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从顶层设计为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极大地丰富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在中国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空间,必将对我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华文明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治理模式。庙堂内的皇帝、官僚士大夫与庙堂之外的乡绅、儒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盟关系,也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虽然法律在当时的社会治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因法律难以规范千差万别的具体事务,因而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治理者临机决断和 自由裁量,官员们的的主观意志成为行政和司法决策中的决定性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各级党政机关都是依靠“红头文件”来指导和规范-
自身的工作。因为这些“红头文件”,给予各级党政机关的只能是对某些问题的原则性指示,其规范类型与法律原则相近,远不能具备法律规则所特有的具体而微的规范效力。因此,事实上各级党政机关仍然有较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甚至曾经提出过要废止宪法。当时我们是有宪法的,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也是健全的,但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薄弱了。国家主席刘少奇也遭到批斗,他举着宪法抗议,说我这个国家主席是人民选的,红卫兵怎么能随便拿我批斗呢?但红卫兵根本不听。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告诉我们,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要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没有法治作保证是不可靠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进程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包括行政法规在内的各种法律规范逐步地建立健全起来。但是,由于改革本身所具有的创新性和革命性,在突破条条框框束-
缚的同时,难免会有超越现行法律规范界限的可能。再加上各级党政机关在推动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社会矛盾,也很少考虑现行法律规定,往往选择法律以外的解决途径,有时甚至为了维稳不惜通过法外交易来化解矛盾。
以上之治理方式,在本质上讲,仍带有明显的中国传统儒家的人治特征。客观地说,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已经不是法律制度的缺失,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进而导致执法环境的不断恶化。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
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适应时代潮流,可谓恰逢其时。
当此之时,我们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更应该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时刻践行党的宗旨。我们相信,我们应该相信,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
谢谢大家!
----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 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同学们, 你们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 :过马路时要遵守红灯停, 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这是《道路交通法》 规定的;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 这是《义务教育法》 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家都知道, 为了行车的安全, 马路上增加了护栏, 这原本是好事。
可有一天, 我在街上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场面:
一个中年男子 在马路边急匆匆地走着, 好像有什么急事, 当他想过马路时, 恰好没有人行横道线, 只见他 正在此时, 一辆小车急驶过来, 毫不犹豫的一脚跨过护栏。司机急忙刹车, 尖锐的刹车声, 把这位男子惊呆在马路中间。
我也惊出一身冷汗, 想像着, 如果不是司机的反应灵敏, 惨剧将瞬间发生, 那又有多少人将为此悲痛?
在日 常生活中人们为什么总是不遵守法律呢?违法者往往都抱有侥幸心理, 违反一点点法律不算什么问题, 但是他们哪知道小错不改, 大错难改的道理?
司机一滴酒, 亲人两行泪:
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 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 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 却惨死在醉酒司机的车轮下, 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快要出生的胎儿!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 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 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 只有亲身经历, 才能让人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法律, 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
遵纪守法, 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 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 在 勒索他人钱财。
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 校打架斗殴,因从小自由散漫, 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 对老师 教育置之不理, 参与打架斗殴, 勒索他人钱财。
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 因没钱玩游戏, 经常在校小摸小偷。
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 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 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 修身立德, 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 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 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依法治国演讲稿范文二】
你们好! 古人说:
国, 无法则乱, 民, 无法则贫。
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 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
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 要前往小康未来, 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 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
我们这些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医 生护士,为了更好地救死扶伤,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 也应该知法讲法。
在我们的心中, 不仅要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医护理念, 不仅要有一种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 在这个现代化的新时代, 在我们的心中, 还应该有一样东西, 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
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中, 我们应该让医疗事业的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和社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法制教育, 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 中国人的法律意识, 正在慢慢地觉醒, 而国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 已经从城市扩展到了广大的城镇和农村, 并且日 益深入人心。
