内部往来明细表
填表说明:本"内部往来"指相对于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而言,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往来,填写本表的目的用于在合并报表层次做内部债权债务的合并抵消。要注意"内部往来"各单位之间的期末往来余额是否核对一致。
填表单位名称:
截止日期:
应收款项 应付项目 二者差额 审定抵消额 差额处理办法 款项所属单位 一级科目名称 明细单位名称 金额
款项性质 帐龄
是否核对一致 款项所属单位 一级科目名称 明细单位名称 金额
款项性质 帐龄
是否核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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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xxx经管办
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官保廉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我镇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各村(居)集中开展清核工作,理顺了管理关系,健全了财务制度,强化了财务监督、确定了资产存量和界定了产权,健全了帐务,现将我镇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统一思想,广泛动员。为了营造良好清核工作的氛围,提高对清产核资工作的认识,按市、区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核工作的部署,镇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对此次清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出台了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扩大了清核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成立机构,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清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次清核工作有序进行,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核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清核办公室在镇农经站,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做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对各村(居)委会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盘查清理。
(三)组织实施,全面清查。各村(居)自查,全面摸清本村“三资”情况,两委会成员全面参与,推进本次清查工作更好的进行。成立了清产核资核实小组,对清理登记的资产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核实,提交党员代表大会和群众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核实后的资产达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公示清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
在清核工作开展期间,镇清核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不断到各村(居)巡查督导,指导各村整理资料、提供数据,参与债权债务核实、资产盘点,核实和确认盘盈盘亏资产,组织村业务人员检查各阶段清核工作,使清核工作扎实推进。
我镇用近半年时间,按市、区农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清核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对本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清产核资中存在的问题
(1)资源性集体资产管理存在不足,有贬值或被占有现象。
(2)债权债务因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债权债务冲抵不及时或者因时间长有不知不详等情况。
(3)由于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不够正规,集体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手段十分落后,价格估计有时存在不合理,无形中造成资产损失。
(4)部分村干部对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认识不高,存在畏难情绪等因素和怕承担责任的意识。
三、对农村清产核资的工作建议
(一)加大村集体资产透明度,彻底改变以往只对资金管理公开,而对资产、资源管理暗箱操作的情况,把“公开”、“透明”作为抓好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在处置村集体资产时,均要履行民主讨论,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把最终结果向上一级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报告。
(二)界定好集体资产产权和登记工作,在所有权界定中要本着“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此基础上
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同时,加强村级的业务培训力度,尽量稳定报账员队伍,搞好登记工作,发挥好报账员的业务监督作用。
(三)严格实行资产保值、增值制度。村集体组织将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经营时,要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签订承包合同,时刻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设中,实行村财镇管,突出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
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
超越权限不付款;
开支不当不付款;
用途不明不付款;
印章不全不付款;
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
单据涂改不付款。
(五)这次村级“三资”清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界定好资产资源界限,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应核销的债权债务和不存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过合法程序予以核销。把这次全面清查后的集体资产作为今后村干部任职期间廉洁自律考核和离任村干部审计的重要依据。
通过这次清核工作,使我们彻底摸清了各村的家底,确保群众对村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和掌控权。针对此次村级财务清核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及时纠正,并在制度层面查找原因,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纪律,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充分认识农经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跟上发展的步伐。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学院实物资产清查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二)摸清学院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清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家底清楚、物尽其用,保管责任明确到位,优化资产配置。
(三)对学院各单位实物资产清查中盘盈、盘亏、资产挂账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物资产的清查政策,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四)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资产浪费、流失、随意损坏现象,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五)通过清查收集资产信息,优化资产配置,做好资产的合理调配和相关资产的共享工作。
二、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学院各单位对从成立以来截止到2010年3月前全部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支出结构和使用状况。
(二)对固定资产挂账、盘盈、盘亏等问题,按国家规定和政策进行账务处理。
(三)建立武汉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清产核资的要求
(一)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到人,认真落实。
(二)清查工作要逐房间、逐台件进行,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暴露问题,不得虚报、隐瞒。
