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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风险源管理

2025-08-28人已围观

1.7、风险源管理
  1 1. .7 7 、 风险源 管理

  1.7.1、风险源辨识及评价 ⑴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对风险源进行辩识、风险评价,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并建立台帐。

  图 1-7-1

  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

  图 1-7-2

  重大危险源清单

  ⑵施工前应将本工程的重大风险源清单及防范措施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⑶针对重大风险源,应制定专项方案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⑷建立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监控预警机制。重大风险源的施工过程中,

  按照标准制定相应的预警值和警戒值,通过监控量测数据严格指导施工。达到警戒值时监控量测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准备应急预案的启动。

  ⑸重大危险源应进行动态管理,项目部在不同施工阶段、风险变更时对重大危险源及时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对重大风险源实施过程中的监控措施及时进行评价、完善。

  ⑹施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配置相应的应急设备、物资。

  图 1-7-3

  应急物资储备

  ⑺根据《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⑻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牌”,明示施工现场各部位危险的存在,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牌”必须及时更新。

  图 1-7-4

  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⑼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经项目安质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⑽所有重大危险源规避结束后应进行经验总结,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情况、主要施工方法(详细总结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材料)、规避所用的时间、监控量测数据及有关数据统计。

  ⑾项目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⑿企业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中企业、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带班领导需亲自记录。

  1.7.2、主要风险源控制 1.7.2.1、深基坑围护结构施工 ⑴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支护、开挖、检测等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 3M 或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⑵开挖深度超过 5M 或未超过 5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⑶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须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⑷基坑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⑹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⑺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给现场配备有效的应急设备和应急材料。

  ⑻基坑支护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当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支护结构承载能力;当人工拆除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做好物体打击、高出坠落等防护措施。

  ⑼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垂直交叉作业时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基坑内作业环境应具有足够的照明。

  ⑽当土方开挖范围内有各种管线的,在开挖作业的全过程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图 1-7-5

  管线保护标识牌

  图 1-7-6

  施工区域管线保护

  ⑾在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明确采用何种支护方式。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常用的基坑支护方式为排桩或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而内支撑一般分为混凝土支撑和钢支撑。

  ⑿基坑支护结构的横支撑上不得堆放材料、机具或其它重物。

  图 1-7-7

  施工现场混凝土支撑

  图 1-7-8

  施工现场钢支撑

  1.7.2.2 、深基坑降水施工 ⑴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如设置降水井(降水井口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待基坑内水平面降至一定程度后方能进行基坑土方开挖。

  ⑵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放坡开挖时,

  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水措施。

  ⑶基坑底四周应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

  ⑷降水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以检查抽水设备、抽水与排水系统能否满足降水要求。试运行期间,应记录好水位观测孔的出水量,水位下降值等数据,以验证抽水量与下降速度能否满足降水设计要求。根据降水试运行结果,对降水方案进行合理调整,并对有质量缺陷的降水井等进行重新布设。

  ⑸降水运行时,做好各井的水位观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观测孔的水位测定,及时掌握井内水位的变化情况。

  ⑹基坑降水井的保护 主要采取了以下降水井保护措施:

  ①井管下放前,用铁丝绑扎牢固滤网。

  ②孔口用铸铁井盖进行覆盖,防止出土过程中泥土掉进井内。

  ③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挖掘机司机等进行交底,强调井管的重要性;并在开挖后对井管进行切割,防止开挖时机械对井管进行碰撞破坏。

  ④对于降压井,在支撑处用钢丝对井管进行捆绑固定。

  图 1-7-9

  降水井保护

  1.7.2.3、深基坑开挖 1.7.2.3.1、深基坑开挖要求 ⑴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⑵基坑开挖需进行爆破施工的,必须编制爆破工程施工方案,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爆破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爆破

  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专业资格证上岗作业。

  ⑶基坑开挖应按设计、所审批方案要求进行分层、分段开挖,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 1M,并及时完成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当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时,禁止提前开挖下层土方。

  ⑷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⑸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及时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技术开挖。

  ⑹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封闭。经基坑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或结构工程施工。

