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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社会组织发展

时间:2025-08-03 06:24:30 浏览次数:

 第十二章

 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 青年社会组织是共青团领域使用的一个有关社会组织的属概念,近年来使用得越来越多。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的分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并没有青年社会组织这一类,但是,青年社会组织有自身的特点且体量大,共青团作为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发挥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功能。这既是保持和巩固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工作格局的客观要求,也是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本文在分析当前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环境的基础上,依据社会组织的逻辑,有针对性地提出扶持和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工作格局中的青年社会组织 进入 20 世纪,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和人类心灵的创伤,使人类普遍更加珍惜生命权。特别是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一场被称为“全球性结社革命”的运动席卷全球,以各种名义出现的社会组织以过去不曾有的姿态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应运而生,并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开始登上历史舞台。青年作为需求最为旺盛、思想最为解放、交流最为活跃的群体,组织化需求更强烈,这就决定了他们加入社会组织或主动发起成立社会组织的人数众多。有人说,绝大多数社会组织是青年社会组织,这句话说得不够准确,而且有夸大之嫌,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青年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由于存在党联系青年的共青团组织,因此青年社会组织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他们依靠聚合青年群体、满足青年需求,反映青年诉求、促进青年参与等比较势,逐渐从共青团的外围转变为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所长邓希泉所言:“青年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主体性力量,相当多的社会组织以服务青年成长、解决青年问题为组织任务的重要内容,推动了新的青年组织生态的形成,青年与社会发生联系,越来越依靠青年社会组织作为中介和载体而实现,青年社会组织与共青团的关系,日益成为团青关系的重要内容和影响因素,共青团在破解‘两大课题’和完成‘两大任务’中,要以区域化组织格局为枢纽作用的组织依托和物质基础,构建充分发挥共青团枢组作用的新型青年社会组织。” (一)青年社会组织的概念 关于什么是青年社会组织,团中央并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

 2011 年 7 月 14 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民改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青年社会组织是以 40 周岁以下青年为主体,自发成立、自主运作、自我管理,以促进社会公益、引领主流健康文化、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为目的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法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和暂未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但在发挥积极作用的青年社会组织。

 学术界对青年社会组织概念的界定,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研究者认为“所谓青年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以青年为主要参与主体或以青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重点为前者。这些组织可以是他组织的青年社会组织,也可是自组织的青年社会组织。”①有研究针对青年社会组织中的青年社团进行了界定,认为“青年社团是指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青年,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目的自愿结成、有规范的章程,完整的组织结构,无论是为社会提供服务还是团体内部自我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既包括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青年社团,如青年律师协会等,又包括在团体、单位内部登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青年社团,如各种青年沙龙、志愿者协会等,还包括大量既没有获得法人资格,也没有在其成立单位内部进行登记、注册的爱性青年社团”。也有研究者提出青年新社会组织的概念,认为“青年新社会组织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涌现出来的,由青年发起成立,以青年为主要成员,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

 上述关于青年社会组织的概念,均偏重于强调青年是青年社会组织的主体,均强调既包括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也包括未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这种概念界定与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定义的最大区别在于登记注册与否,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组织,都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以及免于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不能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共青团开展青年社会组织工作很难获得民政部门的支持,在我们]看来,青年社会组织属于社会组织,它自然不应该脱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它的界定,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也不能脱离社会组织管理的框架。因此,青年社会组织应当主要是指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考虑到我国社会组织还处在发展阶段,以及青年社会组织自身的特点,可以将那些通过扶持和

 培育后能够达到登记注册的要求,并能够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青年社会组织纳入其中,当然,这就涉及一个下文要讨论到的问题,即共青团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问题 (二)青年社会组织的比较优势 作为青年人自己的组织,青年社会组织较之其他类型的组织当然是对自己人更有吸引力。青年社会组织拥有参与和加入相对自由便捷、组织机构较为松散、组织生活也较为轻松等优点,对青年人来说“更接地气”。青年社会组织也没那么官方,非政府性与非营利性增加了青年的亲切感。青年社会组织很宽容,能够凭借其低门槛性、开放性等特点,为各阶层、各领域青年提供全方位,立体化个性化的便利和服务。形象一些,打个比方:如果说体制外的青年仿佛宇宙中的行星,那么青年社会组织就像吸引行星的恒星,团组织则更像汇聚无数恒星的星系,为他们提供发光发热的舞台,也给予他们自由成长的空间。既然青年社会组织拥有如此多的比较优势,就应该在挖掘其比较优势的同时,突显其独有功能按照组织学的观点,群体的力量数倍于个人力量的简单叠加。青年社会组织的首要功能就在聚合青年,聚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利益,以期实现资源的最大化整合与目标的最大化实现,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社会中影响较大,发展较好、组织较为稳定的,往往是以动员社会资源为主要功能的青年自组织,在 2008 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大量青年社会组织不仅动员社会力量提供了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面且也借此聚合了大量青年,加入自己的组织,在结束抗震救灾的任务后,不少组织仍然存续。

 青年的需求是方方面面的,他们对各种新生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爱好休闲与娱乐,关注自身的发展成才,关注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尝试通过一定的途径、渠道和行动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满足或实现这些需求的普遍方式,就是组建或加入各种青年社会组织。比如,青年社会组织以满足青年在交友,休闲,娱乐上的需求为基点,也挖掘青年自身的力量解决青年婚恋、生活,帮困等现实问题。

