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牛镇第一初级中学 在职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邓州市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7、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8、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白牛镇一初中学举报电话:
13503901885(丁校长)
承诺人:(教师)
白牛镇一初中(公章) 2018年3月5日
1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14年3月
日
潭上小学2018年暑假教师补课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拒绝参与有偿补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向师生、家长、学校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坚决拒绝有偿补课行为。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
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课,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的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托管;
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或参与教学或管理;
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四)不在课堂或教学中接打电话,不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老师和领导。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查处公办在职教师兼职及办班问题的通知》(洛教监[2012]249号)等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广平县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公章
承诺人
2018年9月11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自愿接受上级的任何处罚。
承诺人:
单位公章:
2014.4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六、不为其他从事有偿补课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或人员介绍学生并从中获利。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我愿意接受《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教德〔2014〕224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校长:
年月日单位:
华山小学
年月日
严禁教师校外补课校内违规教学承诺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严禁教师校外补课、校内违规教学的相关规定,本人就严禁校外补课、校内违规教学向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不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进行有偿补课;
6、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不授意、暗示或强迫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8、不从事有偿“小饭桌”辅导服务或其他形式的有偿托管托教,不在校内违规教学。
以上承诺,请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
学校(章):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2018年9月11日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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