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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校企合作问题研究

时间:2025-08-01 11:57:10 浏览次数:

[摘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毕业生普遍缺乏职业特色以及相关的实践能力,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校企合作程度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是适应市场培养企业所需人才的重要渠道,会计专业的专业发展、课程建设更离不开与企业的合作。文章根据实践,阐述了目前高职会计专业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实践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和做法。

[关键词]高职会计专业 校企合作 问题与对策

[作者简介]王蓬(1976- ),女,山东莱芜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工程系会计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实践。(北京 10003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院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PHR201008097)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0-0168-02

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摇篮,是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基地。技能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有利于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高职院校为社会建设培养急需人才,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对口的专门技能人才。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学生离不开企业、离不开社会,校企共育、校企共荣、校企共赢已经成为现代高职院校发展与建设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大多采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任务导向、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同时也在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方式和运作机制,一些院校进行了会计专业订单班、中外合作交流班等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笔者从事会计教学和实践多年,深刻体会到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在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在此试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个人的对策建议。

一、高职会计专业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稳定性差

笔者认为,虽然全国大部分高校的会计专业都与企业之间有了合作关系,但最首要的问题就是还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模式,合作关系相对松散,每一次合作的单位、内容、时间及侧重点均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具体说来,会计专业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时间不稳定。会计工作是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性的,一旦遇到月初报税、月底年底结账时,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工作将会十分繁忙。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往往合作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学校要么选择其他时间实习,要么就要考虑变换合作方式。第二,合作岗位数量不稳定。企业均设有会计部门,这对于会计专业寻找对口的合作单位及岗位并不困难,但是由于企业规模的大小不一,会计部门的岗位多少就不定,而每一个会计岗位能安排实习学生的人数就更为有限了。这就导致出现会计专业的合作企业众多,但每个企业能接收实习的学生人数却很少这种比例失衡的现象。第三,合作基础不稳定。由于会计岗位具有一定特殊性,导致学生不能在实习中为企业带来劳动价值,反而会给财务部门带来额外的工作量,因此一般企业并不愿意在会计方面开展校企合作。这导致目前大多数校企合作单位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基础不稳定,一般都是靠个人感情维系。由于学校或企业感情维系人员一方的变更或感情的疏远,就会导致该合作单位的合作终止或间断,合作因此不能长期稳定地持续下去。第四,合作内容不稳定。从实际来看,企业会计部门在校企合作中,往往会根据会计部门每个岗位忙闲的程度来安排学生实践,这个企业可能安排现金出纳岗位实习,那个企业可能安排管理会计岗位,小的企业可能安排会计部门全部岗位实习,而大的企业可能一次只能安排一次预算会计的实习,这就导致了一次参加企业的同班学生学习的内容五花八门,往往会涉及会计的每一个岗位,导致了学习效果的高低不齐。

(二)合作深度不够

高职院校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就是想借助企业这个平台为毕业生提供专业、职业的真实环境,让学生得到技能提高和理论夯实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但如前所述,会计行业有其特殊性,会计工作既涉及单位的财务机密,涉及钱账等实物的安全性,又往往涉及会计工作的经验积累。因此,合作企业对学生的实践学习不得不“留一手”,仅安排流于形式的讲座、观摩,或拿出部分会计凭证、账簿让学生翻看,而不愿意把真正的会计部门运转流程以及长期积累的经验传授给学生,学生也就很难领会到岗位的真谛,这与会计专业校企合作的目的就相去甚远了。

(三)合作方式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校企合作方式采用的是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学生、签订专业或顶岗实习协议等方式进行的。这些方式的选择和确定,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协商确定的。高职院校一般是按照会计专业某门课程的需要或会计实训项目的安排来寻找合作企业,缺乏对合作企业进行系统的分析、分类,缺少对合作项目的整合,也缺少对合作方式的规范,仅仅是解决了有了合作企业的问题,以及合作企业数量的问题。课程、实训项目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导致合作企业的资源浪费和流失,让双方的努力付之东流,校企合作也就流于形式了。

二、高职会计专业校企合作的借鉴与思考

笔者作为一名高等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师,有幸赴德考察学习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做法,了解到了德国校企合作的体制和方法。对于如何做好我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校企合作,笔者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德国的经验做出改进。

