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为贯彻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公安部第93号令)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公治明发„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促进我行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稳定,我行在制度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自查,现将我行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行积极落实从严治行的方针,切实做好银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查思想、查管理、查现场、查隐患,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和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防范金融风险,杜绝案件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保证了我行安全稳健高效经营。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金融业务稳健开展
***坚持以安全保卫制度建设为基础,确保各项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开展,制定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控作业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防范作业标准》、《***河市***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规范安全保卫职责,规范信息技术安全,指导监督各部门使用科技含量高、防范功能强的安防技术产品,有效保障金融安全,杜绝了银行业金融安全隐患的
1 发生。
二、加强人防建设,提升整体安全防范意识
***始终注重人防建设,针对新晋员工,我行专门开设“金融安全隐患知识培训”课程,使新员工在入行之初就能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其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建立起全方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全行定期开展金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坚决消除,提高意识绝不懈怠。
针对金融安全隐患多发部门,如营业部、信贷部、计划财务部,我行制定《金融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方案》,采取随机抽查、临时检查等方式,检查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是否及时有效,员工对各项制度、预案熟悉程度和日常操作是否合规,确保我行人员在风险防范意识上能够时刻保持警惕,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注重物防技防建设,实现安保软硬件双达标 ***在物防、技防建设上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确保我行各敏感部门的物防条件能够达标,定期检查各类登记簿使用及安全员日常工作等情况,自查报警设施测试及登记情况,检查网点报警设施正常情况。加强消防安全自查,所属各部门必须认真自查营业网点用电线路及食堂等用气,下班后非工作需要的电源关闭情况等的消防安全,必要时由部门主管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实地查看,并留有检查记录,看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加以整改。
2 在技防设施建设上,我行坚持使用科技含量高、防范功能强的安防技术产品,在信息技术上防范黑客、病毒的攻击,有效的确保了金融安全,在硬件设施上,建设全方位的视频监控网络,设置专人进行视频监控管理,确保监控无死角、监控无空白、监控有据可查。
四、安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对安全防范的认识不足。由于我行为新近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人防工作的各个环节还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经验,员工大多为缺乏社会经验、工作经验及风险防范意识的应届毕业大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记”的现象。
(二)抽查检查、应急演练不足。我行主要针对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各项信贷业务,相关业务手续相对其他银行更加繁重,从而影响到我行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自查力度不够,应急演练虽有方案,但缺乏充裕时间进行实际模拟演练。由于经验的不足,需要总结出更加高效的工作方式从而将常规检查、突击检查、抽查录像等多种形式实现有机结合。
(三)日常监管缺乏规范管理。此次自查工作,暴露出我行在日常门禁管理、外来办事人员出入台账登记管理中的一些缺陷和漏洞,日常门禁管理中存在监管不严,门禁卡缺乏专人保管,各部门持卡人员对日常门禁管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不利于安全保卫工作的稳定。外来办事人员出入台账登记存在管理混乱,登记信息不清的问题。
五、今后安保工作努力方向
针对我行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漏洞,我行将进行全面、深刻的整改,确保全行无重大案件和事故为目标,以维护营业部和办公大楼营业(办公)秩序、保障我行资金安全、防范和减少内部操作及外部事件风险给我行造成的损失为主要任务,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增强全行员工的安全保卫意识,提高全行金融防范能力,为我行各项金融业务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员工金融安全意识培训。今后我行将定期在全体员工中开展金融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员工建立严谨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金融安全风险的必要认识,建立起金融安全意识强,业务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
(二)规范管理,建立日常监管检查机制。针对我行在日常监管中缺乏有力的监督检查和完备的信息登记,今后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更加完善、系统的日常监管机制,将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全面排查纳入工作日程,组织专人对门禁管理工作、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台账工作进行学习。
通过此次金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我行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在今后的日常业务开展中,我行将全面分析,步步整改,把金融安全工作摆放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建立严谨合规的人防队伍、安全可靠的物防设施、先
4 进稳定的技防网络,坚持对金融安全工作的常抓不懈,确保安全检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从而保障我行各项金融业务安全有序开展。
***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河曲县支行关于开展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政
治活动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忻邮银联发[2012]22号)的要求,我行对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政治活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就检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网点人员熟悉“三个规定”,并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内容履行职责。
二、网点业务操作合规性
(1)权限管理
网点按照规定配备人员,系统中柜员注册信息与柜员实际情况相符,柜员密码定期修改,不存在单人临柜、一人掌握多级权限、使用他人工号办理业务,办理需授权的业务时综柜现场授权并签章。
(2)岗位间互控
营业前双人进入网点,营业终了双人进行机构签退,支票印鉴进行分管,业务审核授权规范,柜员尾箱设置符合规定,每天交叉领用,网点不存在岗位不相容、柜员自办业务或使用他人工号/密码办理业务等现象。
(3)现金、凭证管理
网点现金、空白凭证帐实相符,交接班在监控下进行现金、凭证的交接并实行双人眼同清点,缴拨款合规,不存在空缴、空协、横向调剂现金现象。
(4)业务操作合规性
1、开户处理。网点开户实名制执行到位,按照规定对客户本人及代理人进行身份识别,进行PC联网核查,开户资料齐全。
2、存取款和转账处理。网点柜员按规定使用鉴别仪鉴别存单/折的真伪,办理大额取款业务执行双人复核,按照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不存在刻意拆分办理大额交易规避授权的现象,不存在高息揽存或变相高息揽存等违规行为。
3、特殊业务处理。网点不存在账户密码变更、解锁定、挂失后续处理等业务非客户本人办理的现象,办理大额挂失或凭证密码双挂失后,进行大额挂失核保,办理储蓄业务的挂失补发、挂失清户、挂失撤销凭证、解挂失、密码重置、重新写磁、随机换折等业务进行联网核查。
(5)综合管理
1、网点管理人员履职。网点负责人检查职责履行到位,对上级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每周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制度学习,不存在违规授意指使柜员办理业务的情况。
2、ATM管理。网点ATM钥匙、密码双人管理,ATM加配钞双人进行,ATM扎帐、差错处理、吞没卡处理等操作合规,ATM巡查不达频次。
3、其他管理。严格落实网点人员轮岗制度,执行异常情况举报制度;
现金柜台区域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在替客户保管存单、存折等现象。
3、安全保卫
(1)网点安全管理
网点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安装防尾随门,随时关闭通勤门,现金业务区和ATM机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录像资料保存符合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1、营业部营业场所无卫生设施。
2、未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紧急报警装置。
通过此次资金安全自查活动,我行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规范业务操作手续,杜绝重大问题发生。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网点负责人、综合柜员安全工作职责
网点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并填写逐日安全登记本。
1、每天在运钞车到达前,检查报警器、监控录像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每天营业前,检查支局四周环境有无异样,检查门、窗、自助区、自助设备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周边区域有无易燃、易爆等可疑物品,机身、门禁有无附着物,卡口、钞口有无障碍物、胶质物,显示器、键盘有无改动、变异,自助设备工作状态、自助区照明、灯箱是否正常,发现疑点及时处置并报告;
检查自助设备、自助区、营业厅内外、台席的监控画面清晰度,对视场、视角、焦距等应及时调整,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或报修;
检查联动门是否正常;
检查服务设施是否安全。
3、每天检查当班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联动门。
4、每周对特殊业务逐笔检查一次;
对“十不准”、“反洗钱”等制度落实情况、各级柜员的各类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过夜现金保管袋检查一次;
对各级所有柜员的日间库存现金检查二次;
至少对ATM机的装钞、吞没卡、长短款记录、ATM机钥匙(包括保险柜钥匙、加钞室门钥匙、钞箱钥匙)分管情况及运行管理情况检查二次,并逐笔核查ATM机长短款记录;
检查消防器材一次。
5、严格执行日常对相关交易的授权,落实三级权限、尾箱管理。监督日终互盘,确保现金、凭证、自助设备钞舱钥匙及自助设备防盗门钥匙、印章、令牌落入钞箱。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安全防范、风险防控教育、合规经营、反洗钱等知识教育;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性防抢、防火等应急预案的演练。
网点负责人、综合柜员检查内容和要求 检查内容:详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表。
检查频次:每日对本网点安防设施、自助设备、业务库安全及营业员执行一日安全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检查。
大堂经理、理财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3、大堂经理应配合网点负责人实施安防日检工作,负责营业厅安防设施、自助设备的巡检,出现问题及时报修,主动营销并指导客户正确使用机具。
4、应对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营业秩序,密切关注营业场所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护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及人身安全。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事故案件预知训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6、发生案件、事故应立即疏散现场顾客并上报,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和组织救援。
7、网点未配备保安人员时,大堂经理应履行网点保安人员职责。
大堂经理、理财经理安全检查内容和频次
检查内容:网点营业厅安防设施,自助设备,营业厅大门及其锁具,出入现金区联动门关闭情况,大厅内客户秩序和“一米线”遵守情况,网点外部监控设备情况等。
检查频次:每日对本网点营业大厅内外安防和监控设备、自助设备巡查不少于4次(营业前、营业终了各巡查一次,营业期间不少于2次),其他项目:逐时逐刻。
网点营业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及时正确分析、判断各种事故、案件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安防设施。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事故案件预知训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网点营业员安全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
监督检查内容:邮储网点一日安全操作规程(详见邮储网点一日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频次:逐时逐刻
网点保安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营业网点保安人员在网点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保卫工作。
1、严格执行和遵守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履职尽责,工作中举止端正,着装整齐,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客户安全防范宣传提示工作,严加防范外部侵害风险事件的发生。
2、做好网点、自助设备与自助银行的安全巡查工作,密切关注营业大厅及周边人员活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可疑情况,及时向网点负责人报告。
3、认真学习掌握营业场所有关本岗位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和操作流程,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4、做好款箱交接和自助设备加钞环节的安全警戒和清场工作,及时疏导客户和车辆,确保款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及款箱交接和加钞期间的环境安全。
5、负责维护网点正常营业秩序,遇有用户戴有遮挡面部的墨镜、口罩、摩托车头盔、纱巾等物品的,应礼貌劝其摘下;
及时劝阻用户不文明行为,对无理取闹、破坏营业秩序人员要严格制止。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提高警惕,必要时向有关工作人员报告。
网点保安人员检查内容和要求
检查内容:网点营业厅安防设施,自助设备,营业厅大门及其锁具,出入现金区联动门关闭情况,大厅内客户秩序和“一米线”遵守情况,网点外部监控设备和停车位、网点大厅和大门外三包区卫生情况等。
检查频次:每日对本网点营业大厅内外安防和监控设备、自助设备巡查不少于4次(营业前、营业终了各巡查一次,营业期间不少于2次),其他项目:逐时逐刻。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邮政金融安全管理,明确检查责任,规范检查流程,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预防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发生,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对邮政金融业务和网点、金库、运钞、自助机具、枪支弹药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行政处理,应与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检查部门,是指邮政企业的安全保卫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服务质量监督部门(金融业务管理部门)等;