(四)在自查阶段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要与各单位紧密配合,做好各类资产基本信息、以及不同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之间的账务调整工作。
(五)对工作中出现以下现象,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并对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1.工作敷衍了事,不认真负责;
2.资产清查报告及清查表未按规定时间报送;
3.私自变卖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4.资产保管不当造成损失;
5.未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6.资产管理无负责人;
7.瞒报、漏报固定资产实物;
8.其他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小组。
(一)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和清产核资过程中一些重要决策,负责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确定,清产核资过程的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结果的评估和考核。成员如下:
组 长: 张箭
副组长:桂以萍 刘克俭 杨玉菲 林健
成 员:
蔡美艳 聂贤嵩 王志清 姜东耀
(二)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张莹 翁胜兰 金晶 谢义军 吴凤丽 周桂霞 蔡义明
刘佳 蔡正华 王志清 沈会颖 张炳生 刘权 范宇鲲
蔡峻菁 吴暇 曹辉 王桂红 袁媛 程燕 伊玲俐
许靖 王晟 喻炼红
五、清产核资的工作分工
(一)各单位
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按规定粘贴条码,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支出结构和使用状况。
(二)人事处:
提供各单位职工数量、人员名单。
(三)财务处:
1.对学院账务上的各类资产进行逐笔清查登记。
2.与资产处进行账实核对。
3.对清查后盘盈、盘亏核批后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四)资产处:
1.对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2.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尚可使用年限等,对价值不明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将与各单位确认后的数据进行汇总。
3.与财务处进行账实核对。
4.对清查中盘盈、盘亏等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实、申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核批。
5.对学院资产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照片、地点按要求录入管理软件,建立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六、清产核资的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确定资产清查基准日,动员部署清查工作。
2、明确各单位资产清查领导负责人,指定清查人员(资产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资产处。
3、冻结各部门资产。在清查期间,停办设备的报废处置等工作;
严禁资产的借入与借出,对已借出不能及时索回的要形成书面说明材料。
4、拷贝并打印本部门各类资产清查表。
(二)部门自查
各部门要组织进行自查工作,清查盘点并登记。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自查登记工作,将实物资产清查报告(统计说明资产使用状况并对闲置、未使用、不需用的资产提出处置意见)、资产清查表报送资产处。
1、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了解设备摆放位置,确定资产的使用人、责任人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2、对有账无物的,除做好登记外,要追寻实物去向,并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如有过失责任,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人。
3、对有物无账的,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要查明其来源,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填列相应表格。
(三)资产处核查
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资产处资产核查人员到各部门现场核查。
1、对账实相符的资产,进一步完善基本登记信息,明确使用人或责任人;
现场进行设备图像采集;
由资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条形码,指导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按规定将条形码粘贴到实物上。
2、核查工作人员对账、物不符部分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按要求登记、调整后重复上一个环节的工作。
(四)差异处理
对账、物不符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并按清查领导小组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五)建立资产二级管理系统
1、建立各单位资产明细账和学院资产总账。
2、经资产处与财务处调整后的资产数据,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批复,由资产处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3、利用学院的网络平台,优化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建立二级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六)资产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1、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培训,使其了解资产购置、报废的审批、查询流程。
2、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购置申报、验收入库、报废及出租,资产信息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培训。
七、总结和表彰
通过各单位自查及学院组织的检查验收,核实实物资产数量、分布状态;确定实物资产的保管、维护状况;
杜绝实物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
找出提高资产利用率,发挥资产更大效益的管理思路。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自查和检查验收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2010年3月5日
清产核资工作指南
受理依据:
1.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1号令)
2.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国资考评〔2004〕1号)
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
4.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
5.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6.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受理范围:省属国有企业
申报材料:
1.企业清产核资申请。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的;
企业会计政策重大更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的。
2.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1)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包括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2)清产核资报表;
(3)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
(4)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或监事会出具的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1.企业提出立项申请;
2.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3.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4.企业组织开展财务清理、资产清查、损失认定等工作,并由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对有关损溢进行经济鉴证;
5.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
6.省国资委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7.企业根据批复文件调整账务;