  ⑺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

  ⑻基坑周边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荷载值。

  图 1-7-10

  深基坑土方开挖

  1.7.2.3.2、深基坑开挖监控 ⑴基坑开挖前应编制检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⑵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①支护结构;②地下水状况;③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④周边建筑;⑤周边管线及设施;⑥周边重要的道路;⑦支撑轴力;⑧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各监测对象的监测点布置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的要求。

  ⑶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跟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

  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⑷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

  ⑸当基坑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①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或变化速率加快。

  ②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③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④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⑤周边地面、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⑥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⑹当基坑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①监测数据的累计值达到监测报警值。

  ②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时。

  ③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④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⑤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⑥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1.7.2.4、高大支模架工程 1.7.2.4.1、总体要求 ⑴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⑵模板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跨度 18m 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平方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⑶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

  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⑷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⑸进场的模板及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立杆、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⑹在高处安全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并应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⑺模板工程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爬支模上下。

  ⑻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并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⑼模板工程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1.7.2.4.2、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系统(可用一般模板系统,不可用于高大支模系统)

  ⑴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的管理 ①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抽样复试,抽检数量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扣件在每次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杆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②施工现场应建立钢管、扣件及其它配件的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其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和质量检验等情况,防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扣件在施工中使用。送检不合格的应有退场记录。

  ③施工现场进行各类钢管脚手架、支模提醒搭设过程中,对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扳手抽查,保证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 40N.m,且不大于 65N.m,抽样检测数量和质量判定标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2.5 的规定。

  ⑵模板支撑系统宜采用直径 48.3x3.6mm 钢管搭设,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中规定 Q235 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 Q235A 级钢的规定。不得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钢管扣件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规定。

  ⑶模板支撑系统的立杆数量和间距、梁的承重杆的数量、架体的布距、水平杆及木枋的间距等参数均应经专项施工方案计算确定。

  ⑷立杆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立杆上。钢管立柱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型支托与楞梁之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⑸高支模示意图

  图 1-7-11

  车站梁、板、侧墙模板支撑示意图

  ①高度大于 8m、跨度大于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5KN/平方或集中荷载大于 20KN/m 的支模板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②体系必须有自身的稳固性或已有的结构性可靠连接。

  ⑹满堂支模架剪刀撑构架要求 ①普通型 Ⅰ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 5m~8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5m~8m。

  Ⅱ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支撑高度超过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 15KN/平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 的支模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 8m。

  ②加强型

  Ⅰ当立杆纵、横间距为 0.9mx0.9m~1.2mx1.2m 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 4 跨(宜小于 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为 4 跨。

  Ⅱ当立杆纵、横间距为 0.6mx0.6m~0.9mx0.9m 含(0.6mx0.6m,0.9mx0.9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 5 跨(且小于 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5 跨。

  Ⅲ当立杆纵、横间距为 0.4mx0.4m~0.6mx0.6m(含 0.4x0.4,0.6x0.6)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 3m~3.2m 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3m~3.2m。

  Ⅳ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应为 45~60 度,水平剪刀撑与支架(或横)向夹角应为 45~60 度。

  1.7.2.4.3、碗扣式模板支撑体系 ⑴模板支撑架应根据所承受的荷载选择立杆的间距和步距,底层纵、横向水平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小于或等于 350mm,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 0.7m. ⑵模板支撑架斜杆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当立杆间距大于 1.5m 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道高专用斜杆,中间每排应设置通高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

  ②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 1.5m 时,模板支架四周从底到顶联系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联系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 4.5m。

  ③剪刀撑的斜干与地面夹角应在 45°~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

  ⑶当模板支撑架 大于 4.8m 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 4.8m。

  ⑷当模板支撑架周围有主体结构时,应设置连墙件。

  图 1-7-12

  支架斜撑设置

  图 1-7-13 碗扣式节点构成

  1.7.2.4.4、隧道模构造与安装 ⑴组装好的半隧模板应按模板编号顺序吊装就位,并应将 2 个半隧道模顶板边缘的角钢连接板和螺栓进行连接。

  ⑵合模后应采用千斤顶升降模板的底沿,按导墙上所确定的水准点调整到设计标高,并应采用斜支撑和垂直调整模板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再将连接螺栓拧紧。