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业务部门、代理业务部门、国际业务部门、信贷业务部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第四条 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分为:
(一)行政处理:诫勉谈话(领导人员适用)、通报批评、调离关键岗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规违纪考核。根据违规违纪责任的大小,按本规定扣减相关责任人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扣除后当月绩效奖金或基
1 本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当月不够扣除的可分月进行。
以上处理可并处。
第五条 企业和银行安全检查部门因处理发生争议的,由同级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裁决。
第六条 对报告或者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安全检查部门应当受理;
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第二章 邮政企业各部门检查频次和内容
第七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应每半年、市局安全保卫部门应每季度、县局安全保卫部门应每两月组织对下列内容至少检查一次。
一、对一类网点的检查内容:
(一)网点及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
(二)网点及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防范制度、措施执行情况。
(三)防抢劫预案演练情况。
(四)防盗、防抢隐患整改情况。
二、对二类和代理网点的检查:
(一)网点及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二)网点及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措施制定、执行情况,ATM装、取钞安全防范情况。
(三)对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情况。
(四)防抢劫预案制定、组织演练情况。
(五)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情况。
(六)防盗、防抢隐患整改情况。
三、对金库的检查:
(一)金库(包括:守库室、点钞室、库内)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维护和管理情况。
(二)金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三)金库门锁具改造、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守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查情况。
(五)防抢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金库守护和进出查验管理,进出金库人员登记,进库人员携带物品检查情况。
(七)对有权进入金库人员、提款手续的检验审核情况。
(八)点钞作业现场安全守护情况。
(九)点钞室、金库内部设备维修手续的履行情况。
(十)对金库入侵报警布防、撤防,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情况的检查。
四、对运钞的检查:
(一)运钞工作管理情况,运钞车、押运员配备情况。
(二)运钞全过程的安全保卫情况。
(三)运钞时间、时限、线路安排情况。
(四)取送款员在运钞途中,对提款箱、运钞舱钥匙的保管情况。
(五)防抢、防盗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押运人员审核和管理情况。
(六)押运枪弹管理,防弹服、防弹头盔配备情况。
(七)运钞车乘员防弹衣、防弹头盔穿戴情况。
(八)对委托运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保卫人员履职情况。
第八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年对市局综合检查一次;
市局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半年对县局综合检查一次;
县局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季度对所属网点综合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邮政企业金融业务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按规定配备情况。
(二)邮政企业储蓄从业人员行为排查考核办法、岗位轮换制度、近亲属回避制度、强制休假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储蓄人员准入、退出等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三)邮政企业储蓄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
(四)了解和掌握邮政企业金融从业人员日常表现情况。
(五)邮政企业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失职人员的责任查究情
4 况。
第九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应每年对市局综合检查一次;
市局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应每半年对县局综合检查一次;
县局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每季度对所属网点综合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邮政企业储蓄业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二类和代理网点贪污、挪用、诈骗案件调查情况。
(三)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邮政储蓄银行提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设立金融业务管理部门的,本条所列责任由其负责。
第三章 邮政储蓄银行各部门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 第十条 审计部门检查频次及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频次
1.省一级分行对所辖市(地)分行和未设市(地)分行的市(地)邮政局的邮政金融工作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对一级支行、未设一级支行的县邮政局及全省网点进行抽查。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分行对所辖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并对网点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2.市(地)分行审计部门对所辖一级支行和未设一级支行的县(市)邮政局的邮政金融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5 实行全市集中式稽查方式的市(地)分行,对全市辖属网点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未实行全市集中式稽查方式的市(地),其所辖县(区)已设邮储银行一级支行的,对本行及网点邮政金融工作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其所辖县(区)未设邮储银行一级支行的,所辖网点由县(区)邮政局每季至少检查一次,邮储银行市(地)分行对网点进行抽查。
3.未设市(地)分行的市(地),市(地)邮政局对所辖县(区)邮政局邮政金融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县(区)邮政局对辖属网点每季至少检查一次。邮储银行一级分行对市(地)邮政局、县(区)邮政局和网点邮政金融工作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代理业务、国际业务、信贷业务、公司业务等邮政金融业务。
2.检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准入和ATM、POS入网资质的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2)储蓄人员配备和人员轮岗的执行情况。
(3)权限管理、账户挂失等方面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4)库存现金盘点、资金划拨等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5)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门对市(地)分行每年至
6 少检查一次;
市(地)分行对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一级支行对网点的检查频次由各一级分行自定。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邮储银行金融业务人员按规定配备情况。
(二)邮储银行金融从业人员行为排查考核办法、岗位轮换制度、近亲属回避制度、强制休假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储蓄人员准入、退出等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三)邮储银行金融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
(四)了解和掌握邮储银行金融从业人员日常表现情况。
(五)邮储银行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失职人员的责任查究情况。
第十二条 个人业务部门检查频次及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频次
一级分行个人业务部门对市(地)分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市(地)分行对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一级支行对网点的检查频次由各一级分行自定。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储蓄业务、汇兑业务、银行卡业务、代收付中间业务等。
2.检查内容
(1)权限管理、授权制度的执行情况。
(2)《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
7 政汇兑业务制度》等有关个人业务发展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储蓄营业人员是否按照业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储蓄业务、汇兑业务和银行卡业务;
是否做到日终核点网点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
是否做到对储蓄存单、存折和卡的真伪等进行审核辨别;
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登记制度、交接制度等;
是否严格执行授权制度等。
(4)是否严格执行“商易通”业务的有关办法和规定;
是否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
是否严格客户的准入条件;
是否对客户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控等。
(5)储蓄事后监督人员是否对超过起督金额的基本交易和特殊交易进行监督;
是否对网点的重要凭证、网点长短款等风险点进行监督;
是否对网点前台操作员部分特殊业务笔数、金额等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等。
第十三条 代理业务部门检查频次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频次
一级分行代理业务部门对市(地)分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市(地)分行对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一级支行对网点的检查频次由各一级分行自定。
(二)检查内容 1.合规性检查
(1)业务开办是否有上级审批授权。
8 (2)代理保险是否按照规定签订合作协议。
(3)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报批报备。
(4)各种证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履职检查
(1)是否转发有关业务的规章制度文件。
(2)制定实施细则是否向上级报批或报备。
(3)是否按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对下级机构进行检查。
(4)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对下级机构人员进行培训。
3.操作性检查
(1)业务处理流程是否统一,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2)产品宣传是否合规,有无自行印制。
(3)业务报表是否按规定打印、装订成册。
(4)印章、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银行存款、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6)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7)网点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国际业务部门检查频次及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频次
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门对市(地)分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市(地)分行对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一级支行对网点的检查频次由各一级分行自定。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9 1.检查范围:国际汇款业务、外币储蓄业务、结售汇业务、外币理财业务、欧元退税业务。
2.检查内容
(1)前台检查内容:
1) 业务印章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2)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3) 业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2)后台检查内容:
1) 各项会计制度、办法、规定的贯彻与执行。
2) 内部账户管理。
3) 外汇业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4) 检查业务印章管理。
5) 检查现金管理。
6) 检查资金往来管理。
7) 检查操作手续及事权划分管理。
8) 检查参数设臵情况。
9) 检查会计档案管理。
10)检查会计交接管理。
11)检查会计核算准确性与及时性。
12)检查和监督总账与明细账的核算与核对,是否总分相符。
13)检查和监督明细账与其包含的分户账、内部分户、
10 清算账户的核算与核对。
14)检查和监督银行账务与邮政外汇业务账务的核对情况。
15)检查和监督会计记录与业务记录的核对情况。
16)检查和监督应收款清单和应付款清单的登记和清理情况。
17)检查上下级账务核对情况。
第十五条 信贷业务部门检查频次及内容
检查频次:一级分行信贷部门对市(地)分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市(地)分行对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一级支行对网点的检查频次由各一级分行自定。
一、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检查内容
检查的内容包括重点检查内容和一般检查内容两部分,重点检查内容应以逐笔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一般检查内容可不采取逐笔检查的方式。
(一)重点检查内容:
1.邮政职工和小额质押贷款从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情况:重点检查邮政职工和小额质押贷款从业人员作为借款人和出质人办理的业务,借款用途是否可信,是否有自审自贷情况,若是他人质押贷款,是否相关人本人签字(必须通过调阅监控录像或电话联系相关人进行核实);
是否组织或倡导多名(指三人及三人以上)邮政企业职工集中为他人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或集中申请本
11 人质押贷款。
2.是否存在以变通的方式规避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是否存在以变通的方式违反单户贷款限额的规定,将贷款直接或间接地向大客户集中;
是否与邮政其他业务捆绑销售。
3.人员准入情况:办理业务的各级质贷人员是否经过地市级以上机构组织的培训;
经办人员是否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一级分行颁发的合格证书。
4.贷款单据管理审核情况: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贷款声明、质押品还款申请表等手工单据填写是否规范有效。机打单据是否齐全,签章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中对于他人质押贷款,要进行详细检查,认真核对借款人与出质人的签字、共有声明等。
5.质押物存单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质押存单丢失的情况,是否存在提前解止付的情况,质押存单交接和保管是否符合规定,质押存单是否存在网点滞留的情况。
6.贷款档案管理情况:贷款档案是否齐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二)一般检查内容:
1.业务准入情况:已开办的各级质押贷款机构是否满足业务准入的条件;
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授权;
是否向当地监管部门做了报备。
2.人员管理情况:人员配臵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三级管理
12 的要求;
是否存在质贷主管与质贷管理员、综合柜员与所主任等不同岗位相互兼职行为;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资料档案。
3.贷款的对象、贷款用途、贷款期限、贷款额度、利率、质押存单最短开户天数,是否满足邮储银行规章制度以及授权书的要求。
4.业务发展情况:业务发展计划、激励机制是否科学;
是否存在通过非市场化手段推进业务,导致业务波动过大的行为;
是否存在违反《关于进一步做好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业务纪律的行为。
