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3-9104(2008)05-0052-06
作者简介:张健(1978- ),男,汉,江苏徐州人,江南大学设计艺术学硕士,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讲师,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学报《艺术·生活》编委。研究方向:中国漆艺历史及理论。
本论文为2008年度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主办的“物质与非物质——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特质”年会论坛全国学术论文评奖一等奖获奖论文。
摘 要:本文就现代福州漆工身份嬗变的问题入手,对不同时期现代漆工的官方生产组织、漆工生产状态的变化、漆工与生产方式转变的关系、漆工与个体和私营漆器经济的关系、漆工传承等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从漆工的角度剖析现代漆器工艺所遭遇的困境,探究福州现代漆器工艺发展与保护的问题。对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旨在呼吁社会关注现代福州漆工身份的嬗变,以及有关当代漆工的思想变化、漆工传承的问题的研究,关注现代福州漆器工艺的传承和保护以及现代福州漆工艺文化的进一步延续、发展。
关键词:福州;漆工;身份;漆器;工艺;艺术创作;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保护
中图分类号:J527
文献标识码:A
Survey on the Identity Evolution of Modern Fuzhou Lacquerers
-Also on the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Modern Fuzhou Lacquerware Art
ZHANG Jian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当下成为工艺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有关传统工艺美术的现代性发展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髹漆工艺亦不例外,近年对漆器工艺文化的学术性探讨也愈发频繁。但笔者发现,此类研究多偏向以器物的本身为主,研究髹漆材料与漆器胎体的进展,研究髹漆工艺技法的演变,研究漆器装饰纹样与造型的变化,研究漆器工艺的审美着力点的变换等。当然,这些都是从不同角度对漆器工艺进行研究的,而对于髹漆工艺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漆工的研究却很少,即便偶有涉及也仅仅局限在漆工传承方面。
漆器工艺是“为人”的艺术,但同时也是“人为”的艺术,一直以来,我们更多的是从文化的角度倾向于关注前者,而对于手艺“人为”特性的“人”的关注则比较少。实质上,漆工是漆器工艺产品的创造者,是工艺技法的实施者,也是漆器工艺文化最早的体验者,他们与漆器工艺文化的发展休戚相关;我们一直认为漆器工艺的发展面临诸多的困难,认为漆器工艺已经不适于工业时代,但笔者认为若想真正传承和保护传统漆器工艺,最根本的则是漆工能够获取生活来源,若漆工的生存有保障了,漆艺技艺的传播和保存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因此,笔者想通过对建国后福州漆工身份嬗变等系列问题的研究,探究福州现代漆器工艺的发展、保护、传承等系列问题。
一、漆工与官方生产组织
官方漆器手工业历来为国货生产的大宗,官方手工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不管任何朝代,都注重对官营手工业的重视,因此,我国历史上官营漆器手工业自始至终比较发达。官营的漆器手工业生产大体上分为两种状况,第一种状况是漆器手工业直接为皇帝、贵族、政府的特殊需要而制作;另一种状况则因漆器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物资,因其社会需求量大,利润高且有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往往由政府直接经营,主要实行政府专卖制。
漆工的官方组织形式与漆器生产有甚为密切的关系。漆工身份的变换与调整,既体现了漆器工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辉煌与衰落,也能折射出漆工自身状况以及漆器工艺生存环境的变化。漆工的官方组织形式与漆工的组织生产环境是现代福州漆器产业发展的重要指标,通过对不同时期漆工官方组织变化的了解,可以更好分析漆器工艺发展的状况。
(一)手工业合作社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0年—1955年)
1950年代之前,漆工一直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手艺人,或是奴隶或是匠人,无社会地位也缺少一定的生活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百废待兴,重工业发展基础薄弱,此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得到了普遍发展,漆工则是合作社主要成员,成为建设新中国的重要力量。1954年,福建省文化局按自愿原则,组成福州漆器行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4个生产合作社。1955年,大多数漆器技工已经归队,福州漆器行业职工由1950年147人增到656人。此后,又陆续成立第五、第六漆器生产合作社。
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继续产生一批新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另一方面,原有的许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合作工厂和国营企业。同时,国家对个体私营漆器生产作坊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
(二)“大跃进”及经济调整时期(1956年—1965年)
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开展,福州漆器行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发生了私营和个体经济成份逐步缩小,全民和集体经济成份逐步扩大的变化。在这种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和追求“一大二公”的思想指导下,出现了把各种合作社组织“升级”或“转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情况。1957年1月,福州市脱胎漆器第一、第二社合并转为地方国营第一脱胎漆器厂。第二年5月,又将第三、四、五、六社逐步过渡为合作工厂。1958年,五、六厂并入一脱厂,三、四厂与公私合营福州脱胎漆器厂合并改制为地方国营福州第二脱胎漆器厂。
此时期漆器企业管理出现一些不好的状况: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质上是以党代政没有在企业生产行政管理方面注意充分发挥厂长的作用,使厂长负责制成了一句空话。;2、强调政治挂帅政治压倒一切,不适当地以搞政治运动的方式来进行经济建设和其他一切工作,无形中严重挫伤了一部分漆工的积极性。;3、大搞群众运动为了适应当时全国范围内蓬勃开展的“大跃进”的形势要求组织广大干部和职工为完成“大跃进”的高指标生产任务而拼命苦干必然不利于漆器产业的长远发展。。这对福州漆器在管理方面造成不好的影响,阻碍了漆器生产秩序和生产发展。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1976年)
十年动乱期间,福州漆器生产管理混乱,组织无序,漆器产业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1、一批漆器生产骨干企业和科研教学单位被撤销或改产:1970年6月,福州市工艺美术局被撤销,同年,最具特色的基于沈绍安“兰记”脱胎漆器店而建立的名牌老厂——福州第二脱胎漆器厂被砍掉;2、大批生产设备和厂房被调出或改作它用;3、生产指挥系统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生产秩序被搞乱,生产体系被搞垮,流通领域被阻塞致使福州漆器生产急剧下降。
(四)市场经济初步确立期(1976年—1990年代中期)
文革结束后,国家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迈出了企业改革开放的步伐,国营漆器企业的改革,是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摸索前进、步步深入的。到1993年止,改革主要涉及企业管理组织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同时在强化内部管理的现代化手段等方面也迈开了可喜的步伐。比如:扩大漆器企业人事权,对有特殊贡献的漆工,给以晋升工资级别的奖励;扩大企业自销漆器产品权;扩大漆器企业对外洽谈业务权,对引进资金和技术给予优惠待遇;允许漆器企业以优惠政策留住企业内和引进企业外优秀漆工人才等。这些新的管理组织方式,都为福州漆器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福州漆器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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