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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机构规章制度

时间:2025-08-02 19:25:15 浏览次数: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机构规章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学生营养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领导小组应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财务、质量、价格、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至少应召开 2 次以上专题会议,将合理化建议及时落实。

 2.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检查与指导工作。主管领导要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要做到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安全、质量、卫生、专项资金使用、食品配送、食用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3.学校必须设立独立的营养改善计划账目。学校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营养餐成本,确保营养餐质量和数量。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餐费用支出。

 5.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6.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应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统计、上报、维护等工作,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负第一责任。

  7.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凯里市板溪九年制学校

 201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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