5.业务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贷款审批效率和发放效率较低的情况;
小额质押贷款印章使用是否规范统一,是否逐级进行印模的备案;
逾期贷款催收是否及时有效。
6.业务检查情况:业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是否按照要求的频次对业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二、小额信贷业务检查内容
(一)业务准入情况
1.已开办小额贷款的机构是否满足业务准入的条件。 2.业务开办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授权。
(二)人员管理情况
1.相关人员是否经过总行或一级分行培训并取得上岗培训证书。
2.人员归属是否清晰,是否满足最低配备要求,岗位人员是
13 否冲突,实际人员及其岗位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中的一致。
(三)内部管理
1.是否及时转发有关业务的规章制度文件。 2.制定的实施细则是否及时向上级报批或报备。
3.是否制定科学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绩效考评制度。
4.是否建立和执行在岗培训和学习制度。
5.是否按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对下级机构进行检查。
(四)业务操作 1.贷前调查质量
(1)是否按要求进行实地调查。
(2)贷款的对象、贷款用途、贷款期限、贷款额度、建议利率,是否满足邮储银行规章制度的要求。
(3)贷款调查分析是否全面,是否囊括了整个经济单位当前的财务和家庭状况,信贷历史和其它重要事项。
(4)是否对客户关键信息进行充分的交叉检验和核实。
(5)调查报告是否全面准确地记录了分析的所有信息。
(6)对客户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和风险点的分析是否客观、准确。
2.个人征信系统运用
(1)是否取得客户及其关联人的授权。
(2)是否对所有关联人进行查询。
(3)是否按要求打印征信报告并标注。
14 (4)是否妥善报告征信报告。
3.贷款审批
(1)所有贷款文件是否被依据决策和贷款批准授权程序确定的授权人正确签署。
(2)是否全面记录审贷会内容。
4.贷款发放
(1)是否所有放款文件被依据决策和贷款批准授权程序确定的授权人正确签署。
(2)是否存在借款合同及借据涂改、借款合同未加盖骑缝章,借款合同及借据要素填写错误。
(3)已发放贷款的金额、期限、还款方式是否与终审结果一致,是否与合同、手工借据的相关要素一致。
(4)是否存在逆程序放款行为。
5.信贷系统录入和维护
(1)是否及时录入客户信息(包括批准和拒绝的客户)。
(2)系统信息是否与档案一致。
6.贷后检查
(1)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贷后检查。
(2)是否及时全面地填写检查报告。
(3)对异常情况,是否及时通报上级。
(4)对逾期贷款是否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处理。
(五)档案管理
15 1.是否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
2.档案是否保管在安全的地方。
3.是否有健全的档案借阅制度并执行。
4.档案是否包括了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是否符合总行相关规定。
5.档案是否建立了良好的索引,方便查阅。
第十六条 会计部门检查频次及内容
(一)一级分行及直属分行检查内容和频次
1.检查所辖行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三次。
2.检查所辖行交、提银行款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三次。
3.检查所辖行与联行账务核对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4.检查所辖行的现金、重要凭证相关登记簿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五次。
5.检查所辖行内部资金往来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五次。
6.检查所辖行缴拨款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五次。
7.检查所辖行相关核对登记簿和应收、付款清单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五次。
8.检查所辖行账务核查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五次。
9.检查所辖行参数设臵情况,不定期检查。
10.检查所辖行交易、记账凭证、账簿、报表情况,不定期检查。
16 11.检查所辖行各项资产入账手续齐全情况,不定期检查。
12.检查所辖行预算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13.检查所辖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14.检查所辖行会计档案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15.检查所辖金库的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五次。
16.检查所辖行会计交接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17.检查所辖行税款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市(地)分行检查内容和频次: 1.检查所辖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情况,每日进行。
2.检查所辖行交、提银行款情况,每日进行。
3.检查所辖行与联行账务核对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4.检查所辖行现金、重要凭证相关登记簿情况,每日进行。
5.检查所辖行内部资金往来情况,每日进行。
6.检查所辖行缴拨款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7.检查所辖行相关核对登记簿和应收、付款清单情况,每日进行。
8.检查所辖行账务核查情况,每日进行。
9.检查所辖行参数设臵情况,不定期检查。
10.检查所辖行交易、记账凭证、账簿、报表情况,不
17 定期检查。
11.检查所辖行各项资产入账手续齐全情况,不定期检查。
12.检查所辖行预算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13.检查所辖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14.检查所辖行会计档案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15.检查所辖行会计交接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16.检查所辖行税款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对于市(地)分行下直接挂网点的,还应包括:
1.检查所辖网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情况,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所辖网点交、提银行款情况,每日进行。
3.检查所辖网点与联行账务核对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4.检查所辖网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相关登记簿情况,每日进行。
5.检查内部资金往来情况,每日进行。
6.检查所辖网点缴拨款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7.检查所辖网点长短款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8.检查所辖网点支票收取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9.检查所辖网点异常支付登记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10.检查所辖网点相关核对登记簿和应收、付款清单情
18 况,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11.检查所辖网点账务核查情况,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三)一级支行检查内容和频次
1.检查所辖网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情况,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所辖网点交、提银行款情况,每日进行。
3.检查所辖网点与联行账务核对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4.检查所辖网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相关登记簿情况,每日进行。
5.检查内部资金往来情况,每日进行。
6.检查所辖网点缴拨款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7.检查所辖网点长短款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8.检查所辖网点支票收取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9.检查所辖网点异常支付登记管理情况,每日进行。
10.检查所辖网点相关核对登记簿和应收、付款清单情况,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11.检查所辖网点账务核查情况,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第四章 责任与处理
第十七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
19 300元。
市(地)邮政局、县(区)邮政局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明知是重大隐患并有可能导致发生案件,仍不采取措施整改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违规经营邮政金融业务,拆借、挪用或违规使用、占用邮政金融资金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邮政企业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或者未认真检查(考核)相关人员和下级单位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的。
(三)单位安全保卫机构不健全,安全检查不落实的。
(四)对上级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和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设施不达标或者因故障不能使用的。
(六)未按规定组织召开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或者会议未形成纪要的。
(七)未按规定配备邮政金融和安全保卫人员,未及时将有黄、赌、毒等劣迹人员调离储蓄、保卫岗位的。
(八)未按规定时限如实报告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者未及时对案件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的。
(九)未组织对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
20
(十)无银行机构的市、县局领导未按规定管理金库门锁具的。
第十八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按规定对银行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或情况通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地)邮政局、县(区)邮政局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按规定对银行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或情况通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频次、内容组织对储蓄网点及自助机具,金库、运钞等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或者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或者未提出整改意见和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
(三)不了解掌握本单位二类和代理储蓄网点、金库等防范设施达标情况,未及时提出防范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未按规定组
21 织设备选型和竣工验收的。
(四)未组织制定邮政金融资金防盗、防抢等规章制度或者未监督落实的。
(五)未按规定组织对盗窃、抢劫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进行调查,或者界定案件责任不清的。
(六)未组织制定金库、运钞防抢、防盗紧急处臵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没有及时审核网点防抢、防盗紧急处臵预案,督促演练的。
(七)未对金库值守、钞车押运、网点守护等人员进行考核,或者对不适宜人员未及时提出调离建议的。
(八)对检查发现一类网点的重大问题,未及时通报同级邮政储蓄银行的。
第十九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邮政局、县邮政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
22 元。
(一)未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邮政金融业务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邮政企业储蓄从业人员行为排查考核办法、岗位轮换制度、近亲属回避制度、强制休假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储蓄人员准入、退出等制度的,或有制度未落实的。
(四)未制定邮政企业储蓄人员培训计划或者培训计划不落实的。
(五)不了解和掌握邮政企业金融人员的日常表现,未及时将有黄、赌、毒等劣迹人员调离守押、金融业务岗位,或者未及时提出调离建议的。
(六)对邮政企业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失职人员未按规定处理的。
(七)未按规定的频次、内容进行检查的。
第二十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市(地)邮政局、县(区)邮政局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500元。
(一)未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照已确定的邮政企业金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计划
23 落实资金的。
(三)未及时处理案件损失账务的。
第二十一条 省(区、市)邮政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或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银行通报的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地)邮政局、县(区)邮政局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或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银行通报的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检查邮政企业储蓄业务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
(三)未及时对二类和代理网点贪污、挪用、诈骗案件进行调查的。
(四)未及时对邮政储蓄银行检查发现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或者未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同级银行反馈的。
(五)未按规定的频次、内容进行检查的。
24 设立金融业务部的,本条所列责任由其负责。
第二十二条 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邮政储蓄银行市(地)分行领导和一级支行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明知是重大隐患并有可能导致发生案件,仍不采取措施整改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各项邮政金融业务,或者拆借、挪用违规使用、占用邮政金融资金的。
(二)未建立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或者未对相关部门人员和下级单位领导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
(三)未按照金融法律法规和总行规定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能保证金融管理工作落实的。
(四)对上级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和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设施不达标或者因故障不能使用的。
(六)未按规定组织召开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或者会议未形成纪要的。
(七)未按规定配备审计人员,未及时将有黄、赌、毒等劣
25 迹人员调离储蓄岗位的。
(八)未按规定时限如实报告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者未及时对案件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的。
(九)未组织对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
(十)市(地)分行、一级支行领导未按规定管理金库门锁具的。
