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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8-02 06:42:31 浏览次数:

 X XX 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市场监管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督促卷烟零售户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着力推进公开便民、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XX县范围内依法登记并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经营户31户,抽查比例为 10%。

 三、抽查事项 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1.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 2.规范经营情况。

 四、组织实施 抽查工作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11 月 25 日前)。按照市场主体和

 执法人员信息,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检查“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11 月 30 日前)。根据“一企一表”,形成检查组,组织实施抽查工作。检查组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抽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办案部门。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11 月 30 日前)。抽查结果共九种,分别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以及其他。

 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

 谁公开”的原则,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一企一表”中抽查结果内容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 100%。后续对检查对象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执法检查机关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总结完善阶段(12 月 30 日前)。检查单位要认真回顾开展抽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总结提炼,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建立一企一档检查卷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实地核查记录表、实地核查照片、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参加抽查的辖区管理所、稽查队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信息报送。参与检查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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