当然, 法律, 连同着它的故事, 也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医院。
这些年里, 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连三地发生, 而屡见不鲜的医患矛盾, 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着解决。
整个社会已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维法、用法法, 已越来越坚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 法, 自然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地铭刻在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
是的, 法必须深入到我们的心中而不是肤浅地吊在我们嘴上。
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 我们更应该对威严的法律保持应有的尊重 而不是对它心存蔑视。
心存蔑视, 就会无视法律的存在, 就会去钻法律的空子, 就会因为对自 己的智商过于自信而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 就会收受红包, 就会吃处方回扣, 就会乱收费就会不知不觉之间破坏了医患之间 传统的良好关系。
可是,
法律不 是游戏, 玩法如同玩火。
玩火者必自焚, 玩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跌入罪恶的深渊, 葬送尊严和良知, 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
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
道德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自律, 是自我约束, 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实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仅仅有个人的自律是不够的, 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 为了全体公民的平安与幸福, 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强调法治, 即强调对人的他律。
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 他律是对自律的最终保证。
我们在医院里工作的人, 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 大部分都有着高贵的自律精神, 都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正因如此,我们的工作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与群众的肯定, 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
偏偏就是我们这些别人看上去不可能违犯法律的人, 事实上却已经或者差一点触犯了法律。
如果真有一天, 当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触犯了法律时, 我们应该知道:
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罪恶, 也不是说我们丧失了职业的道德, 同样也不是说我们缺乏对自己的约束,而是我们对自己的自律能力太过自信了!对自律能力的太过自信, 就是对他律的不够尊重, 就是对法律的蔑视, 就是没有让法律的精神入驻心间!
在这个法制的时代, 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
并不是 只有坏人才犯法。
有一个美国的女护士, 甚至因为自己的善良而触犯了法律。
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 说的是一个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 他要求自己的护理帮助他早日 解脱。
这位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护士也不忍看着这个老人治愈无望却要备受折磨,于是就给他注射了一支药, 让老人无痛苦地死去了。
从道德的角度看, 应该说她做的其实是一件善良的事, 可是, 她还是被起诉了, 因为她犯了法她无权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可是她却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你们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我们这些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医生护士,为了更好地救死扶伤,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也应该知法讲法。在我们的心中,不仅要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医护理念,不仅要有一种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在这个现代化的新时代,在我们的心中,还应该有一样东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中,我们应该让医疗事业的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和社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法制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慢慢地觉醒,而国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从城市扩展到了广大的城镇和农村,并且日益深入人心。当然,法律,连同着它的故事,也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医院。这些年里,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连三地发生,而屡见不鲜的医患矛盾,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着解决。整个社会已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维法、用法??法,已越来越坚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地铭刻在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是的,法必须深入到我们的心中——而不是肤浅地吊在我们嘴上。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我们更应该对威严的法律保持应有的尊重 ——而不是对它心存蔑视。
心存蔑视,就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就会去钻法律的空子,就会因为对自己的智商过于自信而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就会收受红包,就会吃“处方回扣”,就会乱收费??就会不知不觉之间破坏了医患之间传统的良好关系。可是,法律不是游戏,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尊严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道德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自律,是自我约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实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仅仅有个人的自律是不够的,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全体公民的平安与幸福,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强调法治,即强调对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对自律的最终保证。我们在医院里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有着高贵的自律精神,都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 ——正因如此,我们的工作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与群众的肯定,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偏偏就是我们这些别人看上去不可能违犯法律的人,事实上却已经或者差一点触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当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触犯了法律时,我们应该知道: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罪恶,也不是说我们丧失了职业的道德,同样也不是说我们缺乏对自己的约束,而是我们对自己的自律能力太过自信了!对自律能力的太过自信,就是对他律的不够尊重,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就是没有让法律的精神入驻心间!