(十一)未按规定组织制定辖属一类网点的防抢劫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第二十三条 一级分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未按本规定所列的频次、范围、内容进行检查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邮政企业金融业务进行检查和情况通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地)分行和一级支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工作负责人有未按本规定所列的频次、范围、内容进行检查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邮政企业金融业务进行检查和情况通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26 第二十四条 一级分行风险合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地)分行风险合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全方位督导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内控要求的。
(三)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统筹管理不到位的。
(四)未能根据检查发现的隐患和漏洞及时组织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的。
(五)未能及时组织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对各类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的。
(六)未按规定确立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政策和管理要求的。
(七)业务授权范围内的授信审查和授信后管理工作落实不
27 到位的。
第二十五条 一级分行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审计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地)分行和一级支行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审计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对邮政金融审计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部署审计任务落实不到位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安排审计工作或者未逐份审阅本行审计报告书的。
(四)未按规定检查考核审计员工作的。
(五)未按规定检查一类网点、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邮政金融业务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或者未作书面记录的。
(六)未按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或者未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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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及时向邮政企业通报对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储蓄业务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审计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 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市(地)分行和一级支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未能检查发现,或者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者未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参加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或者未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邮政金融业务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储蓄从业人员行为排查考核办法、岗位轮换制度、近亲属回避制度、强制休假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储蓄人员准入、退出等制度的。
(四)未制定储蓄人员培训计划或者培训计划不落实的。
(五)不了解和掌握邮政金融人员的日常表现,未及时将有黄、赌、毒等劣迹人员调离守押、金融业务岗位或者或未及时提
29 出调离建议的。
(六)对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失职人员未按规定处理的。
第二十七条 一级分行、市(地)分行和一级支行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工作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500元。
(一)未参加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或者未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相关工作的。
(二)未按照已确定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计划落实资金的。
(三)未及时处理案件损失账务的。
第五章 邮政金融相关操作人员检查内容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业务管理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规定检查辖属机构落实邮政金融业务规章制度情况或者未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
(二)未对网点邮政金融业务及自助机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未将检查情况告知邮政企业的。
(三)未对本业务条线各类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报告的。
(四)未组织邮政金融业务培训的。
30
(五)对属于二类和代理网点的,未及时通报同级邮政企业的。
第二十九条 会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规定核对本单位及下属金融会计单位的单证、资金、账款的。
(二)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或者未坚决抵制拆借、挪用金融资金,或者未及时清理悬记账款的。
(三)未按规定每日核点出纳现金结余或者未与出纳进行“现金登记簿”、现金日记账记录核对的。
(四)未按规定审核检查所辖机构金融业务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情况或者未核定备用金限额或者未监督网点和出纳员是否按规定限额留存备用金的。
(五)未对网点的超限额拨款、出纳的超限额提款进行确认的或者未对网点及时上缴、出纳员及时下拨金融资金进行监控的。
(六)未定期与出纳核对资金变动情况或者未按规定进行银邮对账、逐笔挑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
(七)未按规定每日逐笔挑对内部往来账目、每旬进行会业对账的。
31
(八)会计主管未做到每月至少一次查库的。
(九)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支票印鉴分管制度或者未对出纳员填制的支票各项目审核无误后加盖印鉴的或者在空白支票上提前加盖印鉴的。
(十)未按规定管理使用金融会计计算机操作员权限或者未按规定更改密码的。
(十一)对发现的重大差错、隐患和案件未及时报告的,或者对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的重大差错、隐患未及时通知同级邮政企业的。
(十二)未按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频次进行会计业务检查的。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严格执行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管理金融业务资金的。
(三) 未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实不相符的。
(四)未按规定定期与会计核对资金变动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保管金库密码和保险柜钥匙或者单人进出金库的。
32
(六)未及时、准确调拨所辖金融机构资金或者未按规定检查所辖金融机构的缴拨款入账情况的。
(七)未按规定将邮政金融资金及时送存银行或者未按规定限额留存备用金并送金库保管或者委托他人提取、送存、携带、保管金融现金的。
(八)未严格执行各项交接制度的或者未按规定保管空白支票和顺号登记使用的。
(九)对发现重大差错、隐患和案件未及时报告的,或者对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的重大差错、隐患未及时通知同级邮政企业的。
第三十一条 事后监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 未按规定清点网点送达的凭证袋个数并检查凭证袋封装是否完好的,未勾挑核对清单与网点上报的各类报表、凭证张数是否相符的或者未对发现漏登清单或单证表不符的情况查明原因的。
(二) 未对网点办理的超过起督金额的基本交易、特殊交易进行监督的。
(三) 对发现凭证、单册、账表或前后台账目不符情况未做到认真查找原因或者发现严重不符的未及时向领导报告的。
33 (四) 未对网点的重要凭证、网点长短款等风险点进行监督的。
(五) 未对前台操作员部分特殊业务笔数、金额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点的。
(六) 未按规定登记差错交易信息下发差错通知单督促所属机构查验和更改的。
(七) 未按规定对网点凭证的异常迹象进行辨别或者未及时发现有涂改、补写、挖补、浸蚀、伪造印章等情况或者发现异常未登记和报告监督组长。
(八) 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事后监督计算机操作员权限和更改密码或者泄漏密码的。
(九) 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或者隐患未及时报告,对属于二类和代理网点的重大异常情况、隐患未及时告知同级邮政企业的。 第三十二条 电子稽查系统值机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 未按规定每日监控本级及其辖属营业机构的实时预警和非实时预警信息的。
(二) 未按规定编写协查任务书送交相关部门和岗位的。 (三) 未及时核查风险预警信息或者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34 (四) 未按规定督促核查人员及时反馈核查结果的。
(五) 对风险监控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未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的,对属于二类和代理网点的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同级邮政企业的。
(六) 未及时查看上级下发通知,并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的。
(七) 未按规定填写每日值机工作记录的。
(八) 对电子稽查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的。
第三十三条 电子稽查系统风险预警核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对风险预警指标进行核查或者未将核查结果反馈电子稽查系统值机人员的;
(二)对核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的,属于二类和代理网点的未及时报告同级邮政企业的。
第三十四条
审计(稽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规定检查本行及辖属机构邮政金融业务各岗位履
35 行职责情况的。
(二)未按规定对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工作底稿、稽查报告书的或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或者未及时将二类和代理网点审计情况报告同级邮政企业的。
(三)对审计(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各种隐患、漏洞未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或者未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
(四)未按规定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或者没有复查记录的。
(五)未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稽查机构及时报告重大违规问题或者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案件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的。 第三十五条 储蓄网点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的。
(二)未严格执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未严格执行日常对相关交易的授权和三级权限管理的。
(四)有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办邮政储蓄业务,或者持储蓄重要空白凭证、戳记外出收储的。
(五)未严格执行运钞交接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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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各级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检查本网点员工履行职责情况或者未及时向员工传达上级机构的各项制度、文件的。
(八)未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和合规经营教育的或者未组织防抢劫预案的应急演练的。
(九)对有黄、赌、毒等劣迹的人员未及时提出调离建议的。
(十)未及时、如实报告邮政金融资金案件的。
(十一)未及时报告网点安防设施故障情况或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录像的。
(十二)未落实全员接送款制度的。
(十三)过夜现金严重超限的。
第三十六条 网点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和普通柜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 未按照业务制度规定办理邮政金融业务的。 (二) 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超限资金的。
(三) 未执行钱账分管、支票印鉴分管、取送款等制度的。 (四) 未做到日终核点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和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的。
(五) 未对储蓄存单、存折的真伪和有无涂改、挖补现象进
37 行审核辨别的。
(六) 未严格执行各项登记制度、交接制度的。
(七) 未严格管理电脑口令、密码或者未按规定更改密码的。
(八) 未及时对防盗报警设施实施撤、布防和电视监控开(关)机的,或者未及时报告技防、物防设施故障的。
(九) 不熟悉防盗、防抢预案的。
(十) 未按规定开启网点防尾随通勤门的。
第三十七条 金库守护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 酒后上岗,擅离岗位,擅自进入金库内,进行与值守任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的。
(二) 未登记出入库、交接班情况,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守库室的。
(三)不会正确使用护卫器械、通信工具及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的。
(四)发现异常情况未立即报警、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
金融资金运钞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
38 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 执行取送任务前,不认真检查车况,未加足油料,不检查车窗、锁定装臵、报警装臵、消防器材的。
(二)擅自变动、泄露运送款时间和路线的。
(三)运款途中,随意停留或办理其他事情,允准搭乘无关人员或捎带其他物品的。
(四)接、取款单位有院落的,运款车未驶入院内装卸;
无院落的,运款车停靠位臵远离营业网点办理交接或不停靠在电视监控交接区域内的。
(五)运钞车在执行任务时,车辆随意熄火、停靠时擅离驾驶室,或允许提款箱放在驾驶室的。
(六)未及时报告运钞车故障情况的。
第三十九条 押运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执行取送任务前,未认真检查随身携带的护卫器械、通信设备及必备的证件等的。
(二) 运款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或其他事故,警戒不力,未及时报警,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的。
(三) 办理交接时,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警戒不力的。
39
(四) 泄露运送款时间和路线的。
(五) 执行押运任务时,参与点数和搬运现金的。
(六) 执行押运任务中,未随时手持护卫器械,离开提款箱的。
(七) 执行押运任务后,未及时填写押运日志的。
(八) 执行押运任务时,酒后上岗、不携带护卫器械、不穿防弹衣、不带防弹头盔的。
第四十条 取送款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
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 执行取送任务前,未清点提款箱数量,对数量不符或封装不合格,未当即报告的。
(二) 泄露运送款时间、路线和数额的。
(三) 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
(四) 将提款箱放在驾驶室的。
(五) 执行任务中,钞舱不锁或密码盘密码未打乱的。
第六章 检查与处理程序
第四十一条
各级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督促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按以上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内容、标准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应及时研究整
40 改。
