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
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按照上海市综治委的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不准闯红灯,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 按学校规定区域、 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 停放车辆, 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校园“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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