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海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上 海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 2015 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县政府系统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97 件,自4 月 28 日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在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务实创新,有力推动了全县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现就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整体办理情况
县政府系统共收到的 97 件人大建议中,年初交办 84 件、半年度交办 9 件、闭会期间交办 4 件。财政经济类建议 4 件、交通电力类建议 25 件、科教文卫类建议 11 件、城建环保类建议 17 件、农业农村类建议 27 件,其他类建议 13 件,涉及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城管局、公安局等 62 个科局、街道及乡镇。目前,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完毕。从办理的结果来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 7 件,占 8%;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 84 件,占 87%;代表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 5 件,占 5%。从代表的反馈意见看,非常满意或满意的有 91 件,占 95%;基本满意的有 5 件,占 5%,较好的完成了
办理工作。
二、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今年,县人大确定了 12 件重点建议办理件,涉及财政、公安、国土、交通、农业等方面,通过分管县长领衔办理、部门单位全力支持,12 件重点建议全部办结。
1 1 、财政经济类重点建议按照既定计划逐步实施。
重点建议中有 2 件财政经济类建议,第 第 4 24 号关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涉农专项资金拨付”的建议,由县财政局承办。当前水务、公路、环保项目立项迟,资金到账晚等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受部分项目只能季节性施工、业务操作流程越来越规范及资金双控管理等方面的影响。今后将从三个方面改进:一是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库。二是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参照省、市做法,建立支出进度月度通报机制。三是取消一般性农业资金报账制,上级下达我县的一般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直接由县直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报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审批手续,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第 第 6 56 号关于“解决榔梨街道招商引资项目供地难问题”的建议,由县国土局承办。去年 5月,我县将榔梨街道未批的 9 个项目进行组卷报批,但由于项目选址全部位于我县中心城区,且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未落实,故没有呈报省政府。今年 10 月,县国土局将该项目用地卷宗进行拆分,目前已落实 1 个项目,剩余的 8 个建设项目也已纳入我县 2016 年度中心城区项目申报计划。目前我县用地指标相当紧缺,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向省、市国土部门协调力度,争取更多用地指标用以优先保证县内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2 2 、交通电力类重点建议基本落实到位。
第 第 4 64 号关于“打造北部门户、特色小镇,加快建设青山铺镇公交中转枢纽”的建议,由县交通局承办。按照我县城乡公交 PPP项目发展的要求,我县拟在青山铺镇新建一个公交站。前期,青山铺镇在 G107 旁提供了一块面积约 30 亩的地块用于枢纽站建设。目前,该地块调规工作已基本完成,站场建设将纳入城乡公交 PPP项目统筹进行。
3 3 、科教文卫类重点建议逐步落实。
科教文卫类的重点建议共 2 件。第 第 9 19 号关于“以影珠山为核心,整合北部旅游资源,形成乡村旅游片区,促进北部乡镇第一、第三产业发展”的建议,由县旅游局承办。一是做好了影珠山抗战遗址文化公园的规划建设,策划了庆祝抗战胜利 70 周年和影珠山抗战遗址文化公园开园等活动。二是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做好了影珠山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新增的 140 块旅游标识标牌将于年底安装到位。三是组织县内市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将海宁县北部打造成为“海宁市乡村旅游示范区”课题调研座谈会,与会代表为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第 第 7 47 号关于“加大开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由县旅游局承办。一是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支持慧润国际露营基地搞好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新建旅游厕所 1个,入口处停车场正在建设之中。二是做好慧润乡村旅游项目网络推广、旅游网络运营和宣传平台、开发景区综合服务 APP 和 “一卡通”支付平台等相关工作。三是组建旅游开发公司,斯洛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 8 月 7 日对外营业。目前,葛家山乐和大院融入农耕、人文等旅游元素,吸引了众多游客前往参观学习。
4 4 、城建环保类重点建议着重构建长效机制。
第 第 2 32 号 关于“新建黄花污水处理厂”的建议。目前,根据黄花污水处理厂的各项指标数据和主次支管网的巡查情况,污水管网维护情况良好,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一是根据目前黄花镇排水去向和接纳水体,除星沙产业基地、松雅湖两大板块的排污进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外,其余经开区、空港城、临空保税区、黄花机场、黄花工业园的排污水系在本地。二是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黄垅村,一期处理规模 8200 吨/日,二期处理规模 12000 吨/日。目前黄花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和黄花工业园的生产废水已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工业园内大部分企业的生产废水未经预处理,直排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桑德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主体于今年上半年投入 100 多万完成了升级改造,增加调节池排泥功能和完善滤布滤池的功能,优化了各工艺段的运行,进一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黄花机场内的污水处理厂,由机场建设,处理规模为 5500 吨/日。三是建议中提出择地新建一座功能齐全、容量超前污水处理厂的需要,我县邀请人大代表,组织黄花镇政府、空港城、环保局、规划局等单位多次对接协调,认为目前在确保满足各功能区污水排放有接纳处理场所的前提下,将空港城整个片区发展纳入“十三五”新建污水处理厂范畴。第 第 8 38 号关于“在江背工贸新区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江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由县水业集团担任业主,江背镇政府为责任单位,建立了定期工作衔接机制,每月一次总调度,每两周一次技术协调。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各项文本审批手续,正在出施工图待审查,厂区已启动征地