  图 1-7-14

  隧道模板台车拼装示意图

  ⑶支卸平台构架的支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支卸平台的设计应便于支卸平台吊装就位,平台的受力应合理。

  ②平台桁架中立柱下面的垫板,必须落在楼板边缘以内 400mm 左右,并应在楼层下相应位置加设临时垂直支撑。

  ③支卸平台台面的顶面,必须和混凝土楼面齐平,并应紧贴楼面边缘。相邻支卸平台间的空隙不得过大。支卸平台外周应设安全护栏和安全网。

  1.7.2.4.5、高大支模验收

  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高支模体系验收,强化高支模搭设交底、材料质量进场验收与复检、支模架基础验收、搭设过程验收、搭设完成验收等工作并留存检查验收记录。

  ⑴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

  ⑶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⑷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 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 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⑸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 100%检查。

  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图 1-7-15

  隧道模板台车拼装示意图

  ⑺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⑻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1.7.2.4.6、模板拆除要求

  ⑴模板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⑵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并报监理审批。

  ⑶模板拆除应设置警戒区,作业区应设围挡,其内不得有其他工程作业,并设专人负责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⑷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他后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⑸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尺寸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7.2.5、盾构施工 1.7.2.5.1、盾构吊装(拆除)过程控制 ⑴盾构机吊装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吊装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等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焊工、起重工、司索等作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盾构机吊装选用的钢丝绳、卸扣、卡环等应经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⑶盾构机上吊耳的焊接,应选择可靠的焊接工艺,并选择适应,合格的焊条,有技能熟练的焊工施焊,其焊接质量应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探伤检测合格,并有检查合格报告才能被使用。

  ⑷盾构机每次吊装前,应先试吊,试吊高度为 200-300mm,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⑸盾构机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戒区、并安排专人负责监护。

  ⑹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符合的,要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图 1-7-16

  盾构机现场吊装图

  图 1-7-17 盾构反力架安装实物图 ⑺大雨天、大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1.7.2.5.2、盾构始发 ⑴盾构机始发前,施工单位应对始发端头地层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必要时采取针对性的地层加固措施,选择合理的端头土体加固方法,确定合理的土体加固范围。

  ⑵盾构始发掘进前,应对洞门经改良后的土体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始发掘进;应制定洞门围护结构破除方案,应采用适当的密封措施,保证始发安全。

  ⑶盾构机始发前必须验算盾构反力架及支撑的刚度和强度,反力架必须牢固地支撑在始发井结构上。盾构反力架的整体倾斜度应与盾构机基座的安装坡度一致。

  ⑷盾构机始发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先由项目部有关部门检查确认,再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对盾构机各系统进行验收,签认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开始掘进施工。

  ⑸针对盾构机始发,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作业人员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须及时对项目部及有关部门联系。

  ⑹为了防止洞门密封失效,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洞门预埋件与车站结构钢筋连接要牢固。

  ②压板的固定螺栓要拧紧。

  ③避免盾构机姿态太差导致坏向间隙不均,使压板外翻。

  ⑺盾构始发端封门破除施工应采用人工或机械,禁止爆破。

  图 1-7-18 盾构机始发现场 ⑻盾构始发掘进过程中应保护盾构的各种管线,及时跟进后配套台车,并对管片拼装、壁后注浆、出土及材料运输等作业工序进行妥善管理。

  ⑼盾构始发掘进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盾构的姿态和推力,并加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掘进参数。

  1.7.2.5.3、盾构掘进 ⑴应有盾构掘进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方案进行,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⑵盾构法隧道施工期间,应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进行监测;对重要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网应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保证邻建(构)

