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工作制度
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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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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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
2010.10
超声科 突发纠纷处置预案
为确保超声科工作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 本 预案。
一、 科室发生医患纠纷, 应及时报告超声 科主任 。
二、 超声科主任应 积极查处,控制事态,争取 科 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三、 超声科应对纠纷做好记录,保存好所有资料,将纠纷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报医患办备案。
四、 遇有情绪过分激动的患者及家属,控制不住事态时,立即报告保卫科,电话“ 1110 ”、“ 1922 ”,并同时保护好自身安全。
五、 科室解决不了的医患纠纷,应立即向医患办报告, 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医患办的位置。
六、 超声科应向 医患办 提供涉及医患纠纷的所有资料。协助医患办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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