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工程项目随之增多,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兴水利的高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也迅速遍及全国各地的田间地头。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模小、数量多、位置偏,管护主体缺乏、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凸显,大部分小农水工程建后“没有机构管、没有人员管、没有经费管”,严重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工程效益发挥。霍山县借全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以下简称“小农水”工程)项目建设之机,在项目区成立了农村水利合作社,在小农水工程管理上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农村水利合作社;小农水工程;管理模式
1 基本情况
霍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区,全县地貌特征为“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霍山县的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先后完成了东淠河堤防城关段的加固、洼地治理、农村人饮、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治理、小水库除险加固、淠源渠灌区配套、治淮重点工程白莲崖水库的修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等一系列水利重点工程。
2 工程概况
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霍发[2011]3号),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11-2013年共计实施塘坝扩挖1184口,沟河清淤53条,泵站更新改造23处,水利站房建设9处,水毁修复52处等,总投资12220万元。霍山县同时被国家水利部列为全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此项目连续实施三年,目前已实施了前两年的年度工程,分别是2012年实施的黑石渡镇小农水工程和2013年实施的与儿街镇小农水工程,即将实施2014年的下符桥镇小农水工程。随着一大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其建后维护和运行管理问题越发显得重要了,如何理顺管理体制,保证工程长期持续性地发挥效益,逐渐摆上县水务局的重要议事日程了,并在霍山县已实施的2012年和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的管理模式上作出了积极探索实践,文章将以2012年小农水工程为例进行阐述。
霍山县2012年小农水工程位于霍山县黑石渡镇境内,项目涉及五个行政村。总投资2198.45万元。工程主要完成整修、衬砌小型渠道55.06km,清淤整修主要排水沟24.63km,扩挖整治山塘52口,新建堰坝21座,集水井2口,蓄水池5座,新建提水站1座,渠配套建筑物460座。主要工程量为土方25.8万方,石方2440方,砼及钢筋砼20410方。
3 成立组织 试点运行
该工程于2012年12月30日开工,2013年4月底竣工。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41号)及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水农函[2013]829号)等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霍山县以2012年小农水工程为契机,也为今后工程的后期维修养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县水务局和黑石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受益区群众于2013年7月9日组织成立了霍山县渡源农村水利专业合作社,承担包括黑石渡镇小农水工程在内的该镇小型水利工程的建后管护责任并试点运行。该合作社是霍山县第一家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专业服务组织,成为霍山省较早成立水利合作社的县区。
3.1 合作社结构
合作社由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及监事组成。目前合作社有理事9人,其中理事长1人,监事5人,其中执行监事1人。
3.2 管护范围
合作社管理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小(二)型水库6座,小型渠道66km,排水沟35km,山塘59口,堰坝26座,集水井8口,蓄水池15座,提水站3座,渠系配套建筑物670座。管理灌溉面积2.8万亩。
3.3 服务内容
合作社负责组织采购供应所需的农业灌溉机械;可以组织成员跨区灌溉作业服务;同时做好农村水利公共设施的管理、养护及服务。加强6座小(二)型水库及万方以上大山塘的开发利用,采用租赁、发包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水面养殖,实行利益分成,以便于合作社创收管理。小型水利工程养护维修实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实施。
3.4 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主要是: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经费中按规定的比例提取作为维修养护基金、主管部门奖励扶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镇财政补贴、受益群众自筹及创收分成。水利专业合作社办公经费及管护人员工资从主管部门奖励资金、镇财政奖补资金、蓄水工程开发利用创收分成中支出。
3.5 明析产权
全镇6座小(二)型水库、万方以上大山塘、跨组拦河堰坝、渠道、排水设施及提水站均属镇村集体所有。万方以下大山塘、蓄水池、组内较小堰坝、渠道及排水设施均属村民组所有。
3.6 落实责任
小(二)型水库、万方以上大山塘由合作社负责对处承包开发,签订协议,合作社收取承包费或利润分成,管护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合作社负责监督。跨组堰坝、渠道、排水设施及提水站由合作社及受益村签订管护协议。万方以下大山塘、蓄水池、组内较小堰坝、渠道及排水设施由合作社及受益村民组签定管护协议。明确管护组织,由水利专业合作社逐村、逐组、逐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7 健全机制
合作社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农村水利合作社章程、大会表决制度、岗位责任制、理事会职责、理事长职责、监事会职责、执行监事职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8 监督考核
渡源农村水利合作社全面做好已竣工移交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接受县水务局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每处工程的管护情况逐个检查考核打分,听取镇、村及地方群众的意见及建议,对考核达标,县水务部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4 扩大范围 全面推进
通过2012年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的运行管理试点运行,效果明显。黑石渡镇由合作社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着实做到了“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创新了小型农田水利管护机制,着力破解了管护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机制不全、管理不善等问题。霍山县水务局再次将此模式运用到了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工程中,此项目区位于与儿街镇,此镇是霍山县的畈区农业大镇,拥有小型水利工程近万处,目前该模式在与儿街镇运行良好,这充分说明了合作社管理模式在霍山县是行得通的、工程是能管理得好的、效益是能长久发挥的。霍山县已在农村饮水、小型水库、水土保持、小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方面扩大范围、逐步推广,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5 结束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一直是地方政府以及各级水利部门的难题,工程点多面广,群众维护意识淡薄,无专管机构,管理经费缺乏。霍山县通过成立农村水利专业合作社,适应了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新需求,实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建立了“水源有保障、耕作有基础、管理有主体、经费有来源、管护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农田水利管理新模式。逐步扭转了“重建轻管”的传统思想,大力推动了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工作,谱写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新篇章。
作者简介:徐杰(1980,9-),男,安徽省六安市,工程师,本科,研究方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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