  筑物和地下管网的安全。

  ⑶盾构掘进过程中应针对盾构姿态产生重大偏差、遇有障碍物、管片发生损坏与渗漏、变形过大等突发状况编制应急预案。

  ⑷应对特殊地段和地层等制定专项施工安全及监测方案,并应有施工及监测记录。

  ⑸盾构掘进中应实时监测掘进姿态,应及时预警和纠偏,并应相关记录。

  ⑹掘进过程中掘进量应与出土量、注浆量相匹配,如有异常或喷漏等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进行地面探孔检查。

  ⑺盾构刀具更换应制定专项方案,应有专门的开仓作业流程,并应有实施记录。

  ⑻同步注浆应严格控制注浆参数,并应有注浆记录。

  ⑼应有盾构调头、过站和解体的专项方案,同时应有完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⑽应有隧道内运输的专项方案,并应经审批。

  ⑾盾构及配套设施应定期检修和保养,并应有记录。

  ⑿盾构法隧道施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

  1.7.2.5.4、盾构接收

  图 1-7-19

  盾构机接收现场 ⑴盾构接收前后应制定接收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接收掘进、管片拼装、壁后注浆、洞门外土体加固、洞门围护破除、洞门钢圈密封等。

  ⑵盾构到达接收工作井 100m 前,必须对盾构轴线进行测量并调整,保证盾构准确进入接收洞门。

  ⑶盾构到达接收工作井 10m 内,应控制盾构掘进速度、开挖面压力等。

  ⑷、应按预定的破除方法破除洞门。

  ⑸盾构主机进入接收工作井后,应及时密封管片与洞门间隙。

  ⑹盾构到达接收工作井前,应采取适当措施,使拼装管片环缝压密实,确保密封防水效果。

  ⑺在接收托架安装前,要复测车站底板及洞门环板中心标高,保证接收托架高程定位准确。

  1.7.2.5.5、隧道内施工运输 ⑴一般规定 ①盾构隧道施工运输应根据隧道直径、长度、纵坡、盾构的类型、掘进速度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运输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运输能力应满足盾构掘进与管片拼装要求。

  ②隧道内水平运输宜采用轨道运输方式,垂直提升采用门式起重机、汽车吊、履带吊等提升方式。

  ③应根据最大起重重量对提升机和索具、挂钩、杆件承载力等进行验算。

  ④水平运输和垂直提升应采取防溜和防范措施。

  图 1-7-20

  隧道内水平运输图

  ⑵水平运输 ①水平运输的轨道应保持平稳、顺直、牢固,并应进行养护。

  ②长距离掘进时,宜在适当位置设置会车道。

  ③牵引设备的牵引能力应满足隧道最大纵坡的运输重量的要求。

  ④车辆配置应满足出渣、进料及盾构掘进速度的要求。

  ⑤轨道未端设置临时侧挡。

  ⑶电瓶车的使用 ①电瓶车应由电瓶车司机专人驾驶,且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并经过专项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开车前,应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并填写好检查记录。主要检查起制动,电气制动、手制动是否正常。不正常不得开车。

  ③平板车前后连接应安全可靠,除有了正规连接外,应左右两侧安装副连接保险连接。

  ④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滚动物件或零星小件必须捆绑牢固或装入箱槽内。

  ⑤电瓶车严禁违章搭乘人员。

  ⑥电瓶车在井口行驶、盾构机台车内行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视线或环境复杂的,应由人为司机引路。司机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不得开车。在隧道内接收任何停车信号司机都必须立即停车。

  ⑦电瓶车动车前,必须鸣笛警示。

  ⑧车辆在行驶中严禁任何人爬上、跳落。

  ⑨电瓶车正常行驶限速为 10km/h,岔道限速 3km/h。转弯时必须放慢速度靠近台车 100 米距离时,限速 5km/h,并鸣笛警示。

  ⑩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运行中严禁将头、手、脚伸出车外;司机离开电瓶车时,应使气刹处于完全制动状态,并刹紧手刹。如较长时间离开电瓶车,还应切断电源;电瓶车停车时需放置防溜贴鞋。

  ⑷垂直提升 ①垂直提升方式应根据工作井深度、盾构施工速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②提升设备的提升能力应满足出渣、进料要求。

  ③垂直提升时,应根据安全需要采取稳定措施。

  图 1-7-21 垂直运输(龙门吊)