拆迁程序,人工湿地深度处理正在办理公开招标手续。因市环保局综合考虑浏阳河下游有榔梨自来水厂(正在扩建)的原因,要求江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目前我省尚无成熟的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全国只有少数大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的要求,需要通过专家进一步论证最终确定处理工艺。
5 5 、农业农村类重点建议均提上议事日程。
第 第 1 21 号“关于全面整治干杉镇石弓湾河道”的建议。今年 5月,县人民政府和经开区联合到河道现场办公,明确了大众园区内河道治理由经开区负责,园区以下河道治理由水务局和干杉镇负责,并由干杉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建设业主。工程投资约 800万元,目前该项目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启动招投标程序,预计明年汛期前可完工。第 第 7 27 号“关于果园镇金江坝水库彻底清淤”的建议。我县拟定了 3 个清淤方案:一是全面清淤,需约 8000万元;二是保留中心洲,上游部分不清理,清淤量约一半,估算约 4000 万元;三是简单清理,仅将河流主河槽进行清理,估算约2000 万元。方案制定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由水建投牵头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向银行融资或按照 PPP 模式对该水库进行全面清理,预计明年 1 月可组织项目施工招投标。第 第 2 42 号“关于维修北部偏远村组渡槽”的建议。金井镇涧山村新坪、羊角山组渡桥是指金井水库低干渠横跨金井河的引水渡槽,目前渡槽引水功能运行正常,但已不具备且无必要再承担交通桥梁功能。县人民政府考虑到两岸群众交通便利,决定对原盖板、墩台进行整修加固,
并增设防护栏杆,目前渡桥加固改造已全部完成。第 第 4 74 号“关于打造生态有机农业示范乡镇”的建议。现已将双江生态有机产业园已纳入了“一区八园”建设范畴,在加强“罗代黑猪”品质资源保护的同时,加快推进生态有机产业发展。将双江镇纳入了全县城乡一体化试点范畴,安排专项引导资金铺排了沿河市民活动广场等重点项目。将双江镇赤马村、青山村纳入了全县美丽乡村示范村范畴,连续 4 年每年每村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30 万元,重点支持村内路网、美丽庭院、产业基地建设,结合“零碳海宁县·美丽乡村行”系列活动,宣传推荐双江镇的生态有机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民俗风情。
6 6 、社会管理类已落实到位。
第 第 5 45 号“关于加强乡镇摩托车偷盗打击力度”的建议,由县公安局承办。县公安局接到该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按“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刑侦大队负责办理。刑侦大队深入各乡镇,针对偷盗摩托车的发案、防控情况认真进行调研,在广泛征求代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成立“涉车类案件侦查组”,配备专职视频、网技民警对全县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分析研判,重点打击。自该小组成立以来,我县共抓获盗窃电摩嫌疑人员百余人,破获案件 260 余起,追回被盗电动车 40 余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加强在视频建设、电摩车辆管理、宣传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力争做到控发案、快侦破、快打击的效果。
三、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办理,实现“三到位”。
对于今年收到的 97 件建议,县政府办创新工作机制,每件建议都经过初交办、改办、再交办等系列程序,并由常务副县长亲自将办理任务交付各承办单位,提出了严格的办理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三步走”。
首先是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将承办单位的初步办理方案告知各位人大代表,充分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是对会办意见进行反复校对整理,确保意见全面、清楚,符合实际;再次是呈交县领导审阅,严格把关。每件建议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县长审阅后,以红头文件函复代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三过硬”。为避免部分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在今年的建议交办会上,常务副县长将建议逐一落实到相关科局,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促落实,承办人员抓办理”的工作模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必须要有“硬措施”。同时,各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对其领办的建议进行督办,确保办理工作成为各承办单位的“硬任务”、“硬指标”。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突出“三督办”。首先是日常督办,印发了《海宁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严格办理工作“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同时采用电话督办、短信督办等形式,密切跟踪各单位的日常办理落实情况;其次是重点督办,对 12 件重点建议分别由分管副县长重点领办和督办;再次是集中督办,7 月 21 日,由杨忠文常务副县长带
队,县政府办牵头,邀请人大副主任唐俊兴,会同县人大选联工委、政府督查室和秘二科组成督察组,对财政局、公安局、国土局、环建投、交通局、旅游局、农业示范区、水务局等 8 个部门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俊兴副主任在专项督查中就相关办理流程、落实方案和办理实效等方面进行了指导,有力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圆满完成,得益于在座各位的亲切关心与有力指导,得益于县人大代表们的大力支持与充分理解,凝聚了各方面领导、各部门与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与创造性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全面改进提升办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二是进一步巩固成果,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落实答复事项,努力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不辜负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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