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根据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决定,云南省公安厅发布A级通缉令,对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进行通缉。这是省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国首例应监委要求发出的通缉令。5月30日,蒋兆岗在昆明市的藏匿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云南省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日前,记者采访了他,54岁的他和通缉令上的照片相比判若两人,曾经乌黑的头发已变得花白,瘦了7公斤。怀着负疚感,蒋兆岗向记者讲述他滑入犯罪深渊的历程。
好的没学到手,坏的慢慢被熏陶了
“上学时吃过苦,考过文科状元,家乡人民夸赞,对我寄予厚望。如今我违法犯罪,曾经是家乡的荣耀,现在变成了耻辱。”蒋兆岗说。
蒋兆岗出生在云南省元江县一个工人家庭,他和弟弟分别是元江县1982年和1986年高考文科状元。1986年7月,蒋兆岗从云南财贸学院(现云南财经大学)毕业并留校工作。2001年8月,因工作成绩突出,年仅36岁的他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
2008年8月,他被选调到云南省政府担任副秘书长,对口服务时任副省长曹建方及其所分管、联系、服务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
“从2008年8月到2012年8月,是我人生中工作最繁忙、最充实、最辛苦、最努力,工作最受肯定的4年。”显然,蒋兆岗十分怀念当年那种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成就感。也是在那4年里,他感受到了权力带来的巨大诱惑,走上了权力巅峰、获得巨大满足感的同时,心态也渐渐失衡,思想开始有了变化。
“为了攀附曹建方,甘当他的‘马前卒’,对他授意的事,就不顾一切地去做。自认为与他相比,自己是小问题,不算什么……好的没学到手,坏的慢慢被熏陶了,到头来,自己反而比他还腐化。”蒋兆岗忏悔道。
六项纪律全违反,贪婪无度两面人
查阅蒋兆岗案的卷宗,显现一个鲜明的特点,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项项违反,而违反生活纪律,是他走向毁灭深渊的助推剂。
2010年初,时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的蒋兆岗,在与朋友聚餐过程中,认识了未婚女性龚某,此后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为了满足包养情人的需要,蒋兆岗四处敛财。同时,为掩人耳目,他萌生了让龚某出境“躲风头”的想法。于是,他在利益輸送人闫某的面前表露出想在新加坡买房的意愿。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闫某心领神会蒋兆岗的意图,为他在新加坡购置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并由其情妇龚某居住。为此,蒋兆岗利用职权便利,先后多次为闫某在承揽工程、贷款、出售办公楼等方面提供帮助。
底线失守、欲望之门大开的蒋兆岗逐步发展到“欲令智昏”的程度,他如一台敛财的机器,疯狂攫取着财富:为某公司总经理何某提供贷款帮助,收受何某购买的价值250万元的农信社股金250万股;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承揽省农信社“智慧农信”项目提供帮助,收受李某财物价值共计55万余元、美元3万元;为某大学职工姚某在贷款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姚某现金30万元……
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蒋兆岗不仅收受贿赂,还违反组织纪律,打起了干部人事任用的主意,干起了卖官鬻爵的勾当:收受下属姜某现金6.5万元、黄金500克,涂某某现金5.5万元,胡某某现金4.5万元,施某某现金4.6万元、美元5000元,唐某某所送银行卡30万元,李某某所送13万元……
几年间,蒋兆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揽工程项目、干部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7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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