在这个法制的时代,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坏人才犯法。
有一个美国的女护士,甚至因为自己的善良而触犯了法律。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护理帮助他早日解脱。这位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护士也不忍看着这个老人治愈无望却要备受折磨,于是就给他注射了一支药,让老人无痛苦地死去了。从道德的角度看,应该说她做的其实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还是被起诉了,因为她犯了法——她无权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她却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触及到了道德与法律的矛盾冲突。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于是他们在不断地思考着道德的力量,可是,我们中国却是一个法制并不是十分健全的社会,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长期以来,是依靠传统的道德来治国安邦的,基于这样的一个现实,我们却应该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说,我们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并不是远在天边与我们无关的东西,在这个一天一天走向现代化走向
法制化的国度里,我们时刻都有可能与法律迎面相遇,我们必须别无选择地面对法律,必须让法律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我们必须正视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护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里这样想:人们为什么会把“白衣天使”这么美好的一个名字给了我们?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长期以来,我们医护人员一直是善良与美的化身,曾经有人说我们医护人员:你们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学养,你们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药!可是,仅仅有微笑是不够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学,更不能代替规章制度。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做的,我们自然要一脸微笑地去做,而不应该做的(比如人情免费),我们一定要严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们要在专业技术上不断地提高自己,我们要在职业道德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也要在法律的意识方面不断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着完美,可是什么是完美,我认为:只有美丽的衣着与形体显然是不够的,甚至只有医护的精湛技术也是不够的,甚至只有一颗对患者的爱心仍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法知法,维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们才能称得上实现了真正的完美!
曾经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为“最先拥抱太阳的地方”。太阳,在好多人的眼里,意味着一颗仁爱之心的温暖,也意味着一颗诚信之心的热情,意味着善良与道德,但是,在我看来,太阳更意味着一种普照万物的公平与不分贫富一视同仁的公正,意味着科学的严谨规律与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准则。当太阳的光芒照进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种温暖,也是一种保护;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提醒;既是一种出于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种法律式的严肃。我们白衣卫士,应该是拥抱太阳的人,或者说是阳光的使者,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阳光,才能给人以阳光般的温暖;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维护患者的权利。
依法治国,从我做起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众所周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作为人民群众中最富有朝气最富有梦想的年轻人,更应该带头坚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法治理念、信仰法治精神、捍卫法制权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时代使命。
依法治国与青年人的命运紧密相连,大家还记得去年轰动一时的“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吗?一个名叫曹菊的年轻女孩因在应聘中遭受性别限制,起诉招聘单位北京巨人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双方在法院达成自愿和解,巨人学校支付曹菊3万元,作为关爱女性平等就业专项资金。正是得益于法律,才使得曹菊在遭受歧视后最终又赢得了正义。就业,是最关乎我们青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只有实现了就业,我们才能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我们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我们才能有尊严的活在人世间。然而,当前的就业市场上还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不合法的限制,例如,年龄限制、户籍限制等等。正是这些法律之外的潜规则,将会成为我们未来就业道路上的拦路虎。要实现我们平等就业的权利,就必须要靠法律来约束。只有让法制来保障我们每一个人公平就业、不受歧视,我们才能有尊严的实现自己的梦想。
因此,我们必须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遵纪守法,是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要做到遵纪守法,首先,我们要学法、知法。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多渠道入手,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其次,我们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遵纪守法,从遵守校规开始。身为学生,我们应时刻把校规放在心上,自觉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最后,我们要知法善用。当我们遭受不公正对待时,我们不能只是自认倒霉、默默走开,我们应当像曹菊那样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只要我们能够多争取一分,依法治国就离我们更近一步。青年人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坚定力量,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争当厉行法治的表率。
当然,青年人在推动依法治国的行动中并不是孤立的,我们应该牢记一句俗语“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实现依法治国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青年人应当深入群众,把自己习得的法律知识传播给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倡导大家共同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推动依法治国的合力。
功成不必在我,责任舍我其谁!广大的青年朋友们,让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自觉运用掌握的知识在社会中弘扬法治精神、共筑法制梦想。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让人们早日生活在依法治国的蓝天下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负青春之名!