 青年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或渠道来反映自己的诉求。青年意识到,单个个体的意见无足轻重,往往不能引起重视,也无法形成足够改变结果的压力和影响力,所以,他们需要组织起来,发出同一个声音,以群体的力量来增加诉求的分量。

 在传统体制下,青年参与往往是被动和单一的,主要通过各级党

 困组织进行政治号召、下发文件或社会动员等方式进行。当前,社会的多元发展导致了包括青年在内的社会公众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日益多元化。青年的社会参与更多地表现为“主动式”和“个性化”参与,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参与的领域和内容更加广泛。当然,在参与社会的过程中,也存在情绪化的倾向。一旦一个青年社会组织开始参与社会,它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封闭的内部组织,而是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社会组织。

 (三)青年杜会组织与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工作格局 当前,青年社会组织繁荣兴起,规模不断扩大,作用持续增强,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当代青年实现自我发展、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社会组织领域的一股不容忽视的新兴力量,并对共青团与青年的关系以及共青团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各类青年组织把广大青年组织起来,这是适应青年日趋多样的社会结构和利益诉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教育青年和引导青年的纽带,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共青团政治认同度高。组织网络健全,社会联系广泛,社会动员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拥有大量动员载体和品牌,具备对青年社会组织发挥引导、管理、服务功能的天然条件,依托共青团把广大青年组织起来,既中知适应青年日趋多样的社会结构和利益诉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这方面共青团组织“广阔天地大有可为”,但是,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吸引力,影响力,凝聚力,都不是必然形成的,也都不是能够必然保持下去的。若要保持和巩固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工作格局,需要共青团进一步重视和做好青年社会组织的有关工作,需要共青团在扩大联系、正面引导,广泛凝聚青少年社会组织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基于青年社会组织的上述比较优势和功能作用,同时随着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变化,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的共青团,对青年社会组织性质,地位,功能和作用的认识愈加清晰。起初,青年社会组织由于作用发挥有限,参与人数少,发展规模小,更多地被称为“草根社会组织”,缺乏维系并扩大组组规模的足够资金,缺少代表组织合法性辩护的政府支持,缺少足够技术人员来实现组织变革与创新等的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伴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不断加速,单位体制

 趋于瓦解,青年的分层分化态势开始出现并日趋明显,使青年生存状态呈现出单位化、原子化和自组织化并存的局面,这时共青团中央提出“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要求,客观上要求必须须通过成立青年自组织,实现对体制外青年的再组织。如此一来,青年社会组织开始由以往的他组织转变为自组织。团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高度关注青年自组织,加强同青年自组织沟通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青年自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此后,青年自组织就成为共青团的工作重点,也成为共青团和青年问题研究相关领域的重要课题。

 在使用“青年自组织”的过程中,也使用过“青年民间组织”的概念,2007 年 6 月 4 日,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春华到上海调研时强调:“共青团必须正确面对青年民间组织迅猛发展的现实,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把它们纳入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格局。” 党的十七大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民间”是与“政府”“官方”相对应的,反映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中“官”与“民”相对应的角色关系,容易让人误解民间组织是与政商对应甚至是相对立的。因此,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党的十七大之后,随着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认识愈加明确,对其作用发挥愈加重视,青年自组织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受到了青年的广泛欢迎。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2013年 8 月,团的十七大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青年社会组织”概念,团的十七大为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并将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到了战略高度,意味着青年社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认可和重视。2014 年 1 月11 日,团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就如何凝聚青年社会组织做出了详细规划,提出“经过 5 年努力,力争实现对有一定规模的青年社会组织密联系,有效服务,使之成为共青团组织延伸手臂、增强活力的重要做托”的发展目标。

 二、共青团扶持和培育青年社会组织的新探索 近年来,各级共青团组织从服务“个体化”的青年进一步转向服务“组织化”的青年,通过各种枢纽和“同心多层”的组织体系来整合各类青年社会组织,进而影响、引导、凝聚青年。在团中央的正确引导下,各地共青团主动出击,创造性地开展探索性实践,发挥组织资源和联系广泛的优势,用共青团的真诚服务激发青年社会组织的活

 力,取得了丰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凭借共青团的支持型平台,青年社会组织开始成为青年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空间。

 (一)高度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共青团在青年社会组织中的核心地位 明确共青团在青年社会组织中的核心地位,是共青团张化对青年社会组织联系、服务和引导的前提。近年来,各地共青团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从组织机构上,努力把广大青年社会组织纳入青年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和不断完善青少年社会组织领导体制,由此延伸共青团的工作手臂,吸引、凝聚更多的青年紧密团结在共青团周围。

 2008 年年底,上海市团委在全国省级(自治区、直轴市)团委中设立了第一家青年社会组织工作部(内设在地区工作部),该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市委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统筹,研究和协调共青团参与社会建设的相关规划和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共团组织开展青年自组织及其他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团建工作及社会领域各类青年人才的凝聚、培养和举荐工作等。2010 年年底,上海市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团市委成立独立内设部门。

 2012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成立青年社会组织工作部,其具体职责是:发挥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的功能,运用网络、沙龙、论坛、志愿活动等建立广泛的联系;针对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资金、政策、项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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