  图 1-7-22 垂直运输(管片运输)

  ④垂直提升通道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⑸隧道内气体检测、通风

  图 1-7-23 隧道内通风管

  图 1-7-24 气体检测仪

  通风管

  ①应根据盾构设备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方法、进度和隧道掘进长度等条件,选用适用的通风方式、通风设备及隧道内温度控制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②进入隧道作业,必须使用专用仪器检测隧道内可燃性或有害气体的浓度,需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方可进行作业。

  ③隧道内施工作业环境气体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Ⅰ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得小于 20%。

  Ⅱ瓦斯浓度应小于 0.75%。

  Ⅲ有害气体浓度:一氧化碳不得超过 30mg/平方;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按体积计);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不得超过 5mg/平方。

  ④隧道内作业温度不得高于 32 度,噪声不应大于 90dB。

  ⑤隧道通风的作业是将钻孔、爆破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及灰尘、机械设备排出的尾气等短时间内排出洞内,并将新鲜空气输送到施工作业面。隧道通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Ⅰ应采取机械通风(通常选用压入式通风)。

  Ⅱ按隧道内施工高峰期人数,每人需提供新鲜空气不得小于 3平方/min,隧道内最低风速不得小于 0.25m/s。

  1.7.2.5.6、联络通道施工 ⑴施工方案 编制联络通道施工专项方案,按照程序审批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交底。

  图 1-7-25 联络通道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

  ⑵冷冻施工 ①冷冻法施工前应对周围建(构)筑物、水文、地质进行了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②、在冻结孔开孔前,为提高孔口附近地层稳定性,应预先进行双液壁后注。

  ③冻结孔、测温孔、卸压孔应按照设计要求布置;并有保证其钻孔精度的措施。

  ④通过放在冻结帷幕内的测温孔实测温度,进行判断分析冻结帷幕的发展速度;综合分析冻结盐水温度及去、回路温度差值;卸压孔上测量的冻胀压力情况和在冻结帷幕上打试探孔进行实地测试。

  ⑤在联络通道开挖时须在隧道内设置了预应力支架,以防止打开预留钢管片时隧道变形和破坏。

  ⑥在联络通道衬砌中预埋压浆管,以便采用注浆方式以补偿土层融沉。注浆应配合冻结帷幕融化过程进行,注浆材料以双液浆为主,单液浆为辅。

  图 1-7-26 冷冻站

  图 1-7-27 冷冻管及集配液圈

  图 1-7-28 冻结情况检查

  图 1-7-29 防护门验收

  图 1-7-30 拉洞门

  图 1-7-31 土方开挖

  图 1-7-32 衬砌钢筋绑扎

  图 1-7-33 井帮温度检测 ⑶矿山法施工 ①开挖前应进行降水井施工,临时加强支撑安装。

  ②为了保证联络通道洞门钢环拆除时不发生土方坍塌及涌水,在拆除管片前,应对以联络通道所在管片为中心前后各 5 环管片(即共 10 环管片)背后采用双液浆进行二次注浆,充分填充壁后空隙及止水,使这片区域的土体形成整体。

  1.7.3、安全监测 1.7.3.1、测点埋设 ⑴管理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⑵管理要求 现场测点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及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埋设,并做好测点埋设记录表。

  表一:沉降(位移)监测点埋设记录表 表二:测斜(水位)管埋设记录表 表三:应力计埋设记录表

  表四:反力计埋设记录表 ⑶控制网基准点 开挖一个坑底长与宽不小于 500mm,深度大于 800mm 梯形的孔洞,然后利用混凝土将测量标志埋入,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以测试。

  图 1-7-34 埋设于土体内的基准点

  图 1-7-35 强制归心监测工作基点

  图 1-7-36 埋设于建筑物上的水平位于基准点

  注意事项:基准点的埋设位置选取时需要考虑土体的适合程度,基准点周边对测量精度有影响的因素(如承包工地、马路等),以保证基准点在使用期间无明显变化。强制归心墩埋设需要在基坑影响范围以外的地方,如果强制归心墩在基坑开挖范围内,在监测时一定要与监测控制点进行联测。