第四十二条 各级邮政企业和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对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四十三条 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测试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或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对重大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的性质、整改的依据、整改的期限等。
(四)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现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上级检查部门对下级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调阅资金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书、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情况回单、领导对整改建议的批示等。
第四十四条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期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部门、责任
41 人、时间和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检查部门;
对于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后要书面向检查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检查部门应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到有一件立一件,改一件销一件,件件有记录。
对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重大隐患,上级检查部门应予以督办,并实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第四十六条 安全检查情况互通
(一)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领导、安全保卫、审计稽查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安全检查和业务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邮政企业或邮政储蓄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1.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
2.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
3.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
4.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时。
5.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
第四十七条 隐患整改情况反馈
42
(一)市(地)、县(区)邮政局领导应对银行检查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批复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同级银行检查部门。邮政企业由市(地)、县(区)局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或金融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将隐患整改情况向银行反馈。
(二)邮储银行市(地)、县(区)支行领导应对邮政企业检查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批复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同级邮政企业检查部门。邮储银行由市(地)、县(区)支行审计部门或负责审计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将隐患整改情况向企业反馈。
第四十八条 检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按照《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对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隐患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按照《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编制检查报告书,向主管领导报告检查情况、发现的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主管领导应认真审核检查报告书,对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和报告的隐患情况进行批示。
第五十条 各级检查职能管理部门对下一级的检查报告书,应每年至少调审一次,并做好审核情况记录。
43 第五十一条 同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将各自的检查人员向对方通报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安全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邮政企业或银行统一制作的有效检查证件和身份证,邮政企业对一类网点和点钞室、金库内进行检查时,应有邮政储蓄银行人员陪同。邮政储蓄银行在对二类和代办储蓄网点检查时,应有邮政企业人员陪同。其中对进入金库和对运钞过程中的运钞车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出示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检查证。
第五十三条 安全检查部门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违规违纪事实和证据。
(三)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做出处理决定的安全检查部门的名称和做出决定的日期。
第五十四条 检查人员对违规违纪人员做出的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处理,由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从本人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中扣缴,列入所在单位相关财物科目。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理由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做出。
第五十五条 扣减的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作为邮政金融资
44 金安全管理奖励基金,具体办法由省(区、市)邮政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安全检查部门所用的检查记录、检查报告书、处理文书、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回单等检查工具的式样,由省(区、市)邮政公司统一制定。检查证件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术语解释
业务部门:包括个人业务部、代理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信贷业务部、会计部门等部门。
网点:包括一类网点、二类和代理网点。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补充。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此前制定的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和未作规定的,以本规定为准。
45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
告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邮政金融资金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市局和市分行制定的《全市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邮政局和县邮政储蓄银行立即召开了联系会议,通过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和内控强化年的活动,我县支行与县邮政局组成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成立了以县邮政局程峰局长和县支行朱奇行长为组长,邮政局李斌副局长、殷光军行长助理、邮政局安全保卫、
金融业务代理部和县支行安全保卫、会计结算部、审计派驻组人员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内自营和代理24个网点及县支行业务库开展检查,检查小组从内控制度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监督整改落实等环节入手,全面对全县的各业务单元的资金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自营网点方面:
1、网点业务操作合规性
办理业务时未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存折鉴别仪,如:、田集、营业部。
atm保险柜密码未定期更换,如:、田集、营业部。
网点未按规定悬挂消防合格证、安防合格证,如:。
网点营业员的储蓄系统密码没有定期修改,如:邢璐、许威,田集王寻砚、李婷。
2、安全保卫
网点未建立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如:。
运钞车现金交接时是未停在交接区域,如:营业部。
营业人员对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不熟悉或未进行分工、演练,如:。
网点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学习,如:。
网点业务库达不到公安安防要求的,如:田集。
业务库各类电源安装不符合要求,未安装金属管,如:田集。
营业室防弹玻璃达不到安防要求的,如:营业部。
3、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网点存在相同的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如:田集支行的实物尾箱管理,经督促仍未执行双人互控落锁保管钥匙的现象;
支行从业人员许威的临时离柜章戳、现金仍未妥收;
营业部早晨接送款箱时缓冲门使用全开。
二类和代理网点方面:
1、网点业务操作合规性
储蓄柜员工号密码未定期修改,如:朱
寨苏玉强、段郢苏英、张会会。
支局储蓄综柜权限存在代授权现象,如:黄岗支局综柜权限交予营业员李娜使用、城北所丁宁代综柜授权。
网点柜员间尾箱未做到每日交叉领用,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曹集、中岗、于集、地城。
进入营业室未执行三同制度,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公桥、段郢、于集、中岗、曹集、洪河桥、焦阳、城北、淮东。
午休时间未落实资金凭证监督盘核制度,而是营业人员各自盘核账务。
单人与收支员进行现金交接,并单人开启款箱清点现金,如:会龙、柴集、许堂、朱寨、黄岗、于集、曹集、中岗、地城。
重空使用销号登记簿不完整,存在漏登记现象,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曹集、段郢、焦阳。
大额预约手工登记与系统登记不相符,如:朱寨、柴集、会龙。
存在资金互用的现象,如:柴集支局曾宪东存在储蓄款垫付汇兑资金的现象。
办理业务未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存折鉴别仪,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公桥、段郢、淮西、城北、洪河桥、地城、于集、中岗、曹集、焦阳、淮东、城郊。
挂失申请书填写要素不完整,未对核保情况进行登记,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淮西、城北、于集、曹集。
网点未按规定悬挂消防合格证、安防合格证,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段郢、公桥、淮西、城北、洪河桥、地城、于集、曹集、中岗、焦阳、淮东、城郊。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坡、朱寨、黄岗、苗集、段郢、公桥、淮西、城北、地城、于集、曹集、中岗、淮东。
atm钥匙和密码未双人分管,如:许堂、柴集、朱寨。
atm保险柜密码未定期更换,如:柴集、会龙、三塔、赵集、许堂、朱寨、黄岗、段郢、曹集、地城、洪河桥、淮东、城郊。
atm加钞未执行双人办理,如:许堂、柴集、朱寨、淮东、城郊。
未建立钥匙交接登记簿,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坡、朱寨、黄岗、苗集、公桥、段郢、地城、洪河桥、于集、中岗、曹集。
系统中柜员信息与网点人员信息不相符,如:淮西保险系统中刘振已调离,柜员号3436845未及时注销,保险综柜3405245仍是苗杰;
淮东保险和汇兑系统中郭?z柜员号未及时注销;
焦阳保险系统中综柜仍是朱敏,柜员号3405257未及时调整;
于集储蓄系统中陈刚已转岗,柜员号3405313未及时注销,支局长柜员号3405312显示已注销,汇兑系统中无杨扬柜员号;
段郢汇兑系统中刘振已
调离,柜员号3419291未及时注销;
地城储蓄系统和保险系统中刘雪珂已调离,储蓄3423274和保险3436846柜员号未及时注销,汇兑系统中无陈慧娟柜员号。
临时离柜物品未妥善保管,如:公桥、段郢、地城、曹集、淮东、城北、城郊、于集。
2、安全保卫
网点未建立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如:黄岗、朱寨、许堂、苗集、会龙。
网点未制定安全责任制,如:赵集、苗集、会龙。
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防护栏,如:柴集、焦陂、许堂、朱寨、会龙、苗集。
营业室防弹玻璃达不到安防要求的,如:苗集、会龙、焦陂。
营业场所卫生间不能正常使用,如:柴集、焦陂、会龙、苗集。
运钞车现金交接时是未停在交接区域,如:三塔、朱寨、苗集。
营业人员对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不熟悉
或未进行分工、演练,如:会龙、苗集、朱寨、许堂、柴集。
网点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学习,如:赵集、会龙。
网点业务库达不到公安安防要求的,如:焦陂、赵集、柴集、苗集、三塔、会龙。
业务库各类电源安装不符合要求,未安装金属管,如:三塔、柴集、会龙、赵集、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
农村网点的四类业务库,存在着夜间有单人值守现象,部分网点值班室没有电话。个别网点有单人入库现象,如公桥,段郢、地城;
公桥的库房墙体、门均不合格。
运钞车已交保安公司,但由于时间短,保安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站位警戒有不到位现象,款箱交接手续不完善;
在枪支管理上存在领交枪支时,发枪人员与押运员,在开启枪弹保险柜密码时不回避。
3、规章制度执行及员工教育培训
经现场口头测试21个网点人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基本不太熟悉。
员工对《代理营业机构业务管理制度选编》初步知晓,不太熟悉。
员工对《代理营业机构员工读本》内容熟悉度不高。
基层员工对业务流程操作风险识别方法没有全面掌握的网点:段郢、公桥、于集、地城、城北。
员工对于“五十严禁”、本岗位“十严禁”不熟知。
公桥、段郢、曹集三个网点管理人员不能全面深刻了解全行金融案件治理政策、风险管理制度、案件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内容,也不是全面熟悉业务流程操作风险及防控措施,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网点负责人未认真对网点进行资金安全检查,如:于集、曹集、许堂、会龙、公桥、淮西、淮东、城北、城郊。
4、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网点存在相同的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如:许堂支局从业人员蔡蒙蒙的临时离柜,章戳、现金仍未妥收,网点的缓冲门钥匙管理有待加强,存在每人一把缓冲门钥匙随身携带的现象;
柴集支局atm机钥匙管理仍未入保险柜保管,而是放置在营业室抽屉内,未落锁管理,现场检查刘影保管的保险重空放在临台保险柜内,而保险柜钥匙由刘昌新保管,且未办理交接手续;
赵集支局atm机钥匙管理仍未入保险柜保管,而是放置在营业室抽屉内,未落锁管理,网点的缓冲门钥匙管理有待加强,存在每人一把缓冲门钥匙随身携带的现象;
朱寨支局atm机钥匙管理仍未入保险柜保管,而是放置在营业室抽屉内,未落锁管理;
焦陂支局现场检查3号实物尾箱未落锁管理,存放在营业室与金库之间的过道内,且未办理交接手续;
金库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黄岗支局的实物尾箱仍未执行逐日交换使用,交换使用的记录不齐全;
苗集支局早晨接送款箱时缓冲门使用全
开,业务章戳日终未上缴金库管理;
段郢三级权限仍得不到很好落实。
对日常管理检查、业务检查、风险排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未认真落实整改的网点:地城、于集、段郢、公桥、城北整改流于形式。
网点存在问题隐患未整改的现象,如:地城支局9月26日柜员唐倩倩离柜尾箱不交接,款箱不上锁,不入移动金库,只放入门内;
于集所日终未执行双人互控落锁制度,协款未执行双人开锁制度,调阅9月21日录像,刘丰产一人打开款箱;
段郢支局重要空白凭证使用不登记,未执行双人互控落锁制度,临时离柜不签退;
城北所人员请假,使用他人工号办理业务,临时离柜重要物品未妥善保管;
公桥所联动门密码器键盘失灵未及时修理,营业室桌面堆放大量零食。
二、整改建议 各部门、网点要通过此次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与今年上级行布置的“内控强化年”、“操作风险排查”等活动有机结合
起来,建立资金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能动性,齐抓共管,履行“三个规定”赋予的各自职责。
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业务管理部门、网点要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查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成因,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