8.企业与资产承接公司办理核销资产的移交手续。
办理时限:
1.清产核资立项申请的批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清产核资结果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公司系统各主办单位均需撰写《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以书面(A4幅面,仿宋GB2
312、四号字体,1.5倍行距)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逐级上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
(1)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
(2)清产核资范围
(3)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具体实施情况按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编制报表等几项工作重点,详细描述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实施情况。
2.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1)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
内容应包括损失的具体数据(元为单位)、主要损失资产的类型及其原因分析等。
(2)中介机构审核后的资产损失情况
内容应包括损失的具体数据(元为单位)等。
(3)申报核销损失的处理预案
各清产核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整改措施;
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目前采取了那些整改措施。
4.对清产核资暴露出来的企业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xx县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
工 作 汇 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从3月底起,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任务,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xx县辖区9个镇街 (开发区)、394个村。共320193人,耕地面积581776.01亩。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3月底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4.5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各乡镇下设“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清产核资实施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5月底,我县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并逐级上报汇总表。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成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中:基准日账面金额为:xxxxxxx元,清查后为:xxxxxx元,增加xxxxxx元,核销:
xxxxxxx元,待界定的资产:xxxxxxx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清查:其中负债基准日账面金额为:xxxxxxx元,清查核实金额为:xxxxxxx元;
所有者权益基准日账面金额:xxxxxxx元,清查核实后为:xxxxxxx元,减少金额:xxxxxxx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清查中:基准日账面金额为:xxxxxxx亩,其中:依法承包:xxxxxxx亩、承包经营:xxxxxxx亩、集体经营:xxx亩、其他方式已利用:xxxx亩、闲置:xxxx亩;
在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掌握家底的基础上,各镇街、开发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三资”民主监管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三资”管理办公室,加强对“三资”工作的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摸清了村级家底,客观地反映了村级资产、资源的现状,从而有利地保护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村级资产资源的流失。
二、农村集体“三资”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我县于2012年3月召开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了由副县长杜文陆同志为组长,县纪委牵头,县农财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这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财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
作。各镇街、开发区也成立相应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清产核资办公室,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县、镇街、开发区制定《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及清产核资配当表,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二)动员培训,加强部署。农财局组织各镇街、开发区经管人员前往乐陵参观学习清产核资管理操作流程及先进经验,根据学习的先进经验,各镇街、开发区分别对本辖区的经管人员和村会计进行了集中培训,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方式,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了解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工作。县清产核资工作实施过程中,由县纪委牵头的成员单位人员不定期对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以便及时掌握清产核资工作的进度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五)严格审批汇总。农财局对各镇街、开发区上报的清产核资汇总、台账表格进行严格审核汇总。
三、清产核资中存在问题
(一)债权债务化解较慢,由于个别村更换村主要干部频繁,造成村级债权债务逐年上升,同时,个别村对清
收债务重视不高,对部分固定资产利用率不够,给债权债务化解造成一定的困难。
(二)由于个别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对重点工程签订的合同管理不规范,并没有及时做账务处理;
对会计账目交接不及时的,造成了库存现金不实。
四、对农村清产核资的工作建议
(一)严格实行资产保值、增值制度。村集体组织将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经营时,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签订承包合同,时刻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界定好集体资产产权和登记工作,在所有权界定中要本着“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登记。
(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设中,实行代管资金,突出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齐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
(四)如何化解农村集体债务。进几年来,随着党的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对农民收取的越来越少,赋予的越来越多,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大部分村集体没有收入,而村级遗留的债权大部分是原来农户所欠的“三提五统”和农业税附加款,村集体很难收回,种种原因导致村集体
不能偿还债务,为保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给予村级债务逐年补偿,逐步化解村级债务。
通过这次清产工作,使我们彻底摸清了家底,确保群众对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和掌控权,针对此次村级清产核资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查找原因,并在制度层面查找原因,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街道清产核资工作汇报(共16篇)
经济部门考核工作汇报(共4篇)
经济数据核查工作汇报(共15篇)
资产清欠工作汇报(共11篇)
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共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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