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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护理纠纷与职业性损害的风险因素分析

时间:2025-08-01 14:57:40 浏览次数:

【摘要】 目的 分析院前急救护理纠纷与职业性损害发生的风险因素。方法 选择笔者医院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2295例院前急救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护理纠纷因素及构成比。对同期参与急救的33例护理人员进行职业性伤害因素分析。结果 本研究组共发生急救护理纠纷有94例,发生率为4.1%。疾病或创伤本身因素所占比重最高(38.3%)。在职业性损害因素中,晕车、针刺损伤、传染病、身体性伤害和心理性伤害所占比例分别为90.9%、15.2%、9.1%、6.1%和6.1%。结论 院前急救护理纠纷与职业性损害的风险因素较多,发生率也较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发生率。

【关键词】 院前急救;护理;纠纷;职业性损害;风险因素

院前急救是指现场到达医院前,在现场或转运途中对患者进行的急救处理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救治与护理,旨在提高生存率[1]。在院前急救中由于事故突然,病人病情急,时间紧,医护人员往往忙于病人的抢救和治疗,疏于与病人或家属的沟通和告知,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延误病人的抢救,还可能造成医患矛盾和纠纷[2]。同时,院前急救护士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意外危害、物理性危害、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及心理-生理危害等[3]。本研究探讨我院急诊科院前急救护士的护理纠纷与职业性损害的发生情况,同时分析职业性损害的各种因素。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院前急救病人2295例,包括男1161例,女性1134例,患者年龄范围在2-96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3.6±12.7岁。同时对笔者医院同期参与院前急救的护理人员共33人进行了职业性危害分析。

1.2 研究方法

1.2.1 院前急救护理的风险因素 本研究的院前急救护理风险因素包括:①疾病或创伤本身因素:是指由于院前急救的患者病情危重复杂、且病情变化极快、结果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再加之危重患者表述不清、陪同家属情绪不稳定所造成抢救现场忙乱,在抢救无效患者死亡时极易引起患者家属情绪失控,引起护患纠纷。②环境因素:院前急救一般在患者家中或交通道路上或其他社会现场,急救的所有护理工作都是在病人家属或他人的监督下完成,抢救物品及器械准备的充分与否,任何的操作失误和言语表达不当均可引发护理风险[4]。③病人对院前急救期望值过高:在救护距离较远时仍要求救护车应在打急救电话后10min内到达现场;此外对急救费用产生分歧,如来院就诊应免费接送,院前急救费、抢救费等。④院前抢救措施大量运用:由于病人病情紧急,救护人员需立即采取各种急救措施,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医护人员未来得及与病人沟通,一旦病人不治而亡,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⑤院前急救护理制度不完善:院前急救护理制度缺乏相应的条款,或有些条款未执行医疗卫生规范而造成的纠纷。例如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抢救病历书写不及时、不规范,或者书写的医疗护理记录涂改、不清晰等均可导致医疗护理纠纷。⑥院前急救护理操作不规范:指由于各方面的操作不规范导致的护患纠纷。

1.2.2 职业性伤害 ①晕车:主要是由于救护车座位面向病人且设置不合理、车内通风差、护理人员如深夜出诊、长途转运会出现疲劳、休息不好,救护车行驶途中做治疗护理操作等情况下发生的护理人员极度不适感。②针刺损伤:这是院前急救护理最常见的职业性伤害,由于急救过程时间紧迫,医护人员情绪过度紧张,在建立静脉通道和各种注射时被针头、留置针刺伤,所有经血液传播的病原体对医护人员造成一定的伤害;③传染病:在急救过程中,部分医护人员为尽快完成抢救,常忽略安全检查和戴口罩、帽子和手套等防护用品而被感染;④身体性伤害:如护士协助抬担架时易引起腰部受伤;⑤心理性伤害:由于急救过程过度紧张而、工作任务繁重,长期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可对身心产生影响,如心率不齐、紧张焦虑情绪等。

1.3 统计学方法 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患者年龄以平均值±标准差(χ±s)表示,分类资料以构成比(%)表示。

2 结果

2.1 院前急救护理纠纷因素及发生情况 本研究组共发生急救护理纠纷有94例,发生率为4.1%。院前急救护理纠纷因素及其构成比,见表1。

2.2 院前急救护理发生职业性损害情况 本研究组33例护理人员发生职业性损害最严重的因素是晕车,共出现30例,占总人数的90.9%,其次为针刺伤,占15.2%,其他因素还有传染病、身体性和心理性伤害,见表2。

3 讨论

急诊护理属于临床一线工作,由于需要紧急处理各类突发急危事件,决定了急救工作具有高强度和高压力性特点,因此不可避免给急救医护人员带来一定的身心方面的影响。而且,院前急救的护士生活高度紧张、缺乏规律性,并常常暴露在各种职业危险因素中,若不注意个人防护或者由于防护不当,很有可能造成各种不同类型的职业性损伤,影响自身安全和急救护理的工作质量[5]。

本研究结果显示,院前急救护理纠纷的因素中,位居前两位的是疾病或创伤本身因素和病人对院前急救期望值过高因素,分别占38.3%和30.9%。其次为环境因素(占11.7%)、院前抢救措施大量运用(占9.6%)、院前急救护理制度不完善(占6.4%),而院前急救护理操作不规范因素仅占3.2%。这说明导致院前急救护理纠纷的主要因素是患者疾病或创伤这一客观因素和病人期望值过高的主观因素造成的。

本结果还表明,职业性损害发生最严重的因素是晕车,发生率高达90.9%,其次为针刺伤,占15.2%,这提示医疗机构应该为急诊科医护人员创造良好的救护环境,比如改善救护车内部设置,同时急诊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护理人员身心健康损害发生率。

总之,急救护理具有高风险性,护理纠纷发生率较高,护理人员职业性损害的风险因素也较多,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加强急诊护理风险管理,减少风险的发生,提供护理质量[6]。

参考文献

[1] 张杨.院前急救护理风险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18):350-351.

[2] 刘小伶.急救护理流程在院前急救中的应用体会[J].齐鲁护理杂志,2006,12(13):1232-1233.

[3] 刘克英,高爱煜.院前急救护士职业危害分析与防范对策[J].职业与健康,2013,29(10):1265-1267.

[4] 周虹.急诊科护理风险管理[J].当代护士,2010,(5):103-104.

[5] 郭爱萍.院前急救护士职业性危害因素及防护对策[J].医学信息,2010,23(12):4631-4632.

[6] 杜蕾.浅谈急诊护理的风险管理[J].当代护士,2011,(3):1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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