  1.7.3.2、围护墙(桩)顶部水平位移、竖向位移 每 20~30m 或每个施工段两侧围护顶部设置测点,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局部重要部位可加密,且每侧边监测点不少于 3 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为共用点,布置在围护墙(桩)侧向变形(测斜)监测点处,且两根支撑中间部位,用油漆编上号码。

  图 1-7-37 围护墙(桩)位移监测点

  注意事项:墙(桩)顶部测点埋设时,注意监测点的正上方不能出现障碍物,防止监测时三角觇牌无法整平情况出现。

  1.7.3.3、围护墙(桩)深层水平位移

  图 1-7-38 钢筋笼埋设测斜管 每 20~30m 或每个施工段两侧的围护墙(桩)内各布设一个测斜孔,重点部位可适当加密,中间部位宜布置监测点,每侧边(或每一开挖段)监测点不少于 1 个。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桩)深。当围护墙(桩)内测斜管失效时,应在对应位置的坑外土体中设置土体深层水位位移监测点,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 1.5 倍,布置深度应大于围护墙(桩)以下 5~10m。

  注意事项:施作过程中,做好管节的固定与孔底和孔口的密封,测斜管沟槽应与基坑所要监测的方向一致,测斜管埋设在迎土面一侧。测孔底部沉淀有泥沙时,必需使用高压水枪清洗。

  1.7.3.4、支撑内力 沿基坑纵向每开挖段应有一组支撑轴力监测点,环境要求较高时可适当加密,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三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在竖向宜保持一致。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撑内力较大、受力较复杂或在整个支

  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每个车站端头井斜撑上应至少设置一组轴力监测点。

  ⑴钢筋混凝土支撑和 H 型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 1/3部位,并避开节点位置。

  图 1-7-39 混凝土支撑轴力计埋设 注意事项:钢筋测力计在焊接好后要及时测量原始频率,混凝土浇好十五天后连续测量各钢筋计的频率不少于三次,确定频率稳定后记为各测点的频率初始值。

  ⑵钢管支撑宜采用反力计测试,监测点应布置在支撑的固定端。在安装钢支撑轴力监测点的位置用不小于 400*400*20 的钢板预先与地连墙焊接(钢围檩除外)。

  注意事项:施加预应力前分别测量各测力计的初始频率,施加预应力时同步采集频率,计算比较反力计测量得到的钢支撑轴力是否与施加的预应力相符。

  图 1-7-40 钢支撑轴力计

  图 1-7-41 埋设好的钢支撑轴力计

  1.7.3.5、地下水位监测 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宜布设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

  间距宜为 20~50m。相邻建筑、重要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外侧约 2m 处。水位监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 3m~5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水中。

  图 1-7-42 埋设好的水位监测点

  水位孔一般用地质钻机钻直径不小于φ89mm 孔,成孔后清洗干净孔内泥浆后,放入裹有土工布滤网的水位管,管壁与孔壁之间用净砂或碎石回填至离地表 0.5m 处,再用粘土进行封填,以防地表水流入。水位管用φ55mm的 PVC 塑料管作滤管,管底加盖密封,防止泥砂进入管内,下部留出 1.0~2.0m 深的沉淀管(管壁不打透水孔),用来沉积滤水段带入的少量泥砂,中部管壁周围钻 6~8 列φ6mm 左右的孔,纵向间距 5~10cm,相邻两列的孔交错排列,呈梅花形布置。管壁外包扎上滤网或土工布作为过滤层,上部再留出 2m 作为管口段(管壁不打孔),以保证封口质量。水位管口顶部 1m外套带螺纹盖的钢管,外部用混凝土浇好防止地表水进入水位管内,孔口尽可能不高出地表。

  注意事项:地下水位监测点必需在承包单位降水施工前十天外布设完成,在降水开始前采取初始数据。

  1.7.3.6、地表沉降 ⑴基坑 每开挖一段宜设一测量断面,监测断面宜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且每侧边至少设一组测量断面。每一测量断面在坑外监测距离宜大于 3倍开挖深度,每一测量断面上的监测点宜由内向外先密后疏布置,且不宜少于 5 个测点。