以此次专项检查为锲机,发动全方位的员工大练兵、大学习的浪潮,全面提升全员的业务素养,提升我辖内的邮政金融案件防控能力及业务制度执行力。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屡查屡犯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业务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杜绝屡查屡犯的现象存在。
年十月八日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邮政金融资金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市局和市分行制定的《2012年全市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阜南县邮政局和阜南县邮政储蓄银行立即召开了联系会议,通过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和内控强化年的活动,我县支行与县邮政局组成邮政金融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成立了以县邮政局程峰局长和县支行朱奇行长为组长,邮政局李斌副局长、殷光军行长助理、邮政局安全保卫、金融业务代理部和县支行安全保卫、会计结算部、审计派驻组人员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内自营和代理24个网点及县支行业务库开展检查,检查小组从内控制度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监督整改落实等环节入手,全面对全县的各业务单元的资金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自营网点方面:
1、网点业务操作合规性
(1)办理业务时未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存折鉴别仪,如:王店孜、田集、营业部。
(2)ATM保险柜密码未定期更换,如:王店孜、田集、营业部。
(3)网点未按规定悬挂消防合格证、安防合格证,如:王店孜。
(4)网点营业员的储蓄系统密码没有定期修改,如:王店孜邢璐、许威,田集王寻砚、李婷。
2、安全保卫
(1)网点未建立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如:王店孜。
(2)运钞车现金交接时是未停在交接区域,如:营业部。
(3)营业人员对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不熟悉或未进行分工、演练,如:王店孜。
(4)网点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学习,如:王店孜。
(5)网点业务库达不到公安安防要求的,如:田集。
(6)业务库各类电源安装不符合要求,未安装金属管,如:田集。
(7)营业室防弹玻璃达不到安防要求的,如:营业部。
3、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网点存在相同的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如:田集支行的实物尾箱管理,经督促仍未执行双人互控落锁保管钥匙的现象;
王店孜支行从业人员许威的临时离柜章戳、现金仍未妥收;营业部早晨接送款箱时缓冲门使用全开。
(二)二类和代理网点方面:
1、网点业务操作合规性 (1)储蓄柜员工号密码未定期修改,如:朱寨苏玉强、段郢苏英、张会会。
(2)支局储蓄综柜权限存在代授权现象,如:黄岗支局综柜权限交予营业员李娜使用、城北所丁宁代综柜授权。
(3)网点柜员间尾箱未做到每日交叉领用,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曹集、中岗、于集、地城。
(4)进入营业室未执行三同制度,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公桥、段郢、于集、中岗、曹集、洪河桥、焦阳、城北、淮东。
(5)午休时间未落实资金凭证监督盘核制度,而是营业人员各自盘核账务。
(6)单人与收支员进行现金交接,并单人开启款箱清点现金,如:会龙、柴集、许堂、朱寨、黄岗、于集、曹集、中岗、地城。
(7)重空使用销号登记簿不完整,存在漏登记现象,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曹集、段郢、焦阳。
(8)大额预约手工登记与系统登记不相符,如:朱寨、柴集、会龙。
(9)存在资金互用的现象,如:柴集支局曾宪东存在储蓄款垫付汇兑资金的现象。
(10)办理业务未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存折鉴别仪,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公桥、段郢、淮西、城北、洪河桥、地城、于集、中岗、曹集、焦阳、淮东、城郊。
(11)挂失申请书填写要素不完整,未对核保情况进行登记,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淮西、城北、于集、曹集。
(12)网点未按规定悬挂消防合格证、安防合格证,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段郢、公桥、淮西、城北、洪河桥、地城、于集、曹集、中岗、焦阳、淮东、城郊。
(1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坡、朱寨、黄岗、苗集、段郢、公桥、淮西、城北、地城、于集、曹集、中岗、淮东。
(14)ATM钥匙和密码未双人分管,如:许堂、柴集、朱寨。
(15)ATM保险柜密码未定期更换,如:柴集、会龙、三塔、赵集、许堂、朱寨、黄岗、段郢、曹集、地城、洪河桥、淮东、城郊。
(16)ATM加钞未执行双人办理,如:许堂、柴集、朱寨、淮东、城郊。
(17)未建立钥匙交接登记簿,如:会龙、赵集、柴集、三塔、许堂、焦坡、朱寨、黄岗、苗集、公桥、段郢、地城、洪河桥、于集、中岗、曹集。
(18)系统中柜员信息与网点人员信息不相符,如:淮西保险系统中刘振已调离,柜员号3436845未及时注销,保险综柜3405245仍是苗杰;
淮东保险和汇兑系统中郭肸柜员号未及时注销;
焦阳保险系统中综柜仍是朱敏,柜员号3405257未及时调整;
于集储蓄系统中陈刚已转岗,柜员号3405313未及时注销,支局长柜员号3405312显示已注销,汇兑系统中无杨扬柜员号;
段郢汇兑系统中刘振已调离,柜员号3419291未及时注销;
地城储蓄系统和保险系统中刘雪珂已调离,储蓄3423274和保险3436846柜员号未及时注销,汇兑系统中无陈慧娟柜员号。
(19)临时离柜物品未妥善保管,如:公桥、段郢、地城、曹集、淮东、城北、城郊、于集。
2、安全保卫
(1)网点未建立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如:黄岗、朱寨、许堂、苗集、会龙。
(2)网点未制定安全责任制,如:赵集、苗集、会龙。
(3)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防护栏,如:柴集、焦陂、许堂、朱寨、会龙、苗集。
(4)营业室防弹玻璃达不到安防要求的,如:苗集、会龙、焦陂。
(5)营业场所卫生间不能正常使用,如:柴集、焦陂、会龙、苗集。
(6)运钞车现金交接时是未停在交接区域,如:三塔、朱寨、苗集。
(7)营业人员对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不熟悉或未进行分工、演练,如:会龙、苗集、朱寨、许堂、柴集。
(8)网点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学习,如:赵集、会龙。
(9)网点业务库达不到公安安防要求的,如:焦陂、赵集、柴集、苗集、三塔、会龙。
(10)业务库各类电源安装不符合要求,未安装金属管,如:三塔、柴集、会龙、赵集、许堂、焦陂、朱寨、黄岗、苗集。
(11)农村网点的四类业务库,存在着夜间有单人值守现象,部分网点值班室没有电话。个别网点有单人入库现象,如公桥,段郢、地城;
公桥的库房墙体、门均不合格。
(12)运钞车已交保安公司,但由于时间短,保安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站位警戒有不到位现象,款箱交接手续不完善;
在枪支管理上存在领交枪支时,发枪人员与押运员,在开启枪弹保险柜密码时不回避。
3、规章制度执行及员工教育培训
(1)经现场口头测试21个网点人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基本不太熟悉。
(2)员工对《代理营业机构业务管理制度选编》初步知晓,不太熟悉。
(3)员工对《代理营业机构员工读本》内容熟悉度不高。
(4)基层员工对业务流程操作风险识别方法没有全面掌握的网点:段郢、公桥、于集、地城、城北。
(5)员工对于“五十严禁”、本岗位“十严禁”不熟知。
(6)公桥、段郢、曹集三个网点管理人员不能全面深刻了解全行金融案件治理政策、风险管理制度、案件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内容,也不是全面熟悉业务流程操作风险及防控措施,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7)网点负责人未认真对网点进行资金安全检查,如:于集、曹集、许堂、会龙、公桥、淮西、淮东、城北、城郊。
4、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网点存在相同的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如:许堂支局从业人员蔡蒙蒙的临时离柜,章戳、现金仍未妥收,网点的缓冲门钥匙管理有待加强,存在每人一把缓冲门钥匙随身携带的现象;
柴集支局ATM机钥匙管理仍未入保险柜保管,而是放置在营业室抽屉内,未落锁管理,现场检查刘影保管的保险重空放在临台保险柜内,而保险柜钥匙由刘昌新保管,且未办理交接手续;
赵集支局ATM机钥匙管理仍未入保险柜保管,而是放置在营业室抽屉内,未落锁管理,网点的缓冲门钥匙管理有待加强,存在每人一把缓冲门钥匙随身携带的现象;
朱寨支局ATM机钥匙管理仍未入保险柜保管,而是放置在营业室抽屉内,未落锁管理;
焦陂支局现场检查3号实物尾箱未落锁管理,存放在营业室与金库之间的过道内,且未办理交接手续;
金库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黄岗支局的实物尾箱仍未执行逐日交换使用,交换使用的记录不齐全;
苗集支局早晨接送款箱时缓冲门使用全开,业务章戳日终未上缴金库管理;
段郢三级权限仍得不到很好落实。
(2)对日常管理检查、业务检查、风险排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未认真落实整改的网点:地城、于集、段郢、公桥、城北整改流于形式。
(3)网点存在问题隐患未整改的现象,如:地城支局9月26日柜员唐倩倩离柜尾箱不交接,款箱不上锁,不入移动金库,只放入门内;
于集所日终未执行双人互控落锁制度,协款未执行双人开锁制度,调阅9月21日录像,刘丰产一人打开款箱;
段郢支局重要空白凭证使用不登记,未执行双人互控落锁制度,临时离柜不签退;
城北所人员请假,使用他人工号办理业务,临时离柜重要物品未妥善保管;
公桥所联动门密码器键盘失灵未及时修理,营业室桌面堆放大量零食。
二、整改建议
(一)各部门、网点要通过此次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与今年上级行布置的“内控强化年”、“操作风险排查”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资金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能动性,齐抓共管,履行“三个规定”赋予的各自职责。
(二)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业务管理部门、网点要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查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成因,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
(三)以此次专项检查为锲机,发动全方位的员工大练兵、大学习的浪潮,全面提升全员的业务素养,提升我辖内的邮政金融案件防控能力及业务制度执行力。
(四)针对专项检查发现屡查屡犯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业务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杜绝屡查屡犯的现象存在。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浅谈韶关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
—韶关市邮政局发展社会调查报告
引言:做为粤北地级市,韶关市邮政局在邮电分离后,实行企业化,在全市邮政职工的努力下,成功地视企业的扭亏“三步曲\该步进入良性循环。做为邮政主要业务收入的邮政金融业务,也在这几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较为突出的成功。
本文通过结合所在韶关邮政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分析目前韶关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韶关邮政金融业务发展 问题 对策
一、目前韶关市邮政金融业务现状
1、电子汇兑:做为传统的邮政金融业务,汇兑传递—直是社会群众之间传递资金的主要方式,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间电子通讯技术的运用.加速了资金的传递速度,满足社会和用户的需要.为加强自身竟争力,从2002年起,韶关邮政在国家邮政局的统筹安排下,实现了汇兑传递式的改进、开办了电子汇兑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取代传递的汇款传递方式、通过现代的电子网络,进行资金的传递,从而大大缩短传递时间,加强邮政汇兑业务的市场竟争力。
2、邮政储蓄:做为邮政金融的主打业务,从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很好地完成收集社会闲散资金的任务,为国家收储,给老百姓提供了更多的储蓄选择。中国邮政储蓄,从1995年以来,立志于邮储的网络建设,通过数年来的精心打造,成功实现全市邮政储蓄系统之间和全国邮政储蓄系统的联网,成为中国最大的金融网络的一员。充分满足用户对资金流通的需要、通过全力打造、韶关邮政储蓄已经成为韶关银行业中屈指可数的重要部分,市场占有率为7%左右,在老百姓间留下不错口碑,形成良好群众基础。在近年来,邮政储蓄还相继推出邮政绿卡(储蓄卡)、参加POS消费系统、昼夜服务的ATM服务。通过这些举措的进行,有力地丰富了邮政储蓄金融服务的种类,满足了用户日趋增长的消费要求。
3,金融中间业务:做为受到银行业和邮政储蓄追棒的金融中间业务,受到韶关市邮政局的广泛关注、粤北经济发展增势明显.为粤北地区金融中间业务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带来无限生机。韶关邮政局积极创新中间业务,不断推出新的品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有效地改善本地区邮政蓄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
二、影响韶关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1、思想观念的制约:韶关邮政金融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但是在管理体制、业务经营上还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表现为思想上的落后。观念上的保守、认识上的模糊、行动上的迟缓,习惯于上面布置、下面执行,缺乏主动创新精神,规模效应尚未形成,容易投入产出不成比例或成本巨大的局面。
2、人才技术的制约:虽然这几年,韶关邮政在金融人才、技术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因实力所限,仍然受人才,技术方面的制约。邮政金融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方面,大部分依然沿袭传统邮政做法,尽管有所改善.但仍不适邮政金融人才队伍的发展,直接制约金融业务的发展;
在技术方面,受资金。设备等条件的制约,往往跟不上发展、程序开发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弱。
3、管理动作方式的制约:银行业的金融业务开展往都由总行统一规划,集中开发全面推广,体现较强的研发和竟争实力。由于国家邮政局没有完整的整体规划,至使邮政金融业务,特别是中间业务的开发依然以省一级部门与商业银行竞争,开办业务种类单一,层面较浅,缺少特色。
4、国家政策的制约。受央行政策和体制的影响,邮政金融是一个准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很多银行业务不能开展,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下风。商业银行间的不规范竞争,也使韶关邮政金融在发展一直处于弱势。
三、韶关邮政金融业务未来发展的建议
韶关邮政金融业务发展,在外资银行和国内银行的夹击下,要在强手如林的金融市场取得一席之地,必须大胆走创新的道路,从而扩大自身发展。
1、以理念创新为先导,坚持走创新促发展的道路。中国加入wto,伴随着严峻挑战和无限的发展机遇。面对国内外各大专业银行的摩拳擦掌,韶关邮政要克服许多困难,从中国邮政发展的整体高度出发,抓住WTO带来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结合特点、积极研究对策、大胆实践、化不利为有力。通过综合研究市场、明确自身定位、通过创新,尽快改变靠存款余额获得增长的经营理念,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邮政金融服务的增值价值。,利用已经形成的庞大客户群给企业带来可观的规模效益。
2、以业务创新为核心,场育邮政金跳色品牌。韶关邮政金融要在严格成本效益,找准保持传统业务优势和拓展新的服务点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有累加效应。有规模效应的业务和有市场的个性化服务。如。增加绿卡支付功能,最大程度方便客户;
整合“185”客户中心。电话银行。网点等到资源,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拓宽业务服务功能。降低运营成本;
利用自身的“本土优势”,加强与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证券业的合用;
通过代办方式,以合法手段涉足个人小额贷款。外币储蓄。教育储蓄等目前邮政金融不能办理的业务。
3、以机制创新为重点,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韶关邮政吕前应该着手解决金融人才需求问题,加强人才的竞争。设立邮政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建立有效的鼓励人才成长的机制;
有重点地面向社会吸路素质人才,增企业创新的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高级人才予以高工资、高奖励、高待遇,并确保兑现。
4、以技术创新为依托,用科技提升金融品牌。高新技术手段的运用,是银行业争夺综合实力的体现,韶关邮政要加快金融业务信息处理系统的建设,在现在有金融计算机网络的基础上,构筑高效率的平台,加大业务应用领域中自主研究开发的力度、提升金融计算机网络的附加值。增加业务操作系统处理功能。提高处理速度和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资源的最佳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手段来推动邮政金融的发展。
四、总结
