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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县水务局关于水资源 节约集约 考核指标工作的汇报
(2020 年 7 月 12 日)
一、水资源节约集约指标 今年指标由单位 GDP 水资源消耗量降低调整为“水资源节约集约”。该指标综合反映一个地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利用水平,为复合性指标,水资源节约集约(满分 20 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5 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5 分)+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达标率情况得分(10 分)。
调整后的指标与日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关系极为密切,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涉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直接影响指标得分值,考核政府的水资源管理更为明显,需要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标准指达到 4个方面的要求:(1)有依法依规办理的取水许可证,且严格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条件取水;(2)有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下达的取(用)水计划;(3)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正常运行的取水计量设施,且依法依规填报取水数据;(4)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以上 4 方面要求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即为不达标;取水户存在涉及以上 4 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的,可以不作为不达标处理。表面上看是针对取用
第 2 页 共 5 页 水单位和个人的,实际上是对发改、审批、水务、税务等部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数据来源于金税三期纳税人网上报税系统、国家取水许可证登记系统等,在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督查及各类审计中发现的违规取用水户一并计入未达到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标准的非农取用水户数量,因此,指标排名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控制目标方面
按照《XX 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X 政办发〔2017〕102 号),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我县用水总量,强化取用水单位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提高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水平,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推进中水使用,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我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农业节水方面,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在蔬菜种植基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自动化管理,推进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和计量监测,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完善养殖业节水配套建设。
工业节水方面,注重开发使用促进清洁生产、符合循环经济
第 3 页 共 5 页 的工艺和设备,发展节水产业。重点开展火电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探索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取水,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2020 年 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
积极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要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2020 年 50%以上的单位达到节水型公共机构标准。
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在城市供用水设施改造和污水处理回用中引入市场机制,加大供用水设施改造、污水回用和相关节水产业市场化运作力度,提高城市供用水效率。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深入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2020 年 20%以上的居民小区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标准。
2.深入落实各项节水制度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6〕234 号),积极落实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将再生水、微咸水、矿井水、城市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开
第 4 页 共 5 页 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特殊行业用水水价政策,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健全农村生活用水价格管理机制。
3.积极推行节水新机制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方面,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在水权交易和水流产权确权方面,加快水权确权登记工作,细化确权至具体用水户;积极培育水市场,逐步建立水权交易一级和二级市场,力争实现新增用水通过水权转让解决,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方面,积极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在合同节水管理方面,积极借鉴已有经验,在高耗水工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开展示范。
(二)
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方面
非法取用水行为仍然存在,封停自备井及规范管理任务较重。需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封停自备井及规范管理工作;抓好建设项目事前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严格取(用)水计划管理;做好取水计量设施管理,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水务部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取水户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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