  对于硬化地面的监测点,先用全站仪将需要布设测点的位置先确定,然后用钻孔机打穿地表的硬化层后(孔径不小于 150mm)把长 30cm 直径为10cm 的监测点埋入孔内,再在监测点周边填满细沙防止监测点左右摆动。孔口用带有“测量标志严禁破坏”字样的铸铁孔盖盖住。

  图 1-7-43 土体沉降监测点埋设

  图 1-7-44 硬化层沉降监测点埋设

  注意事项:基坑边地面沉降点必需在地下连续墙承包前完成点位布设、及初始数据的采集,测点破坏后应及时补埋,同时做好地表沉降数据的接续工作。

  ⑵盾构

  图 1-7-45 盾构沉降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对于二、三级监测,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平面布置示意图如下图所示,布置平面范围不小于隧道边线以外 2H,且不宜小于 20m;在深厚淤泥质土层下,布置平面范围不宜小于 3H。垂直于隧道方向的间距宜按照“3m,5m,5m,10m,……”先密后疏布置,数量应根据现场环境确定,且单侧不少于 4 个点。

  1.7.3.7、周边管线变形监测 根据管线修建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位置。监测点宜布设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的平面间距宜为 15~25m。给水、煤气、热力等压力管线宜布设直接监测点。

  ≥2H(隧道顶埋深)隧道边线横向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由近及远先密后疏≤6m(5环)在建盾构隧道纵向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60m(50环)

  直接点法:在地下管线改排过程中,直接将钢筋埋置在管线上面,钢筋底部焊接分叉,安放在管线上。

  间接点法:在地下管线侧面打入一根同管线埋深长度的钢筋,测试管线周边土体的沉降量。

  图 1-7-46 管线沉降监测点埋设

  注意事项:直接点埋设时,测点周边一定要填充细沙,保证测点能真实的反应土体下方管线的沉降情况。

  1.7.3.8、建筑物沉降点

  图 1-7-47 建筑物城建监测点埋设 设于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 10~15m 一处或每隔 2~3 根柱基上,且每侧不少于3个测点。用电动钻具在选定建筑物部位钻直径不小于16mm,深度约 122mm 孔洞,孔洞内注入适量搅拌均匀的锚固剂(建议用植筋胶)。

  注意事项:建筑物沉降埋设时,需要考虑测点与测点上部 2m内无阻挡,保证沉降监测时标尺能竖立垂直,保证数据采集准确。

  1.7.3.9、隧道衬砌环收敛、沉降 ⑴隧道收敛 每 25 环设一测量断面,必要时加密。采用钻孔工具垂直管片打孔,孔

  深 10~20cm,孔径比加工的挂钩连接钢筋直径大 2~3mm。将挂钩连接的螺纹钢筋安装在钻孔中,采用灌水泥砂浆固定在管片上。

  ⑵隧道沉降 每 5环设一测量断面,异常情况应加密布设。埋设位置应距管片底部(或车站底板)640~840mm,埋设于车站或隧道的外侧内壁上(联络通道中线上需埋设沉降监测点),埋设时点位应稳固,可在侧墙或管片上钻孔,深度应不大于 50mm,不小于 30mm,外露不大于 20mm。

  图 1-7-48 隧道收敛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图 1-7-49 隧道沉降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注意事项:在管片或墙上作明显标识示意保护,并在测点旁标明点号。当遭到破坏后在原位置处重新布设。

  备注:其他如立柱竖向位移、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建(构)筑物水平位移、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建(构)筑物和地表裂缝等监测项目测点埋设方法与原则。

  1.7.4 、人员管理 对于接触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人员,比如:盾构开仓换刀、接触粉尘较多的工序、高空作业等,需在事前进行身体检查,并单独造册登记,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其监控。

  1.7.5、相关案例 ⑴基坑坍塌事故

  ⑵起重吊装事故

  ⑶盾构接收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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