依法治国,按规办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国,按规办事”。
列宁与卫士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但中国版的列宁与卫士大家估计还不太熟悉,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身上就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回,朱元璋带兵到婺州打仗。一天晚上,他失眠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就爬起来到街上闲逛。当时,朱元璋的军队有宵禁令,就是晚上不允许上街。结果,有一个巡逻的士兵就把朱元璋拦住了,还说要把朱元璋交给上司审查。随行人员连忙告诉那个巡行士兵,说这是咱们的“大人”,不要拦他了。哪知那个士兵很认真,说:“我不知是何大人,只知犯夜者执之。”见此情形,朱元璋立即表扬了那个士兵一番,悄悄带着人回营了。第二天,他大张旗鼓地开了一个表彰大会,表扬了那个拦他的小兵,并奖励其“二石米”。朱元璋后来能当开国皇帝,想必与严明的法纪和以身作则的守法态度是分不开的吧。
那什么是法?什么又是依法治国?法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简而言之就是要法治,不要人治。
5000年的华夏历史,有过法治所带来的灿烂,也有人治所带来的黯淡。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曾表示,要“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或许大家不知道,习近平是中共中央第一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总书记。
说到法,很多人认为法的约束限制了人的自由,其实不然。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关于河水和河岸的故事,大家可以听听:说是河水认为河岸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气之下冲出了河岸,涌上原野,吞没了房舍与庄稼,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它自己也由于蒸发和大地吸收而干涸。为什么寻求自由的河水最终失去了自由和他本身呢?那是因为它寻求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法是规则,同样也是一种保护。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更要学法用法,善于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作为农业战线上的一位普通科技工作者,我们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在科研工作中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单位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号召所有的同事都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依法治国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点感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2011年,全国人大负责人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从顶层设计为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极大地丰富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在中国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空间,必将对我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华文明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治理模式。庙堂内的皇帝、官僚士大夫与庙堂之外的乡绅、儒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盟关系,也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虽然法律在当时的社会治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因法律难以规范千差万别的具体事务,因而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治理者临机决断和 自由裁量,官员们的的主观意志成为行政和司法决策中的决定性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各级党政机关都是依靠“红头文件”来指导和规范
自身的工作。因为这些“红头文件”,给予各级党政机关的只能是对某些问题的原则性指示,其规范类型与法律原则相近,远不能具备法律规则所特有的具体而微的规范效力。因此,事实上各级党政机关仍然有较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甚至曾经提出过要废止宪法。当时我们是有宪法的,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也是健全的,但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薄弱了。国家主席刘少奇也遭到批斗,他举着宪法抗议,说我这个国家主席是人民选的,红卫兵怎么能随便拿我批斗呢?但红卫兵根本不听。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告诉我们,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要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没有法治作保证是不可靠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进程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包括行政法规在内的各种法律规范逐步地建立健全起来。但是,由于改革本身所具有的创新性和革命性,在突破条条框框束
缚的同时,难免会有超越现行法律规范界限的可能。再加上各级党政机关在推动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社会矛盾,也很少考虑现行法律规定,往往选择法律以外的解决途径,有时甚至为了维稳不惜通过法外交易来化解矛盾。
以上之治理方式,在本质上讲,仍带有明显的中国传统儒家的人治特征。客观地说,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已经不是法律制度的缺失,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进而导致执法环境的不断恶化。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
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适应时代潮流,可谓恰逢其时。
当此之时,我们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更应该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时刻践行党的宗旨。我们相信,我们应该相信,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
谢谢大家!
依法治镇讲话稿(共10篇)
三国演义演讲稿(共6篇)
刑法演讲稿(共6篇)
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共6篇)
我爱祖国演讲稿
相关热词搜索: 依法治国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