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20)16 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有效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人群监测
1.对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进行监测。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每日对发热门诊接诊的所有发热病例、门急诊和住院病例中出现的不明原因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患者,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
测,12 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告结果,结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做到新冠肺炎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在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同时报告县卫健局。
2.对重点场所人员进行监测。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者,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对入境人员开展监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所有入境人员,按规定时限开展症状监测和实验室检测;对解除隔离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并进行 2 次核酸检测。
4.对纳入社区管理的高危人群开展监测。乡镇各单位、各村明确责任人,开展基层网格化管理,在辖区内开展往来人员摸底和健康监测登记,对纳入社区管理的入境人员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等进行发热和呼吸道等症状监测。一旦辖区内出现发病例,乡村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定的防控范围,组织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民警等开展逐户排查,发现 14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立即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5.对公共场所的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在“两站一码头”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宾馆等场所,开展进出人员体温监测。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登记信息并及时报告当地卫计部门,同时依据流程配合做好科学处置。
6.对药品销售情况及购药人员开展监测。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启动退烧、止咳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各零售药店按要求填写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做好药品购买人和使用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体温信息以及有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登记,每日将上述信息报送给药品监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告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由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二)开展环境监测
1.对农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开展监测。XX 镇卫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经营场所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对销售档口环境、案板、器具物表、贮存冰箱以及冷库内表面、运输车辆、下水道污水、卫生间、洗手池表面等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2.对医疗机构环境开展督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每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重点针对发热门诊进行督查。
3.对冷链食品开展监测。市监分局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冻水产品和肉类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合
实际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适当加大抽检量,并按照相关规程延长留样时间。
(三)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预警
1.收集报送信息。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症状体征监测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住院异常病例监测网络等,每日上报相关信息;镇九年制学校利用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开展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监测,并对缺课(缺勤)的师生员工就诊结果进行追踪,对监测系统产生出的预警事件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置;网信部门利用舆情监测系统、派出所利用人口居住和活动轨迹等信息系统、药品监管部门利用零售远程监管系统、通信管理部门利用人口流动和健康码查询核验等信息系统,按要求将数据推送至县级大数据管理中心,并汇聚至县大数据管理中心。乡级大数据管理中心依托江苏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部门间信息互通渠道,按照疫情防控需求提供信息共享技术支撑。海关部门利用海关总署疫情防控数据上报系统按要求及时上报进口冷链食品核酸监测相关信息。开通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 XXX、12345 政务热线等),鼓励居民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
2.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监测信息,定制生成疫情相关各类监测数据报表,逐步实现每日、每周
监测数据可视化展示与自动化分析。成立由乡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定期分析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预警响应建议。
3.预警响应。镇卫计中心收到各相关部门监测发现的新冠病毒阳性监测信息后,发现病例或者密切接触者进入其他省份的,立即逐级报告至上级卫生健康部门,镇卫计中心根据多渠道监测数据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并向乡政府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乡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程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升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监测报告、传染源控制、自我控制、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工作。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办公室和 XX 各村(社区)、镇各单位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点与面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相结合、常规监测与强化监测结合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社区责任,做好各项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细化任务分工
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明确部门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职能和工作特点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物质到位、培训到位、责任到位。
(三)落实经费保障
政府及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对样本采集和检测实验室建设、数据信息采集、报送和分析等工作予以资金支持和保障,确保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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