韶关邮政金融业务,从恢复开办以来,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通过全体邮政职工的努力、取得辉煌的成就。为邮政事业复苏和活跃国家金融市场立下汗马功能。现在,面对加入WTO和粤北旅游经济发展的良机,结合自身优势,加强自身的实力,提高邮政金融产品的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邮政金融业务的实力,在强手如林的粤北金融市场竞争中,取得自己应有的一席之地。
2012年XX邮政金融案件防控
专项治理活动检查报告
为切实强化邮政金融案件防控工作力度,遏制邮政金融
资金案件的发生,保障宜阳邮政金融各类业务稳健运营,根据河南银监局“2012年河南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及省公司、省分行《关于开展2012年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豫邮银联【2012】12号)相关要求,宜阳县支行个金业务检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行本次检查活动切实有效,我支行成立个金业务检查领导小组。县支行XXX行长任组长,XXX主管行长任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任小组成员负责具体检查工作。
二、专项治理情况
1、权限和业务合规管理
经检查业务部及网点不存在一人掌握多级权限、密码公
开、单人临柜等问题,业务授权真实有效,不存在营业人员代为自己办理业务等问题;
柜员不存在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代客户激活卡等严重违规问题;
储蓄业务、公司业务等不存在私拉终端现象;
营业现场不存在代客户保管或留存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的情况;
不存在员工利用银行操作平台内外勾结盗用或挪用银行客户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员工利用银行参与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
2、印鉴章戳管理
我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支票和印鉴执行分管;
印鉴卡妥善
保管;
支票保管妥当,不存在预盖印鉴、作废支票处理不妥当等问题;
金库库门机械密码锁密码和指纹锁权限设臵和管理妥当,变更有记录;
金库应急门钥匙和ATM备用钥匙妥善保管;
章戳的接收、发放预留印模,各环节交接手续齐全,保管妥善,上缴和销毁符合规定;
ATM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双人单向管理,非加卸钞和扎帐时间ATM保险柜钥匙入保险柜锁闭保管;ATM钥匙和密码的交接认真办理登记手续并备案,营业时间柜员每次关闭钱柜时存在漏打乱密码。
3、重要单证管理
金库及网点各类重要单证账实相符;
重要单证领用由两
名已备案员工进行请领,凭证交接环节手续齐全完备;
网点重要单证调拨的实物交接在监控下进行;
公司业务客户销户时将剩余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原开户网点,按规定为客户办理销户手续及凭证的注销手续;
客户因故无法交回剩余空白凭证的,将有客户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网点重要单证保管人员每日进行盘库清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三相符;
我行每半年将组织辖内行进行一次全面的查库;
凭证管理员、会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按规定频次进行凭证盘查;
营业机构负责人每月对机构内的所有重要单证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每天至少抽查核点一个尾箱。
4、金库尾箱管理
出纳和网点现金账实相符,无白条抵库、空库、长款、短款等严重违规问题;
出入金库执行“四锁联动”、“五同”制度;
不存在空存空取、空缴空拨、差额缴拨款、未使用运钞车加钞等违规问题;
管库出纳每天盘点库存现金并与记账出纳对账碰库;
会计人员、会计部门负责人、主管行长按规定频次查库并填写盘查记录表。
5、查询对账管理
银行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办法;
中间业务代收付分户每月有发生额的,对账单及时收回,对账率基本达到85%;
对账发现不符及时妥善处理;
公司业务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的余额对账单回收率达到100%,其他月份余额对账单的回收率不低于85%,重点账户余额对账单每月回收率达到100%;
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发生额对账;
客户连续二期未反馈的,双人上门对账;
账务核对中发现的不符账项或其他特殊异常情况或有理由认为涉及案件风险的账户,及时妥善处理;
我支行公司业务会计主管每月对本行、各二级支行对公结算业务管理员每季对所辖县(市)支行对账单据回执的收回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集中研究解决对账中存在的问题;
对账工作不存在经办柜员对账。
6、公司及票据贴现业务
(1)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对开销户的审查审批职责;
开户不存在虚假的客户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现象;
预留印鉴建档进行双人复核;
印鉴卡实物与电子验印系统一致;
对公结算管理员和业务主管处的印鉴卡实物入柜落锁、专人保管,交接、调阅按规定办理;
印鉴变更、挂失、补办等特殊业务手续严谨;
网上银行业务的开通和撤销、锁定及解锁、增加及删除相关账户、密码重臵等业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授权办理的材料齐全;
不存在客户经理或柜员代客户办理开通企业网银手续、领取密码信封函及UKEY证书的情况;
UKEY证书的制作程序规范,制证员及制证审核员按规定保管UKEY,不存在代人制证现象;
不存在柜员代客户办理汇款汇出、代客户签发支票、填写进账单的情况;
大额汇划业务按规定复核、授权、审批;
电话核实制度落实到位;
内部户对外付款按规定验印;
其他转账业务执行严格的审批授权;
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验资户资金转移时相关交易依据与证明文件齐全;
不存在员工利用银行操作平台内外勾结盗用或挪用银行客户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员工利用银
行参与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
(2)票据业务:库存票据账实相符,出入库履行相关手续;
放款前汇票办理入库手续;
已贴现入库票据做半背书处理,背书章清晰、合规;
票据审验实行双人审验制度;
不存在瑕疵票据;
相关岗位对提交资料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
票据贴现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不存在先放款后查询查复的情况;
不存在超权限审批、分拆审批的情况;
贴现放款账户是贴现申请人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并与贴现协议中约定的账户一致。不存在员工利用银行操作平台内外勾结盗用或挪用银行客户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员工利用银行参与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检查中存在问题:
1、营业网点在营业时间柜员每次关闭钱柜时存在漏打乱密码。
2、中间业务批量操作业务无专用封闭操作间和视频监控。
上述2条问题1项已整改,5项正在实施整改中。
XXX支行业务部
XXX年XX月XX日
邮政金融发展调查报告
班级:学号:姓名:
邮政局在邮电分离后,实行企业化,在全市邮协部职工的努力下,成功地视企业的扭亏为盈,进入良性循环。做为邮政主要业务收入的邮政金融业务,也在这几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较为突出的成功。在二十一世纪中,随着电子邮件量的不断增加,各种博客和微博的快速发展和通讯科技的发达,都离不开网络,发挥网络优势是邮政的希望。
邮政网点虽然遍布全世界,但各国邮政部门如果不加强合作,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就不能处于有利地位。为了加强各国邮政部门间新业务的开发与合作,使未来的邮政业务发展多样化、全球化,有关人士认为,发展全球性的通信网络,就是邮政未来要走的路。
一、目前邮政金融业务现状
1、电子汇兑:做为传统的邮政金融业务,汇兑传递—直是社会群众之间传 递资金的主要方式,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间电子通讯技术的运用.加速了资金的传递速度,满足社会和用户的需要.为加强自身竟争力,从2002年起,邮政国家邮政局的统筹安排下,实现了汇兑传递式的改进、开办了电子汇兑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取代传递的汇款传递方式、通过现代的电子网络,进行资金的传递,从而大大缩短传递时间,加强邮政汇兑业务的市场竟争力。
2、邮政储蓄。做为邮政金融的主打业务,从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很好地完成收集社会闲散资金的任务,为国家收储,给老百姓提供了更多的储蓄选择。邮储蓄,从1995年以来,立志于邮储的网络建设,通过数年来的精心打造,成功实现全市邮政储蓄系统之间和全国邮政储蓄系统的联网,成为中国最大的金融网络的一员。充分满足用户对资金流通的需要、通过全力打造、邮政储蓄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中屈指可数的重要部分,市场占有率为7%左右,在老百姓间留下不错口碑,形成良好群众基础。在近年来,邮政储蓄还相继推出邮政绿卡(储蓄卡)、参加POS消费系统、昼夜服务的ATM服务。通过这些举措的进行,有力地丰富了邮政储蓄金融服务的种类,满足了用户日趋增长的消费要求。
3、金融中间业务:做为受到银行业和邮政储蓄追棒的金融中间业务,受到
邮政局的广泛关注、西部经济发展增势明显.为西部地区金融中间业务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带来无限生机。邮政局积极创新中间业务,不断推出新的品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有效地改善**邮政蓄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
二、影响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1、思想观念的制约:邮政金融经过IO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但是在管理体制、业务经营上还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表现为思想上的落后。观念上的保守、认识上的模糊、行动上的迟缓,习惯于上面布置、下面执行,缺乏主动创新精神,规模效应尚未形成,容易投入产出不成比例或成本巨大的局面。
2、人才技术的制约:虽然这几年,邮政在金融人才、技术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因实力所限,仍然受人才,技术方面的制约。邮政金融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方面,大部分依然沿袭传统邮政做法,尽管有所改善.但仍不适邮政金融人才队伍的发展,直接制约金融业务的发展;
在技术方面,受资金。设备等条件的制约,往往跟不上发展、程序开发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弱。
3、管理动作方式的制约:银行业的金融业务开展往都由总行统一规划,集中开发全面推广,体现较强的研发和竟争实力。由于国家邮政局没有完整的整体规划,至使欧邮政金融业务,特别是中间业务的开发依然以省一级部门与商业银行竞争,开办业务种类单一,层面较浅,缺少特色。
4、国家政策的制约。受央行政策和体制的影响,邮政金融是一个准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很多银行业务不能开展,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下风。商业银行间的不规范竞争,也使邮政金融在发展一直处于弱势。
三、通过直销媒体发展邮政潜力,主要途径有三个方面:
1、电信市场销售,在澳大利亚、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邮政通过利用多媒体网络系统,开办代收水电费,代售戏票、飞机票,发放驾照等代理业务,使邮局的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
2、计算机互联网络, 目前在世界各地,信息通信技术正在迅猛发展。通过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世界各地的人们可以共享各种信息。在这种形势下,邮政的网络应该显示其大众化服务特有的自身价值。在21世纪,多媒体这一高新技术从工业到行政管理都将成为社会方面具有影响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少国家的邮政部门积极利用和引进新技术,借用高科技通信平台发展邮政业务。在多
媒体信息时代邮政要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开发电子邮政等新业务已成为人们共识。在多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各国邮政伴随着通信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其主要体现在电子邮政的开发。一些国家的邮政部门除了传统的实物信息传递和小型货物的运输外,还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方式发挥邮政联系千家万户的网络作用。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给传统的邮政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发展新业务的过程中,邮政部门广开思路,自己不能独立承办的业务就主动与其它部门协作,从电信、运输和金融中寻找自己的位置。
3、商业广告,通过电视与网络媒体宣传邮政各种业务,加深普罗大众对邮政业务的认知,也可以使邮政走出世界。
四、普遍服务是邮政参与市场竞争,走向商业化和企业化的一个最大问题。
邮政放弃垄断走商业化和企业化经营道路,不仅要从组织机构上进行改革,而且在财务制度等方面也要改变以适应新的机制。企业的经营能否获得经济效益,意味着纳入商业轨道后,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
离开这一基本原则,邮政商业化或企业化经营在市场竞争中等于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础。但在世界上,社会性普遍服务基本上成为各国邮政不可放弃的前提条件,因此,邮政在承担普遍服务中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法律保护。目前一些国家采用的办法是:国家给予补贴或给予一定限度的专营权,以弥补邮政普遍服务中的亏损。除此之外,不少国家邮政部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许多国家正在形成新的观念,即利用邮政网络为社会提供“一站式”行政管理业务代理服务。这种服务通过把最新的信息技术融入邮政网络而完成。“一站式”行政管理业务是指几种行政手续和公共服务手续(例如代发养老金、办理交纳税收、水电费和发放驾驶执照等)仅在一个邮局通过多媒体网络系统即可办理。“一站式”行政管理业务是邮政利用高新技术开辟新业务的一种尝试,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一站式”行政管理服务的优点有:为民众提供方便服务,克服目前办理各种行政手续需跑好几个部门方可办理的缺点;
国家无需增设或专设地方政府办事机构;
减轻各级地方工作负担,使其更有效地从事管理工作,可节省人力和政府开支,同时这种新业务的开办能够给邮政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利用多媒体网络系统,“一站式”行政管理业务使邮局的潜力得到进一步开发。在澳大
利亚、英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国,邮政已开办“一站式”行政管理业务,办理代收水电费,代售戏票、飞机票,发放驾照等。以合理的价格办理此项业务,邮政部门都有所收益。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引进为邮政网络建设和新业务的开发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
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给传统的邮政带来良好的机遇,在发展新业务的过程中,邮政部门广开思路,自己不能独立承办的业务就主动与其它部门协作。为了适应通信市场的发展需求,向商业化和企业化迈进,各国对邮政机制和管理机构进行了改革和调整。
自查报告
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内控风险提示及开展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总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积极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以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社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了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现金管理,信贷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1、全面动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岗位职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先从自身岗位自查,对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映,不得隐瞒,知情不报,对其他岗位其他员工的业务行为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由委派会计同志负责实施对分社、社部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操作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一分四双”和交叉复核制度、“十六项”基本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凭证帐实相符,销号登记簿与领用、使用情况相一致,分社在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要求入库,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责令立即纠正.检查了会计凭证、帐簿、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要素齐全,帐簿设置合理,错帐冲正规范,计息正确.有少数收贷凭证及借款凭证未签经办人名章,帐簿有硬性涂改现象.