(一)变学校找企业为企业做主导、学生唱主角

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的就是让学生学好知识、学会技能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因此,要让企业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中,将企业的需求体现在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让企业成为人才的“主导”。企业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在学校设置专门的“教室”、专门的“教师”,严格按大纲进行实践教学,而不是简单的“顶岗实习”。在这方面,笔者认为需要政府的大力介入。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能力明显下降,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承担人才培养责任的社会意识却明显滞后。对此,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建立鼓励企业承担人才培养责任的利益机制,让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可以得到税费的减免,或者直接拿到培训补贴,这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就会大大提高。

与此同时,考虑社会需要与人格发展的双重考量,在学生的培养过程中,要时刻突出学生的“主角”地位,围绕学生的能力培养做文章,同时还应特别关注学生个性培养和人格完善。职业教育不是“工厂化、标准件”,在培养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中心,要注重设置人性化的工学结合项目,实施柔性化的合作管理,将素养教育融入专业技能学习过程之中。

(二)变专业学习为岗位能力学习

校企合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他们把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水平。因此,通过校企合作,一方面要转变学生的认识,让他们从单纯的“学知识”转到“学能力”方面来,并正确认识知识和能力的关系。另一方面,要设计好校企合作的内容和项目,坚持能力导向,让学生学习的不再是单纯的“专业知识”,而是综合性的“胜任岗位的技能”,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三)变学校考核为第三方评价

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对学生的评价是相当严格的,学生不仅要参加学校的考试,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独立于企业、政府和学校的行业协会的考核,如果不能通过行业协会的考核,就不能上岗工作。会计是带有典型行业特征的专业,其专业应用能力的考核不应完全通过学校单方面的课程考试来完成,需要会计行业协会、社会会计职业资格认定机构、合作企业等多个第三方评价主体的共同参与、综合评定,以检验学生对会计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掌握程度。

三、对高职会计专业校企合作的建议

(一)设置校企合作专门机构

围绕培养技能型人才这一中心目的,为了便于学校与企业为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提供一个长效、稳定、专业的职业环境,笔者建议政府、学校和企业都应共同参与,成立一个校企合作管理机构,建立一个“校企合作平台”。该机构一方面应结合高职教育导向,组织企业专家和学校专业课教师共同确定校企合作的目标、方式方法、操作规程等,逐一明确合作的深度与层次,乃至明确合作岗位与合作时间等具体细节,这样就可以省去学校和企业大量的协调和重复工作,有利于校企之间的长期合作和深度合作,有利于技能人才的全面培养。另一方面,该机构利用政府优势,积极建立激励各方参与的利益机制,并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层次,让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从参与中得到实际的利益,这样才能长期维持这个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样,可使学校与企业间形成一种相互提供服务,但又分工明确、有效运作的良性运行机制和体制,最终可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和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将行业协会纳入到校企合作的范畴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经济和信息的高速发展,我国逐渐意识到行业的规范性和认可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样,学校对于各专业学生的培养也需要相关行业的监督和指导。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更能体现这一点,因为我国会计法规规定,企业中任何一个会计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方能上岗工作,而代表行业水平更高标准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也都需要行业协会的专业管理和指导。

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在离校上岗前取得上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这就需要行业协会参与到会计教育中来。只有通过行业的认证,才能真正体现学生的职业岗位胜任能力,而这种认证将伴随会计专业学生不断成长的整个职业生涯。让学生在学校期间就体验并实践这种行业考核,能让会计专业学生更加明确自身的学习目标,而这种学习既能得到行业认可,又能达到一定的“职业资格等级”,这相对于学校单纯的学科考试来说,对学生更加具有吸引力。

(三)发挥学生的能动性,自主选择合作企业、合作岗位

按照高职教育的观点,高职培养的学生就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因此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还应该以学生为中心。笔者认为,在三年的高职学习生活中应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性,放开单一的校方安排企业实习的方式,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寻找自己看好的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对口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和学习,以发挥个人特长,弥补学校安排的合作企业不足的缺陷。这种方式既可以扩大学校的校企合作范围,有利于学校拓展发现更好的合作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锻炼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与此同时,还能让学生有的放矢,有目的地完成自身感兴趣的锻炼和学习,可谓一举多得。

[参考文献]

[1]胡伟光.对高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思考[J].职业教育,2006(5).

[2]郝克明.关于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探讨[J].教育研究,2007(6).

[3]刘大康,张亚杭.三方联动,推进校企深度合作[J].中国高等教育,2011(9).

[4]虞璐.构建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J].企业导报,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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