2、对微机储蓄业务进行了检查,能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会计业务无缺漏登记的情况,操作员临时离岗能退出操作系统.由于分社掌握微机操作技能的仅操作员和出纳员,存在操作员离岗时由出纳员代岗,而由信贷员代出纳岗的串岗现象.
3、对内部往来资金帐户进行了核对,查实了未达帐项.支票帐户存款能按月发出对帐单,但收回率较低,一是我社对睡眠户存款无法及时联系处理,二是许多农村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重视对帐工作,造成一部分对帐单滞留信用社,一部分对帐单发出后迟迟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强了对帐工作的管理,进两个月发出和收回率明显提高.通过业务过程随机核对了储蓄存款余额,分社和社部分别核对了20户,除未登折款项外,帐折均相符.对帐据、帐实、帐卡、帐帐、帐表进行了通打核对,检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信贷业务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联社对信用社授权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对信贷员进行了授权,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大额贷款建立了信贷档案.信贷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尽管我社在信贷管理上加强了风险控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尤其对存量贷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单一,对茶厂和茶厂各万元的贷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办理续贷手续.农业的弱质性,信用社贷款的期限管理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致使农户个人贷款违约率较高,信贷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对刚刚产生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而对刚性更强的不良贷款的化解显得力不从心.
5、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种类多,客户数量大,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人员处于茫然无着的状态.“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从事信贷人员的观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笔有问题贷款得到关注时,通常已经比较严重了.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机制和工资制度,迫使信用社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为了求短期的发展,为了取得最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把预期收益想象的较高,往往千方百计甚至不考虑实际可能去扩大业务,其结果必然使风险产生且加剧.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信用社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自查,我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社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自查,我们也剖析了内控制度长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内控制度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项系统的制约控制机制,凝聚了信合人强化制度的决心和心血.但这几年的发展似乎误入歧途,大量的类同的规章、制度、办法、责任制,挂在墙上、夹在文件夹里、存在电脑中,登记簿、工作日志一字排开,越设越多,一笔挂失业务要登记挂失登记簿、登记会计特殊事项登记簿、登记计算机工作日记志,一笔借款要登记受理登记簿、借款合同登记簿、内勤工作日志.上级检查乐于看登记簿看工作日志,却往往忽视实地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盘点.很多信用社也热衷于以规章制度的装订精巧,以登记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查库制度、“三防一保”检查纸上谈兵,事后监督制度勾勾画画,大事小事都要报告,鸡零狗碎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内容的报告一年送上四次.执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内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义泛滥,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归于形式的窠臼.委派会计实行以来,在抓内控、抓防范、抓监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多数委派会计的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须的不容滞后的繁琐的具体的会计业务中.委派会计本身也还是一个风险源,却赋予其监督与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随波逐流,而内心却流淌着真实的无奈.其实,内控制度建设只需紧紧围绕着“一分四双”,“六相符”,“十六项基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各岗位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基本制度为经,以各项业务和重点部位为纬,织就一张缜密的内控之网,无重复、无遗漏,不断地加以完善,随时能发现触网之鱼.而委派会计不能是联社放养的一尾鱼,鲨鱼也不行,他应该是一位吃苦耐劳技艺高超的渔夫,鱼鹰也可以.内控制度建设山重路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时候内控制度真正落实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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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通知后,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对金融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现就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支行****号《**********************的通知》和*************号《********************》的文件指导,为加强**公司贷款标准化工作,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统计标准化和金融统计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我公司贷款标准实施的工作,围绕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将我公司金融统计标准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确立我公司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建立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机构数据标准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我公司成立了金融机构统计标准化工作落实小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金融统计标准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机制和流程,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标准化落实工作。
二、制定金融统计标准化制度
我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在人民银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形成我公司的标准,并作为我公司的强制性标准。
(一)统计标准制度
我公司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人行统计标准,逐步推进信息整合,强化对各类风险的有效监测和评估,提高我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小贷公司贷款的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小贷公司贷款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制定以下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会计制度
我公司建立健全统一法人制度,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授权、集中核算、综合考评”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由我公司统一对股东负责,统一制定全行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统一配置财务资源,统一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统一对分支机构和部门下达综合经营计划。
集中核算:我公司在其财务管理权限内,财务核算实行同城范围的集中管理,在分行设立财务核算中心,并根据内控管理和业务量需要,配备财务核算人员。在同城对其经营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实行相对单独核算,客观反映其财务成果,正确实施财务监督。
综合考评:我公司以价值提升为中心,对经营管理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我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加强财务监督,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
本行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经济核算原则,以效益、质量为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兼顾长期战略目标与中短期目标、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努力增加收入,降低经营成本,稳步推进我公司业务的战略转型,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管理原则。逐步运用管理会计方法,推进以价值提升为核心的财务管理精细化进程,辅助经营决策。
(三)坚持审慎管理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各项财务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的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坚持依法办事原则,遵守各项财税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章办事。
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我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以财务核算精细化为基础,运用平衡记分卡方法确保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逐步建立“垂直管理、双线报告、运行高效、信息透明”的财务主管委派制。通过委派财务主管,协助各分支机构行使各项财务管理职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财务主管在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中的职能作用。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应将财务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
(三)授信管理制度
实行“授权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分为调查岗、审查人、贷审委、审批人,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四)信息系统标准
我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信息系统软件,实现了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降低统计成本,为各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创造了条件。为保障贷款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我公司为保障贷款安全性建立了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公司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贷款流程化,标准化。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公司信贷管理系统对数据的控制实现了贷款标准化。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应用阶段。
将我公司现有的统计制度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标准和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将金融统计标准化切实应用到我行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合规经营。
(二)明确职责分工。
我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职责和分工明确,分解落实。
(三)加强学习培训。
我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部署,制定培训规划,对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岗位人员开展金融统计标准培训。
(四)稳步贯彻实施。
针对经营管理和数据披露中的缺失信息和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按照标准进行补充和整改。
(五)定期进行自查。
负责部门检查金融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标准化工作落实小组汇报。为加大保障力度,设立相应工作岗位,配备落实标准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 ***年***月***日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关于金融许可证的自查报告
根据烟台银监分局《烟台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山东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年下半年金融许可证检查情况的通报》银监烟办发[2012]12号文件的要求,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行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自查,我行金融许可证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悬挂于柜台内的墙壁上,因我行现金区面积不大,墙壁距离窗口约4.5米,客户在窗口外能够清楚地看到金融许可证。
二、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将业务范围逐一列出,并按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公示主要负责人。经自查,我行在联动门门的墙壁上已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此处为开放区域,客户能够靠近查看。
三、发生变更事项后及时换领金融许可证
我行在2011年4月28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等均未更改,所以不需换领。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我行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金融许可证进行了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
通过学习银监烟办发[2012]12号文件,了解到金融许可证作为重要的凭证,应对其加以重视,因此在开展自查的同时,我行专门针对金融许可证管理方面进行了整顿及学习。
一、加强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实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对金融许可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当成重要的工作来做。注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证银行的稳健发展。
二、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金融许可证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指定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保证许可证的保存完好、存放安全、变更及时。
自查报告
****: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金融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支行已完成对2010年金融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的总体状况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10年在报表平台中和上报总行各部门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10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10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二、2010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二)、在日常金融统计工作中,未严格实行AB岗制度,人员配备不齐。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支行
支行金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报告
衡水市商业银行计财部: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12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11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12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2012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支行
2012年金融统计自查报告
宜阳县人行:
根据县人民银行(银发【20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2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洛银发【2012】43号)《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2011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
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
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 ,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邮储银行宜阳县支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XX农商行2013年金融统计
自
查
报
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13】40号)、《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13】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12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12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12年7月,我行按照贵行X银检意字(2012)第02-6号,关于2011年至2012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13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通过对2012年和2013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12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64.9万元;
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12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13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
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
2013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
2013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13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五)2012我行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2012年,我行年度新增存款122846万元,年度新增可贷额度79449万元,年度新增贷款94008万元,剔除社团贷款21628万元,投放本地新增贷款为72380万元,由此可以测算我行2012年度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比例为91.1%,达到了考核标准。
(六)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我行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根据总行农发银计【xx】22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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